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真题考点
行政法真题考点,非常齐全,主要包括:个理行政、程序正当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高效便民原则、权责统一原则等内容。
编辑于2022-05-18 14:41:12行政法真题考点一
概述
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区别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依法行政是大圈,包括合法行政
行政合法【形式法】一成文法vs合理行政【实质法】—自然法
无授权则无行政
征收基本农田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合理行政【主观题】
1、公正、公平
2、考虑相关因素(只考虑法律法规授权目的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干扰
比例原则 和目的性 适当性 必要性(侵害最小)
主要适用于裁量行政行为【羁束性行政行为只有合法性评价标准】
程序正当原则
回避
公众参与
程序公开
公众参与
听取陈述申辩或听证
决定前告知相对人
决定后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依法复议或起诉权利
诚实信用原则
信息真实准确
信赖保护
非因决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或者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原则【理解】
高效便民原则
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权责统一原则
侵权需赔偿,违法受追究,用权受监督
【2011-2-78】
孙某受他人威胁而殴打他人致以轻微伤,某公安局对此决定从轻处罚是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此情况只能减轻或不予处罚,不能从轻处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主体
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编制中的”编“字指的活人: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机构领导职教
国务院下属的行政机构编制增减,均有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组成部门: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决定【一高】
处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行政机构决定【一低】,报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管局、协调机构,司级内设机构(批准);报国务院决定|管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中间】
一高一低留中间,中间留给国务院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议事协调机构人员是流动的,自然不需要单独确定编制
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地方政府机构的设、撤、并、改、设撤并还需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上一级政府决定
政府下属的机构之间职务冲突、协商未果,本级政府;协商一致,编委备案
本级政府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调整职责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时,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
评估应当定期进行
公务员法
公务员进转出制
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兼任、转任
实行职务与职级并存:职级公务员可以采用为委任制和聘任制
国务院有增设权【职位类别】
简化程序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只要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就不得被录用,没有时间限制
涉及公务员变通制度中三个事项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简化录用程序、聘任制、变通任职回避
挂职不属于公务员交流方式
聘任制
涉密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合同期限1一5年,可以约定(1一12个月),协议工资制
纠纷同劳动仲裁
专业技术职位、辅助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聘任制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选拔
选拔委任制度
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适当的面向社会选拔:职级公务员不适用公开选拔制度
未录用前一不子录用;录用后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一取消录用:试用期合格后一开除或者辞退
公务员管理制度
任职回避制度
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属:直接领导,一方领导另一方从事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政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2018年新修】
公务员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应当辞退
新录用公员试用期一年不得延长
长公务员不予录用四种情况
曾因犯罪受到刑罚的
曾受到开除处分的
开除党籍的【中国共产党】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四个限制
因工作需要
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经过有关机关批准
不得在营利组织中兼职
兼职情况不需要向社会公告
引咎辞职是辞去领导职务,不属于行政处分,并不丧失公务员的身份;辞职是辞去公职,丧失公务员身份
处分期间,公务员应当低调行事,工资、职务、职级和级别都不应有所增长,但有一个例外: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涨工资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并不视为恢复原级、原职务、原级别
受处分期间: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只有撤职是处分
公务员既说(主动交代)又做(做有效避免)应减轻处罚,但如果只做不说,或者只说不做,从轻处罚【两者缺一不可】
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并不必然导致暂停其履行职务,只有在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才可以暂停履行
给予处分的种类不同,只应当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受撒职处分的应当按规定降低职级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事项
行政法
公务员法
行政法口头问题
行政处罚:只有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其他的行为均须书面形式
行政诉讼可以口头起诉
法院可以口头形式作出决定回避
信息公开可以口头
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公民可以口头委托代理人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通知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紧急情况提审或指令再审,可以口头作出中止执行裁决
国家赔偿可以口头申请赔偿,可以口头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中公民因限制自由而不能诉讼的,近亲属可以依口头委托以该公民名义起诉
许可强制无口头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机关及制定权限
制定行政法规的报请立项主体应该是国务院有关的部门(比如:司法部、国家税务局)而省政府无权报请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主体应当是国务院,而非国务院法制机构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非不能调整的
起草规章可以邀请专家参加也可以委托专家、组织起草
如果法制机构认为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不成熟,它除了可以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还可以缓办
起草部门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行政立法所有期限都是30日
行政法规公布
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备案:国务院办公厅
规章的公布
