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03-建设工程估价
技术测定法:根据生产技术和施工组织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采用测实法、写实记录法、工作日写实法、统计分析法:适用于施工条件正常、产品稳定、工序重复量大和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的施工过程
编辑于2022-09-15 22:25:02 浙江省建设工程估价
1.建设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概念
指完成工程项目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总费用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铺地流动资金,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指生产性建设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 按规定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流动资金的30%计算。
第一+二+三(中的基本预备费)为静态投资部分 价差预备费+资金筹措费为动态投资部份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费用构成
人工费
支付给建筑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材料费
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 以及周转材料等的摊销、租赁费用。 工程设备指构成工程实体的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租赁费, 包括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税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
折旧费+维护费+校检费+动力费
企业管理费
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包括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费,破坏性试验、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发包人的的其他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7%,县城或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
利润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按造价形成)
规费 (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增值税
税前造价:人材机管理规费之和
按造价形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通用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矿山、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等
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人工+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按费用形成)
规费
五险一金
增值税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
人工费: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标准: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 工程计价定额应划分多种日人工单价
材料费: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率%)
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车船税费
折旧费
台班折旧率=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耐用总台班数
耐用总台班数=折旧年限×年工作台班
大修理费
一次大修理费×大修理次数/耐用总台班数
企业管理费费率
(以xxx为计算基础)=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年有效施工天数×每一工日xxx费)
计算企业管理费时,以定额人工或(定额人工+定额机械)作为计算基数,费率根据历年工程造价积累的资料,辅以调查数据确定.列入分部分项和措施费中。
利润
以定额人工或(定额人工+定额机械)作为计算基数,费率根据历年工程造价积累的资料,结合建筑市场实际确定,以单位(单项)工程测算,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列入分部分项和措施费中。
规费
税金
增值税计算
税率:13%、9%、6%、0%。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使用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买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担负的增值税额未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 (下列进项税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
自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境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办法
一般计税法:税前造价为人+材+机+管+利+规,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税额的价格计算
简易计税法:税前造价为人+材+机+管+利+规,各费用项目均包含增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因为不能抵扣)
设备购置费计算
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等所需的费用。 (属于建设工程投资中积极的部分(越大越好))
固定资产标准是指使用年限≥1年,单位价值在国家或各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以上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设备运杂费(如果设备是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的,成套公司的服务费ye应计入设备运杂费中)
原价
国产标准设备原价: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 一般按带有备件的出厂价计算。
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计算方法--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
进口设备抵岸价
指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目的交完关税后的价格
交货方式
内陆交货类
目的地交货类
装运港交货类
价格
装运港船上的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
运费在内价(CFR)
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
卖方责任
负责在规定的装运港口和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的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负责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
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
买方责任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
承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口的进口和收货手续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
抵岸价=货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 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货价=离岸价×人名币外汇牌价
国外运费=离岸价×运费率或国外运费=运量×单位运价
国外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费率
银行财务费(0.4~0.5%)=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银行财务费率
外贸手续费=到岸价(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人民币外汇牌价×外贸手续费率(一般1.5%)
进口关税=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率
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13%)
消费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消费税率
设备运杂费
构成
运费+装卸费
包装和包装材料器具费
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采购和仓库保管费
成套公司服务费
计算
设备与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按经验或规定计算)
设备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构成
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所必须购置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的费用
计算
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
土地使用费和其他补偿费
农用土地征用费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新彩地开发建设基金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建设配套费
房屋征收与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建设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工程监理费
可行性研究费
专项评价费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专项及有关验收工作发生的费用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
