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九章 中药总论
这是一篇关于第九章 中药总论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第一节采集、加工及储藏、第二节炮制、第三节中药的性能、第四节配伍禁忌等。
编辑于2022-11-13 14:14:47 广东第九章 中药总论
第一节 采集、加工及储藏
中药的采集、加工及储藏是否合理,不仅涉及药材的质量,而且影响临床疗效。不合理、无计划的滥采,还会严重破坏药物资源。因此,必须严格掌握采收季节,注意科学的加工和储藏方法,以保证药材质量和保护中药资源。
一、采集
中药的采集是指对植物、动物和矿物的药用部分进行采摘、挖掘和收集。
中药的采收季节、时间和方法,与药材品质的优劣密切相关。因动植物在其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药用部分所含有效成分的量和质各不相同,药性的强弱有很大差异,临床疗效也不同。《千金方》序中指出:“早则药势未成,晚则盛势已歇。”李呆云:“失其地,则性味少异;失其时,则气味不全。又况新陈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尚不择而用之,其效不著者,医之过也。”《千金翼方》亦云:“夫药采取,不知时节,不依阴干曝干,虽有药名,终无药实,故不依时采取与朽木不殊,虚费人工,卒无裨益。”这些都说明了按季节、时间,精细采收中药的重要性。
(一)了解中药的生长特性
药用植物的生长、分布与纬度、海拔高度、地势、土壤、水分、气候等地理环境密切相关。采集中药就必须掌握这些特点,了解其生长环境和分布规律。例如,车前、益母草等多生长在旷野、路边或村旁;石菖蒲、金钱草等常生长在水中、沟边和沼泽地带;桔梗、栀子、百合等生长在山坡、丘陵地区;半夏、天南星等常生长在阴凉潮湿的地方;而党参、杜仲等多生长在高山森林中。
(二)掌握采药季节和方法
我国气候条件南北悬殊,各地中药生长发育情况不一,且药用部分又有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不同。因此采集的时间不可能完全一致,但要尽量选择药用植物有效成分含量最高时采收。植物类药物采收的季节性很强,错过时机,不仅影响药效,而且有些根本就不能做药用,如“三月茵陈五月蒿,六月七月当柴烧”,就说明了掌握采药时机的重要性。同时,采集方法与药物的质量也有很大的关系,一定要掌握时机,按时按法采集。根据前人长期的实践经验,其采收时节和方法通常以入药部位的生长特性为依据,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全草类 多在植株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或花朵初开时采收。茎较粗或较高的可用镰刀割取地上部分,如荆芥、益母草、紫苏等;茎细或较矮带根全草人药的可连根拔起,如夏枯草、紫花地丁、蒲公英等;有的在花未开前采收,如薄荷、青蒿等;有的需在初春采其嫩苗,如茵陈。采集时,应将生长茁壮的植株留下一些,以利繁殖。
2.根和根茎类 多在秋末春初采集,因为这一时期药用部分的有效成分含量高,质量好。古人的经验以阴历二、八月为佳,认为春初“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故“春宁宜早,秋宁宜晚”。秋末以土地封冻之前,植物地上部分尚未枯萎时采挖为好。过早浆水不足,质地松泡;过晚则不易寻找,也不易采挖,如丹参、沙参、天南星等。春初以开冻植物刚刚发芽或露苗时采挖较好,过晚则养分消耗,影响质量。但也有些植物,如半夏、延胡索等要在夏天采收。在采挖过程中必须深挖,尽量将根全部挖出,并注意做到挖大留小,以利来年生长。
3.树皮和根皮类 通常在春季或初夏(即清明至夏至)时采集最好。此时植物生长旺盛,不仅质量较佳,而且树皮内养料丰富,植物的液汁较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迅速,树皮易于剥离,如杜仲、黄柏、厚朴等。但肉桂多在十月采收,因此时油多容易剥离。木本植物生长周期长,应尽量避免伐树取皮或环剥树皮等简单方法,以保护药源。 至于根皮,则与根和根茎相类似,应于秋后苗枯,或早春萌发前采集,如牡丹皮、地骨皮等。采取根皮时,先将根部挖出,然后利用击打法或抽心法取皮。击打法是将新鲜根部洗去泥土后,用木槌击打,使皮部与木部分离,如地骨皮、五加皮等。抽心法是将洗净的根在日光下晒半天,此时水分大部分蒸发,全部变软,即可将中央的木质部抽出,如牡丹皮等。
4.叶类 通常在花蕾即将开放或正在盛开的时候采摘。此时正值植物生长茂盛的阶段,叶子健壮,有效成分含量较高,药力雄厚,最适于采收,如大青叶、枇杷叶、紫苏叶等。荷叶在荷花含苞欲放或盛开时采收者,色泽翠绿,质量最好。有些特定的品种,如桑叶,需在初冬经霜后采集较佳。
5.花类 一般在含苞未放或刚开放时分批采摘花蕾。过早不但产量少且香气不足:过迟则气味散逸、花瓣脱落和变色,影响药物质量,如菊花、旋覆花等。有些花要求在含苞欲放时采摘花蕾,如金银花、槐花、辛夷等;有的在刚开放时采摘最好,如月季花;而红花则在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收为宜。至于蒲黄之类以花粉入药的,则应在花朵盛开时采收。
6.果实和种子类 多数果实类药材,当于果实成熟后或将成熟时采收,如瓜蒌、枸杞、马兜铃等;少数品种要求采收未成熟的幼嫩果实,如乌梅、青皮、枳实等。以种子入药的,多在种子完全成熟时采集,如车前子、牛蒡子等;有些干果成熟后很快脱落,或果壳开裂,种子散失,最好在果实成熟尚未开裂时采收,如小茴香、牵牛子等。
动物类药材因品种不同,采收各异。具体时间,以保证药效和易于获取为原则。如桑螵蛸宜在3月中旬前采收,过迟虫卵便会孵化;驴皮应在冬至后剥取,其皮厚质佳;对于潜藏在地下的虫类可在夏、秋季活动期捕捉,如地龙、蜈蚣等。也有的没有一定的采收时间,如兽类的皮、骨、脏器等。
至于矿物类,随时都可以采收,也可以结合开矿进行。
二、加工
中药采收后,除少数供鲜用的以外,都应进行干燥处理,及时除去新鲜药材中的大量水分,避免发霉、变质、虫蛙及有效成分的分解和破坏,保证药材的质量,利于储藏。
药物干燥的方法,一般有下面四种:
1.晒干 将采集后经过挑选、洗刷等初步处理的药材摊开放在席子上,在阳光下曝晒。如有条件搭架子,把席子放在架子上则干燥更快。晒干常用于不怕光的皮类、根和根茎类药材。叶、花和全草类药物,尤其是芳香性药物(含挥发油)长时间曝晒容易变色,甚至使有效成分损失,不宜采用此法。
2.阴干 将药物放在通风的室内或遮阴的棚下,避免阳光直射,利用室温和空气流通,使药材中的水分自然蒸发而达到干燥的目的。凡高温、日晒易失效的药物,如芳香性的花、叶和全草类药物均可应用此法。
3.烘干 是在室内利用人工加温促使药物干燥的方法,特别适用于阴湿多雨的季节。烘干通常在干燥的室内进行,室内有多层的架子,架上放置网筛,将药物在网筛上摊成薄层(易碎的花、叶等,需在网筛上衬上纸或布)。干燥室必须通风良好,以利于排出潮湿空气。多汁的浆果枸杞、多汁的根茎黄精等要求迅速干燥,温度可调至70~90℃;具有挥发性的芳香药材和含有油性的果实、种子以及动物药,如川芎、乌梢蛇等,需用较低温度(以25~30℃为宜)缓缓干燥。
4.石灰干燥 易生虫、发霉的少量高价药材如人参等,应放入石灰缸内储藏。 生药在干燥后还需做进一步的加工,除去杂质、泥沙、变色和霉烂部分,使符合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储藏
中药如果储藏不当,则会发生虫蛀、霉烂、变色、变味等败坏现象,使药物变质,影响药效,并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储藏药物的库房必须具备一定条件。首先,必须保持干燥,因为没有水分,许多化学变化就不易发生,微生物也不易生长。其次,应保持凉爽,因为低温不仅可以防止药材有效成分变化或散失,还可以防止菌类孢子和虫卵的生长繁殖。一般当温度低于10℃时,霉菌和虫卵就不易生长。第三,要注意避光,凡易受光线作用而引起变化的药物,应储藏在暗处或陶瓷容器或有色玻璃瓶中。第四,有些药物易氧化变质,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
