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
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收到的财政补助收入
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
本金的除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出口退税不属于财政性资金
扣除条件:①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②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者具体管理要求③支出单独核算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折旧摊销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增值税税收优惠:是否计入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即征即退的部分,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2008.1.1起,核力发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
2021.1.1起增值税小规模免征的增值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部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留底退税及出口退税款,均不涉及收入确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