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一》第9章:烟叶税
烟叶税——按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征税对象,税率,纳税义务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内容整理。
个体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 3 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这是一篇关于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的思维导图。亏损弥补: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具备资格前5个年度发生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关税减免税及管理:下列进出口货物予以减征或免征、可暂不缴纳关税的进出口货物(6个月内)、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出口货物出/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原运进/出境的,不征进/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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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
概念
按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
纳税人
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无个人)
征税对象
烤烟叶、晾晒烟叶
税率
比例税率20%
计税依据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价外补贴统一按收购价款10%计算
实际支付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实际支付价款总额*税率=收购价款*(1+10%)*20%
纳税义务时间
收购烟叶当天
纳税地点
收购地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