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协议2022李佳行政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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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
概念
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等签订的合同
要素
主体,一方主体为行政机关
目的,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
内容,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意思,双方协商一致
种类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房屋、土地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推定管辖制度
民庭认为是行政案件,不予受理的,行政庭必须受理
行政协议排斥民诉仲裁,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区别
VS具体行政行为
双方VS单方
VS内部协议
一方必须为无隶属关系的普通公民、法人、组织
本质
行政性
合同性
主体
行政主体(被告)
先催告,再强制执行
相对人、相关人(原告)
相关人
公平竞争关系
物权关系
其他
强制执行
第24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行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中请强制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协议享有监督协议履行的职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收到该处理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效力
未生效
需行政批准
效力终止
无效
无资格、无依据、不可能
可撤销
意思表示不真实
后果
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补救措施、赔偿
管辖
级别管辖
同具体行政行为
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优先
其次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选择协议相关地
即使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法院也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
诉讼程序
起诉
诉讼时效(起诉期)
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等,行政因素较强,适用行诉起诉期规定
6月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约履行的,合同因素较强,适用民诉起诉期规定
诉讼请求
审理
合约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
调解制度
实体问题
解除
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
行政机关有行政优益权,可以的单方解除。另一方解除需找法院
抗辩权
同民法
证据制度和法律适用
证据制度
行政的因素,被告举证
行政协议的合法性问题
协议的因素,同民诉
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适用
程序问题
适用行诉法,补充适用民诉法
可以使用行诉,也可以使用民诉
老案老办法,新案新办法
订立日期2015年5月1日
判决形式
被告解除、变更行政协议的判决形式
合法解除、变更
驳回原告诉请,可予补偿
违法解除、变更
撤销或部分撤销,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为,或继续履行、补救、赔偿
未履行行为的判决形式
合法的
驳回原告诉请,造成损失的,应予补偿
违法的
继续履行或补救、赔偿
违约转无效
审查中发现无效,向原告释明,原告愿意转为诉无效,则判无效。不愿意,则驳回违约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