部门规章:在国务院公报或部门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地方规章:本级政府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本行政区范围内发布的报纸上
备案:制定机关法制机构
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而非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草案须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X【大事开会,小事传批,即“须“不正确】
【面向未来,可反复适用】
行政法规、规章秩序
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规定,规章和地方性行政法规无权规定
只有在涉及大利益、大分歧、大影响的情况下才需要听证
部门规章由各部门内设机构审查,而非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查
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级政府所制定的规章违法,因此既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审查,也可以向甲省政府申请审查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特征
特定性、处分性、外部性、行政性
对象特定,可以统计(理解)
无授权则无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表现在主体违法、事实依据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违法、滥用职权(明显不合理)以上五要素均符合法律要求才合法的,任一要求违法均违
行政许可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和依申请的;依职权:行政处罚、行政征税;依申请的:司法部发司法证
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补偿
效力
拘束力【一经生效、立即产生】
当事人应履行: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更改;其他国家机关应尊重
确定力【争议期过后产生】
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争议,不得变更【强调的是救济】法院之类的不得更改
执行力【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
使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安排
行政法
行政许可
法律、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作出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立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以及前置性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部门可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X【国务院可以设定,但部门无资格】
停止实施许可制度【2016-2-79】
1、实体条件
一、该许可由行政法规设定
二、属于“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主要指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以及相告活动的行政许可
三、该许可在省级行政区域根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能通过《行政许可法》13条规定的自主决定,市场调解、行业自律、事后监督等方式解决的
2、程序条件省级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后决定
公司应当到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中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许可时,才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但如果只是对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的形式审查,只需要1个人即可【实质审查2,形式审查1】
行政机关作准予许可还是不予行政许可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对于其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阴日期的书面凭证
行政机关可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X
是否公开取决于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而不是行政机关自由裁量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X
与涉及公共利益的主动听证不同,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申请听证人数往往不多,而且范围确定,完全可以用个别通知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听证的申请权,不需要用公告的方式告知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中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许可在两个地方绝对不准收费:听证;申请格式文本行政处罚委托对象为事业组织
行政许可委托对象为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取消了委托制度
撤回:合法获得,后因客观效力废止;撤销:骨子里就有毛病吊销:许可后的违法行为
只有吊销是处罚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赋予公民特定许可,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被吊销、撤回、撤销的
5、不可抗力无法实施的
6、其他
有权撤销的机关
1、许可决定机关
2、许可决定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
3、法院
4、被越权机关
吊销许可应当告知被处罚人有听证的权利,但撤销许可并不属于行政处罚,没有法律规定撤销应当听证
在审查中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虚假材料,也就是申请人“未遂“应当禁止1年内申请该许可。【既遂3年禁止、未遂1年禁止】
前置许可不可交给地方性的,法人是全国的,所以法人的设立登记以及前提条件必须交给全国性文件
没有地方法规依据,省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着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可以以法律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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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概述
如何判断用一般法《行政处罚法》还是用特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见到公安、警察、派出所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他用一般法
【主观题】必背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基本特征
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戒性的活动;
不同于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之间的区别是内外看身份
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具体行政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犯罪低
只有在行政处罚实际拘留执行完毕后才会涉及折抵制度,如果未执行完毕,则拘留决定不必执行,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处罚的惩戒性
看是否增加新的负担
区分
撤销与吊销
撤销不属于行政处罚;【本身就不应该有“瞒报材料取证"】
吊销:属于行政处罚【本来合法持有而惩罚将其吊销许可证】
必考点
取缔与责令停产停业
取缔并未添加新的负担不属于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属于添加新的负担;属于处罚
责令种树
需要看是是否添加新的负担,补种超过滥伐的属于添加新责令种树的负担,则属于行政处罚,若恢复原状则不是行政处罚;
易考
不具有惩戒性而并非处罚的行政行为类型
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
收费行为,带费带税字的属于征收
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和注销也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处罚
必背!行政法的有些内容是必须记忆和背诵的,加油,大可爱们!