场地准备费:为使建设场地达到开工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不包括已列入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用
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
出国人员费用、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技术引进费、分期或延期付款利息、担保费、进口设备检验费用(设备价的3~5‰计算)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
工程保险费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质量险、进口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在建设期内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和特许经营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的费用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联合试运转费
对整个生产线或装置进行负荷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成本-收入)。不发生试运转或试运转收入大于(或等于)费用支出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生产准备费
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
生产职工培训费
生产单位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熟悉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等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等
生产准备费=设计定员×生产准备费指标(员/人)
办公或生活家具购置费
预备费计算
基本预备费
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预先预留的费用,又称不可预见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
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率
价差预备费
在建设期内利率、汇率或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亦称价格变动不可预见费
资金筹措费计算
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无说明按复利计息)
流动资金计算
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营运中需要的临时性营运资金
估算方法有扩大指标估算法:流动资金额=各种费用基数×相应流动资金所占比例(或占营运资金的数额)
分项详细估算法: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库存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2.建设工程定额
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定额:正常合理条件下、单位合格产品
按生产要素内容分类
人工定额
人工定额的编制
编制人工定额主要包括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拟定定额时间两项工作
工人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
必需消耗的时间
有效工作时间
基本工作时间
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
辅助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损失时间
多余和偶然工作时间
停工时间
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如:由于水电等中断引起的,定额中应予以考虑
违背劳动纪律损失时间
拟定正常的施工作业条件
拟定施工作业的内容、方法、工作地点的祖师、施工作业人员的组织等(干什么、怎么干、哪里、谁干)
拟定施工作业的定额时间
定额时间,是在拟定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编制的
时间测定法:测时法、写实记录法、工作日写实法等
人工定额的形式
按表现形式不同
时间定额
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1/每工日产量
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工日数总和/机械台班产量
产量定额
每日产量=1/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
按定额的标定对象不同
单项工序定额
综合定额
综合时间定额=求和(各单项(工序)时间定额
综合产量定额=1/综合时间定额(工日)
复式表示形式
时间定额/每工产量
人工时间定额/机械台班产量
人工定额的指定办法
技术测定法:根据生产技术和施工组织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采用测实法、写实记录法、工作日写实法
统计分析法:适用于施工条件正常、产品稳定、工序重复量大和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的施工过程
比较类推法:同型产品规格多、工序重复、工作量小的施工过程
经验估计法:通常作为一次性定额使用
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消耗定额的组成,按使用性质、用途和用量大小划分为:主要、辅助、周转性、零星材料
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包括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净用量+施工现场和施工现场内运输及操作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废料和损耗
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理论计算法
测定法
图纸计算法
经验法
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
总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周转性材料消耗量定额的编制
周转材消耗一般与以下四个因素有关
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
周转使用次数
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一次使用量=净用量×(1+操作损耗率)
周转使用量(平均每次)=一次使用量×[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
回收率(均摊)=一次使用量×(1-补损率)/周转次数
摊销量=周转使用量-回收量×回收折价率=一次使用量/周转次数
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形式
施工机械时间定额
合理劳动组织和合理使用机械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
单位产品机械时间定额=1/台班产量
单位产品人工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总人数/台班产量
机械产量定额
机械台班产量定额=1/机械时间定额(台班)
定额表示方法
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复式表示法:人工时间定额/机械台班产量
编制
机械工作时间
必需消耗的时间
有效工作时间
正常负荷下
有根据地降低负荷下
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
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与工艺过程的特点有关
与机械有关
工人休息时间
损失时间
多余工作时间
停工时间
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违背劳动纪律时间
低负荷下工作时间
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内容
拟定机械工作的正常施工条件
确定机械净工作生产率
确定机械的利用系数=工作班净工作时间/机械工作班时间
计算机械台班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净工作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利用系数,,施工机械时间定额=1/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拟定工人小组定额时间=施工机械时间定额×工人小组的人数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
施工定额
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属于企业定额的性质
施工定额直接应用于施工项目的管理,用来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签发施工任务单、签发限额领料单以及结算计件工资或计量奖励工资等
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企业定额
预算定额
以分部分项为对象编制的顶呢,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综合扩大编制的,也是概算定额的基础。
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基础和依据。
概算定额
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
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
一般是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综合扩大而形成的,每一综合分项概算定额都包含了数项预算定额。
概算指标
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以更为扩大的计量单位来编制的
是设计单位编制初步概算或建设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估算指标的基础
投资估算指标
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编制
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一种指标,是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基础
社会定额
按编制部门和适用范围分类
国家定额
行业定额
地区定额
企业定额
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
建筑工程定额
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工器具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施工定额和企业定额的编制
