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合同通则
合同通则,详细的总结了债与合同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编辑于2022-08-09 14:57:23 山东省合同通则
债与合同概述
债的概述
债的概念特征
债的要素
债的内容
债权
5特征
4权能
债务
特征
分类
给付义务(约定)
主给付义务
从给付义务
诚信义务(法定)
附随义务
不真正义务
债的发生原因
法定之债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缔约过失
意定之债
合同
单方允诺
合同概述
合同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相对性
主体
内容
责任
例外
分类
有名,无名
要式,不要式
单务,双务
为自己利益订立,为第三人利益订立
主,从
合同的订立
成立要件:姓名,标的,数量
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邀请(非必要)
要约
特征
商业广告
悬赏广告
要约的过程
1作出
2撤回(阻止生效)
3生效
生效时间:到达主义
电子要约生效
4撤销(否定效力)
不可撤销三种情形
5失效
承诺
构成要件
主体
方式
内容
一致:合同成立
不一致:新要约
承诺期间
期间内到达,合同成立
期间外到达
迟到
未迟发而迟到,合同成立
例外新要约
迟延
迟发迟延,为新要约
例外合同成立
撤回
生效
强制缔约
预约(不是承诺)
格式条款(不遵循一般程序)
提供者的义务
提示义务
说明义务
公平拟约义务
无效的情形
解释
成立的时间、地点
时间
合同书
双方签字或盖章
信件、数据电文
签订确认书
互联网商品、服务
提交订单成功
地点
数据电文形式
1约定
2收件人主营业地
3居住地
书面形式
1约定
2最后签字或盖章地
缔约过失
构成要件
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行为)
对方有损失
行为与损失有因果
行为人有过错
类型
赔偿范围
合同的效力
有效要件
主体适格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特殊生效要件
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附生效条件
附生效期限
效力的特别规则
成立即生效
报批义务条款单独生效
无权代理追认
表见代表
超越经营范围
合同的履行
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一般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没有约定的,协议补充
无协议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都没有
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地点
履行期限
履行方式
履行费用
交付时间
诚实信用原则
对应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
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履行的特别规则
选择之债的履行
选择之债
确定选择人
法定,约定,或习惯
都没有,债务人选择
债务人被催告后不选,债权人选
标的确定(一般不可变,对方同意除外),变成简单之债
按份之债的履行
有份额,按份额,无份额,平分
拿多了,还其他人
连带之债履行
对外连带,对内按份
债权人免一个人的,其他人总数就少还一部分
债务人变债权人的,其他债务人总数少还一部分
涉他合同的履行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真正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可主张违约,债务人可抗辩第三人
不真正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无上述三条
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
特殊情形除外
提前履行
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债务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部分履行
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债务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构成要件
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债务均届清偿期
对方未履行或不合约定
对方可能给付
性质
一时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构成要件
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均届清偿期
一方先履行
先履行方未履行或不合约定
性质
一时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构成要件
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主张方应先履行而已届清偿期
有确切证据证明有危险
效力
中止履行
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对方提供了,恢复履行
对方没提供也未恢复履行能力
自己解除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合同的保全
债权人的代位权
成立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
债务人对相对人债权合法
债务人对相对人债权无人身性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
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代位权的方式,范围,法律后果
债务人的撤销权
成立条件
债务人实施一定处分财产行为(7情形)
处分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权的方式,范围,法律后果
除斥期间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
主体不变变内容
合同的转让
债权让与
分类
全部让与
部分让与
构成要件
存在有效债权
让与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且合法
债权有可让与性
性质不得让与
约定不得让与
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不通知债权让与仍有效,但债务人仍可通过向债权人给付的方式清偿债务)
法律效力
对内效力
取得债权
从权利(保证)
证明文件
权利瑕疵担保
对外效力
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抗辩
主张抵消
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
构成要件
有效的债务
有债务转移协议
债务有可转移性
性质不得让与
约定不得让与
债权人同意
法律效果
抗辩
抵消权不延续
从债务
新债务人不得以对抗原债务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担保责任
第三人保,书面同意
债务人保,继续
并存的债务承担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合同承受
构成要件
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有转让协议,对方当事人同意
被转移的为双务合同
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形式
法律效果
法定承受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的解除
特征
方式
单方解除
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
一般法定解除
不可抗力
预期违约
迟延履行
违约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情势变更(国家政策)
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
特别法定解除
委托合同(双方,赔偿损失)
不定期租赁,合伙,物业服务合同(事前通知)
保管合同(寄存人随时,保管人看有无约定保管时间)
承揽合同(定作人完工前,赔偿损失)
货运合同(托运人在交货前,赔偿损失)
协议解除
解除权
行使
行使方式
行使期限
对方提出异议期间
法律效果
溯及力
停止履行
违约责任
担保责任
结算清理条款
解决争议方法条款
清偿
代物清偿
构成要件
原债务存在
双方约定以他种给付代替
达成合意
受领给付
法律效果
代为清偿
构成要件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第三人对债务有合法利益
债务非禁止代为清偿
法律效果
清偿抵充
1事先约定
2临时指定
3法律规定
1已到期,2担保少,3负担重,4到期早,5按比例
1实现债权的费用,2利息,3主债务
抵消
法定抵消
构成要件
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还款晚的一方提)
债务种类、品质相同
不存在不能抵消情形
抵消权行使
法律效果
合意抵消
提存
构成要件
因债权人原因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
标的物适宜提存
按照法定程序
法律效果
对债务人
债务消灭
通知义务
抗辩权
(取回权)
对债权人
风险承担
获得所有权,孳息
提出费用
领取权
免除
构成要件
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
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债务人有权在合理期拒绝
法律效果
混同
分类
概括承受
特定承受
法律效果
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不发生混同
违约责任
特征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构成要件
存在有效合同
客观上有违约行为
不存在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
一般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特殊法定免责事由(个别合同的轻过失免责)
约定的免责事由
约定的限制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可与其他同时适用)
金钱之债(继续履行)
非金钱之债
一般继续履行
特殊情形不继续履行(违约方也可解除合同),承担第三人履行费用
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
实际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
无需赔偿
可预见规则
减损原则,对损害扩大部分无需承担
双方违约,减少赔偿
受领迟延,反要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违约金
违约金的成立要件
有合同关系
有违约金条款
有违约行为
无免责事由
数额调整
增加
适当减少
采取补救措施
定金罚则(20%)
特征
效力
与订金(预付款)区分
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竞合原因
侵权性的违约行为
违约性的侵权行为
法律后果(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