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3年CPA会计17收入、费用和利润
2023年教材无实质性变化。
编辑于2022-08-11 20:51:43收入、费用和利润
收入
定义和分类
定义
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
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分类
以存货换取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本章:非现金对价
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收入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除外:长投、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租赁、保险合同
如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租金、债权投资收取利息、 股权投资现金股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确认和计量
识别合同
收入确认原则
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能够(或阻止其他方)主导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收入确认的 同时满足条件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明确了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没有商业实质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仅考虑客户到期时的信用风险,即能力和意图)
不能同时满足
当且仅当:a.不再负有剩余义务;b.已收取对价无须退回
已收取对价→收入
否则,已收取对价→负债
后续期间
【合同开始日/生效日即满足条件】无须重新评估
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合同开始日/生效日不满足】需要持续评估
如满足条件,交易商品此前已转移部分所分摊对价→收入
合同存续期间 (2023年教材删除)
合同各方拥有现时可执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的期间;合同存续期间≤商品所涵盖的期间;合同存续期间≤之后可以随时无代价终止合同的某一特定期间;任一方均可以提前终止,但要求终止方需支付重大违约金时,合同存续期间很可能与约定期间一致;客户的无条件终止合同权利被视为客户拥有的续约选择权→企业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合并
a.同一客户(或其关联方) b.同时或相近订立 c.两份或多份合同 d.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构成一揽子交易
某份的对价取决于其他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所承诺的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变更
各方同意 对原合同 范围或价格
作为单独合同
同时满足条件(背)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
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
例:原甲商品合同,新增乙商品且能单独反映其售价; 建造办公楼,追加建造食堂(有单独售价的)
作为原合同终止 及新合同订立
条件
不属于上述①情形
未增加商品及合同价款
未反映单独售价
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和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
例:原合同甲商品已发货60%,新增乙商品为其单独售价的70%
原则
新合同交易价格=原合同剩余部分+新合同部分
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条件
不属于上述①和②情形,即:未增加、未反映且不可明确区分
例:(尤其针对单项履约义务)建造办公楼,合同变更追加造价
原则
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识别单项 履约义务
总原则
合同开始日评估,识别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段/点履行,在履行后分别确认收入
含义
履约义务: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情况
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与服务的组合)的承诺(背)
同时满足条件
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商品可区分”
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合同可区分”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背)
如:提供保洁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等
为履行合同而开展的初始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如俱乐部为会员建立档案等行政事务
不可明确区分的通常情形
需提供重大服务以进行整合,形成合同约定的某个/些组合产出
包工建造
对其他承诺商品予以重大修改/定制
软件定制
与其他承诺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设计和生产
提供运输服务
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的,不构成;转移之后的,应当考虑
确定交易价格
定义
【交易价格】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负债
合同标价并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让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变更
特殊情况
可变对价
情形
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或有事项的发生等
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期望值或可能发生金额
仅有两个可能结果时,按最可能发生金额
限制
交易价格(含可变对价)≤ 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评估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应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重新估计
【报表日】可变对价金额、限制
特殊情况
不适用于: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实际销售/使用情况收取特许使用费
重大融资成分
情形
发货与收款时间不一致
“没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原则
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现销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对价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折现率: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的现销价格
一经确定,不得因后续市场利率/客户信用风险等情况的变化而变更
处理
【先发货后收款】 客户融资
【销售交付时】 借:长期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各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
【先收款后发货】 企业融资
【销售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贷:合同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 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交付产品时】 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简化处理
合同开始日,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
类似情形下的类似合同一致应用
除外情形
客户支付了预付款,且可以自行决定商品的转让时间
无时限的储值卡/积分
客户承诺支付的对价中有相当大部分是可变的,该可变内容取决于某一未来事项是否发生,且该事项实质上不受双方控制
特许权使用费
差额是由其他原因所导致的,且差额与此原因是相称的
质保金
间隔较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有关部门履行审批程序的必要时间
新能源汽车补贴款
非现金对价
公允价值能否合理估计
【能】应按照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
借:XX资产;贷:主营业务收入
【否】应参照企业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
公允价值变动额的处理
因对价形式而发生变动→不应计入交易价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因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动
不满足限制条件
满足限制条件→可变对价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客户对价
冲减交易价格
但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
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应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冲减孰晚时点【确认相关收入,(承诺)支付客户对价】
分摊交易价格
基本原则
当合同中包含两项及以上履约义务时,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
公允价值(考虑折扣)
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 (若无法直接观察)
应当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并对类似的情况采用一致的估计方法
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方可采用余值法
合同资产
含义
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VS应收账款
有条件收款权 VS 无条件
除了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履约等其他风险
具体处理
分摊合同折扣
含义
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单独售价之和-合同交易价格
原则
基本:在各单项履约义务间按比例分摊
特殊: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某项履约义务相关的,则分摊至该项
同时满足条件
经常将该合同中各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单独销售或者以组合的方式单独销售
也经常将其中部分可明确区分商品以组合的方式按折扣价格单独销售
上述折扣与合同折扣基本相同,且针对每一组合中的商品的分析为将该合同的全部折扣归属于某项履约义务提供了可观察的证据
余值法
先分摊合同折扣,后估计单独售价
分摊可变对价
仅与合同中的某一特定组成部分有关→局部分摊
同时满足条件