施工定额的作用
企业计划管理的依据
组织和指挥施工生产的有效工具
计算工人劳动报酬的依据
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编制施工预算,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的基础
施工定额的编制
编制原则
施工定额水平必须遵循平均先进的原则
定额的结构形式简明适用的原则
准备工作:明确编制任务和指导思想、系统整理和研究日常积累的定额基本资料、拟定编制方案
企业定额的编制
企业定额的作用
施工企业计算和确定工程施工成本的依据,是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经济核算的基础
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投标、编制工程投标基础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最关键工作: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计算分项工程单价或综合单价
预算定额及其基价的编制
预算定额是在施工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扩大编制而成
是编制施工预算的主要依据
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图纸计算与施工现场测算相结合、编制定额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相结合等方法进行计算
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人工消耗指标的组成
基本用工:分享工程的主要用工量
其他用工
超运距用工
辅助用工
人工幅度差用工 (人工定额中未包括,而在一般正常施工情况下 又不可避免的一些零星用工)
各种专业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交叉、 配合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
施工机械在场内单位工程之间变换位置及在施工过程中移动临时水电线路 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间歇时间
施工过程中水电维修用工
隐蔽工程验收等工程质量检查影响的操作时间
现场内单位工程之间操作地点转移影响的操作时间
施工过程中工种之间交叉作业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剔凿、修复、清理等用工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直接少量零星用工
人工消耗指标的计算
基本用工数量=求和(工程量×时间定额)
超运距用工数量=求和(超运距材料数量×时间定额), 超运距=预算定额规定运距-劳动定额规定的运距
辅助用工=求和(加工材料数量×时间定额)
人工幅度差用工数量=求和(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系数
材料耗用量指标的确定:综合,汇总
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确定
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转移工作面及配套机械互相影响损失的时间
在正常的施工情况下,机械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序间歇
检查工程质量影响机械操作的时间
临时水、电线路在施工中移动位置所发生的机械停歇时间
工程结尾时,工作量不饱满所损失的时间
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计算
小组产量计算法
台班产量计算法
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的编制
概算定额也称扩大结构定额,它规定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结构构件或扩大分项工程人材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数量标准
作用:用于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也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一般要求:①编制深度要适应设计深度的要求, ②概算定额水平的确定应与基础定额、预算定额的水平基本一直
概算定额的编制方法:综合、汇总
概算定额手册的内容:文字说明、定额项目表和附录三个部分组成
概算指标的编制:概算指标是以每100m2建筑面积、每1000m3建筑体积或每座构筑物为计量单位,规定人材机及造价的定额指标
编制方法:按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分别编制
概算指标:一般分为文字说明、指标列表和附录等几部分
3.建设工程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的内容和作用
设计概算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地图纸及说明,对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适用所需全部费用进行地概略计算。 设计概算书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概算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三级
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单位建筑工程概算(人材机管利规税)
单位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
预备费、资金筹措费概算
经营性项目铺地流动资金概算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综合、汇总)
建筑单位工程概算
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概算
xxx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用概算
设计概算的作用
总概算是总造价的最高限额,不得任意突破,如有突破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设计概算是编制建设计划的依据
设计概算是进行贷款的依据
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是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依据
是考核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控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是考核和评价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程序和步骤
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首先编制单位工程概算,然后逐级汇总编制综合概算和总概算
单位工程概算编制的方法
建筑工程概算
概算定额法
又叫扩大单价法或扩大结构定额法,该方法要求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 建筑结构比较明确时方可使用。
按定额分部分项顺序列出各分项工程的名称→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概算定额单价(基价)→计算单位工程的人料机费用→计算管、利、规、税→计算单位工程概算造价
概算指标法
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但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时采用概算指标法编制单位工程概算。
将拟建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而得出人材料费用,计算管利规税
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相同时的计算
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
类似工程预算法
适用于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再见工程的设计相类似且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的情况,但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进行调整
设计及安装单位工程概算
设备购置费概算=求和(设备清单中的设备数量×设备原价)×(1+运杂费率)或 设备购置费概算=求和(设备清单中的设备数量×设备预算价格(含运杂费))
预算单价法:初步设计有详细设备清单时,可直接按预算单价(预算定额单价)编制 计算比较具体,精确性较高
扩大单价法:初步设计的设备清单不完备,或仅有成套设备的重量时,可采用扩大安装单价编制概算
概算指标法 (设备价值百分比法、综合吨位指标法)
设备价值百初步设计时设备清单不完备,或安装预算单价及扩大综合单价不全,无法采用预算单价法或扩大单价法时,可采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
按占设备价值的百分比(安装费率)的概算指标计算: 设备安装费=设备原价×设备安装费率
按每吨设备安装费的概算指标计算: 设备安装费=设备总吨数×每吨设备安装费(元/吨)
按设备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概算指标计算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方法:建筑工程概算表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为基础汇总编制的。包括编制说明和综合概算表
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的编制方法
总概算书的内容: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
将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及其他工程和费用概算等汇总
总概算价值=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资金筹措费+铺地流动资金-回收金额
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合法性审查、时效性审查、使用范围审查
单位工程设计概算构成的审查
建设工程概算的审查:工程量、定额或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各项费用的审查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重点是设备清单与安装费用的计算。除编制方法、依据外还应注意审查:①各种单价是否合适,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则要求,是否准确无误 ②指标是否合理,结果是否达到精度要求,③设备种类及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概算和总概算的审查:如概算总投资查过原批准投资估算的10%以上,应进一步审查超估算的原因。