对于剧毒药材,应贴上“剧毒药”标签,按国家规定,设置专人、专处妥善保管。
此外,对每次新到的药材应加以检查。4~9月间为害虫最易活动的时期,更应勤于检查,并注意经常翻晒。
第二节 炮制
中药必须经过炮制之后才能入药,这是中兽医用药的一个特点。炮制,又称炮炙、修事或修治,是根据中兽医药理论,依照辨证用药的需要和药物的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的不同要求所采取的一项传统制药技术,包括对药材的一般修治整理和对部分药材的特殊处理。经炮制后的药物成品,习惯上称为饮片。
中药大都是生药,其中有些药物具有毒性或烈性而不能直接使用;有的因易变质而不利于储存;也有的需经过特定的炮制方法处理,才能充分发挥药效。有的药物炮制时还要加用适当的辅料,同时也十分注意对炮制技术的要求。因此,中药按照不同的药性和治疗要求,而有多种炮制方法。正如《本草蒙荃》中指出:“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这充分说明炮制方法是否得当,与提高药物质量和保证药效有密切的关系。
一、炮制目的
1.清除杂质及非药用部分,保证药物的纯净清洁 植物根茎类药物要洗去泥沙,刮去粗皮,尽可能地去除非药用部分,如枇杷叶去毛,杏仁去皮,远志去心等;有些动物类药物,如蜈蚣、全蝎、蝉蜕等要去头、足、翅等非药用部分;矿物类药物要捡去杂质。
2.减少或消除药物的毒性、烈性和副作用有些药物虽有较好的疗效,但因毒性或副作用较大,临床使用不安全,炮制能够降低这些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川乌、草乌生用内服易于中毒,用甘草、黑豆煮或蒸后可显著降低其毒性;巴豆、千金子泻下作用剧烈,宜去油取霜用,以缓和其泻下作用;常山酒炒可去其催吐的副作用等。
3.增强药物的疗效或转变药物的性能和作用 中药除了通过配伍来提高疗效外,炮制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又一有效途径和手段。如切制可增加药物有效成分的溶出;醋制延胡索、三棱,能增强其活血止痛作用;马兜铃、款冬花蜜炙后可增强润肺止咳功效;淫羊藿用羊脂油制后能增强助阳作用等。有些药物可通过炮制改变其原有性能和作用,使之更能适合病情需要。如地黄生用清热凉血,制成熟地黄后则滋阴补血;生姜煨熟,其发散力减缓,而温中之效增强;何首乌生用泻下通便,制熟后则失去了泻下作用而专补肝肾等。
第二节炮制
中药必须经过炮制之后才能入药,这是中兽医用药的一个特点。炮制,又称炮炙、修事或修治,是根据中兽医药理论,依照辨证用药的需要和药物的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的不同要求所采取的一项传统制药技术,包括对药材的一般修治整理和对部分药材的特殊处理。经炮制后的药物成品,习惯上称为饮片。
中药大都是生药,其中有些药物具有毒性或烈性而不能直接使用;有的因易变质而不利于储存;也有的需经过特定的炮制方法处理,才能充分发挥药效。有的药物炮制时还要加用适当的辅料,同时也十分注意对炮制技术的要求。因此,中药按照不同的药性和治疗要求,而有多种炮制方法。正如《本草蒙荃》中指出:“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这充分说明炮制方法是否得当,与提高药物质量和保证药效有密切的关系。
一、炮制目的
1.清除杂质及非药用部分,保证药物的纯净清洁 植物根茎类药物要洗去泥沙,刮去粗皮,尽可能地去除非药用部分,如枇杷叶去毛,杏仁去皮,远志去心等;有些动物类药物,如蜈蚣、全蝎、蝉蜕等要去头、足、翅等非药用部分;矿物类药物要捡去杂质。
2.减少或消除药物的毒性、烈性和副作用 有些药物虽有较好的疗效,但因毒性或副作用较大,临床使用不安全,炮制能够降低这些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川乌、草乌生用内服易于中毒,用甘草、黑豆煮或蒸后可显著降低其毒性;巴豆、千金子泻下作用剧烈,宜去油取霜用,以缓和其泻下作用;常山酒炒可去其催吐的副作用等。
3.增强药物的疗效或转变药物的性能和作用 中药除了通过配伍来提高疗效外,炮制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又一有效途径和手段。如切制可增加药物有效成分的溶出;醋制延胡索、三棱,能增强其活血止痛作用;马兜铃、款冬花蜜炙后可增强润肺止咳功效;淫羊藿用羊脂油制后能增强助阳作用等。有些药物可通过炮制改变其原有性能和作用,使之更能适合病情需要。如地黄生用清热凉血,制成熟地黄后则滋阴补血;生姜煨熟,其发散力减缓,而温中之效增强;何首乌生用泻下通便,制熟后则失去了泻下作用而专补肝肾等。
4.便于制剂、服用和储藏药物在制成各种剂型前,应先进行干燥或煅炒,以便于加工和储藏。如植物类药物用水浸润后,便于切片;矿物类药物质地坚硬,经煅、淬后,易于粉碎。药物经过切片、粉碎后,既便于制剂和储藏,又易于煎出有效成分以及便于服用等。
5.改变药物作用趋向,引药入经 中兽医常以升降沉浮来表示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作用趋向,炮制可以改变某些药物的作用部位和趋向,引药入经。如知母、黄柏盐制后有助于引药入肾,更好地发挥治疗肾经疾病的作用。再如柴胡、青皮醋制后有助于引药入肝,更有效地治疗肝经疾病。
6.矫味、矫臭 动物类或其他具有特殊不良气味的药物,经麸炒、酒制后能起到矫味和矫臭作用。如酒制蛇蜕、酒制胎盘、麸炒椿根皮等。
二、炮制方法 ·
(一)修治
1.纯净 借助一定工具,以手工或机械的方法,采用挑、拣、簸、筛、刷、刮、挖、撞等去掉非药用部分以及灰屑、杂质等,使药物清洁纯净。如拣去合欢花中的枝、叶,刷除枇杷叶、石苇叶背面的绒毛,刮去厚朴、肉桂的粗皮,麻黄去根、山茶萸去核等。
2.粉碎 以捣、碾、研、磨、镑、锉等方法,使药物粉碎达到符合制剂和其他炮制方法要求的程度。如牡蛎捣碎便于煎煮;川贝母捣粉便于灌服;水牛角、羚羊角傍成薄片,或锉成粉末,便于制剂和服用。
3.切制 采用刀具将药材切成段、片、块、丝等规格的“饮片”,使药物有效成分易于溶出,并便于调剂、制剂以及其他炮制,也利于干燥、储藏和调剂时称量。根据药材的性质和医疗需要,切片有很多规格。如天麻、槟榔切薄片,泽泻、白术切厚片,陈皮、桑白皮切丝,白茅根、麻黄切段,茯苓、葛根切块等。
(二)水制
用水或其他液体辅料处理药材的方法称为水制法。水制的目的主要是清洁药物、软化药物(便于切制)和减低药物的毒性、烈性及不良气味等。常用的有淋、洗、泡、漂、浸、润、水飞等。
1.淋法 即用清水浇淋药材。将药材整齐地直立堆起,用清水自上而下浇淋(一般2~4次),俟茎和根部浸软,稍润或不润,即可。适用于质地疏松的全草类药材,如佩兰、薄荷、香蕾等,以清水浇淋1~2次即可。用淋法处理后仍不能软化的部分,可选用其他方法再行处理。
2.洗法(抢水法)将药材投入清水中,快速洗涤并及时取出,稍润或不润。由于药材与水接触时间短,故又称为抢水洗。采用本法处理的药材通常为质地松软、水分易渗入者,如陈皮、桑白皮、五加皮等。大多数药材洗1次即可,但有些药材需水洗数遍,以洁净为准。除花类药物不宜用水洗外,一般有泥沙的药物都可以洗。
3.泡法 将质地坚硬的药材用清水浸泡一定时间。某些不适合淋法、洗法处理的药材,软化时可采用泡法,使其变软以便去皮。如桃仁、杏仁用沸水浸泡以便去皮;麦冬浸泡以便抽去木心等。应注意泡的时间不宜过长,防止药材有效成分的损失。
4.润法 将渍湿的药材置于一定容器内或堆集于润药台上,以物遮盖,使药材外部的水分徐徐渗入其内部,使药材软化,便于切制。药材用淋法、洗法、泡法处理后,其软化程度仍不能达到切制要求者,必须采用润法处理,如大黄、何首乌、泽泻、川芎等。润法以无损药效、而又利于切制为前提。
5.漂法 将药物置于多量的清水中,经常换水,反复漂洗,以溶解清洗去药物中的毒性、盐分或腥味。如天南星、半夏漂去毒性;盐附子、肉苁蓉、海藻等漂去咸味等。
