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劳动法第一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私法与公法相兼容;自愿约定与强制标准相结合。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劳动法基础理论
劳动法概述
概念和特点
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私法与公法相兼容
自愿约定与强制标准相结合
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一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
认定标准
主体标准
单位:用人资质
自然人
年龄限制:16-55/60
自由度要求: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
从属性标准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
当事人承担义务上
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上
用工主体关系资格上
法律适用上(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
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的
用人单位招用的已经退休的人员
在校学生业余勤工俭学,专业实习
挂靠单位车辆所有人聘用司机
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认定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记录,缴纳社保记录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证言
其他社会关系
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
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必然结果
与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有一定的牵连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聘用制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自由原则---基础
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实质和核心
劳动协调原则---基本方法
劳动法渊源
宪法(42~45条)
法律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行政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劳动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的从属性
权利义务的强制性
客体的相对单一性
客体---劳动行为
种类
标准劳动法律关系
非标准劳动法律关系
双重劳动法律关系
试用劳动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借用劳动法律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法律关系
主体
劳动者
作为主体资格的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
就业年龄:最低16岁
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程度,文化知识水平等
作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职工,雇员
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
具有从属性
用人单位
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其他主体
劳动组织--工会,雇主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服务主体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个别劳动权
就业权
劳动报酬权
休息权
劳动安全卫生权
职业培训权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集体劳动权
团结权
集体谈判权
集体争议权
民主参与权
义务
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义务
服从指示命令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提高劳动技能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工自主权
组织管理权
奖惩权
其他:保护商业秘密,在订立合同时了解劳动者相关信息
不得从事就业歧视行为
支付劳动报酬
执行各种劳动标准
提供职业培训
缴纳社保费
依法行使组织管理权---如:不强迫冒险作业等
不滥用惩戒权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外国劳动法
产生
工业革命
资产阶级革命带来自由放任的思想
实质性正义理念对契约自由的修正
发展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契约自由仍占主导地位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法逐步完善
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苏俄劳动法典》
20世纪70年代后--非标准劳动关系大量出现
我国劳动法
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60年代--1954年宪法 明确规定保障劳动权
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改革开放前--1978年宪法 恢复规定保障劳动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20世纪90年代--1982年宪法 就劳动者享有的休息权等作了全面规定
《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以来的劳动法制--自1995年实施以来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进一步推动集体劳动关系立法
强化劳动基准立法
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就业促进制度
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司法机关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
国际劳动立法
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执行委员会
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
“三方”原则:政府,雇工组织,工人组织
基本原则
劳动者不是商品
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
反对贫困
类型
核心公约--必须遵守
优先公约--特别注意
一般公约--定期报告
基本内容
基本权利
就业政策
普遍性的就业条件
职业安全和卫生
社会保障
对于易受伤害群体的特殊保护
劳资关系
劳动法产生的标志: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1,3,4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