审查方法: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关键问题逐项落实法)、联合回会审法(会审前,可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
作用
施工图预算对建设单位的作用
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依据,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施工期间安排建设资金计划和使用建设资金的依据
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单位的作用
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
施工准备的依据
控制工程成本的依据
进行“两算”对比的依据。(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编制依据
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组成
建设项目总预算
反映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造价文件
单项工程综合预算
反映施工图设计阶段一个单项工程(设计单元)造价的文件。
编制的费用项目是各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总和。
单位工程预算
是依据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预算定额以及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几个等,按照规定的计价办法编制地工程造价文件。
可采用三级预算编制或二级预算编制形式。三级预算编制形式的预算文件包括:封面、综合预算表、单位工程预算表、附件等内容。二级预算编制形式的工程预算文件包括: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总预算表、单位工程预算表、附件等。
编制依据:规定、预算定额、图集和规范、相关文件合同协议、市场价格、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项目管理模式发包模式和施工条件
编制方法
定额单价法
按分部分项工程顺序计算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的定额单价,分别求出人料机→将分项人料机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人料机费用,汇总后另加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生成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步骤:1.准备资料,熟悉施工图纸→2.计算工程量→3.套用定额单价,计算人料机费用→4.编制工料分析表→5.按计价程序计取其他费用,并汇总造价→6.复核→7.编制说明、填写封面
3.套用定额单价,计算人料机费用
分项工程的名称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定额单价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时,可直接套用定额单价
分项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种与定额单价中规定材料不一致时,不可以直接套用定额单价,需要按实际使用材料价格换算定额单价
分项工程施工工艺与定额单价不一致而造成人工、机械的数量增减时,一般调量不换价
分项工程不能直接套用定额、不能换算和调整时,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
工程量清单单价法
综合单价可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全费用综合单价
单价中综合了人、材、机费用,管、利、规、税等, 以各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就生成工程承发包价
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是不完全费用综合单价
实物量法
先用计算出的各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分别套取预算定额中的工、料、机消耗指标,并按类相加,求出单位工程所需的各种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总消耗量,然后分别乘以当时当地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求得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再汇总求和。
步骤:准备资料、熟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消耗定额,计算人料机消耗量→计算并汇总人料机费用→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造价→复核→编制说明、填写封面
所用人料机的单价都是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编制的预算可较准确地反映实际水平,误差较小,适用于市场经济波动较大的情况。工作量较大,计算过程繁琐。
审查内容
审查的重点是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套用、各项取费标准是否复核现行规定或单价计算是否合理等方面。
步骤:审查前准备工作→选择审查方法、审查相应内容→整理审查资料并调整定案(综合整理审查资料,同编制单位交换意见,定案后编制调整预算)
方法
全面审查法
优点:全面,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
缺点:工作量大,时间较长
标准预算审查法
优点:时间短,效果好,易定案
确定:适用范围小,仅用于采用标准图纸的工程
分组计算审查法
特点: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对比审查法
筛选审查法
找出其单位建筑面积工程量、单价、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指标
优点: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便于发现问题。适用于审查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
重点审查法
审查重点:工程量大或者造价较高的各种工程、补充定额、计取的各项费用(计费基础、取费标准等)。优点是突出重点,审查时间短、效果好
分解对比审查法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
程序
国际工程:一个工程项目的策划、咨询、融资、采购、承包、管理以及培训等各个阶段或环节,其主要参与者(单位或个人、产品或服务)来自不止一个国家或地区,且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进行管理的工程
P306程序
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待摊费(现场管理费+其他待摊费)、 开办费、分包工程费(分包报价+总包管理费和利润)、暂定金额(招标人备用金)
现场管理费:工作人员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文体宣教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国外生活设施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其他费用
其他待摊费:临时设施工程费、保险费、税金、保函手续费、经营业务费、工程辅助费、贷款利息、总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
计算
材料、半成品和设备预算价格的计算:按当地采购(现场交货价格)、国内供应和从第三国采购分别确定
施工机械使用费:基本折旧费、场外运输费、安装拆卸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维修保养费以及保险费等组成
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
开办费:现场勘察费、现场清理费、进场临时道路费等
单价分析和标价汇总的方法
分项工程的单价分析
计算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人、料、机费用
求整个工程项目的人、料、机费用
求整个工程项目的待摊费用
计算分摊系数(待摊费用之和/所有分项的人、料、机费用之和) 和分项工程分摊费
计算分项工程的单价和合价
标价汇总
总标价=分项工程合价+分包工程合价+暂定金额
分析方法
在计算出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编出单价汇总表后,在工程估价人员算出的暂时标价的基础上,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分析,探讨投标报价的经济合理性,从而做出最终报价决策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分析对比
分项统计计算书中的汇总数据,并计算其占标价的比例指标
通过对上述各类指标及其比例关系的分析,从宏观上分析标价结构的合理性
探讨上述平均人月产值和人年产值的合理性和实现的可能性
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不可比的因素后,分析单位工程价格及用工、用料量的合理性
从上述宏观分析分析得出初步印象后,对明显不合理的标价构成部分进行微观方面的分析检查。重点是在提高工效、改变施工方案、降低材料设备价格和节约管理费用等方面提出可行措施,并修正初步计算标价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动态分析
工期延误的影响
物价和工资上涨的影响
其他可变因素的影响
技巧
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
适当适用不平衡报价法:也叫先重后轻法
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可以报高一点,后期项目可以适当降低;
经过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
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提高单价的,可以提高单价,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则可降低一些单价
注意计日工的报价:单纯对计日工报价,可以报告一些
适当运用多方案报价法
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先按照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这样降低报价,可以吸引业主
适当运用”建议方案“报价
有事,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
适当运用突然降价法
适当运用先亏后盈法
注意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合理运用无利润算标法
决策的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成本估算的准确性、期望利润、市场条件、竞争程度、风险偏好
投标报价策略:生存策略(为克服生存危机)、 补偿策略(为了弥补企业任务不足,以追求边际效益)、 开发策略(以开拓市场、积累经验、向后续投标项目发展为目标)、 竞争策略(以竞争为手段,以低利润为目标,充分考虑各个竞争对手的报价目标)、盈利策略(以1盈利为目标)
