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K416000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K416000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此部分知识点比较杂乱,但通过思维导图能够很好的起到梳理,强化记忆的作用,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3-07-18 16:36:09 广东1K416000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K416011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结构特点
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区的结构形式 防渗系统结构可分为单层防渗系统结构和双层防渗系统结构。单层防渗系统基本结构包括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防渗层及上下保护层和基础层。双层防渗系统基本结构包括渗沥液导排系统、主防渗层及上下保护层、渗沥液检测层、次防渗层及上下保护层和基础层。应根据需要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和反滤层。单层防渗系统结构形式如图 1K416011 所示。
1K416012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防渗层施工技术
防渗层是由透水性小的防渗材料铺设而成,渗透系数小、稳定性好、价格便宜是防渗材料选择的依据。目前,常用的有四种:黏土、膨润土、土工膜、土工织物膨润土垫(GCL)。
一、泥质防水层施工
泥质防水层施工技术的核心是掺加膨润土的拌合土层施工技术。理论上,土壤颗粒越细,含水量适当,密实度高,防渗性能就越好。膨润土是一种以蒙脱石为主要矿物成分的黏土岩,膨润土含量越高抗渗性能越好。
(一)施工程序
一般情况下,泥质防水层施工程序见图 1K416012-1。
(二)质量技术控制要点
1、施工队伍的资质与业绩
选择施工队伍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管理水平是否符合本工程的要求;从事本类工程的业绩和工作经验;合同履约情况是否良好(不合格者不能施工)。通过对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核,保证有相应资质、作业能力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2、膨润土进货质量
应采用材料招标方法选择供货商,审核生产厂家的资质,核验产品出厂三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试验报告单),组织产品质量复验或见证取样。
3、膨润土掺加量的确定
应在施工现场内选择土壤,通过对多组配合土样的对比分析,优选出最佳配合比,达到既能保证施工质量,又可节约工程造价的目的。
4、拌合均匀度、含水量及碾压压实度
应在操作过程中确保掺加膨润土数量准确,拌合均匀,机拌不能少于 2 遍,含水量最大偏差不宜超过 2%,振动压路机碾压控制在 4〜6 遍,碾压密实。
5、质量检验
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检验频率和质量检验标准同步进行,检验项目包括压实度试验和渗水试验两项。
二、膨润土防水毯铺设
(二)膨润土防水毯施工
(1)膨润土防水毯应贮存在防水、防潮、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并应避免暴晒、直立 与弯曲。未正式施工 铺设前严禁拆开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潮、防水、防 破损漏土。膨润土防水毯不应在雨雪天气下施工。
(2)膨润土防水毯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自然与基础层贴实,不应折皱、悬空;
2)应以品字形分布,不得出现十字搭接;
3)边坡施工应沿坡面铺展,边坡不应存在水平搭接。
(3)施工时,卷材宜绕在刚性轴上,借挖土机、装载机结合专用框架起吊铺设,应铺放平整无折皱,不得在地上拖拉,不得直接在其上行车;当边坡铺设膨润土防水毯时,严禁沿边坡向下自由滚落铺设。坡顶处材料应埋入锚固沟锚固。
(4)膨润土防水毯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铺设的连接应采用搭接。
2)膨润土防水毯及其搭接部位应与基础层贴实且无折皱和悬空。
3)搭接宽度为 250±50mm。
4)局部可用钠基膨润土粉密封。
5)坡面铺设完成后,应在底面留下不少于 2m 的膨润土防水毯余量。
三、聚乙烯(HDPE)膜防渗层施工技术
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不易被破坏、寿命长且防渗效果极强,其自身质量及焊接质量是防渗层施工质量的关键。
(一)施工程序
(二)焊接工艺与焊缝检测技术
1、焊接工艺
(1)双缝热熔焊接:
双缝热熔焊接采用双轨热熔焊机焊接,其原理为:在膜的接缝位置施加一定温度使 HDPE 膜本体熔化,在一定的压力作用下结合在一起,形成与原材料性能完全一致、厚度更大、力学性能更好的严密焊缝。
(2)单缝挤压焊接:
单缝挤压焊接采用单轨挤压焊机焊接,其原理为:采用与 HDPE 膜相同材质的焊条,通过单轨挤压焊机把 HDPE焊条熔融挤出,通过外界的压力把焊条熔料均匀挤压在已经除去表面氧化物的焊缝上。主要用于糙面膜与糙面膜之间的连接、各类修补和双轨热熔焊机无法焊接的部位。
2、焊缝检测技术
(1)非破坏性检测技术
1)气压检测:(双缝热熔)。
2)真空检测:(单缝挤压)。
3)电火花检测:(单缝挤压)。
1)气压检测:
HDPE 膜热熔焊接的气压检测:针对热熔焊接形成双缝焊缝,焊缝中间预留气腔特点,采用气压检测设备检测焊缝的强度和气密性。一条焊缝施工完毕后,将焊缝气腔两端封堵,用气压检测设备对焊缝气腔加压至 250KPa,维持 3-5min,气压不应低于 240KPa,然后在焊缝的另一端开孔放气,气压表指针能够迅速归零视为合格。
2)真空检测:
真空检测是传统的老方法,即在 HDPE 膜焊缝上涂肥皂水,罩上五面密封的真空罩,用真空泵抽真空,当真空罩内气压达到 25-35KPa 时焊缝无任何泄露视为合格。挤压焊接所形成的单轨焊缝,应采用真空检测法检测。
3)电火花检测
HDPE 膜挤压焊缝的电火花检测等效于真空检测,适用于地形复杂的地段。在挤压焊缝中预先埋设一条细铜线,利用 35KV 的高压脉冲电源探头在距离焊缝 10-30mm 的高度探扫,无火花出现视为合格,出现火花的部位说明有漏洞。 在挤压焊接时预埋铜丝 电火花测试进行中。
(2)HDPE 膜焊缝破坏性测试:
HDPE 膜焊缝强度的破坏性取样检测:针对每台焊接设备焊接一定长度,取一个破坏性试样进行室内试验分析。 每个试样裁取 10 个 25.4mm 宽的标准试件,分别做 5 个剪切试验和 5 个剥离试验。 如不能通过强度测试,须在测试失败的位置沿焊缝两端各 6m 范围内重新取样测试,重复以上过程直至合格为止。对排查出有怀疑的部位用挤出焊接方式加以补强。
(三)HDPE 膜施工
1.HDPE 膜贮存
HDPE 膜应存放在干燥、阴凉、清洁的场所,远离热源并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贮存时间超过 2 年以上的,使用前应进行重新检验。
2.HDPE 膜铺设
2)HDPE 膜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铺设应一次展开到位,不宜展开后再拖动。
②应为材料热胀冷缩导致的尺寸变化留出伸缩量。
③应对膜下保护层采取适当的防水、排水措施。
④应采取措施防止 HDPE 膜受风力影响而破坏。
⑤HDPE 膜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搭接宽度和焊缝质量控制。监理必须全程监督膜的焊接和检验。
⑥施工中应注意保护 HDPE 膜不受破坏,车辆不得直接在 HDPE 膜上碾压。
(2)HDPE 膜铺设施工要点:
4)为保证填埋场基底构建面不被雨水冲坏,填埋场 HDPE 膜铺设总体顺序一般为“先边坡后场底”。在铺设时应将卷材自上而下滚铺,先边坡后场底,并确保贴铺平整。用于铺放 HDPE 膜的任何设备避免在已铺好的土工合成材料上面进行工作。
5)铺设边坡 HDPE 膜时,为避免 HDPE 膜被风吹起和被拉出周边锚固沟,所有外露的 HDPE 膜边缘应及时用沙袋或者其他重物压上。
7)根据焊接能力合理安排每天铺设 HDPE 膜的数量,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减少展开 HDPE 膜的数量,做到能焊多少铺多少。冬期严禁铺设。
8)禁止在铺设好的 HDPE 膜上吸烟;铺设 HDPE 膜的区域内禁止使用火柴、打火机和化学溶剂或类似的物品。
12)应及时填写 HDPE 膜铺设施工记录表,经现场监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3.HDPE 膜试验性焊接
(1)每个焊接人员和焊接设备每天在进行生产焊接之前应进行试验性焊接。
(3)在监理的监督下进行 HDPE 膜试验性焊接,检查焊接机器是否达到焊接要求。
