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0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负责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编辑于2022-09-15 22:12:55 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8~20分)
1.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4~5分)
领证范围:五类“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企业 (不发给运输、储存、经营企业)
矿山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民用爆炸物生产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领证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为限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事人员交纳保险费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原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其他
发证机关
施工企业应当向工商注册登记地的省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营业执照和12项安全生产条件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续期手续★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企业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延期。证件有效期内,严格守法,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审查12项安全生产条件,批准有效期延期3年
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再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注销手续
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会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遗失补办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办,由申请人告知资质许可机关,由资质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
中标企业审查★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在给建设单位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确定的施工企业是否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安许的,不能发施工许可证(重新确定施工单位)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5分)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2分)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总工副总工、安全总监(简记为公司里所有考A证的高层)★,不包括不任职的实际控制人,商务副总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或安全科),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区分:企业安委会的专职安全员管全部项目、而项目专职安全员只管一个项目
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体系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简记:三家企业三类人员)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第一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按法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工程量大、施工作业难度大、致害因素多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数量应在法定标准上适当增加配置
项目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建筑面积(建筑、装修专业): 小于1万平米:≥1人;1万-5万平米:≥2人;5万平米以上:≥3人
合同造价(土木、线路、设备专业): 小于5000万元,≥1人,5000万-1亿元:≥2人,1亿元以上:≥3人
项目专业承(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1人
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不考、了解):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小于50人:≥1人,50-200人:≥2人,200人以上:≥3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负责带班生产
项目负责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0~1分)
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该约定不能违法法律强制规定,否则无效
总承包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总承包负责上报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总承包应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不服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负主要责任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0~1分)
权利7个
安全生产知情权(3个内容:危险因素、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建议权
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紧急避险权利
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赔偿的权利
请求民事赔偿权
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义务3个
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
权力可以放弃,可做不可做,义务必须履行,必须做
4.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4~5分)
生产安全事故的登记划分 (1分)
死亡:1~3人一般,3~10人较大,10~30人重大,≥30人特别重大
重伤:1、10、50、100、100+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1000万、5000万、1亿
报告:一般安全事故报告设区的市,较大报告省、重大报告国、特别重大报告国---建设主管部门
调查:县、设区的市、省、国---政府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分)
分类:综合应急预案(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分部分项)、现场处置方案(现场)
内容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外置程序和措施
培训和演练
施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修订:下列应当及时 做动态修订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应急救援队伍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小微企业可以不建立队伍,当应当指挥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费用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政府命令或事故发生单位请求投入救援,花费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2分)
报告对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地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的时间要求:及时
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你。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报告有股按部门。街道报告地部门逐级如实上报(民报民:立即,民报官:1小时,官报官:2小时)
实行施工总承包地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也可以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要求:如实
补报
事故发生后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补报 (火灾、车祸,7日内人数有变化的补报)
事故现场保护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散交通、防治损失扩大,确实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经过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或事故调查处理部门领导同意,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7人)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工会派人1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政府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进行批复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的完整程序时调查+批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政府的批复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2~3分)
建设单位
到政府部门办理与施工有关的各项手续
为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现场资料
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建立提出违法要求,不得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提供安全生产费用
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
拆除工程向政府部门备案
设计单位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标进行设计
在设计文件中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
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
根据强制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事故隐患处理
一般事故隐患处理→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报告主管部门
严重事故隐患处理→要求暂停施工+报告建设单位---拒不停工→报告主管部门
机械设备相关单位 (1分)
出租设备“三证”齐全
《生产(制造)许可证》(国家→厂家)
《产品合格证》厂家→设备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第三方检测机构→设备)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出租
国家命令淘汰或禁用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
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没有完整技术档案
没有齐全有效的保护装置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应当外包给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单位承担
起重吊装属于危大工程,安装单位应当编制拆装专项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3人签字),并由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技术安全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方可向施工单位提请验收
施工总承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分包、出租、安装、监理)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外包验收(简记:安装必须外包,验收可以外包)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至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公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互相配合,联合检查;确需分别检查的,应互通情况。发现问题属于其他单位管辖的,应移送其他部门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4~5分)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分两类:危险性小的,编《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性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范围★
以下危大工程施工前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其他
方案编制
工程概况
编制依据
施工计划
施工工艺技术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劳动力计划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审查
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简记:三个老总签)
方案论证★
对于超规模的危大工程,由施工总承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钱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不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厉害管理的不得参加
方案交底★
交底方式为书面交底、逐级交底。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三方在交底记录上签名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费用 (1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办公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
装配式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在城市主干道,封闭围挡高≥2.5m,辅路及郊区,围挡高≥1.8m
施工现场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防护,费用责任方承担
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在开工7日钱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所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指派专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进场后必须由专人管理
适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总、分、出、安)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建设单位是防控总牵头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方案、提出意见和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防疫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
计取依据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水利、铁路2.0%,市政、几点、公路、通信、港口与航道1.5%,矿山2.5%
安全费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不得低于定额费用90%
属于非竞争费用,不参与评标
使用★
简记为:安全费用用在安全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环境,安全条件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则。总承包单位不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导致事故的,总承包负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认定工伤(工作造成的伤害)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视同工伤(不是工作造成的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在职原军队服役,因战、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吸毒的
自残或自杀的
工伤认定争议
职工或其亲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定是工伤,单位负举证责任。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由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去申请的,职工或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
建筑行业保险
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