种类
警示罚和声誉罚
警告:精神上的制裁【书面的】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本身就是以公开的方式实现惩罚目的的特别处罚类型
警告原则上只需要送达当事人自身不需要大范围公开
财产罚
罚款
没收
非法财物
被处罚人直接用于违法行为,且属于本人所有的物品
违法行为所得款
“成本利润”,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罚
包括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行为罚
包括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责令停产停业
[注意]责令停产停业与责令限期改正不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其核心在于恢复正常状态;性质更偏于教育和纠正功能而没有惩罚的惩戒性
资格罚和行为罚本质都是限制或禁止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其区别就在于有没有通过作用于许可证的方式来达到惩罚效果;前者针对许可证,后者直接针对行为本身
人身罚
拘留的决定和执行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分别决定处罚,但可以合并执行
其他种类处罚
限期出境为附加罚,不能独立适用;对于治理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可以再适用上述处罚的同时,附加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一
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具体设定
设定:从无到有的过程
具体规定:从粗到细的过程
设定
法律
行政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除外
地方性法规
无权吊销营业执照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规章
规章可以设定的处罚类型只有警告、通报批评与一定数额的罚款。
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并不能自主决定,部门规章的罚款限额应当由国务院规定,而地方政府规章的罚款限额应由其所在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具体设定
不得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
不能改变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
不能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不能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补充设定
行政法规对法律的补充设定
地方性法规对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补充规定
行政处罚的实施
实施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就是将原来分散于多个行政机关手里的处罚权收归于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实现了权力的集中和转移。
对于处罚集中给的一定的限制
1、主体的限制:只有国务院或省政府,可以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多个行政机关的处罚权
2、权限上的限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具他机关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只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有处罚实施权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本质是找帮手
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只能归属于委托者
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者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且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明限等内容委托行改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行政处罚法
管辖规则
级别管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管辖权下放:只有省级政府有决定处罚管辖权下放的资格;
指的是从县级政府部门到乡镇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争议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关系;有异议报上级指管辖
行政协助
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
实施程序
公开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回避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参与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给予更重的处罚
应急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普通程序
立案
调查
主体: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而且2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当事人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陈述申辩
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保存证据
如遇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保存证据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审核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决定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还需要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送达
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送达
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2)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对公民处以罚款200元以下和警告的处罚
特殊规则
1、当场处罚
2、当场送达;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所报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
实施程序
听证程序
适用条件
启动条件
对一些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处罚的听证只有依申请听证,没有依职权听证“告知+申请=听证”
适用范围
法定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63条 :应当告知
约定听证可以告知
拘留不属于应当告知的法定听证范围;
程序要求
5日内提听证申请;7日内告知期限;与行政许可听证相比,行政处罚听证并没有规定听证的组织期限
【新增】终止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
实施细则
不处罚
1、无责任能力不处罚 2、情节轻微者不处罚 3、主观没有过错不处罚
4、超过处罚时效不处罚【未被发现才能谈得上时效问题】
处罚时效的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处于联系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时效:
2年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涉及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5年;
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是6个月
不再罚
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重罚
责令改正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要求
真实、清晰、完整、准确
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
实施主体
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警告与500 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实施程序
调查
传唤
对象是违法行为人、受害人、证人不得适用传唤。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询问
