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02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处1-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于2022-09-15 22:02:29 浙江省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3~4分)
建筑工程开工实行政府审批,包括
常规方式: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各类房建和市政项目。
特殊方式:开工报告,适用于政府直接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例外:不实行任何政府审批:①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m2;②抢险救灾、临时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确定的镇政府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规划区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乡、镇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施工许可证
审批条件
原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国土局《建设用地批准书》=新《建设用地绘画许可证》。建设单位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进度说明》(符合施工进度要求即可)
《施工合同》(已确定施工企业)
《资金落实承诺书》;《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设计)、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个合并办理
颁发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开工许可的管理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部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自行废止
在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时,也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需要报告两次)。中止满一年的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告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核验不符合条件的,施工许可证作废并收回(待符合复工条件时重新申请领取)
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无证施工
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罚款
建设单位责任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撤销,责令停工,处1-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处1-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或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责令停工,1-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责任
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5-10%罚款,并作为不良记录予以通报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2~3分)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按照拥有的资产(净资产,是资产-负债,即所有者权益)、专业技术人员(除各类最低资质等级外,取消建造师、中级职称、持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技术装备(购买或租赁)和已完成工程业绩(为进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发布的,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等条件申请资质
自制体系:序列、类别和等级
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专业作业
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分甲、乙级(部分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证书管理
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变更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按最低等级申请
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届满前3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申请的决定,逾期没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需承继原企业资质的,应当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告知资质许可机关,由资质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
最近1年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 不批准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
超越资质,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用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串标,或行贿谋取中标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或民工工资
谎报、瞒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技术工种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未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涂改、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注销
合法取得是撤回,非法取得是撤销
资质整改和资质撤回
整改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工程; 逾期未整改达标可撤回其资质证书
被撤回证书后3个月内,可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核定低于原等级的资质证书 (不能恢复原等级)
撤销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证书的
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证书的
违反法定程序准予的
不达标的企业准予
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注销
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企业依法中止的
资质证书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企业提出注销
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不列为本案共同被告)
禁止以其他企业或允许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属于挂靠(冒充):允许单位或个人用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视为挂靠(冒充):没有进行分包(未签分包合同),但现场人员都不是本单位人员
法律责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上下家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对外一体,对内按约定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3分)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基本概念:资格证(红本)通过考试就有,而注册证书(蓝本)属于执业凭证,只在执业状态才有
初始注册: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3年,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有效期。因申报不及时导致项目损失的,由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
不具备执业条件不予批准注册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刑事处罚未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不满3年
被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
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条件
年龄≥65周岁
电子证书
一建电子证书使用期限180天。超出期限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签名或字迹不一致的无效
本人保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应本人保管不善泄露的后果本人承担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王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注册信息
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
证书挂靠(人证分离)
不认定挂靠的情形
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保由所在院校缴纳
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其他
证书挂靠的法律后果
撤销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以下除外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分包或分段施工的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因非承包方原因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不得更换,以下除外
承包合同依法解除
发包方同意更换
不可抗力必须更换的(指建造师因故不能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