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七章 著作权资产评估
分值估计在9分左右,在复习中重点关注著作权权利,著作权资产的概念和特征,资产评估师实务(二)第七章 著作权资产评估。
编辑于2022-09-12 10:25:22 陕西第七章 著作权资产评估
第一节 著作权资产相关知识★
著作权
(一)著作权及相关概念
1.著作权的概念
概念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作品所享有的各项 专有权利
著作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①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而自动产生。专利权、商标权的获得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由主管部门授权后才能产生,而著作权则因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②著作权突出对人身权的保护。著作权与作品的创作密切联系,因此在著作权中,保护作者对作品的人身权利是其重要的内容。
2.著作权内容
人身权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一般不能继承、 转让、 强制执行, 无期限限制。
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交易。
(1)发表权
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 署名的方式(真名或笔名等)、署名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3)修改权
即指作者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进行修改的权利,报社和期刊杂志社编辑出于版面要求有一定的文字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 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盗版)。
(6)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有偿发行 CD 或图书)。
(7)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
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 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
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文字作品也可以通过广播传播)
(12)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
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
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作者---改编---摄制(一系列产业链)。
(15)翻译权
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
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唐诗三百首)。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从价值评估角度,按照与传播相关还是与使用方式相关,可以对著作权资产财产权进行分类:
(1)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7 类权利均涉及作品的传播方式,而作品的传播也是著作权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和途径,我们称其为“作品传播相关权利”。
(2)复制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5 类权利,主要涉及作品表现和使用形式的变化,我们称其为“作品使用方式相关权利”,行使这些权利的目的也是为进行传播,并需要通过上述各种传播相关权利来实现著作权价值。
3.著作权相关联作品
著作权的客体为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1)作品是一种智力成果。作品必须是自然人劳动创作的
(2)作品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智力创作成果成为作品最重要的构成条件,是区别“作品”与“制品”的标准。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制品受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
(3)作品具有一定表现形式。作品必须能以一定形式表现。通常作品的表现形式具有可复制性,可以较低成本实现再现、传播,产生效益,从而需要保护。
《著作权法》对与著作权相关联作品的形式进行了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政府文件,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4.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传播者等因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投资或其他贡献而被法律赋予的权利。
(1)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
(2)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
(3)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
(4)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作为传播者的权利,与著作权相比,有着诸多的区别:
(1)主体不同
著作权主体主要是作品的创作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
(2)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除了表演者权中包含的两项人身权以外,其他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在性质上都是财产权
(二)著作权的权属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合作作品是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除主体为“两人以上” 外,构成合作作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有共同创作的意图;二是有共同的创作活动。
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 许可他人专有使用、 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
职务作品一般是作为雇员的自然人为完成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可以是新闻作品、美术设计作品、计算机软件或作品分类中的任何一种作品形武。
认定职务作品时应考虑的条件主要有两个
一是作者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是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一般职务作品
i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的权利, 期限为 2 年。
ⅱ单位的优先使用权是专有的,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ⅲ在作品完成 2 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
特殊职务作品
特殊的职务作品,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特殊职务作品是指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权属
委托作品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做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权属