6.浸法 用清水或加液体辅料较长时间浸泡药材使之柔软,又不致过湿,便于切片,如槟榔需浸渍7d;木通需浸1d;桂枝需浸2d左右。亦有用浸渍法将中药制成注射剂者,方法是将能溶于水或醇而不耐热的中药粉碎后放入玻璃瓶内,加入溶剂(如冷水、热水、稀醇、浓醇及热醇等),浸渍3~4d,甚至5~10d,每隔6~12h 搅拌1次,连浸3次后进行浓缩、沉淀、过滤、灭菌、分装即可应用。
7.水飞法 是利用某些不溶于水的矿物药,其粗细粉末在水中悬浮性不同而分离获取细粉的方法。本法能使药物更加细腻和纯净,便于内服和外用,并防止研磨药物时的粉末飞扬。将药物置乳钵或碾槽内加水共研,经过多次研磨和搅拌,使极细而纯净者悬浮于上,较粗大颗粒及杂质沉淀于下,即时倾出混悬液。下沉的粗粒再行研磨,如此反复操作,直至研细为止。将前后倾出的混悬液合并静置,待沉淀后,倾去上面的清水,将干燥沉淀物研磨成极细粉末。如水飞朱砂、炉甘石、滑石等。
(三)火制法
将药材直接或间接用火加热处理的方法称为火制法。其目的是使药物达到干燥、松脆、焦黄、炭化等,以便应用和储藏。有炙、炒、烘、焙、炮、煨、煅等,现介绍常用的几种方法。
1.清炒法(直接炒)将药物放在锅里加热,不断翻动,炒至一定程度取出。根据炒的时间和火力大小,可分为炒黄、炒焦、炒炭。
(1)炒黄(炒香):以将药物炒至表面呈淡黄色为度。种子类药材多炒黄,如杏仁、紫苏子等;有的药物则炒至有爆裂声为度,称为炒响,如王不留行需炒至爆花,荸劳子需炒响等。炒后药材松脆破裂,便于煎透和有效成分的析出。
(2)炒焦:比炒黄的火候大,时间较久,以药物表面呈焦褐色,并可嗅到焦煳气味为度。炒焦可增强健脾助消化作用,如山楂、六神曲等。
(3)炒黑(炒炭):将药物炒至大部分变黑或完全变黑(表面炭化,里面焦黄)。炒时火要大,但要注意存性,如杜仲、地榆等。所谓存性,就是虽然炒成炭,但仍能尝出药物固有的气味,不能炒成灰烬。炒炭能缓和药物的烈性、副作用,或增强收敛止血作用。
2.拌炒法(加辅料炒)是将某种辅料放入锅内加热至规定程度,投入药物共同拌炒的方法。如麸炒枳壳、苍术,土炒白术,米炒斑螯等。与砂、滑石或蛤粉同炒的方法习称为烫,如砂烫干姜、滑石烫水蛭、蛤粉烫阿胶等。辅料有中间传热作用,能使药物受热均匀,炒后质变酥脆,减低毒性,缓和药性,增强疗效。
3.炙法 用液体辅料拌炒药物,使辅料渗入药物组织内部,以改变药性,增强疗效或减少副作用的炮制方法。常用的液体辅料有蜜、酒、醋、姜汁、盐水等。如蜜炙黄芪、甘草可增强补中益气作用;蜜炙百部、款冬花可增强润肺止咳作用;酒炙川芎可增强活血之功;醋炙香附可增强疏肝止痛之效;盐炙杜仲可增强补肾功能;姜汁炙半夏、草果可加强和胃止呕作用等。方法是将液体辅料与药物拌匀,闷润后炒干;或是边炒边喷洒液体辅料,炒至液体辅料吸收药干为止。
4.烘焙法 将药物用文火间接或直接加热,使之充分干燥,以便于粉碎和储存的方法.供,是将药物置于近火处或利用烘箱、干燥室等设备使所含水分徐徐蒸发。焙,是将药物置于金属容器或锅内,用文火较短时间加热,不断翻动,焙至药物颜色加深、质地酥脆为度,如焙菊花、蜈蚣等。烘焙法不同于清炒法,一定要用文火,并要勤加翻动,以免药物焦化。
5.煨法 将药物用面糊或湿纸包裹,埋于加热的滑石粉中或热火灰中;或将药物直接埋于加热的麦麸中煨之使熟的方法。煨后可除去药物中的部分挥发性及刺激性成分或脱去油脂。以降低副作用,缓和药性,增强疗效,如煨肉豆蔻、煨木香等。
6.煅法 是将药物直接放于无烟炉火中或适当的耐火容器内煅烧的方法。高温(300~700℃)煅烧,能改变药物的原有性状,使其质地变得疏松,有利于粉碎和煎熬;同时改变了药物的理化性质,减少或消除了副作用,从而提高了疗效。坚硬的矿物药或贝壳类药多用火直接煅烧,以煅至红透为度,如石膏、石决明、牡蛎等。间接煅是将药物置于耐火容器中密闭煅烧,以容器底部红透为度,如棕榈炭、血余炭等。
(四)水火共制
将中药通过水、火共同加热,使之由生变熟、某些性能改变、毒性降低、疗效增强,以
符合药用要求的炮制方法称为水火共制。一般分为蒸、煮、焊、淬等方法。
1.蒸法 是将净选后的药物加辅料(酒、醋等)或不加辅料(清蒸)装入蒸制容器(笼屉)内以水蒸气或隔水加热蒸熟的方法。蒸法可改变药物性能,扩大用药范围,如蒸地黄、蒸何首乌等;缓和药性或减少副作用,如大黄、黄精等;保存药效,利于储藏,如黄苓、桑螵蛸(杀死虫卵防止孵化)等;便于切片,如木瓜等。
2.煮法 将药物加辅料(固体辅料需先捣碎)或不加辅料置于锅内,加适量清水煎煮的方法。是在100℃左右的温度下较长时间加热,使辅料渗入药物中,以煮透(药物中心无白色)或辅料被吸收为度。此法可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如煮川乌,醋煮商陆、芫花等;改善药性,增强疗效,如远志等。
3.燀(抄)法(水烫法)将药物置沸水中短暂潦过,立即取出的方法。常用于种子类药物的去皮和肉质多汁类药物的干燥处理。如焊杏仁、桃仁以去皮;焊天冬、马齿苋以便于晒干储存。
4.炖法 是蒸法的发展,即将药物并加辅料密闭于搪瓷或铜制容器中,置水锅内加热炖一定时间。如酒炖黄精、地黄等。
5.淬法 将药物煅烧至红透,趁热迅速投入冷水、醋或其他液体辅料中,骤然冷却,使之松脆的方法。多用于质地坚硬经过高温仍不能酥脆的矿物类、介壳类药物,如鳖甲、自然铜、赭石等。淬法除使药物酥脆,易于粉碎,利于有效成分煎出外,还可改变药物的理化性质,增强疗效,减少副作用,除去不纯成分。
(五)其他制法
包括发芽、发酵、制霜及法制等加工炮制方法,目的在于改变或缓和药物的原有性能,增加新的疗效,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使药物达到一定的净度,便于粉碎和储存等。
1.发芽法 是将成熟的果实或种子,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促使萌发幼芽的方法,亦称“蘖法”。通过发芽使其具有新的功效,如麦芽等。
2.发酵法 在一定温度(30~37℃)和相对湿度(70%~80%)条件下,通过霉菌和酶的催化分解作用,使药物发泡、生衣的方法。发酵能改变药物的原有性能,产生新的治疗作用,扩大用药品种,如淡豆豉、六神曲等。
3.制霜法 药物经过去油制成松散粉末或析出细小结晶的方法,目的是降低毒性,缓和药性,消除副作用,增强疗效,如巴豆霜、千金子霜、柏子仁霜等。
4.复制法 也称法制,有如法炮制之意。是将净选后的药物加入一种或数种辅料,按规定程序,反复炮炙的方法。复制后可增强疗效,如白附子,用鲜姜、白矾制后,除降低其毒性外,增强了祛风逐痰的功效;改变药性,如天南星,用胆汁制后,其性味由辛温变为苦凉;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如半夏,用甘草、石灰制后,毒性降低,疗效增强。
第三节 中药的性能
中药的性能,是指其与疗效有关的性味和效能。研究中药物性能及其运用规律的理论,称为药性理论。
中药防治疾病的基本作用不外是祛除病邪,消除病因,扶正固本,恢复或重建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纠正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现象,使机体在最大程度上恢复到阴平阳秘的正常状态。中药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不同中药各自所具有的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称之为药物的偏性。以药治病,即是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所表现的阴阳盛衰。把中药治病的不同性质和作用加以概括,主要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毒性等,统称为中药的性能,简称药性。药性是人们在长期医疗实践中逐步摸索总结出来的,从不同方面说明了中药的作用。熟悉和掌握中药性能,对指导临床用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性味
《神农本草经·序例》说:“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即指出药有四气和五味,表示中药的药性和药味两方面。它对认识各种中药的共性和个性以及临床用药,都有实际意义。
(一)四气