计量与支付
工程计量
质量合格证书、计量规范、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设计图纸
单价合同的计量
计量程序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报表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视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工程计量的方法(监理人一般只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
均摊法: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宿舍、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
凭据法: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如建筑工程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
估价法:根据监理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施舍和生活设施,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用车,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测量设备,天气记录设备、通信设备等项目
断面法:主要用于取土坑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对于填筑土方工程,一般规定计量的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
图纸法:按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如混凝土构筑物的体积、钻孔桩的桩长等
分解计量法: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这种计量方法是为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程,影响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总价合同的计量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监理收到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监理人未在收到7天内完成复核的,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合同价款调整
程序
合同价款调增(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的请求
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条件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的要求
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已被认可
法律法规变化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至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得费用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之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工程量清单缺项
缺项原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应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呗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发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量偏差
合同履行期间,应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
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改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调减
工程量偏差超过15%,当最终工程量>1.15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结算价=1.15清单工程量×填报的综合单价+超出部分的量×新综合单价; 当最终工程量<0.85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结算价=最终工程量×新综合单价
按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的确定,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 当承包人填报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1-15%)时,新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1-15%)调整; 当填报综合单价>控制价×(1+15%),综合单价按照控制价×(1+15%)调整; 当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1-15%)或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1+15%)时,可不调整
计日工
指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①价格调整公式②无价格指数的暂时确定调整差额③权重的调整、④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未按期竣工的,计划和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人材机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机使用费按机构发布的人机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数量由发包人审批。
①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规定,按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②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材料标价<基准价格的,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或跌幅以在标明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标价>基准价格,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在标价基础超过5%,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低的做跌幅的下限基础)
③标价=基准价格,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材料的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定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调整合同价格
暂估价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第1种方式
承包人应当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收到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收到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控制价并参加评标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之前,应当提前7天将中标候选供应商或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在合同签订7天后,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
招标工作启动14天前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收到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第1种方式:(1)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收到后3天内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批准或同意的,视为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 (3)承包人应在暂估价合同签订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有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承包人可自行实施。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条款约定具体事项。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在综合单价中只应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应再再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的变动
不可抗力
承担原则:(各扫门前雪) 不可抗力发生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
赶工费主要包括:人工费的增加,材料费的增加,机械费的增加
暂列金额
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签订或不可遇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
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有剩余归发包人所有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变更范围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工作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变更权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
变更程序
发包人提出变更: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需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
变更执行: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可执行,应立即提出不可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