(4)试焊接人员、设备、HDPE 膜材料和机器配备应与生产焊接相同。
(5)焊接设备和人员只有成功完成试验性焊接后,才能进行生产焊接。
(7)试验性焊接完成后,割下 3 块 25.4mm 宽的试块,测试撕裂强度和抗剪强度。
(8)当任一试块没有通过撕裂和抗剪测试时,试验性焊接应全部重做。
(9)在试焊样品上标明样品编号、焊接人员编号、焊接设备编号、焊接温度、环境温度、预热温度、日期、时间和测试结果;并填写 HDPE 膜试样焊接记录表,经现场监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1K416013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导排系统施工技术
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施工主要有导排层摊铺、收集花管连接、收集渠码砌等施工过程。
一、卵石粒料的运送和布料
卵石粒料运送使用小吨位(载重 5t 以内)自卸汽车。将卵石粒料直接运送到已铺好的膜上。根据工作面宽度,事先计算好每一断面的卸料车数,按计算数量卸料,避免超卸或少卸。 在运料车行进路线的防渗层上,加铺不少于两层的同规格土工布,加强对防渗层的保护。运料车在防渗层上行驶时,缓慢行进,不得急停、急起;须直进、直退,严禁转弯;驾驶员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运料车驶入、驶出防渗层前,由专人将车辆行进方向防渗层上溅落的卵石清扫干净,以免车轮碾压卵石,损坏防渗层。
二、摊铺导排层、收集渠码砌
摊铺导排层、收集渠码砌均采用人工施工。 导排层摊铺前,按设计厚度要求先下好平桩,按平桩刻度摊平卵石。按收集渠设计尺寸制作样架,每 10m 设一样架,中间挂线,按样架码砌收集渠。 对于富裕或缺少卵石的区域,采用人工运出或补齐卵石。 施工中,使用的金属工具尽量避免与防渗层接触,以免造成防渗材料破损。
三、HDPE 渗沥液收集花管连接
HDPE 渗沥液收集花管连接一般采用热熔焊接。热熔焊接一般分为五个阶段:预热阶段、吸热阶段、加热板取出阶段、对接阶段、冷却阶段。
1K416014 垃圾填埋与环境保护技术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方式基本采用封闭型填埋场(原有自然衰减),垃圾焚烧处理因空气污染影响实际应用受到限制。封闭型垃圾填埋场是目前我国通行的填埋类型。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都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一、垃圾填埋场选址与环境保护
(一)基本规定
(1)因为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期限很长,达 10 年以上,因此应该慎重对待垃圾填埋场的选址,注意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考虑地质结构、地理水文、运距、风向等因素,位置选择得好,直接体现在投资成本和社会环境效益上。
(3)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等环保要求。
(4)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 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标准要求
(1)垃圾填埋场必须远离饮用水源,尽量少占良田,利用荒地和当地地形。一般选择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等敏感目标的卫生防护距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2)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填埋场垃圾运输、填埋作业、运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和岩溶发育区。
(4)自然保护区。
(5)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1K417000 施工测量与监控量测
1K417020 监控量测
1K417021 监控量测主要工作
(2)当开挖基坑为以下情况时,需实施基坑监测:
1)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
2)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 5m 的下列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
3)开挖深度小于 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补充解释:基坑设计安全等级和基坑侧壁安全等级,规定为三级,都是国家标准,且是定性的判断,并没有定量的标准,定量标准交给地方标准,由于地基土的差异是巨大的,所以由地方给出定量标准,国家标准指定性标准。
(3)基坑工程施工前,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并经建设方、设计方等认可,必要时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5)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基坑及周围岩土体;地下水;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铁路及重要的道路等;其他应监测的对象等。
(6)基坑变形监测周期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开挖速度或降水速度加快引起变形速率增大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变形量接近预警值或有事故征兆时,应持续观测。
(7)当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存在变形量接近预警值情况时,需进行专项论证:
1)邻近重要建筑、设施、管线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1K417022 监控量测方法
1K4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1K4200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1K420011 招标投标管理
二、招标
(二)招标方式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三、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通常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等组成。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主要内容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上述(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2、经济部分
(1)投标报价;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拟分包项目情况。
3、技术部分(主要内容)
(1)主要施工方案;
(2)进度计划及措施;
(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5)消防、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6)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7)风险管理体系及措施;
(8)机械设备配备及保障;
(9)劳动力、材料配置计划及保障;
(10)项目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
(1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K420012 招标条件与程序
一、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二)邀请招标
符合公开招标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评标公示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后之日起 3d 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d。