药物具有的寒、凉、温、热四种不同药性,自古称之为四气,也称四性。其中寒凉与温热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而寒与凉,温与热则是性质相同,仅在程度上有所差异,凉次于寒,温次于热。此外,尚有一些药物的药性不甚显著,作用比较平缓,称为平性。实际上,它们或多或少偏于温性,或偏于凉性,属微凉或微温,并未越出四气范围,故习惯上仍称四气。
药性的寒、凉、温、热,是古人根据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和对于疾病所产生的治疗效果而做出的概括性的归纳,是同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而言的。凡是能够治疗热性证候的药物,便认为是寒性或凉性;能够治疗寒性证候的药物,便认为是温性或热性。一般说来,寒性和凉性的中药属阴,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攻下等作用,如石膏、薄荷等;温性和热性的中药属阳,具有温里、祛寒、通络、助阳、补气、补血等作用,如干姜、肉桂等。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神农本草经·序例》曰:“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即热证用寒凉药,寒证用温热药,这是中兽医的治病常法,也是临床用药的原则。至于寒热夹杂的病证,则可将与病情相适应的热性药与寒性药适当配伍应用。
(二)五味
中药所具有的辛、甘、酸、苦、咸五种不同药味,称为五味。有些中药具有淡味或涩味,所以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习惯上仍然称为五味。前人在长期的临床用药实践中,发现药物的味和它的功用之间有一定联系,即不同味道的药物对疾病有不同的治疗作用,从而总结出了五味的用药理论。《素问·至真要大论》将中药五味的作用简要地归纳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后世医家又进一步发展为“辛能散行、甘能缓补、酸能收涩、苦能燥泻、咸能软下”。
1.辛味 有发散、行气、行血等作用。如用于治疗表证的麻黄、薄荷,治疗气血阻滞的木香、红花等都有辛味。
2.甘味有补益、和中、缓急等作用。如用于治疗虚证的滋补强壮药,如补气的党参、
补血的熟地黄,缓和拘急疼痛或调和药性的甘草、大枣等,皆有甘味。
3.淡味 有渗湿、利尿的作用,多用以治疗水肿、尿不利等证,如猪苓、茯苓等。
4.酸味 有收敛、固涩等作用,多用于治疗虚汗、泄泻等证,如山茱萸、五味子涩精敛汗,五倍子涩肠止泻。
5.涩味 与酸味药作用相似,多用以治疗泄泻、出血、滑精、尿频、虚汗等证。如石榴皮、赤石脂涩肠止泻,仙鹤草、白及收敛止血,金樱子固精缩尿。
酸味药的作用与涩味药相似但不尽相同。如酸能生津、酸甘化阴等皆是涩味药所不具备的作用。
6.苦味 有泄降、燥湿、坚阴的作用。如大黄通泄,适用于热结便秘;杏仁降泄,适用于肺气上逆的喘咳;栀子清泄,适用于三焦热盛等证。燥湿则多用于湿证。湿证有寒湿、湿热之不同,温性苦味药如苍术,适用于寒湿;寒性苦味药如黄连,适用于湿热。黄柏、知母坚阴,多用于肾阴虚亏、相火亢盛,具有泻火存阴的作用。
7.咸味 有软坚、散结和泻下等作用,多用于热结便秘、痰核、瘰疬、痞块等证。如泻下通便的芒硝,软坚散结的昆布、海藻等都有咸味。
药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由口尝而知。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瓜之酸,芒硝、牡蛎之咸等。后来由于将中药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药味来解释和归纳中药的作用,便逐渐地根据药物的作用确定其味。如凡有发表作用的中药,便认为有辛味;有补益作用的中药,便认为有甘味等。由此就出现了本草所载中药的味,与实际味道不符合的情况。例如葛根味辛、石膏味甘、玄参味咸等,均与口尝不符。所以药物的味,已不能完全以舌感辨别,它已包括了药物作用的含义。
五味也可归属于阴和阳两大类,即辛、甘、淡味属阳,酸(涩)、苦、咸味属阴(表9-1)。
(三)四气和五味的相互关系
四气、五味是中药性能的主要标志,也是论述药性的主要依据。由于每一种药物都具有性和味,因此必须将两者综合起来。一般说来,药物的气味相同,则常具有类似的作用;气味不同,则作用不同。如同一温性,有麻黄的辛温发汗,大枣的甘温补脾;杏仁的苦温降气,乌梅的酸温收敛,蛤蚧的咸温补肾;同一辛味,有薄荷的辛凉解表,石膏的辛寒除热,砂仁的辛温行气,附子的辛热助阳。尚有一药数味者,其作用范围也相对较广,如当归辛甘温,可以补血活血,行气散寒;天冬甘苦大寒,既能补阴,又能清火。所以,不能把性和味孤立起来看。性与味显示了药物的部分性能,也显示出某些药物的共性。只有认识和掌握每-药物的全部性能,以及性味相同药物之间同中有异的特性,才能全面而准确地了解和使用药物。
二、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药物进入机体后的作用趋向,是与疾病表现的趋向相对而言的。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是上行发散,沉是下行泄利的意思。升与浮、降与沉的趋向类似,只是程度上有所差别,故通常以“升浮”、“沉降”合称。
由于各种疾病在病机和证候上,常有向上(如呕吐、喘咳)、向下(如泻痢、脱肛),或向外(如自汗、盗汗)、向内(如表证未解)等病势趋向的不同,以及在上、在下、在表、在里等病位的差异。因此,能够针对病情,改善或消除这些病证的药物,相对说来也就分别具有升降浮沉的不同作用趋向。药物的这种性能,有助于调整紊乱的脏腑气机,使之归于平顺;或因势利导,祛邪外出。
升浮药主上行而向外,属阳,有升阳、发表、祛风、散寒、催吐、开窍等作用;沉降药主下行而向内,属阴,有潜阳、熄风、降逆、止吐、清热、渗湿、利尿、泻下、止咳、平喘等功能。此外,个别药物还存在着双向性,如麻黄既能发汗,又可平喘利水。凡病变部位在上、在表者,用药宜升浮不宜沉降,如外感风寒表证,当用麻黄、桂枝等升浮药来解表散寒;在下、在里者,用药宜沉降不宜升浮,如肠燥便秘之里实证,当用大黄、芒硝等沉降药来泻下攻里。病势上逆者,宜降不宜升,如肝火上炎引起的两目红肿、羞明流泪,应选用石决明、龙胆等沉降药以清热泻火、平肝潜阳;病势下陷者,宜升不宜降,如久泻脱肛或子宫脱垂,当用黄芪、升麻等升浮药来益气升阳。一般说来,治病用药不得违反这一规律。
影响药物升降浮沉的主要因素,有四气五味、质地轻重、炮制和配伍等。
1.升降浮沉与药物四气五味的关系 李时珍说:“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无浮,热无沉”,便是对四气五味的升降浮沉所作的概括性归纳,只是此处的“无”应理解为“大多数不”。也就是说,凡味属辛、甘,性属温、热的药物,大多数为升浮药;味属酸、涩、苦咸,性属寒、凉的药物,大多数为沉降药。
2.升降浮沉与药物质地轻重的关系 一般说来,花、叶及质地轻松的药物,大多升浮,如菊花、薄荷、升麻等;子、实、矿石及质地重坠的药物,大多沉降,如紫苏子、枳实、磁石等。不过也有例外的,如“诸花皆升,旋覆花独降”,“诸子皆降,牛蒡子独升”。
3.药物炮制和配伍的影响 药性的升降浮沉,每随炮制或配伍转化。如李时珍云:“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颠顶”。就炮制而言,生用主升,熟用主降,酒制能升,姜汁炒则散,醋炒则收敛,盐水炒则下行。以药物配伍来说,如少量升浮药物在大队的沉降药物中,便随之下降;少量沉降药物在大队的升浮药物中也能随之上升。还有少数药物可以引导其他药物上升或下降,如张元素说:“桔梗为舟楫之剂,能载药上浮”;朱丹溪云:“牛膝能引诸药下行”。故李时珍曰:“升降在物,亦可在人”。也就是说,药物的升降浮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临床运用中药这一性能时,除掌握一般原则外,还要知道影响升降浮沉变化的因素,才能针对病情很好地选用中药。
