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必须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按我国刑法其最低刑为三年以上,而且按犯罪地法律也成立犯罪,即受双重犯罪限制。
这是一篇关于第十七章 法律与文化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法律文化释义、法律与道德、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19材料题等。
刑法总论王逸:“胁迫”可以是暴力或非暴力,只对行为人自由意志形成相对强制,行为人仍然可以在是否参与犯罪的问题上作出决定和选择。行为人完全丧失意志自由的,不是危害行为。行为人被胁迫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利益小于所要保护的,可以成立紧急避险。
刑法总论王逸:研究意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影响量刑;理论研究,加深认识;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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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空间效力
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有约束力
属地原则
只管辖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 捍卫国家主权,但是领域外的犯罪不适用我国刑法, 不利于充分保护我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属人原则
国籍原则,只管辖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
强调本国公民不论何地都应遵守我国刑法, 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但不适用于外国人,有损国家主权
保护原则
安全原则,管辖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
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发生在他国领域,且行为人是外国人时, 就涉及国家之间的关系和法律冲突问题,可行性有限
普遍原则
世界原则,管辖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
促进打击国际犯罪的协调与合作,但各国的阶级利益和政治法律观点不同, 决定了不可能对所有国际犯罪实行普遍原则
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我国刑法的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应当明确
我国领域的范围
领陆
领水
包括内水和领海
领空
我国的船舶和航空器
我国的驻外使、领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确定犯罪地的标准
行为地说
结果地说
行为结果择一地说
不论行为实施地还是结果发生地都应视为犯罪地 大多数国家采取行为结果择一地说,我国亦如此
注意:一人犯一罪,不论部分或全部行为或结果发生在我国,都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一人犯数罪,有一个罪的行为或结果发生在我国,就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共同犯罪的,只要其中一罪行为结果发生在我国,就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所有共犯均可适用我国刑法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报请全国人常批准施行
澳门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的特别规定
新法的特别规定
四个原则中优先适用属地原则,
适用本法指的是适用我国刑法典,而不是广义刑法
我国刑法的属人原则
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本法,但最高刑为三年以下的,可以不追究
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本法
应当注意
属人原则涉及的是刑法的域外效力,要解决我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
我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基本上采取绝对的属人原则
其所触犯的必须是我国刑法,而非所在国的刑法。按我国刑法其行为构成犯罪
不论所在国刑法是否认为是犯罪,都不影响对其适用我国刑法,即不受“双重犯罪”的限制
我国刑法的保护原则
外国人在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最低刑三年以上的,可以使用本法,但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应当注意
涉及的是刑法的域外效力,解决外国人在领域外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
采取的是有限制的保护原则
犯罪必须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按我国刑法其最低刑为三年以上, 而且按犯罪地法律也成立犯罪,即受双重犯罪限制
“可以”
因为外国人在领域外犯罪,未被引渡到我国或未被我国抓获, 我国司法机关不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意义
强调我国主权,保护国家和公民利益
犯罪地国家引渡罪犯到我国或者抓获后,适用我国刑法就有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的普遍原则
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中国就其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涉及的是刑法的域外效力,其解决外国人在领域外实施国际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
实行有限制的普遍原则
国际犯罪
我国是缔约国或者参加国
该罪在我国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
犯罪分子在外国经过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在国外受过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生效时间
即日生效
隔日生效
失效时间
法定失效(明示失效)
自然失效(默示失效)
新法代替旧法 原来立法的特殊条件消失,旧法自行失效
刑法的溯及力
从旧原则
新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从新原则
新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立的刑法一律适用。
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上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有利于被告的,适用新法,这时就有溯及力
大多数国家采用,我国在内
从新兼从轻
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法有利于被告的,适用旧法,这时就有了溯及力
刑事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司法解释是最高院和最高检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①对解释实施前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解释,司法解释实施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解释规定办理
行为时没有解释的——从新
②对新解释实施前的行为,行为时有相关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办理,但适用新解释有利于被告的,适用新解释
司法解释的从旧兼从轻
③在新解释实施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解释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关于限时法问题
一定时期针对某一特定事项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期限过后不再适用
失效缘由:立法理由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