(4)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五)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中标单位排名顺序,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或未遵循招标文件要求被取消中标资格,应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或未遵循招标文件要求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六)订立合同
(1)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并公示期满后 5d 内,依据推荐结果确定排名第一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中标通知书发出 30d 内双方签订合同文件。
1K420020 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管理
1K420022 施工图预算的应用
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二)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
(1)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
(2)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以外的多项费用,依据综合内容不同,还可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我国目前推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实就是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单价中未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所以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中必须考虑这部分费用在计价、组价中存在的风险。
1K42002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应用
(二)工程实施阶段
(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6)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7)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补充解释: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例-单选题】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中,属于承
1K420030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
1K420031 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三、施工项目合同变更与评价
(一)合同变更
(1)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合同变更,如工程量增减,质量及特性变更,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施工顺序变化,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变更情况,遵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提出变更令。
(3)承包方必须掌握索赔知识,在有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条件下按规定进行索赔;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工期和费用。
1K420032 工程索赔的应用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承包方必须掌握有关法律政策和索赔知识,进行索赔须做到:
(1)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
(2)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3)准确、合理地记录索赔事件并计算索赔工期、费用。
二、承包方索赔的程序
(一)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 28d 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 28d 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二)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工期延期的天数,并在 28d 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审核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 28d 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 28d 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四)持续性索赔事件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d 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索赔项目概述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施工过程中主要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一)延期发出图纸产生的索赔
(二)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三)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四)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五)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六)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七)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索赔
四、同期记录
(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应有记录,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留存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
(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延误;对工程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工作人员、机械、材料 数量、有效票据等。
六、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的增加,往往成为上级主管部门复查的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
(2)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费用,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发包方审批结果等内容
1K4200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1K420041 施工成本管理的应用
三、施工成本管理的流程
施工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施工成本管理的流程
施工成本管理的基本流程: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1K420043 施工成本核算与分析
二、项目施工成本分析
(三)成本分析的方法
1、比较法;
2、因素分析法;
3、差额计算法;
4、比率法。
1K42005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K42005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注意事项
二、中标后组织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