三、归经
归经,指中药对机体某部分的选择作用,即主要对某经(脏腑及其经络)或某几经发生明显的作用,而对其他经则作用较小,或没有作用。如同属寒性的药物,都具有清热作用,然有黄连偏于清心热,黄芩偏于清肺热,龙胆偏于清肝热等不同,各有所专。再如,同是补药,也有党参补脾,蛤蚧补肺,杜仲补肾等的区别。因此,将各种药物对机体各部分的治疗作用进行系统归纳,便形成了归经理论。
中药归经,是以脏腑、经络理论为基础,以所治具体病证为根据的。由于经络能够沟通畜体的内外表里,所以一旦畜体发生病变,体表的病证可以通过经络而影响内在脏腑,而脏腑的病变也可以通过经络反映到所属体表。各个脏腑、经络发生病变时所产生的症状是各不相同的,如肺经病变每见咳嗽、喘气等证,心经病变每见心悸、神昏等证,脾经病变每见食滞、泄泻等证。在临床上,将药物的疗效与病因病机以及脏腑、经络联系起来,就可以说明药物和归经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桔梗、杏仁能治咳嗽、喘气,则归肺经;朱砂能安神,则归心经;麦芽能消食,则归脾、胃经等。由此可见,药物的归经理论,具体指出了药效之所在,它是从客观疗效观察中总结出来的规律。
至于一药有归数经者,即是其对数经的病变都能发挥作用。如杏仁归肺与大肠经,它既能平喘止咳,又能润肠通便;石膏归肺与胃经,能清肺火和胃火。
但是,在应用中药的时候,如果只掌握其归经,而忽略了四气五味、升降浮沉等性能,那是不够全面的。因为同一脏腑经络的病变,有寒、热、虚、实以及上逆、下陷等不同;同归一经的药物,其作用也有温、清、补、泻以及上升、下降的区别。因此,不可只注意归经,而将入该经的药物不加区分地应用。譬如,同归肺经的中药,黄苓清肺热,干姜温肺寒,百合补肺虚,荸劳子泻肺实。在其他脏腑经络方面,亦是如此。
中药归经理论对于中药的临床应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根据动物脏腑经络的病变“按经选药”,如肺热咳喘,应选用入肺经的黄芩、桑白皮;胃热,宜选用入胃经的石膏、黄连;肝热或肝火,当选用入肝经的龙胆、夏枯草;心火亢盛,应选用入心经的黄连、连翘。二是根据脏腑经络病变的相互影响和传变规律选择用药,即选用入它经的药物配合治疗。如肺气虚而见脾虚者,在选择入肺经的药物的同时,选择入脾经的补脾药物以补脾益肺(培土生金),使肺有所养而逐渐恢复;又如肝阳上亢而见肾水不足者,在选用入肝经药物的同时,选择入肾经滋补肾阴的药物以滋肾养肝(滋水涵木),使肝有所涵而虚阳自潜。总之,既要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中药性能,又要熟悉脏腑、经络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更好地指导临床用药。
四、毒性
中药的毒性,是指中药物畜体产生的毒害作用。中药的毒性与副作用不同,前者对动物体的危害性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后者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能消失。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必须认识中药的毒性,了解产生毒性的原因,掌握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和预防措施。
何谓毒?“物之能害人即为毒”。然自古至今,毒的含义有所不同。
其一认为,毒为一切药物之总称。如《周礼·天官》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景岳全书》云:“凡可辟邪安正者,皆可称为毒药”。这里将药与毒并列,可见药即毒,毒即药,毒乃一切药物的总称。
其二认为,毒指药物的偏性。古人认为药物之所以能治病,就在于利用其偏性来祛除病邪,协调脏腑功能,纠正阴阳盛衰,增强抗病能力。如《类经》说:“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欲救其偏,则惟气味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
其三认为,毒指药物作用的强弱。每味药物性味不同,作用强弱也不同,古人常用无毒、小毒、常毒、大毒、剧毒等来加以区分。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便根据药物偏性之大小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除上述三方面含义外,毒还指中药的毒副作用。现代中药学中所说的毒,一般仅指中药的毒副作用。
在本草书籍中,常标明药物“小毒”、“有毒”、“大毒”、“剧毒”或“无毒”,这是掌握药性必须注意的问题。
(1)无毒:指所标示的药物服用后一般无副作用,使用安全。
(2)小毒:指所标示的药物使用较安全,虽可出现一些副作用,但一般不会导致严重后果。
(3)有毒、大毒:指所标示药物容易使人畜中毒,用时必须谨慎。
(4)剧毒:指所标示的药物毒性强烈,临床上多供外用,或极小量入丸散内服,并要严格掌握炮制、剂量、服法、宜忌等。
毒性反应是临床用药时应当尽量避免的。由于毒性反应的产生与中药储存、加工炮制,配伍、剂型、给药途径、用量、使用时间的长短以及动物的体质、年龄、证候性质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使用有毒药物时,应从上述各个环节进行控制,避免中毒发生。
有毒中药偏性强,根据以偏纠偏、以毒攻毒的原则,有其可以利用的一面。自古至今,人们在利用某些有毒中药治疗恶疮肿毒、疥癣、瘰疬、瘿瘤、癌肿、瘢瘕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获得了肯定疗效。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古代文献中有关中药毒性的记载大多是正确的,但由于历史条件和个人经验与认识的局限性,其中也有一些错误之处。如《本经》认为朱砂无毒,且列于上品药之首;《本草纲目》认为马钱子无毒等。我们既要借鉴古代的用药经验,亦应借鉴现代药理学的研究成果,更应重视临床报道,以便更好地认识中药的毒性。
中药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理论、毒性等,虽然在指导临床用药时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因此,在发掘祖国医学遗产时,既要重视前人的经验,又要结合现代科学进行研究,加以总结和提高。
第四节配伍禁忌
一、配伍
动物疾病是复杂多变的,往往数病相兼,或表里同病,或虚实互见,或寒热错杂,所以在治疗时,就必须适当选用多种药物配合起来应用,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病情,取得很好的治疗效果。配伍就是根据动物病情的需要和药物的性能,有目的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在一起应用。药物的配伍应用是中兽医用药的主要形式。
两味或两味以上的药味配在一个方剂中,相互之间会产生一定的配伍效应。这种效应有的对动物体有益,有的则有害。根据传统的中药配伍理论,将其归纳为七种,称为药性“七情”。具体内容如下:
1.单行 就是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种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可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肺热咳嗽,独用蒲公英治疗疮黄肿毒等。
2.相须 就是将性能功效相似的同类药物配合应用,以起到协同作用,增强药物的疗效。如大黄与芒硝配合应用,能明显地增强泻下通便的作用;石膏与知母配合应用,能明显地增强清热泻火的作用。
