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消费税
消费税知识梳理,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自产自用应纳税额、委托加工应纳税额等等。
编辑于2022-09-21 22:08:57 江西消费税
概述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消费品,就数量/金额在特定环节征收
税目选择性、环节单一性、方法多样性、调节特殊性、转嫁性
纳税义务人
以卖方角度确定
双环节纳税
卷烟
生产/委托/进口+批发
超豪华小汽车
生产/委托/进口+零售
单环节纳税
金银铂钻
零售
其他
生产/委托/进口
扣缴义务人
委托加工
受托方(个人除外)
vs委托方是纳税义务人
跨境电商企业、平台、物流
税目
不健康
烟
卷烟、雪茄、烟丝
不含烟叶(农产品)
酒
白酒、黄酒、啤酒(含自制、菠萝啤、果啤)、其他酒(含葡萄酒)、配置酒
不含料酒、酒精
不便宜
高档化妆品
高档:10元/毫升(克);15元/片(张)
不包括:普通护发、上妆油、卸妆油、油菜、发胶、头发漂白剂
高档手表
1w以上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高尔夫球及球具
球、杆、包(袋)
杆身、杆头、握把
游艇
8米<游艇<90米
非营利的机动艇
不环保
鞭炮焰火
不含发令纸、鞭炮引线
摩托车
气缸250毫升以上
成品油
免
纯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自产成品油、回收矿油油为生产原料
征
润滑脂
不征
绝缘油:变压油、导热油
小汽车
超豪华小汽车:不含税130w以上
乘用车、中型商用车及改装
不征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大客车
货车、厢式货车及改装
木制+一次性筷子
含未倒磨、倒刺的
不含竹制、木制工艺
实木地板
含复合板、塑板
电池
免
太阳能、燃料
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镍蓄电池
涂料
免
挥发含量低于420
税率、税目——国务院;具体范围——财政部、国税总局
税率
形式
复合——卷烟、白酒
从量——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价——其他
税率
烟
卷烟
甲
标准条≥70,56%+150/箱
乙
标准条<70,36%+150/箱
250条/箱,200支/条
批发
11%+250/箱
雪茄
36%
烟丝
30%
酒
白酒
20%+0.5元/500g,白酒税最高
黄酒
240元/吨
啤酒
甲
出厂价≥3000元/吨,250元/吨
乙
出厂价<3000元/吨,220元/吨
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不含重复使用塑料箱
其他酒
10%
贵重首饰,珠宝玉石
金银铂钻
5%
其他
10%
特殊
兼营
分开核算,不分从高
应税+非应税组成成套销售
从高计税(分开核算也从高)
进口卷烟
确定税率
每条标准卷烟=(完税+关税+消费税定额0.6/条)/(1-消费税率36%)/卷烟条数
组价=(完税+关税+消费税定额)/(1-消费税率)
税额=租价*消费税率+消费税定额
计税依据
从价
销售额
价款+价外费,不含增值税
不含
代垫运费:运费票开给买方+票也给了买方
政府/事业基金:国务院批+省以上票据+上缴财政
含白酒品牌方使用费
包装物
作价随同销售
并入销售额
一般(非酒、成品油)
未逾期+未超1年
不收消费税+增值税
逾期/1年以上
增值税、消费税
酒(啤酒、黄酒除外)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未逾期+未超1年
不收消费税+增值税
逾期/1年以上
收增值税,不收消费税(从量计征,与价无关)
啤酒
不得已向关联企业售价为依据
关联企业对外售价
从量
销售数量
自产
移动
委托加工
收回
进口
海关核定
特殊
卷烟最低计税价
核定范围
生产环节所有
计税价格=批发价*(1-毛利率)
未经核定的,按调拨价申报
售价vs核定价,从高计量
白酒
核定范围
生产单位售价<销售单位售价70%
委托加工单位收回价格<销售单位售价70%
省级以上税务核定价格
销售单位上月平均售价60%
重新核定情况
连续上涨/下降3个月+上涨/下降20%
生产单位未上报,按销售单位售价100%
售价vs核定价,从高计量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
门市部对外售价
换、投、抵
最高售价
套装
(应税+其他应税/非应税)*从高税率
核定权限
卷烟、小汽车
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其他应税品
省级
进口
海关
自产自用应纳税额
规则
连续生产不纳税,其他移送时纳税
其他
生产费应税品
用于对内:在建、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劳务
用于对外: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福利、奖励
计税依据
有同类售价
同类售价*自产自用数量*税率
无同类售价
从价
组价=成本*(1+利润率))/(1-消费税率)
