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水或隔水要求,确定基坑开挖方案。
2) 基坑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雨水、渗水等流人坑内;同时, 基坑内也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保证开挖时及时排出雨水。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水排水措施。当采取基坑内、外降水措施时, 应按要求降水后方可开挖。
3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分块、对称、均衡地开挖,分块开挖后必须及时支护。对于有预应力要求的钢支撑或锚杆还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支撑、锚杆和土钉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开挖。lK413000 城市
4) 基坑开挖过程中,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挖机械等碰撞支护结构、格构柱、降水井点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5 )当开挖揭露的实际土层性状或地下水情况与设计依据的勘察资料明显不符, 或出现异常现象、不明物体时, 应停止开挖, 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