3.相使 就是将性能功效有某种共性的不同类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要药物的功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应用,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作用;清热泻火的黄苓与攻下泻热的大黄配合应用,大黄能提高黄芩清热泻火的作用。
4.相畏 就是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生南星畏生姜
5.相杀 就是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防风能解砒霜毒,绿豆能减轻巴豆毒性,所以说防风杀砒霜毒,绿豆杀巴豆毒;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不同提法。
6.相恶 就是两种药配合应用,能相互牵制而使作用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黄苓能降低生姜的温性,莱菔子能削弱人参(或党参)的补气功能,所以说生姜恶黄苓,人参恶莱菔子。
7.相反 就是两种药物配合应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乌头反半夏。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曾对此进行过精辟的概括:“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凡此七情,合而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制宜,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不合用也。”实际上,上述七情归纳起来不外协同和拮抗两个方面(表9-2)。
综上所述,药性“七情”除了单行之外,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药物的配伍关系,用药时需要加以注意,其中相须、相使是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在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以便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相畏、相杀是有些药物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剧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相恶就是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或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相反是一些本来无毒的药物,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则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二、禁忌
在临证用药处方时,为了安全起见,有些药物或配伍关系应当慎用或禁止使用。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古人积累了许多有关配伍禁忌的经验,主要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
(一)十八反
根据历代文献记载,配伍应用可能对动物产生毒害作用的药物有十八种,故名“十八反”,即: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敬、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元亨疗马集》中有十八反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逐目从头说与君。人参芍药与沙参,细辛玄参及紫参,苦参丹参并前药,一见藜芦便杀人;白及白梦并半夏,瓜蒌贝母五般真,莫见乌头怕乌啄,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并海藻,甘遂以上反甘草,若还吐逆及翻肠,寻常犯之都不好。蜜蜡莫与葱相睹,石决明休见云母,藜芦莫使酒来浸,人若犯之都是死。”还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教及攻乌,藻戟遂莞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更便于诵读记忆。
(二)十九畏
历来认为相畏的药物有十九种,配合在一起应用时,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烈性,或降低另一药物的功效,习惯上称为“十九畏”,即: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子,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荆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元亨疗马集》十九畏歌云:“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又忌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相见便跷蹊。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燃炙煨要精微”。
上述十八反及十九畏,一般均作为处方用药的配伍禁忌。据研究,当甘草与甘遂合用时,是否有毒与二者的用量配比有关。甘草的用量若与甘遂相等或大于甘遂,则毒性较大,细辛和藜芦配伍,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而贝母和半夏分别与鸟头配伍,则未见明显毒性增强。在古今方剂中,也有一些应用十八反或十九畏的例子。但一般说来,在临证处方时,如果没有充分的把握,还是应该在方剂中避免配伍相反及相畏的药物,以免导致不良后果。
(三)妊娠禁忌
动物妊娠期间,为了保护胎儿的正常发育和母畜的健康,应当禁用或慎用具有堕胎作用或对胎儿有损害作用的药物。属于禁用的多为毒性较大或药性峻烈的药物,如巴豆、水银大戟、芫花、商陆、牵牛子、斑螯、三棱、莪术、蛀虫、水蛭、蜈蚣、麝香、附子、芒硝、肉桂等。属于慎用的药物主要包括祛瘀通经、行气破滞、辛热、滑利等方面的中药,如桃仁、红花、牛膝、瞿麦、川鸟、天南星等。禁用的药物一般不可配入处方,慎用的药物有时可根据病情需要谨慎应用。《元亨疗马集》中载有妊娠禁忌歌:“蜕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硝砂干漆蟹甲爪,地胆茅根都不中。”可供参考。
第五节 剂量
所谓剂量,是指每一药物的常用治疗量。药用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治疗的效果和药物对畜体的毒性反应。一般中药的用量安全度比较大,但个别有毒的药物仍需注意。此外,如果药物用量的变化超越一定的范围,还会引起功效的改变,如大黄量小能健胃,量大则泻下。所以,对待中药的剂量必须持严谨的态度。确定药物用量的一般原则如下:
1.根据药物的性能凡有毒的、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且应从小量开始使用,逐渐增加,中病即停,谨防中毒。对质地较轻或容易煎出的药物,可用较小的量,对质地较重或不容易煎出的药物,可用较大的量。此外,新鲜的药物,用量可大些。