改编、翻译、注释、编辑、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称为演绎作品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视听作品的著作权权属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和行使,参加作品创作的其他人员,如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除此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 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如剧本、 音乐等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6.原件所有权转移时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i 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的原件可作为买卖、赠予的标的。
ⅱ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ⅲ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ⅳ除美术作品之外,对任何原件所有权可能转移的作品,都要注意区分作品物质载体的财产权和作品的著作权这两种不同的权利。
7.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通过代表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并收取报酬分发给著作权人的活动。
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并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权利信息査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
(三)著作权的保护
1、合理使用
所谓合理使用,指他人依法律的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地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i 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
ⅱ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
ⅲ不得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 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列举了合理使用的十三种情形。
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行为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主要涉及著作权人与作品传播者之间的关系。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2)使用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情形;
(3)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编写出版教科书、 报刊转载和摘编、 录音制作以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等情形可能涉及法定许可。
著作权资产
(一)著作权资产的概念
①著作权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②评估专业人员还需要区分著作权资产与著作权载体之间的区别。例如,一本图书是承载具体作品的纸质实物,通过购买只拥有该图书的实物资产,并不代表享有了书中作品的著作权及其资产,不是评估中的著作权资产。
(二)著作权资产的特征
1.形式特征
(1)著作权资产与相关有形资产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共同发挥作用。
①按照图纸“复制”建筑物,不但需要图纸著作权资产,还需要建筑设备、资金;
②同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于编制软件的公司不同,这些公司拥有不同的商标,使得软件著作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这个差异可能就有部分是由商标无形资产所产生的,商标权与软件著作权结合在一起。
(2)著作权资产与演绎作品共同发挥作用
①演绎作品著作权人行使自身作品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权益;
②演绎作品著作权人通常需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收益进行分割
一是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一次支付原创作品著作权人“购买”许可将原创作品改编为电视剧的权利;
二是以收益分账的方式将电视剧播放的收益在原创作品著作权人与演绎作品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割。
(3)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共同发挥作用
图书销售所产生的收益既有作者著作权的贡献,也有出版社版式设计的贡献
对于这台话剧演出收益来说,不但有剧本作品著作权的贡献,还包括演员的贡献,演员享有的权利是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范畴的。
2.法律特征
(1)著作权资产的时效性
①公民作品
著作权财产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12 月 31 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
职务作品
发表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该作品创作完成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所有的著作权财产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法律将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
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所有的著作权财产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I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法律将不再保护。
著作权资产价值不仅取决于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期限和剩余保护期限,还要关注其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
(2)著作权资产的地域性
著作权只在授予权利的国家的管辖范围内受到该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对其他国家没有域外效力。
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之后,如果在一个国家享有著作权,则可以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得到相应的保护。
第二节 著作权资产评估概述★★
一、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的界定
根据著作权财产权益类别和作品类别两个维度的分析,可以构建出一个“作品类别”ד财产权益类别”的著作权价值评估对象基本矩阵,其中的元素即为著作权价值评估对象××作品××权。
按照不同类别作品的特征以及各种财产权益的概念,并不是每一类作品都具有全部财产权利。
①在“作品传播相关权利”中,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利基本可体现在绝大部分作品上;
②广播、表演权利主要体现在文字、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作品上;
③出租权仅体现在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上;
④展览权仅体现在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上;放映权体现在美术、摄影、电影作品上。
⑤在“作品使用方式相关权利”中,复制、摄制、改编、翻译、汇编 5 种权利适用于大部分作品。
具体评估业务中,则需要根据特定的经济行为、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可能是上述矩阵中的某一个元素——单项权利,也可能是几个元素组成的集合——权利组合。
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的界定还需要关注财产权利形式。包括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还需要充分关注评估目的的影响。
比如,以投资、转让为目的的著作权评估,直接关系到投资各方或者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利益,应注意确认著作权各项权利的归属,明确投资、转让的权利的内涵、时间、范围等,以保持评估目的与评估对象的一致性。
二、著作权资产价值影响因素
(一)宏观经济状况
1.著作权资产使用区域的社会环境
