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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概念汇总与考试知识,良心总结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优惠税率知识点总结。
编辑于2022-05-28 18:41:45企业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
提示:除正列举适用优惠税率的事项,均适用基本税率
居民企业
25%
A.在中国境内成立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
20%
境内无机构
A.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境内有机构
提示: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除外
A.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优惠税率
适用20%税率
适用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具体规定
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00万元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率5%
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对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由实际税负率5%降至2.5%。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率10%
适用条件
A.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B.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C.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D.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E.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均可享受优惠
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减按15%征收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限制条件
A.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B.企业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C.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D.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符合规定
不低于10%
E.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符合规定
提示 ①最近一 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 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④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F.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符合规定
不低于60%
G.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H.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期限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限制条件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B.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
C.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符合规定
D.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符合规定
50%以上
E.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收入比例符合规定
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期限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15%优惠税率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范围为正列举: ①广东横琴新区 ②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A.企业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B.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符合规定
70%以上
C.企业在优惠区域内、外分别设有机构的,仅就其设在优惠区域内的机构适用15%优惠税率
D.企业既符合减按15%税率优惠条件,又符合子其他税收优惠条件
选择最优惠的税率执行
涉及定期减半优惠
只能依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期限
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提示:当前执行政策为财税[2011]58号, 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主营业制务收入要求占比70%以上
限制条件
A企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B.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符合规定
60%以上
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限制条件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 资额超过80亿元
特殊
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期限
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优惠税率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限制条件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B.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经验
C.具有至少5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至少2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D.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年度营业收入占 总收入比例符合规定
不低于60%
E.具备检验能力,仪器配置满足检测需求
F.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达到排放标准
G.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特殊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减按10%征收
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软件企业
A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总额超过(含)且1.5亿元人民币
B.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五位
C.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超过(含) 500万美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A.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收入总额超过(含) 1.5亿元人民币
B.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三位
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A.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B.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提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海南资源贸易港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条件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
实质性运营
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鼓励类产业企业
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总分机构管理办法
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
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
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
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得额免征范围
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
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
从持股比例超过20% (含) 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免征行业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500万元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单位价值>500万元免
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当年不亏损
出口收入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超过(含) 50%
当年不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