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法第六章条约法
2022年法考,国际法 第六章 条约法,把握重点知识:条约的冲突:条约本身有有效规定(如:会员国间缔结的条约若与《联合国宪章》冲突,《联合国宪章》优先)。
陈凯老师的《量价关系》第二章节的读书笔记,认识了解量价关系,包括量价配合、量价背离及无序等几种情形,对于趋势交易和反转交易中的量价关系进行了讲解。
陈凯老师的量价关系的第一章节,为投资者提供了关于股票市场成交量及相关概念的全面解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市场动态,制定更加明智的投资策略。
本图是根据柏浪涛老师的授课总结归纳出来的,包括违法阶段,主观阶层,共同犯罪的结构问题,共同犯罪与认知错误等等内容梳理。希望对法考学习中的同学能有帮助。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宪法知识总结思维导图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刑法笔记之刑法总则知识架构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法 第六章 条约法
第一节 条约法概述
条约有效成立具备的三个实质要件
缔约主体具有缔约能力和缔约权、自由同意和符合国际强行法。
缔约主体
缔约能力
国际法主体(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
缔约权
国内法
全权证书
①五种人的正职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派驻国际组织或会议的代表
②全权证书的签署(我国)
A. 原则:国务院总理或外交部长
B. 例外:以政府部门的名义签署,由部门手掌出具授权证书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
条约的审批或核准
《缔约程序法》第7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应当履行批准程序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范围
口诀:和好领界要批准,引渡协助法不同
(1)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
(2)有关领土和划定边界的条约、协定;
(3)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
(4)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协定;
(5)缔约各方议定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
(6)其他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
条约的缔结程序
条约的公布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条约的登记
任何会员国缔结的一切以生效条约应尽速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并由秘书处公布,未经登记的条约不得在联合国机关援引,但未经登记条约本身的法律效力并不受影响。
条约的保留
条约的保留是指国际法主体在签署、批准、核准、加入、接受条约时所做的单方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摒弃或者根除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或国际组织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条约的保留只能在有关条约尚未对本国发生效力时作出,但是条约本身可以是一个已生效条约。
条约明确允许保留的条款-------无须接受自然生效
缔约国树木有限且保留涉及条约宗旨------全体接受方有效
条约为国际组织章程-------该组织有权机构接受即有效
其他情形-------条约国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保留因接受与否效力不同
第三条 条约的适用
一、条约的效力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设定义务
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方有效
设定权利
第三国不反对即有效
权利义务取消
原则上须经第三国同意
二、条约的冲突
条约本身有有效规定(如:会员国间缔结的条约若与《联合国宪章》冲突,《联合国宪章》优先)
条约无有效规定
当事国完全相同:后约取代先约
当事国不完全相同:个案处理
三、条约的解释
若有两种以上文字文本:以作准文本解释
解释规则:上下文和通常含义、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
善意解释
善意解释,首先要求尽量做有效性解释,不能通过解释条约来阻挠或破坏条约的履行。
第三方解释,中立;
缔约方解释,应作有利于对方或不利于己方的解释。
四、条约的修订
条约修订的法律后果
(1)修订条约的协定对于是条约当事国而非该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
(2)对于修正条约的协定生效后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如果该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
(3)在同样接受修正本的成员之间,适用修正本。在未接受修正条约与不受修正条约拘束的当事国之间,适用未修正的条约。
标注为考点,需要重点记忆;绿色为关键词,需要记忆。
反对保留国
接受保留国
保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