2.根据配伍与剂型 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复方配伍时比应用单味药时用量要小些。汤剂、酒剂等易于吸收的,其用量较不易吸收的散剂、丸剂等要小些。
3.根据病情的轻重 一般病情轻浅的,用量宜小;病情较重的,用量可适当增加。
4.根据动物种类和体型大小 动物种类和体形大小不同,剂量大小差异悬殊。现将各种动物用药剂量的相对比例列于表9-3,仅供参考。
此外,还要根据动物的年龄、性别以及地区、季节等不同来确定用量。总之,中药的用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临床治疗的具体情况,在全面考虑的基础上进行增减。
第九章 中药总论
第一节 采集、加工及储藏
中药的采集、加工及储藏影响药材的质量和临床疗效。不合理、无计划的滥采,还会严重破坏药物资源。因此,必须严格掌握采收季节,注意科学的加工和储藏方法,以保证药材质量和保护中药资源。
一、采集
中药的采集是指对植物、动物和矿物的药用部分进行采摘、挖掘和收集。
中药的采收季节、时间和方法,与药材品质的优劣密切相关。因动植物在其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药用部分所含有效成分的量和质各不相同,药性的强弱有很大差异,临床疗效也不同。这些都说明了按季节、时间,精细采收中药很重要
(一)了解中药的生长特性
药用植物的生长、分布与纬度、海拔高度、地势、土壤、水分、气候等地理环境密切相关。采集中药就必须掌握这些特点,了解其生长环境和分布规律。
(二)掌握采药季节和方法
以入药部位的生长特性为依据,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全草类 多在植株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或花朵初开时采收。
茎较粗或较高的可用镰刀割取地上部分,如荆芥、益母草、紫苏等;
茎细或较矮带根全草人药的可连根拔起,如夏枯草、紫花地丁、蒲公英等;
有的在花未开前采收,如薄荷、青蒿等;
有的需在初春采其嫩苗,如茵陈。
采集时,应将生长茁壮的植株留下一些,以利繁殖。
2.根和根茎类 多在秋末春初采集,有效成分含量高,质量好。
以阴历二、八月为佳,在采挖过程中必须深挖,尽量将根全部挖出,并注意做到挖大留小,以利来年生长。
3.树皮和根皮类 通常在春季或初夏(即清明至夏至)时采集最好。
此时植物生长旺盛,不仅质量较佳,而且树皮内养料丰富,植物的液汁较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迅速,树皮易于剥离,
如杜仲、黄柏、厚朴等。但肉桂多在十月采收,因此时油多容易剥离。木本植物生长周期长,应尽量避免伐树取皮或环剥树皮等简单方法,以保护药源。
至于根皮,则与根和根茎相类似,应于秋后苗枯,或早春萌发前采集,
如牡丹皮、地骨皮等。采取根皮时,先将根部挖出,然后利用击打法或抽心法取皮。击打法是将新鲜根部洗去泥土后,用木槌击打,使皮部与木部分离,如地骨皮、五加皮等。抽心法是将洗净的根在日光下晒半天,此时水分大部分蒸发,全部变软,即可将中央的木质部抽出,如牡丹皮等。
4.叶类 通常在花蕾即将开放或正在盛开的时候采摘。
此时正值植物生长茂盛的阶段,叶子健壮,有效成分含量较高,药力雄厚,最适于采收,如大青叶、枇杷叶、紫苏叶等。荷叶在荷花含苞欲放或盛开时采收者,色泽翠绿,质量最好。有些特定的品种,如桑叶,需在初冬经霜后采集较佳。
5.花类 一般在含苞未放或刚开放时分批采摘花蕾。
过早不但产量少且香气不足:
过迟则气味散逸、花瓣脱落和变色,影响药物质量,
如菊花、旋覆花等。有些花要求在含苞欲放时采摘花蕾,如金银花、槐花、辛夷等;有的在刚开放时采摘最好,如月季花;而红花则在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收为宜。至于蒲黄之类以花粉入药的,则应在花朵盛开时采收。
6.果实和种子类 多数果实类药材,当于果实成熟后或将成熟时采收,
如瓜蒌、枸杞、马兜铃等;少数品种要求采收未成熟的幼嫩果实,如乌梅、青皮、枳实等。以种子入药的,多在种子完全成熟时采集,如车前子、牛蒡子等;有些干果成熟后很快脱落,或果壳开裂,种子散失,最好在果实成熟尚未开裂时采收,如小茴香、牵牛子等。
动物类药材因品种不同,采收各异。具体时间,以保证药效和易于获取为原则。
至于矿物类,随时都可以采收,也可以结合开矿进行。
二、加工
避免发霉、变质、虫蛙及有效成分的分解和破坏,保证药材的质量,利于储藏。
药物干燥的方法,一般有下面四种:
1.晒干 将采集后经过挑选、洗刷等初步处理的药材摊开放在席子上,在阳光下曝晒。
2.阴干 将药物放在通风的室内或遮阴的棚下,避免阳光直射,利用室温和空气流通,使药材中的水分自然蒸发而达到干燥的目的。凡高温、日晒易失效的药物,
3.烘干 是在室内利用人工加温促使药物干燥的方法,特别适用于阴湿多雨的季节。
4.石灰干燥 易生虫、发霉的少量高价药材如人参等,应放入石灰缸内储藏。 生药在干燥后还需做进一步的加工,除去杂质、泥沙、变色和霉烂部分,使符合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储藏
首先,必须保持干燥
其次,应保持凉爽,
第三,要注意避光,第四,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
对于剧毒药材,应贴上“剧毒药”标签,按国家规定,设置专人、专处妥善保管。
此外,对每次新到的药材应加以检查。4~9月间为害虫最易活动的时期,更应勤于检查,并注意经常翻晒。
第二节 炮制
中药必须经过炮制之后才能入药,这是中兽医用药的一个特点
。炮制,又称炮炙、修事或修治,是根据中兽医药理论,依照辨证用药的需要和药物的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的不同要求所采取的一项传统制药技术,包括对药材的一般修治整理和对部分药材的特殊处理。
经炮制后的药物成品,习惯上称为饮片。
中药大都是生药,其中有些药物具有毒性或烈性而不能直接使用;
有的因易变质而不利于储存;
也有的需经过特定的炮制方法处理,才能充分发挥药效。
有的药物炮制时还要加用适当的辅料,同时也十分注意对炮制技术的要求。
因此,中药按照不同的药性和治疗要求,而有多种炮制方法。正如《本草蒙荃》中指出:“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这充分说明炮制方法是否得当,与提高药物质量和保证药效有密切的关系。
第二节炮制
一、炮制目的
1.清除杂质及非药用部分,保证药物的纯净清洁 植物根茎类药物要洗去泥沙,刮去粗皮,尽可能地去除非药用部分,
如枇杷叶去毛,杏仁去皮,远志去心等;有些动物类药物,如蜈蚣、全蝎、蝉蜕等要去头、足、翅等非药用部分;矿物类药物要捡去杂质。
2.减少或消除药物的毒性、烈性和副作用 有些药物虽有较好的疗效,但因毒性或副作用较大,临床使用不安全,炮制能够降低这些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
如川乌、草乌生用内服易于中毒,用甘草、黑豆煮或蒸后可显著降低其毒性;巴豆、千金子泻下作用剧烈,宜去油取霜用,以缓和其泻下作用;常山酒炒可去其催吐的副作用等
3.增强药物的疗效或转变药物的性能和作用 中药除了通过配伍来提高疗效外,炮制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又一有效途径和手段。
如切制可增加药物有效成分的溶出;醋制延胡索、三棱,能增强其活血止痛作用;马兜铃、款冬花蜜炙后可增强润肺止咳功效;淫羊藿用羊脂油制后能增强助阳作用等。有些药物可通过炮制改变其原有性能和作用,使之更能适合病情需要。如地黄生用清热凉血,制成熟地黄后则滋阴补血;生姜煨熟,其发散力减缓,而温中之效增强;何首乌生用泻下通便,制熟后则失去了泻下作用而专补肝肾等。
4.便于制剂、服用和储藏 药物在制成各种剂型前,应先进行干燥或煅炒,以便于加工和储藏。
如植物类药物用水浸润后,便于切片;矿物类药物质地坚硬,经煅、淬后,易于粉碎。药物经过切片、粉碎后,既便于制剂和储藏,又易于煎出有效成分以及便于服用等。
