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总结-事业单位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总结-事业单位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民法总论、人格权、物权、所有权、知识产权。
编辑于2022-06-20 21:21:44民法
民法总论
民法概述
范围:法人、非法人、自然人
特征: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霸王条款 、虚假消息)、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顺守法律和习惯原则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概念:法律赋予其行动的资格、人人平等(特殊:胎儿)
原则:不可分离,不能转让、不能放弃
开始:出生证时间
设立:自出生到死亡
分类
具体的
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概念:其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十六周岁靠自己生活的人视为具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16,或者不能完全辨认,法律效果:效力待定(可追认/纯获利益/相适应)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8周岁+不能辨认,法律效果:无效
民事权利终止:死亡
失踪程序+日期
宣告失踪:下落不明两年、下落不明日期从失去音讯那天开始-财产依法他人代管,
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该撤销,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财产并报告财产管理情况
利害关系人 债权人可以宣告失踪,不能宣告死亡
死亡
宣告死亡:下落不明4年/意外事件下落不明2年+不可能生存-财产依法由别人继承,婚姻关系消灭。
归来
婚姻:原则恢复,不愿意除外
子女:抚养有效
财产:没转手:返还/or赔偿 转手:合法取得-可不还/卖的人赔偿
note 战争结束之日-失踪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死亡 被宣告-判决日
监护
对象: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合法利益进行监督和保护
监护的类型
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负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有监护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的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负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强制性
指定监护:指定按照最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两委:有意愿
法院:有争议
遗嘱监护:被监护人父母担任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制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定的
有争议得: 居委会指定 当事人不满,法院
紧急监护-新增
两委or民政局
安排必要临时住宿
丧失
丧失: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懈怠
恢复:父母子女
被原谅
胎儿
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视为具有
特殊情况:继承/接受赠与/侵权行为
法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tips:连带责任: 1、出资人滥用职责-顺还利益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独立 3、法人分立
tips:法人的民事责任考点: 1、独立承担 2、全部财产 3、民事责任not全部责任
成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住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止
非法人
形式:个人独资、合伙
民事责任
普通合伙
无限连带
有限合伙
出资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代理
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一般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2.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 3.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3.法律后属于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1代理人无代理权 2有权力外观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4权利外观归责与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后果:相对人有权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行为只有当恶意串通时 富有连带责任
法律行为
有效:1.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部分无效而已
无效
小孩买假串,缺德有违法
可撤销:重大误解(典型风险)/欺诈/胁迫/不公平
可撤销权:知道/应当知道 1、胁迫一年/90 2、发生5年 3、撤销权消失-可追违约权
应当与自甘风险做区分 自甘风险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
限人行为
无权代理30
民事诉讼
诉讼时效:普通三年;从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过期失去胜诉权。 诉讼时效中断时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终止最后6个月内停止计算时间,然后一律从6个月开始
只适用:
债权
继承权
部分还原
类型
普通:3年-应当知道+(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未成年-成年/无人-法定结束
特殊
国际-4
保险-5
人格权
人格权不得转让也不得放弃继承
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亲属+配偶+荣誉)
分类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法人拥有得,名称权独有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权
肖像权
新法速递
精神伤害-请求赔偿,限于自然人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
物的分类
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付着物
主物和从物:眼镜盒和眼镜就是这种关系
原物和孳息,孳息和原物必须分开
天然孳息,如鸡蛋和鸡、羊和羊毛
法定孳息,如租金、利息、彩票中奖
物权的类型
自物权:即权利人对自己所标的物拥有全面支配权
所有权
他物权:别人的东西,享有试用权和收益权等等某一方面的权利
用益物权:使用或者受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
担保物权:为担保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物权的变动
原则
物权的排他效力,即一物一权
即物权优先债权,也有例外:买卖不破租赁
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登记簿的日期 动产:交付
其他规定:1、法院判决-文书/2、继承开始/3、建造房屋-行为完成
所有权
取得
原始
先占
孳息
天然
法定
捡到遗失物
善意取得:无处分人给的+价格合理+善意
像无处分人请求赔偿
继得
特殊物品
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居民海岛
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
即可国有又可集体: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农村或城市的土地