应纳税额=组价*消费税率
从量
应纳税额自用量*定额
复合
组价=[成本*(1+利润率))+自用量*定额]/(1-消费税率)
应纳税额=组价*消费税率+自用*定额
委托加工应纳税额
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方供料,受托发收加工费+代垫的部分辅料
不属于委托加工
受托方供料
受托方先供料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
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料
代收代缴
基本规定
委托方——纳税人;受托方——代收代缴义务人
受托方是个人的,委托方收回后委托方所在地申报
非正常情况
受托方未代收代缴
罚款税款50%以上3倍以下
委托方补税
收回已售——销售额
收回未售/未生产——组价
委托方收回销售
直接销售
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不缴纳
加价出售
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扣除代收代缴税款以后缴纳
组价及应纳税
受托方同类价
从价
销售额*税率
复合
销售额*税率+数量*定额
没有同类价
从价
(料+工)/(1-消费税率)
复合
(料+工+数量*定额)/(1-消费税率)
料
实际成本
免税农产品=买价*(1-扣除率)
受托方税务局核定
已纳税费的扣除
外购已纳的扣除
范围
烟丝➡卷烟(没有雪茄)
高档化妆品➡高档化妆品、珠宝玉石➡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实木地板
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成品油
杆头、杆身、把握➡高尔夫球杆
葡萄酒➡葡萄酒、啤酒➡啤酒
相同的纳税环节才能抵扣
记忆口诀,15个大类不含【表、酒、小(汽车)、游(艇)、电(池)、涂、摩
计算方法
从价
准予扣除的买价*税率
买价=期初+购进-期末
从量
准予扣除数量*定额
数量=期初+购进-期末
外购后销售
(自产+购进)➡销售
总应纳税额-外购已纳税额
仅限于烟丝、高档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
自己不产只外购
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需进一步加工
仅限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珠宝玉石
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购进,都可以扣除
抵扣资料
外购
专票抵扣联+复印机
汇总开具的,销货清单+盖章+复印机
委托加工
代扣代收凭证+复印机
进口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机
受理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免退环节特殊规定
金银首饰
纳税义务人
零售业
委托人是经营单位,委托人不纳税,受托人不代收代缴,将来零售时才交
受托方
委托代销,受托方处于零售环节
范围
金银铂钻为主体成分
不属于零售环节
镀金包金(常规环节)
不属于消费税
修理清洗
税率
5%
计税依据
包装物并入销售额
带料加工
先同类、再组价
组价=(材料+加工费)/(1-消费税率)
以旧换新
实际收取价格
视同销售
先同类、再组价
组价=[购进原价(1+利润率)]/(1-消费税率)
改变纳税环节后,已税不得扣除
申报缴纳
纳税环节
销售时
移送时
受托方交货
进口不征改在零售征,出口不退
纳税地点
纳税人核算地
卷烟批发
纳税人
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个人
纳税人批发商直接不缴纳
计算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11%+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卷烟和其他商品分开核算
生产环节已缴纳,批发环节不得抵扣
纳税义务
收款/取得凭证
纳税地点
机构所在地
总分机构不在一起的,总机构申报
兼营批发零售
分别核算
未分,按全部销售额计批发环节
超豪华小汽车
纳税人
卖方
税率
8%(零售)
加征
应纳=零售不含税销售额*10%
生产环节直接销售
应纳=不含税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10%)
石脑油、燃料油
基本规定
征税:生产企业对外销售
免税: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化工品
退税: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的企业,按实际耗用数量退
管理
退税:使用企业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的企业,向进口海关地退税
退税:以国产油品生产,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