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个人所得税
在初会《经济法内容中》,对于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了总结和理解,有兴趣的可以进行参考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本图整理了相关知识。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宪法知识总结思维导图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居民个人
有住所
无住所满足在中国居住满183天
非居民个人
无住所
不满183天居住
应税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兼职
律师以个人名义在聘请他人
稿酬所得
出版、发表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专利赔偿
剧本使用费
文字作品公开拍卖
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股份
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将个人投资股份转让给他人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个人收购的虚拟货币
个人通过招标、竞拍的方式购置债权
应纳所得额确定
收入-5000
税前扣除项目确定
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60%扣除
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5%。
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不得超过收入15%,可结转
三项经费
工会经费—2%
职工福利费—14%
职工教育经费—2.5%
个人所得税计算
综合所得
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按月、按次取得收入
收入额=收入-费用(稿酬所得:收入*(1-20%)*70%)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20%))
减除费用
<=4000,减除按800计算
>4000 ,减除20%计算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预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累计扣除费用:按5000元/月*几个月)
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不足4000
(收入-税费-修缮(限额800)—800)*20%
超过4000
(收入-税费-修缮(限额800))*(1-20%)*20%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偶然所得
每次收入额*20%
应纳税所得额
以收入扣除70%为收入额
以收入扣除20%作为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