在“窃书不为偷”的社会环境中,很难会有著作权价值的充分实现,而只有在“政府软件正版化”背景下,构建出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著作权保护大联盟、大格局,著作权才能有更高的价值。
2.著作权资产使用区域的经济环境
消费的增加自然会增加与文化产品密切相关的著作权需求,增加著作权资产收益和提高其价值。《我和我的祖国》。因此,如果著作权交易发生在经济发达区域,其价值会高于经济落后区域。
(二)市场需求状况
①在著作权交易活跃的市场中,著作权价值就容易实现,一些畅销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发生市场交易比较常见。
②市场竞争程度也会影响到著作权资产价值的大小,同类作品的竞争激烈,作品的著作权资产价值实现也会受到影响。
(三)著作权资产所依托的作品
1.作品所处的产业及相关政策
一方面,国家对文化产业大力扶持和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另一方面,国家对文化产品的导向作用也有明确要求,提出文化企业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担负文化传承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作品的类型
①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资产,价值影响因素可能差别很大。同样是录音制品,流行音乐和经典音乐就有很大差异:第一是创作投入差异;第二是顾客对象差异;第三是寿命周期差异。
②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资产,其法律规定也有不同。如原创作品和演绎作品的差异,演绎作品是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通过翻译、改编等方式产生的新产品,其价值和原创作品不同。
③不同作品,其传播方式也不同,会影响其传播范围、传播效果及传播收益。比如文字作品可以通过广播方式进行传播,但美术、摄影作品就很难通过同样的方式传播,所以文字作品广播权价值就比美术作品广播权价值要大。
3.作品的内容
作品的内容决定其使用价值,使用价值越大,相应著作权的价值也就越大。
影响因素
①艺术性
著作权资产所依托的作品艺术上的独特性是其获得法律保护的依据,也是形成其价值的重要因素。如名著《红楼梦》包含了巨大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被多次再版,其价值当然也就要高于一般作家的小说。
②时代性
主要是指作品与时代相呼应,顺应时代的要求,能较大程度地满足人们某方面的需求。时代性强的作品相对来说使用价值要大,著作权资产的价值也相对较高。《人民的名义》、《中国机长》。
③技术水平
著作权资产所依托的作品的创作难度大,复制风险也大,技术上的保密性和反侵权能力是衡量其价值的重要标准。
4.作品作者的知名度
有些著作权的价值与创作者的知名度有很大关系,如文字、摄影、动漫、音像等创意设计作品,创作者知名度高,价值也就更高。
5.作品的生产制作能力
①不同类型作品在创作人员、配套资源要求、创作流程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文字、美术、摄影等作品更多依赖于作者个人的创造性工作,这类作品生产制作能力受作者个人影响较大,提高供给量的方式是培养更多专门人才,提高创作人员基数。
②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则大部分为集体工作成果,其供给量受到剧本、演员、导演、资金等多方面因素限制,提高供给量则需要企业具备比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著作权作品储备等。
6.作品的发表情况
在进行著作权评估业务过程中,必须考虑作品的发表状况。
①发表状态影响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 50 年内未进行发表,法律将不再保护。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视听作品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进行发表,法律将不再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上述几种作品创作完成后未进行发表,其最多只具有 50 年的经济寿命,超过 50 年后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将不再归属于创作人。
②发表状态还会影响作品的影响力和经济利益。
发表是作品扩大受众范围的途径,作品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被更多的受众接触,扩大其影响力,影响著作权资产能够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其价值
7.作品的已传播情况
指作品被人观看或阅读的次数及其范围,是家喻户晓还是部分人群知道,或者是无人知晓。
《我和我的祖国》点燃了人们的爱国热情,这部电影短时间内就遍地开花,那么这部电影的使用价值达到最高,其著作权资产的价值也就相对较高。
(四)著作权资产的运营模式
不同的著作权资产运营模式对著作权价值的实现具有较大的影响。某一种作品可以衍生出更多类型的作品,从价值上来说,原始作品与衍生作品互相影响、互为基础。因此,最优的著作权资产运营模式就是寻求实现从原始作品至全部衍生作品的全作品链的、各种财产权利价值最大化的模式。
著作权财产权有两种主要的收益方式
(五)著作权资产的法律状态
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采用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旦产生,作者便享有著作权,不论登记与否都受法律保护。作品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该著作权资产稳定性、 可靠性的依据。
此外,著作权资产的时效性与地域性等法律特征也会对其价值产生影响。如一些音乐、歌曲、电影、电视剧在首次发表时期其收益价值较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会有一个较大的衰减。
三、著作权资产评估的注意事项
(一)关注评估对象的识别和清晰披露
①可以从作品类别和财产权利类别两个维度来识别评估对象;
确定评估对象是××作品的 A、 B 两项财产权益。
②再根据经济行为目的,确定评估对象是××作品的 A、 B 两项财产权益的普通许可使用权。
涉及著作权资产的大部分经济行为涉及的都是财产权益的许可使用权。
(二)关注作品获取收益的方式
①内容信息向最终客户传递的信息流;
②客户支付向企业流动的现金流。
(三)关注作品收益获取期限
文学、艺术作品是体验性产品和注意力产品,消费者的注意力已经成为文学、艺术市场价值的决定性因素。这些特征决定了文化产品寿命期限较短。
电影作品院线放映一般在 30-50 天左右,电视剧作品般在首轮播放就能够实现80%以上的收入。
(四)关注著作权资产面临的风险
①文化产品主要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属于符号效用满足型产品;《上海堡垒》电影
②政府文化政策的不稳定性也会造成文化需求波动的不确定性,比如对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暂停播出等,具有更大的不可预见性和风险性,对文化市场需求影响更大。
③文化产品不仅生命周期短,而且重复利用的价值较低,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
因此,需要关注所评估著作权资产面临的制作风险、内容风险、政策风险、侵权盗版风险等方面。
(五)关注合理分割著作权资产贡献的收益
作品创作并不是单一生产要素的产物,而是若干种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作品的生产是队生产,具有以下特征:
①使用几种类型的资源。作品生产过程将运用到文化、创意、资本、人力、土地等资源。
②作品不是每一参与合作的资源的分产出之和,它具有不可分性,是通过创意科技和商业运作等手段将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等进行整合。
③队生产所使用的所有资源不属于一个人。文化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文化、创意、资本、人力、土地等生产资源分别属于国家、艺术家、投资者和企业家等主体。在队生产条件下如果仅仅观察最终产品,很难确定单个人对他们联合投入的产出所做出的贡献。这是因为产出应属一个队,而且它还不是每个成员的分产出之和,比如很难确定编剧、摄影、市场推广等对电影票房收入的具体边际贡献和总贡献。
著作权资产评估中,在不能够直接获取被评估对象无形资产收益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其他有形资产、被评估对象之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贡献收益的分割。
具体分割的方法有经验数据(如分成率、许可费率等统计数据)、专家打分、层次分析、模糊评判等。
需要注意
第三节 著作权资产评估案例★★★
评估案例基本情况
评估过程和结果
主要参数的确定
1.确定收益期限
2.预测超额收益
3.测算折现率
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