(6)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且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实施,有变更时要及时办理变更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流程: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后;
2、上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
3、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三)主要内容
6.施工保证措施
(1)进度保证措施
(2)质量保证措
(3)安全管理措施
(4)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5)成本控制措施
(6)季节性施工保证措施
(7)交通组织措施
(8)建(构)筑物及文物保护措施
(9)应急措施:
1K420053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论证的要求
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补充解释:非常规起重吊装主要特征:使用人力比重较大;不使用或不依靠大型机械;多因地制宜,利用建筑结构等完成吊装任务。效率较低;风险较高。
②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③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①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②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
③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④水下作业工程。
⑤重量 1000kN 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专项方案编制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三、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1)专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专家组成员构成
专家应当从专家库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 5 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四)论证报告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 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评标委员会构成
①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的代表+技术经济专家);
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③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④专家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直接确定;
⑤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1K42006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1K420061 施工现场布置与管理的要点
一、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三)总平面布置原则
(1)满足施工进度、方法、工艺流程及施工组织的需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尽可能减少施工用地。
(2)合理组织运输,保证场内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各种材料能按计划分期分批进场,避免二次搬运,充分利用场地。
(3)因地制宜划分施工区域的和临时占用的场地,且应满足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各工种之间的干扰。
(4)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降低工程成本;减少临时设施搭设,尽可能利用施工现场附近的原有建筑物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将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分开布置,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用房靠近施工现场,福利设施应在生活区范围之内。
(6)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建设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平面布置的内容
(1)施工图上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平面位置。
(2)给水、排水、供电管线等临时位置。
(3)生产、生活临时区域及和仓库、材料构件、机具设备堆放位置。
(4)现场运输通道、便桥及安全消防临时设施。
(5)环保、绿化区域位置。
(6)围墙(挡)与入口(至少要有两处)位置。
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二)围挡(墙)
(1)施工现场围挡(墙)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并根据地质、气候、围挡(墙)材料进行设计与计算,确保围挡(墙)的稳定性、安全性。
(2)围挡的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材板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篱笆或安全网等。
(3)施工现场的围挡一般应不低于 1.8m,在市区内应不低于 2.5m,且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4)禁止在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架管、模板等。
(5)雨后、大风后以及春融季节应当检查围挡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大门和出入口
(1)施工现场应当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处应设置大门。
(2)施工现场的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3)出入口应当设置专职门卫及安保人员,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及交接班记录制度。
(4)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1)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安全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牌、文明施工牌;
2)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补充解释:
工程概况牌一般应写明工程名称、主要工程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项目负责人(经理)以及联系电话。 文明施工承诺牌,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承诺泥浆不外流、轮胎不沾泥、管线不损坏、渣土不乱抛、爆破不扰民、夜间少噪声。
(四)警示标牌布置与悬挂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三、施工现场场地与道路
(一)现场的场地
(1)现场的场地应当整平,清除障碍物,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暖季应适当绿化。
(2)施工现场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未经允许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3)现场存放的化学品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库房地面应当经常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要求