1、询问的对象包括传唤而来的违法行为人,还包括证人及受害人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拘留的不得超过24小时
检查
不得少于2人;原则上检查应当出示工作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扣押
无关的不得扣押
对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而应当予以登记
决定
听证程序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200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有权申请听证经行为人申请的应及时举行听证。
简易程序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决;定处罚并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送达:能当面就当面,不能当面2日送达
行政法
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
实施主体
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警告与500 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实施程序
调查
传唤
对象是违法行为人、受害人、证人不得适用传唤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询问
1、询问的对象包括传唤而来的违法行为人,还包括证人及受害人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晚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情况复杂可能适用拘留的不得超过24小时
检查
不得少于2人;原则上检查应当出示工作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扣押
无关的不得扣押
对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而应当予以登记
决定
听证程序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200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有权申请听证经行为人申请的应及时举行听证。
简易程序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菌应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决;定处罚并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送达:能当面就当面,不能当面2日送达
行政处罚的执行
原则上“罚执分离”
例外时可当场缴费
《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
1、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收缴
2、在特殊地区罚款的当场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场收缴
1、处50元以下罚款且处罚人无异议的
2、交通等不方便缴罚款的,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且确有困难并自愿提出当场缴纳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场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当场收缴的手续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罚款的强制执行
执行罚
每日加处罚款的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强制执行
主要表现在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
拘留的执行
主体: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合并执行
有两种以上应收拘留的行为,应当分别决定处罚,可以合并执行
拘留的不执行
1.已经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行政强制
行政许可
概念
强制执行: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淇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
强制措施:为防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放大等情形,实施暂时性、限制控制的行为
强制执行VS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先有基础决定,当事人不履行,才会动用强制
目的:执行永久性
强制措施:无基础决定、直接动用强制力量
目的:控制与防控,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
暂时性
种类
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
强制措施的授权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委托
强制执行
间接强制:代履行、执行罚(滞纳金和加处罚款)
直接强制:划拨、拍卖、排除障碍、恢复原状
实施程序
一般程序续
特殊规定可以不事前批报:紧急情况限制财产--24小时内报告补办手;限制人身--立即补办
制作现场笔录
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在笔录注明:当事人不在场邀请证人对场,见证人需要签名盖章
只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有听证程序,强制措施设没有听证程序
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
法律规定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人身【公安、国安】存款划拨【税务,海关】拆除违反法规的建筑物由【县以上的政府】执行
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
一般程序
比例限制
1、执行协议--协议可预订分阶段履行
2、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减免加处的罚金或带纳金【不能减免罚款和税款等本金】;当事人不展行协议时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基本执行时间限制: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但紧急情况的除外
执行标的的限制:如果是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行政机关除了应先予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之外,在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拆除,行政机关才可以强制拆除
真题必考:不得扣押与本案无关的物品,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特别程序
金钱给付义务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拍卖
3.划拨
代履行
一卡车辣椒油洒在马路上【立即代履行】
行政法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的主体
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共同行为:牵头机关公开
公开的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
2、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一律不
实体上例外
1、第三方同意公开
2、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程序上:行政机关书面征求后,权利人15个工作日提出意见(1)能公开则公开:(二)不同意且有合理理由,则不公开; (三)不同意但为保护公共利益则公开(四)逾期未提出,行政机关权衡判断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而非不予公开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原则上采用数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却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无需说明申请信息用途
不收取费用,但是,数量频率明显超过合理范围除外,可收取信息处理费
滥用申请权
1、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
2、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理由合理无法在法定期那限内答复的,可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
不再要求与其生产生活和科研有关的行为
争议法总论
复议前置
涉税案件一般复议前置【处罚、行政强制(滞纳金)、反倾销税是例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收到侵害,必须是行政确认侵害了自然资源【给了别人】
概要
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已取得、给了别人