可变对价的条款专门针对企业为履行该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所作的努力,或者履行该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所导致的特定结果
企业在考虑了合同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及支付条款后,将合同对价中的可变金额全部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或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符合分摊交易价格的目标
与整个合同相关→按基本原则分摊
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无需追溯
原预计不会享受折扣,后因购买量增加预计会享受折扣,则在可以享受折扣优惠的当期直接按折扣后的价格确认当期收入,同时冲减原多确认的收入
交易价格 的后续变动
基本原则
按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与合同变更相关的
合同变更导致交易价格后续变动
合同变更之后可变对价后续变动
属于第一类变更“作为单独合同”
判断可变对价后续变动与哪一项合同相关,并按照分摊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
属于第二类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且可变对价后续变动与合同变更前已承诺可变对价相关的
首先将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原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单独售价为基础进行分摊;再将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二次分摊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
将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
确认收入
段履行
(背)满足条件之一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例:常规或经常性的服务,如长途运输、1年期的财税咨询服务
“边履约边受益”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
例:在客户场地上建造资产
“能控制且受益”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成本+合理利润)
例:建造只有客户能够使用的专项资产,或按照客户的指示建造资产
“不可替代且有权收已完成”
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
产出法
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工程进度节点、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
优:直接计量、客观反映 劣:不易直接观察
投入法
可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平均发生→直线法;扣除控制权尚未转移客户的投入
成本法:累计实际发生成本÷预计总成本
特殊情况(合同开始日能预期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应按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①不可明确区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②客户先取得控制权,后接受服务; ③该成本相对预计总成本是重大的; ④企业自第三方采购且未深入参与设计和制造,是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的主要责任人
例:先买电梯后安装 a.履约进度=[(40-30)÷(总成本 80-30)]=20% b.应确认的收入=[(100-30)×20%+30]=44 c.应确认的成本=[(80-30)×20%+30]=40
履约义务的收入计量
当期收入=合同的交易价格×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
点履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迹象
①企业有现时收款权利,客户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③企业已转移商品实物,客户已占有商品实物 ④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⑤客户已接受商品 ⑥其他表明迹象
售后代管商品安排
点履行迹象+同时满足
①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 ②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 ③该商品可以随时应客户要求交付给客户 ④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
委托代销安排
判断原则:受托方是否获得商品控制权
是→正常销售 否→委托代销,手续费确认收入
委托方
【发出商品】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开具销项发票】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支出;贷:发出商品 借: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账款
【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
【收到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贷:受托代销商品款(负债科目)
【对外销售】借:银行存款;贷:受托代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收到发票】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
【支付货款,确认收入】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合同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同时满足条件
与合同直接相关
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等
增加了持续履行/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预期能够收回
管理费用、非正常消耗、与已履行相关、无法区分已/未履行的
→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
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含续约/变更(增加对价)所需支付的
如:销售佣金
简化处理:摊销期≤1年的 → 当期损益
资产
摊销和减值
摊销
总原则: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段/点)进行摊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 借:销售费用;贷:合同取得成本
相关情况
考虑原合同和续约合同的相关性
复核并更新,以反映该预期时间的重大变化
→会计估计变更
减值
合同履约/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①-②),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履约/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补充)
转回
转回后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特定交易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掌握例题)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按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将退还的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预期将退还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时预计发生成本(包括退回商品价值减损)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应收退货成本),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退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会计估计变更
如果企业有权收取一定金额的退货费,则估计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时,应当将退货费包括在内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质保分类
保证类:保证商品符合既定标准
服务类:之外提供一项单独服务
判断处理
客户是否有单独购买质保的权利
【是】质保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否】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
【是】承诺的额外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
【否】按《13号准则——或有事项》规定
借:销售费用;贷:预计负债
特殊情况
同时包含保证类和服务类,应当分别处理
无法合理区分,一起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总原则
主要责任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
总额法确认收入:对价总额
存在第三方参与的三种情形:第三方先控制再转让;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控制后提供重大服务整合成某组合产出
控制权四个判断事实:承担主要责任;承担存货风险;有权自主定价;其他
代理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能控制该商品
净额法确认收入:佣金或手续费
附有客户额外购 买选择权的销售
表现形式
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合同续约选择权等
奖励积分兑换企业或其他方销售的商品
其他方的→承担向其他方支付相关商品价款的义务 奖励积分→额外购买选择权,构成重大权利→单项履约义务
【兑换前】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合同负债(奖励积分的部分)
【兑换后】借:合同负债;贷:其他应付款等(重分类为金融负债)
处理原则
评估该选择权是否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客户只有订立合同才取得选择权,并且行权时能享受到超过其他同类客户所能够享有折扣)
收入确认
原则: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按交易价格要求分摊
时点:客户未来行权并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或选择权失效
合同资产 合同负债
含义
合同负债: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列示
要求
在资产负债表中按流动性分别列示: 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不能互相抵销
合同资产: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 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合同负债: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 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掌握例题)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形式】软件和技术、影视和音乐等版权、特许经营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版权
