导图社区 政府信息公开
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同时存在两个保存机关或者保存机关和制作机关同时存在谁来公开。
行政争议法总论主要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等内容。
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同时存在两个保存机关或者保存机关和制作机关同时存在谁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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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含义
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
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同时存在两个保存机关或者保存机关和制作机关同时存在谁来公开
“首次接触原则”
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共同制作
由牵头机关来公开
收到申请后征求相关机关的意见,15日,逾期不回复视为同意公开
范围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
商业,个人秘密原则不公开
例外
同意
涉及公共利益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
书面征求意见
15日内要提出意见
逾期不回复,由 行政机关权衡
同意,可以公开
不同意
合理理由,可不公开
涉及公共利益,可公开
内部信息不公开
过程性信息不公开
可以不公开
公开审查机制
拿不准要不要公开时请示
程序
主动公开的场所
法定公开场所:各级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
主动公开程序
期限:20日,无延长
依申请公开
申请
可口头
无需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收到
公开
能当场就当场
不能当场:20日+20日
答复方式
不收费,多的话可收信息处理费
区分处理,不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不公开
告知理由
可诉
材料补正
收到申请之日起七天内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转化
多人多次申请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
转送
告知
监督和保障
可复议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