反垄断部门才去的禁止集中或限制集中措施而引发的案件应当复议前置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可受案(理解)
不可受案
无行政性
1、国家行为 2、刑事司法行为 3、行政协助司法
无外部性 法定最终行为裁决行为
无处分性
1、暴力侵权行为 2、行政指导3、行政调解和仲裁4、重复处理行政行为5、过程性行为6、信访行为
无特定性
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直接起诉)
行政合同可受案
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3、国有资源使用权转让协议等
民告官,不允许官告民
行政法
受案范围
抽象性行为的附带性受案
附带性(不可单独、直接起诉)
对象:国务院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外,具有关联性
时间: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审查
程序:1、发现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 2、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情形
1、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范围
2、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规则相抵触
3、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
4、违反制定程序
文件违法
【不适用】:不作为法院认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阑明
【提建议】主办机关或者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
【告领导】: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监督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
被告
假共同行为:行政主体为被告,非行政主体为第三人
经批准的行政行为:诉讼看名义
种类越权时,被告为其所属机关
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
不作为:派出所
授权范围内:派出所
幅度越权【罚款2000元】:派出所
种类越权时:公安局
开发区的被告资格
1、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区政府“
2、未经批准的,但有授权,被告还是开发区
3、未经批准俄,且末经授权,应当以开发区的「地方政府」为被告
经复议后被告的确定
复议改变【行为结果改变】:复议机关
复议维持[审过目结果没变」:原机关和复议机关【1:审过排除不作为;2:没有改变行为结果排除复议改变】【告漏了,通知追加;原告不同意追加,列为共同被告】
复议不作为【未实质审过】;择一告
对复议机关不服,复议机关为原告;对原行政行为不服,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
多个行政主体共同作出行政行为,应当有两个以之上的被告,原告起诉时告漏了,法定步骤:
1、尊重原告权,通知原告追加被告遗漏的机关,「必经程序不得跨越」
2、如果原告不愿意追加,法院应当追加没有被起诉的机关为第三人
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时人同意的
同时追加原告
争讼主体
组织的原告资格问题
个体工商户
无字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营业者为原告
有字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门占建筑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股份制企业案件:股东大会、股东会、薰事会、法定代表人认为自主经营权受到侵犯,可以企业的名义起诉
第三人
均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原告型第三人(民)
利害关系人起诉时是原告;他人起诉时,有资格作为第三人
与原告利益相反的利害关系人,直接追加为第三人;与原告利益一致的利害关系人,应首先考虑遍加共同原告;当事人不同意的,才追加为·第三人
被告型第三人(官)
1、与行政机关共同暑名作出处理决定的非行政组织
2、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被告的第三人
3、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当通知其追加为第三
4、复议改变后再起诉,被告为复议机关,原机关为第三人
只有这四种
参加诉讼程序
1、申请参加2、通知参加:
【应当通知】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可以通知】同一类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的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已具有第三人资格,法院已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不参加,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不能阻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管辖法院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
1、级别高:县以上的地方政府(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为被告
2,性质特:海关处理的案件、证交所为被告或第三人
3、人数多:重大共同诉讼
4,有涉外:涉及港澳台外案件(含国际贸易案件,部门反倾销案件、部分反补贴案件)
复议维持后,复议机关与原机关共同被告,以原行政行为的机关确定管辖【方便原告】
地诚管辖
一般地域
特殊地域
不动产案件
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不动产已经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待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未登记的,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所在地
经过复议案件
由原行政行为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结【便利原告】
限制人身自由案件
关了的人诉关了的强制措施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管辖做题步骤
1、先级别后地域
2、级别顺序:先中级后基层
3、地域顺序:先考虑不动产案件如果个是两考虑是不是复议、限制自由的,还不是就被告所在地
行政法
争讼主体
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的清形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妇织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供符合条件相应证据材料
2.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3、在行政赔偿、补偿的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行玫行为造成损失提供证据
易错题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请顺序和受理顺序并不完全一致
一律不
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改变企业录属关系,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售改变所作出的具体行玫行为
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书面认可】
被告起诉和提交答辩状的期间为15日
争议程序
复议终局
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域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级政府作出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的复议决定
出入镜管理机关对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作出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送出境措施
【外国人、出入境、限自由】
行政复议特别程序
后果:不得再以同一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违背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除外
撤回复议申请,只要在起诉期内仍然可以起诉
中止
类似民诉【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终止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奔行政复议权利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申谪人对行政拘留或者哏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诱行政复议后,因中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及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
