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法第八章战争和武装冲突法
2022年法考,国际法 第八章 战争和武装冲突法,重点掌握星号和标注的地方。包含国际法上战争的开始与结束均以“意思表示”为标志,不以“武装冲突”为标志等。
本图是根据柏浪涛老师的授课总结归纳出来的,包括违法阶段,主观阶层,共同犯罪的结构问题,共同犯罪与认知错误等等内容梳理。希望对法考学习中的同学能有帮助。
总结归纳了常考的法律拟制,需要着重理解一下,在做相关题目的时候,要有意识,有体系。
本思维导图依据柏浪涛老师的课程总结而成,主要从客观要件、客观阻却事由、主观要件、主观阻却事由四个方面入手,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可以依据此导图进行复习,大家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时,脑子里要有犯罪构成体系,先客观后主观,不断练习才能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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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第八章 战争和武装冲突法
第一节 概述
一、战争和武装冲突法
国际法上战争的开始与结束均以“意思表示”为标志,不以“武装冲突”为标志
二、战争的开始和结束
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
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但特权与豁免不因此减损
条约变化
缔约方为交战国
领土条约有效,友好关系的政治条约废止,其他条约暂停适用
交战国与非交战国的多变条约
与战争冲突的条款暂停适用(约定除外)
涉及战争规范的条约
开始适用
经贸往来禁止
对敌产和敌国公民的影响
敌产
公产
敌国在本国境内的
可没收(使馆财产除外)
占领区
可以征用但不得没收
私产
可以限制说用但不得没收
敌国公民
可限制但应尊重其人身和财产权利
三、战时中立
中立国的义务
(1)不作为义务
(2)防止的义务
(3)容忍的义务
第二节 作战规则
一、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一)对武器的限制
明确禁止使用的武器
①极度残酷的武器
②毒气
③生化武器
④杀伤人员的地雷
⑤核武器
⑥针对车辆的地雷和遥控性爆炸装置还未被国际法明确禁止
(二)禁止不分皂白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三)禁止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四)禁止背信弃义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1)假装有在休战旗下谈判或投降的意图。
(2)假装因伤或因病而无能为力。
(3)假装具有平民、非战斗员的身份
(4)适用联合国或中立国家或其他非冲突各方的国家的记号、标志或制服而假装享有被保护的地位。
二、保护战时平时和战争受难者
对战俘的待遇
①要符合“人道主义原则”,即不得侵害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尊严;
②战争结束战俘应不得延迟地立即遣返
第三节 惩罚战争犯罪
国际刑事法院
①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独立设立于荷兰海牙
②职责是惩罚战争罪犯,包括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
③无溯及力,只能管辖2002年7月后发生的上述罪行
④管辖权依据:所涉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犯罪在缔约国境内实施;被告是缔约国国民;非缔约国的接受。
标注为考点,需要重点记忆;绿色为关键词,需要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