(1)施工现场应悬挂限速标志,道路应畅通,应当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2)主干道应当平整坚实,且有排水措施,硬化材料可以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或用石屑、焦渣、砂石等压实整平,保证不沉陷、不扬尘,防止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3)道路应当中间起拱,两侧设排水设施,主干道宽度不宜小于 3.5m,载重汽车转弯半径不宜小于 15m,如因条件限制,应当采取措施。
(4)道路的布置要与现场的材料、构件、仓库等堆场、吊车位置相协调、配合。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永久性道路。
1K420062 环境保护管理的要点
二、管理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防治大气污染
(1)为减少扬尘,施工场地的主要道路、料场、生活办公区域应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降尘措施。
(2)使用密闭式防尘网对在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封闭。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过程扬尘。
(3)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施工现场应根据风力和大气湿度的具体情况,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作业;沿线安排洒水车,洒水降尘。
(5)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砂石等散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专用封闭式容器吊运或传送,严禁凌空抛撒。
(7)从事土方、渣土、砂石、灰浆和施工垃圾等散装、流体物料运输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覆盖措施,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设专人清扫社会交通路线。
(二)防治水污染
(1)施工场地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污水、泥浆必须防止泄露外流污染环境;按照规定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河流,泥浆应采用专用罐车外弃。
(三)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3)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 22 时-次日 6 时期间进行强噪声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协同当地居委会公告附近居民。
(5)对使用时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施工机具,应当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有效控制和降低噪声;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使用空压机等噪声大的机具设备,如必须使用,需采用隔声棚降噪。
(四)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2)运送车辆不得装载过满。车辆出场前设专人检查,在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池,待土方车出口时将车轮冲洗干净; 安排专人对土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检查,发现遗撒及时清扫。
1K420063 劳务管理的有关要点
三、管理措施及管理方法
(一)管理措施
(1)劳务企业要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方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K42008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K420081 质量计划编制注意事项
一、质量计划编制依据
2)质量计划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并报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得到监理单位认可后实施。
二、质量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五)质量控制流程
(1)实施班组自检、工序或工种间互检、专业检查的“三检制”流程。
1K4201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K420141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一、安全风险评估
(一)市政公用工程特点与安全控制重点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我国将职业伤害事故分成 20 类,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最常见的职业伤害事故。
(3)影响施工安全生产的因素主要有: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项目部应从人、物、环境和管理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1K420142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编制和安全管理要点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3)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3)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4)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
(六)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3)安全技术交底是法定管理程序,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留有书面材料,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1K420190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1K420191 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一、施工质量验收规定
(一)验收程序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子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对于涉及重要部位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等分部(子分部)工程,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总包单位,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归入工程竣工档案。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1K420192 工程档案编制要求
二、施工资料管理
(一)基本规定
3、总承包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并整理所有有关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主动向总承包单位移交有关施工资料。
6、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1K420193 工程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
一、竣工验收备案基本规定
(二)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机关)备案。
(7)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
三、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供资料
(二)质量报告
(1)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