中转终
行政诉讼,行转刑,中止
行政法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起诉
诉行为
全知道【知道内容还知道起诉期】知道具体行为6个月内
知一半【知内容但不知起诉期】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且在知道行为1年内
全不知【知行为内容之日6月内,且行为作出之日5年内】不动产20年内
诉不作为
明确拒绝(拒绝之日6个月)
无履行期(申请满两个月后可以起诉,期限6个月
有履行期(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
紧急情况(当时便可以起诉,期限6个月)
复议后起诉
复议作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复议维持和复议改变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
复议不作为(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
受理
当场或者7日一登记受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存在欠缺一在制定朋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不立案救济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受理瑕疵的救济: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不立不裁的救济一没有处理过(从零开始)
审理程序
交换诉状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行政赔偿程序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
当事人可以适用传票传唤,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应当通知书通知其到庭
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到裁判宣告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转争议期间不计算在内行政法
法定简易:1、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2、2000以下3、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通知方式、举证期限、程序转化同民诉
协议简易:一审案件当事人各方适用简易程序只要求一审案件,对法院没有要求
排除适用
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不同于民诉,简易程序只要求一审案件,对法院级别没要求】
审理期限:民诉三个月审结,民诉应当当庭宣判;行政应当在立案之日内45日内审结,无当庭宣判等要求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上诉主体:原告、被告、一审受到不利判决的第三人
审理对象:一审法院的裁决和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审查
民诉二审对象为上诉范围,刑诉二审对象为一审判决全面审查
行政法
争议程序
行政诉讼的特别程序
撤诉
一改:改的动因是1、被告自主改变2)法院建议改变视为改变”书(面许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
二撤:出于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书面撤回起诉
三裁:第三人无异议;不能及时履行或者一次性履行的,可以裁定准许撤诉,也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旧的审不审看撤不撤,新的审不审宿诉没诉;旧的不撤,新的也诉,合并审理
视为撤诉
视为撤诉:1、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2、未经许可中途退庭3、不交诉讼费
撤诉后果:原告撤诉、视为诉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但不交诉讼费用的除外
缺席判决
针对被告
被告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后果:给予公告,给司法建议
针对原告
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不被准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先予执行
1、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条件2、严重影响生活、3、根据原告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可怜的人申请可怜的钱
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且必须是书面申请;可怜的人不必提供担保;可以申请司法复议一次
调解程序
原则: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例外:行政处罚往往是裁量行为,可调:行政许可往往不可调;
调解协议书生效的时间:自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第三人参加是既可以依中请,也可以依职权
行政首长出庭制
行政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案件
适用前提:1、行政行为与民事纠纷员有关联性:许可、登记、征收、征用、裁决
2、当事人在一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应当分别立案件:行政、民事裁判上诉;,为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并立、合并审、合并判;裁决是例外
证据制度
证据种类
举证与证据补充
举证责任被告
1、被告承担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但是涉诉行政行为
3、复议维持:一、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二、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期限在收到起诉状副木之日起15日内;一审中,原则上不允许被告补充;
举证责任原告
1、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初步证明即可)举证期限在:开庭前或法院指定交换证据之日提交
取证、质证、和认证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延长举证期、申请保全证据、申请证人出庭、重新鉴定、申请重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之内提出。
质证
涉密证据质证:不是质证,而是不公开质证
法律适用制度
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省政府、市政府参考: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
争议结果
一审判决
形式
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违法
作为
1、能撤销就撤销
2不能销则确认
一、撤销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诉讼中被执行行为已经被撤销、改变
三、不具有可撒销内容
四: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五、无效行政行为
不作为
1、能作为就作为:履行判决、给付判决
2、不能作为则确认(作为无意义)
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听证、陈述、中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的,属于程序轻微违法;第一处理期限轻微违法;第二、通知、送达等程度轻微违法第三、其他情形
无效行政行为:重大且明显的违法
复议决定改变原来行为违法的,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可以一并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或者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二审判决
一审遗漏了赔偿的请求
欺软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的请求
怕硬
原审判决远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新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行政协议
种类
特许经营协议、房屋、土地征收管理补偿协议、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协议
内部协议
官官协议、无反诉
特点
民告官、无反诉
同民法民诉
1、效力制度(未生效、可撤销和无效)
2、地域管辖;有约定从约定;违反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3、审查内容:合法性和合约性审查
4、调解制度
5、合同抗辩
6、合同解除
二分法
1、起诉期:单方变更|解除;行政诉讼起诉期;无其他内容,民法时效
2、举证责任:行政协议合法性;被告承担;其他内容,同民诉