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活动成果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获得的物质;平面印刷图案
著作权
实行自动保护原则:永久+死后50年(财产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商标权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核准之日开始计算,期满继续使用,应当在期满12个月内办理手续,6个月宽限期
继承权
不能成为遗产:他人物品;虚拟的东西,荣誉称号;专属东西;非法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况(1和2不能补救)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有动机就丧失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
欺诈、胁迫手段迫使被继承人变更设立遗嘱的
被原谅
继承方式(权重又上往下依次递减)
遗嘱抚养协议:公民与抚养人(法定继承以外的人)之间签订的协议
遗赠:赠与国家、单位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医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除开公证和自书以外,其他均要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债权
债权
债权是要求他人一定要做或者一定不要做的权力
产生的原因
合同(最主要的原因)
侵权行为
不当得利(一方得利,一方受损,有因果关系,无法律依据)
无因管理
变动
发生
变更
内容
主体
不得转让
身份债:抚养费
通知:债权人转让,通知债务人
同意:债务人转让-期限内不作答市为不同意
消灭
合同
合同的概念: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协议,特征:平等、自愿、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得成立
合同的订立:
要约/邀约邀请诱惑
承诺
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退订
内容
格式条款:不协商
不成立
免责条款:
时间
承诺
合同书
签名
先履行义务
电子合同-订单成功
地点
电子:收件人主营
合同:签订得地方
履行
违约
违约责任
缔约责任
合同的效力
无效: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他人利益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法律规定
可撤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
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担保
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权,只是作为担保,当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抵押的财物拍卖,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生效条件: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质押:转移财产权
留置:在一些合同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
定金:谁不履行合同,谁就赔定金
具体得合同
买卖合同
基本买卖
一物多卖:交付>交钱>合同
赠与
责任:导致受赠人伤害
撤销:经济困难
借款
贷款人
限定用途-中止贷款
不扣利息
借款人
支付利息
没有约定
期限 :随时还/合理催
利息:没有利息
约定不明确
自然人:没有
其他-协商
利息还款期限:一年/每年
婚姻法
结婚禁止条件:三代血亲关系
结婚条件:男女完全自愿,达到年龄,男22,女20
无效婚姻: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婚龄
可撤销婚姻:被胁迫(可以撤销一年以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知道一年以内申请撤销);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力和义务
未登记,夫妻名义生活: 1994-承认 解除同居-不受理
夫妻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受益、继承所得到的财产,除非遗嘱确立了只归一方所有....
非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损得到的财产;遗嘱写了只归一方的;一方生活用品
离婚:离婚申请30天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
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的屡教不改的;感情不和分局两年;其他情况。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局又满一年,一方发起离婚诉讼时候,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离婚,需要经过军人同意;军人重大过错误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离婚,女方不受此限制
民事责任及其抗辩事由
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判断主观是否有错);过错推定原则(通过法律推定是否有错);无过错原则(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错误,都要负责)
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行为造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违约人主观有过错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民事责任免责事由
违约: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合同双方在合法范围内约定免责事由;
侵权: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过错;受害人同意;第三人行为
侵权责任
概述
被侵权人得人身or财产收到侵害
原则:侵权优先受偿
判定
过错推定
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免责
幼儿园-无人收到伤害
管理、教育责任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违法/拒绝提供资料/修改资料
动物园饲养动物
动物馆管理
脱落、坠落
所有人、管理人自证
建筑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追责
堆放物品倒塌
堆放人自证
树木折断
所有人自证
地面施工
施工人自证
道路堆放
公共道路管理人
高空坠落
危害公共安全罪-后果不严重
刑法
过失致人死亡
重大责任事故
无过错责任
无需证明,直接承担
限人/无人侵权
监护人
用人单位
单位负责人
追偿:故意工作人员
派遣单位
受派遣负责人
派遣方相应责任
劳务责任
造成他人伤害
老板负责
追偿故意/过失员工
造成自己伤害
各自负责
别人造成员工
第三方
老板
追偿:第三方
产品责任
造成人身/财产伤害
产品缺陷
第三方
生产者/销售
对外连带。对内追偿过错方
饲养动物
主人/管理人
自己贱得,自己负责
第三人/管理人
在追偿第三人
其他特殊
帮工
环境污染
举证倒置-嫌疑污染人证明自己不存在因果关系
不承担
自己贱的
看不承担
第三人
第三人
正当防卫
不承担
紧急避险
引起险情得人
民事诉讼
基本制度
合议
成员
数量:单数
回避:审判/书记/翻译/勘探/鉴定人
证人没有回避原则,第三方
公开审判
两审终审
管辖范围
基础
中级
高级
特定
程序
一审
二审
前提:未发生效力的裁定书、判决书
裁定书:10-上一级
判决书:15-上一级
再审
前提:已经发生效力
上级法院发现错误
当事人
检察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规定属于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产品瑕疵
违约责任-销售方-维修更换退货
不适用: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物权返还请求权/ 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权/ 撤销权,解除权,人格权受侵害当事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
主要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