变更估价
原则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由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变更幅度超过15%,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有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程序
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收到7天内审查完毕报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按照前述一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报价浮动率
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方法的应用
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也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
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类似,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可仅就其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由承发包双方协商新的项目单价
无法找到适用的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按成本+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没有发布次类似信息价格,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施工索赔和现场签证
施工索赔
索赔的成立条件
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
承包人索赔
程序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未在28天内发出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的权力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所配事件具有持续影响性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在索赔时间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
处理
监理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不接受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发包人索赔
发包人,28天内,通过监理人发索赔意向通知书,未发出的,丧失权力。发出28天内,通过监理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承包人收到28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
索赔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组成P28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人工费(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设备费(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机械属于自有的,按折旧费计算,租赁的按租赁费计算)、材料费(材料用量增加,材料大幅度上涨、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而引起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存储费用)、管理费、利润(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变更引起的索赔)、迟延付款利息
措施项目费用
已有的措施费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其他项目费用
规费与税金
计算方法
实际费用法: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按照索赔事件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汇总得到总索赔费用值。也称为额外成本法,需要注意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总费用法:发生多起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项工程的实际费用,再减去原合同价,其差额即索赔费用。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这种方法对业主不利,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有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因素;承包人在报价时为竞争中标而压低报价,中标后通过索赔可得到补偿。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采用
修正总费用法: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点一些不合理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包括:①计算时间段局限于收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②只计算收到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该时间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③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保价费
现场签证
范围
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
程序
承包人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认可
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计算
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时,按计日工单价计算
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时间,应按合同中约定计算
关注的问题
时效性问题
重复计量问题
掌握表述中对计日工的规定
预付款及期中支付
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发出催告,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仍未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付款担保,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工程预付款的抵扣:在进度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超过7天的,有权发出催告,发包人收到7天内仍未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专款专用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应按照“计量周期”条款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竣工结算与支付
采用总价合同,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采用单价合同的,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根据合同约定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整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方法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竣工结算的审核
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
采用单价合同,应审查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审查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案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
采用成本价酬金合同,审查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审查酬金及有关税费的取定
竣工结算款支付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与支付结算款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并自发包人收到第29天内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未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发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
甩项竣工协议
在甩项协议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竣工结算申请”条款及“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的约定,对已完成合格的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最终结算
最终结算申请单:承包人应在缺陷责***终止证书颁发7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
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质量保证金的三种方式:质量保证金保函、相应比例的工程款、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三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保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
反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得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按约定返还。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还的,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申请后14天未答复的,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答复的,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