3、判决制度:单方变更|解除,同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其他内容,同民事合同判决
行政法
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一般谁做谁赔偿;限制人身自由赔偿义务机关后置,淮最后做有罪决定淮赔
赔偿范围
【刑事司法赔偿】逮捕、判决:没罪关了就要赔
刑事司法赔偿程序
公检系统3步走:第一步自己;第二步上一级司法机关复议;第三步上一级的同级法院申请赔偿
法院系统2步走:第一步自己;第二步上一级法院申请赔偿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例外是,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人死、丧失行为能力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赔偿范围
1.精神损害赔偿:关了打了就要赔,伤害轻了还不赔
2.原则上只赔直接损害,例外时赔偿间接损害
(1)直接损害:企业停产留守职工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水电费、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设备折旧费用
(2)间接损失:利息
3.人身自由赔偿金决定赔偿的上一年平均工资计算
4.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抚养人生活费,5-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赔生活费
“ 视为 ” 问 题
公务员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销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职级、原职务、原职级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视为准予延续
信息公开
被告知补正材料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途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行政信息公开申请
被征求意见机关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行政诉讼
当事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未及时告知的,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期间不包括在途期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期限内发送
被诉行政行为是地方政府作出的、地方人民政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具体承办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
被告人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佳哥归纳总结
补正材料
在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中,当事人材料不齐全均为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而非直接不予许可
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收费问题
不收费
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
听证
行政强制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赔偿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
可收费
复议鉴定费用
行政强制执行(收合理费用)
行政诉讼受案费
申请法院责令行政机关提交证撼产生费用,申请人预付
行政诉讼证人因履行出庭义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务工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部门收费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不得收费,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行政法口头问题
可口头
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可以口头申请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行政诉讼中:公民因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以口头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起诉
行政处罚:只有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其余均以书面形式
无口头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公告问题
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行政许可
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子以公告
涉及公共利益等重大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行政强制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事人自行拆除
行政诉讼
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讲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情况予以公告
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国家赔偿
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实际和地点
行政行为实施主体对比
行政许可
被授权组织实施权利来源:法律、法规
受托机关:行政机关
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形式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行政强制措施
被授权组织实施权利来源: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委托
佳哥归纳总结
听证程序总结
行政许可(依职权、依申请)
涉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无听证程序
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依职权【听证范围:重大复杂案件】
行政行为设定权比较
法律
处罚:所有种类;许可:经常性行政许可;强制措施:所有种类;强制执行:所有种类
行政法规
处罚:可以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处罚;许可:经常性行政许可;
强制措施:可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及须由法律设定以外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不得设立
地方性法规
处罚:可以设管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其他种类的处罚以外的处罚:许可:本地经常性行政许可
强制措施不得设定
省级规章
处罚: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为上限)许可:可以设定1年内临时性许可
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不得设定
市级规章
处罚: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上限);许可、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不得设置
部门规章
处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国务院规定上限)许可、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不得设定
有直接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
公安局、国安局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罚人送到拘留所执行
税务局
《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第38条:扣缴存款抵扣款或罚款
海关·
《海关》第60条扣缴存款抵税款
县以上政府
《城乡规划法》第68条;拆除违反规划的建筑物
经过复议后诉讼被告的确认
复议改变单独告【告复议机关】一一改变只包活改变行为结果
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机关和原机关】一审过且结果没变(告漏了,通知原告追加;原告不遍加,加为共同被告)
复议不作为【选择告】相告谁告谁一没有经过实质审理
行政诉讼的管辖解题步骤
1、先级别后地域
2、级别顺序:先中级后基层
3、后地域:先考虑不动产案件、再考虑是不是经过复议或者限制自由的案件,都不是的话就是被告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