【原则】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否
该知识产权许可构成有形商品的组成部分并且对该商品的正常使用不可或缺
例:设备+软件
客户只有将该知识产权许可和相关服务一起使用才能获益
例:服务+授予
是
段履行
(背)同时满足
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
点履行
在客户能够使用并从中获益时确认收入
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 (估计可变对价的例外规定)
(背)孰晚时点确认收入:
①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②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例:足球俱乐部授权使用LOGO
售后回购
含义
销售的同时承诺/有权日后购回
形式
约定有义务回购,即存在远期安排
有权利回购,即拥有回购选择权
当客户要求时,企业有义务回购,即客户拥有回售选择权
处理
企业:远期安排/回购选择权
回购价格<原售价
→租赁交易
原售价:保证金 原-回:租金
回购价格≥原售价
→融资交易
原售价:借款 回-原:利息
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应当在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客户:回售选择权
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客户是否具有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
有
→租赁交易/融资交易
无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客户未行使的权利(储值卡)
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履行了相关义务时再转为收入
【预收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合同负债
【履行义务时/客户消费时】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预收款项无须退回时,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
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预收中代其他方收取部分不属于客户未行使权利
无须退回的初始费(俱乐部入会费、接驳费、初装费等)
概述
合同开始日计入交易价格
处理
评估是否与转让已承诺商品相关
【是】该商品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是】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否】企业应当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否】该初始费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收入
包括: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而活动本身没有转让已承诺商品
社会资本方@PPP (2022年新增)
含义和特征
含义
【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合同中确定的用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如自来水管道、天然气管道或高速公路
特征(同时)
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条件(同时)
政府方控制/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运营期间)
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合同终止时)
相关说明
运营期占项目资产全部使用寿命的项目合同,符合双特征和条件1,即使不符合条件2,仍然适用本部分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不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会计处理
身份判断
【社会资本方】主要责任人or代理人
确认合同资产
提供多项服务
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分摊交易价格
借款费用
CH11.借款费用
资本化
【确认费用时/满足条件时】
借:PPP借款支出(资产科目);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
【资产达预可时】
借:无形资产;贷:合同资产,PPP借款支出
PPP项目资产≠固定资产
费用化
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
三种模式
无形资产模式
适用前提
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
处理原则
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合同资产)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
建设期
实际发生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确认建造收入
借:合同资产;贷: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加成法:成本×(1+毛利率)】
结转建造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
资本化借款费用
借:PPP借款支出;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
达预可时
借:无形资产;贷:合同资产,PPP借款支出
运营期
实际发生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确认运营收入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到的通行费等)
结转运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
摊销无形资产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运营期)
金融资产模式
适用前提
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其他资产的条件
处理原则
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在此之前为合同资产),并按照金融工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
建设期
实际发生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确认建造收入
借:合同资产;贷: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加成法:成本×(1+毛利率)】
确认融资成分影响
借:合同资产;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
合同资产余额×实际利率(合同开始日·插值法·折现率·使应收现值=实收现值)
结转建造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
费用化借款费用
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
运营期
实际发生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确认运营收入
借:合同资产;贷: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加成法:成本×(1+毛利率)】
确认融资成分影响
借:合同资产;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
合同资产余额×实际利率(合同开始日·插值法·折现率·使应收现值=实收现值)
结转运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
拥有收取对价的权利时 /政府方承担支付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贷:合同资产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混合模式
适用前提
无形资产模式+金融资产模式
处理原则
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具体处理
建造期:分摊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部分】政府承诺
【无形资产部分】总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部分
借款费用按各自所占比例分摊
运营期:分摊收款额
【应收账款部分】合同资产余额÷(P/A,r,n)
【无形资产部分】总收款额-应收账款部分
TIPS
社会资本方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收入的规定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为使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政府方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提供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支出按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每年确认预计负债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预计负债【当年被分摊额的现值】
每年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贷: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期初余额】
费用
确认
日常活动中发生的、 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 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出
期间费用
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损益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研究费用
研发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究费用”和“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销售费用:包括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
财务费用
利润
构成
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外收支
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现金盘盈利得(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前期差错)、捐赠利得等
【TIPS】股东或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现金盘亏损失等
本年利润
【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贷:费用类科目
借:收益类科目;贷:本年利润
【年末结转】
本年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综合收益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