合同解除得价款结算与支付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商定或确定”条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得款项,该款项包括
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未公测后给你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支付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在解除合同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按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按“商定或确定”条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合同价款争议解决:和解、调解争议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时人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程序: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工程内容→完成清单编制
工程造价的计算
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由三种形式: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单价法。 综合单价=人+材+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全费用综合单价=人+材+施工机具适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其他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求和(单位工程报价) 总报价=求和(单项工程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
利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 即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净量
综合单价的编制: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材、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是一种狭义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 综合单价的计算通常采用定额组价的方法
综合单价编制步骤:确定组合定额子目→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测算人、料、机、消耗量(三量)→确定人、料、机单价(三价)→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三量×三价)→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费用
计算方法
综合单价法(可计算量,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
参数法计价(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时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的计价均可采用)
分包法计价(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
其他项目费计算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招标人按暂估金额确定)、计日工和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费用确定
规费、税金
风险费用的计算
必须在招投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并在计价中考虑
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并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等具体条件调整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招标控制价应有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定额,计价办法,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未发布信息价时)
编制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
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 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措施项目费
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计价,应包括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
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
应注意的问题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表格格式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材料价格采用信息价,无信息价的采用市场价
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
对于竞争性的措施费用的编制,首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然后依据经过专家论证后的施工方案,合理地确定措施项目与费用
投诉与处理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不迟于结束审查的次日将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
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招标控制价最终公布的时间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不足15天的,应相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办法、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标准、规范、造价信息
在编制投标报价之前,需要先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
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类型的选择
单价合同: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其他价格形式
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工程量清单编制
作用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规范条文和附录两部分。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的全过程。附录共11个,附录A规定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依据。
编制方法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有招标人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01(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代码,01表示房建计量规范)-01(专业工程顺序码,01表示附录A土石方工程)-01(分部工程顺序码,01表示A1土方工程)-001(分项工程顺序码,001表示平整场地)-XXX(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项目名称的确定: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及细化
项目特征的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计量规范》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的意义
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
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
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项目特征描述应根据现行计量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工程量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计量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
补充项目:04B001
措施项目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规范中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两类。
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按规定计算工程量。
不能计量的: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的项目,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按现行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
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需要
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
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确定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表中的人工应按工种,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详细列项
总承包服务费: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
工程概况(规模、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竣工结算
竣工决算
工程结算
竣工验收
合同价
招标投标
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设计
修正概算
技术设计
工程概算
初步设计
投资估算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