5.改变药物作用趋向,引药入经 中兽医常以升降沉浮来表示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作用趋向,炮制可以改变某些药物的作用部位和趋向,引药入经。
如知母、黄柏盐制后有助于引药入肾,更好地发挥治疗肾经疾病的作用。再如柴胡、青皮醋制后有助于引药入肝,更有效地治疗肝经疾病。
6.矫味、矫臭 动物类或其他具有特殊不良气味的药物,经麸炒、酒制后能起到矫味和矫臭作用。
如酒制蛇蜕、酒制胎盘、麸炒椿根皮等。
二、炮制方法 ·
(一)修治
1.纯净 借助一定工具,以手工或机械的方法,采用挑、拣、簸、筛、刷、刮、挖、撞等去掉非药用部分以及灰屑、杂质等,使药物清洁纯净。
如拣去合欢花中的枝、叶,刷除枇杷叶、石苇叶背面的绒毛,刮去厚朴、肉桂的粗皮,麻黄去根、山茶萸去核等。
2.粉碎 以捣、碾、研、磨、镑、锉等方法,使药物粉碎达到符合制剂和其他炮制方法要求的程度。
如牡蛎捣碎便于煎煮;川贝母捣粉便于灌服;水牛角、羚羊角傍成薄片,或锉成粉末,便于制剂和服用。
3.切制 采用刀具将药材切成段、片、块、丝等规格的“饮片”,使药物有效成分易于溶出,并便于调剂、制剂以及其他炮制,也利于干燥、储藏和调剂时称量。根据药材的性质和医疗需要,切片有很多规格。
如天麻、槟榔切薄片,泽泻、白术切厚片,陈皮、桑白皮切丝,白茅根、麻黄切段,茯苓、葛根切块等。
(二)水制
用水或其他液体辅料处理药材的方法称为水制法。水制的目的主要是清洁药物、软化药物(便于切制)和减低药物的毒性、烈性及不良气味等。常用的有淋、洗、泡、漂、浸、润、水飞等。
1.淋法 即用清水浇淋药材。将药材整齐地直立堆起,用清水自上而下浇淋(一般2~4次),俟茎和根部浸软,稍润或不润,即可。适用于质地疏松的全草类药材,
如佩兰、薄荷、香蕾等,以清水浇淋1~2次即可。用淋法处理后仍不能软化的部分,可选用其他方法再行处理。
2.洗法(抢水法)将药材投入清水中,快速洗涤并及时取出,稍润或不润。由于药材与水接触时间短,故又称为抢水洗。采用本法处理的药材通常为质地松软、水分易渗入者,
如陈皮、桑白皮、五加皮等。大多数药材洗1次即可,但有些药材需水洗数遍,以洁净为准。除花类药物不宜用水洗外,一般有泥沙的药物都可以洗。
3.泡法 将质地坚硬的药材用清水浸泡一定时间。某些不适合淋法、洗法处理的药材,软化时可采用泡法,使其变软以便去皮。
如桃仁、杏仁用沸水浸泡以便去皮;麦冬浸泡以便抽去木心等。应注意泡的时间不宜过长,防止药材有效成分的损失。
4.润法 将渍湿的药材置于一定容器内或堆集于润药台上,以物遮盖,使药材外部的水分徐徐渗入其内部,使药材软化,便于切制。药材用淋法、洗法、泡法处理后,其软化程度仍不能达到切制要求者,必须采用润法处理,
如大黄、何首乌、泽泻、川芎等。润法以无损药效、而又利于切制为前提。
5.漂法 将药物置于多量的清水中,经常换水,反复漂洗,以溶解清洗去药物中的毒性、盐分或腥味。
如天南星、半夏漂去毒性;盐附子、肉苁蓉、海藻等漂去咸味等。
6.浸法 用清水或加液体辅料较长时间浸泡药材使之柔软,又不致过湿,便于切片,
如槟榔需浸渍7d;木通需浸1d;桂枝需浸2d左右。亦有用浸渍法将中药制成注射剂者,方法是将能溶于水或醇而不耐热的中药粉碎后放入玻璃瓶内,加入溶剂(如冷水、热水、稀醇、浓醇及热醇等),浸渍3~4d,甚至5~10d,每隔6~12h 搅拌1次,连浸3次后进行浓缩、沉淀、过滤、灭菌、分装即可应用。
7.水飞法 是利用某些不溶于水的矿物药,其粗细粉末在水中悬浮性不同而分离获取细粉的方法。本法能使药物更加细腻和纯净,便于内服和外用,并防止研磨药物时的粉末飞扬。将药物置乳钵或碾槽内加水共研,经过多次研磨和搅拌,使极细而纯净者悬浮于上,较粗大颗粒及杂质沉淀于下,即时倾出混悬液。下沉的粗粒再行研磨,如此反复操作,直至研细为止。将前后倾出的混悬液合并静置,待沉淀后,倾去上面的清水,将干燥沉淀物研磨成极细粉末。
如水飞朱砂、炉甘石、滑石等。
(三)火制法
将药材直接或间接用火加热处理的方法称为火制法。其目的是使药物达到干燥、松脆、焦黄、炭化等,以便应用和储藏。有炙、炒、烘、焙、炮、煨、煅等,现介绍常用的几种方法。
1.清炒法(直接炒)将药物放在锅里加热,不断翻动,炒至一定程度取出。根据炒的时间和火力大小,可分为炒黄、炒焦、炒炭。
(1)炒黄(炒香):以将药物炒至表面呈淡黄色为度。种子类药材多炒黄,如杏仁、紫苏子等;有的药物则炒至有爆裂声为度,称为炒响,如王不留行需炒至爆花,荸劳子需炒响等。炒后药材松脆破裂,便于煎透和有效成分的析出。
(2)炒焦:比炒黄的火候大,时间较久,以药物表面呈焦褐色,并可嗅到焦煳气味为度。炒焦可增强健脾助消化作用,如山楂、六神曲等。
(3)炒黑(炒炭):将药物炒至大部分变黑或完全变黑(表面炭化,里面焦黄)。炒时火要大,但要注意存性,如杜仲、地榆等。所谓存性,就是虽然炒成炭,但仍能尝出药物固有的气味,不能炒成灰烬。炒炭能缓和药物的烈性、副作用,或增强收敛止血作用。
2.拌炒法(加辅料炒)是将某种辅料放入锅内加热至规定程度,投入药物共同拌炒的方法。
如麸炒枳壳、苍术,土炒白术,米炒斑螯等。与砂、滑石或蛤粉同炒的方法习称为烫,如砂烫干姜、滑石烫水蛭、蛤粉烫阿胶等。辅料有中间传热作用,能使药物受热均匀,炒后质变酥脆,减低毒性,缓和药性,增强疗效。
3.炙法 用液体辅料拌炒药物,使辅料渗入药物组织内部,以改变药性,增强疗效或减少副作用的炮制方法。常用的液体辅料有蜜、酒、醋、姜汁、盐水等。
如蜜炙黄芪、甘草可增强补中益气作用;蜜炙百部、款冬花可增强润肺止咳作用;酒炙川芎可增强活血之功;醋炙香附可增强疏肝止痛之效;盐炙杜仲可增强补肾功能;姜汁炙半夏、草果可加强和胃止呕作用等。方法是将液体辅料与药物拌匀,闷润后炒干;或是边炒边喷洒液体辅料,炒至液体辅料吸收药干为止。
4.烘焙法 将药物用文火间接或直接加热,使之充分干燥,以便于粉碎和储存的方法.供,是将药物置于近火处或利用烘箱、干燥室等设备使所含水分徐徐蒸发。焙,是将药物置于金属容器或锅内,用文火较短时间加热,不断翻动,焙至药物颜色加深、质地酥脆为度,
如焙菊花、蜈蚣等。烘焙法不同于清炒法,一定要用文火,并要勤加翻动,以免药物焦化。
5.煨法 将药物用面糊或湿纸包裹,埋于加热的滑石粉中或热火灰中;或将药物直接埋于加热的麦麸中煨之使熟的方法。煨后可除去药物中的部分挥发性及刺激性成分或脱去油脂。以降低副作用,缓和药性,增强疗效,如煨肉豆蔻、煨木香等。
6.煅法 是将药物直接放于无烟炉火中或适当的耐火容器内煅烧的方法。高温(300~700℃)煅烧,能改变药物的原有性状,使其质地变得疏松,有利于粉碎和煎熬;同时改变了药物的理化性质,减少或消除了副作用,从而提高了疗效。坚硬的矿物药或贝壳类药多用火直接煅烧,以煅至红透为度,如石膏、石决明、牡蛎等。间接煅是将药物置于耐火容器中密闭煅烧,以容器底部红透为度,
如棕榈炭、血余炭等。
(四)水火共制
将中药通过水、火共同加热,使之由生变熟、某些性能改变、毒性降低、疗效增强,以符合药用要求的炮制方法称为水火共制。一般分为蒸、煮、焊、淬等方法。
1.蒸法 是将净选后的药物加辅料(酒、醋等)或不加辅料(清蒸)装入蒸制容器(笼屉)内以水蒸气或隔水加热蒸熟的方法。蒸法可改变药物性能,扩大用药范围,
如蒸地黄、蒸何首乌等;缓和药性或减少副作用,如大黄、黄精等;保存药效,利于储藏,如黄苓、桑螵蛸(杀死虫卵防止孵化)等;便于切片,如木瓜等。
2.煮法 将药物加辅料(固体辅料需先捣碎)或不加辅料置于锅内,加适量清水煎煮的方法。是在100℃左右的温度下较长时间加热,使辅料渗入药物中,以煮透(药物中心无白色)或辅料被吸收为度。
此法可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如煮川乌,醋煮商陆、芫花等;改善药性,增强疗效,如远志等。
3.燀(抄)法(水烫法)将药物置沸水中短暂潦过,立即取出的方法。常用于种子类药物的去皮和肉质多汁类药物的干燥处理。
如焊杏仁、桃仁以去皮;焊天冬、马齿苋以便于晒干储存。
4.炖法 将药物并加辅料密闭于搪瓷或铜制容器中,置水锅内加热炖一定时间。
5.淬法 将药物煅烧至红透,趁热迅速投入冷水、醋或其他液体辅料中,骤然冷却,使之松脆的方法。多用于质地坚硬经过高温仍不能酥脆的矿物类、介壳类药物,
(五)其他制法
包括发芽、发酵、制霜及法制等加工炮制方法,目的在于改变或缓和药物的原有性能,增加新的疗效,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使药物达到一定的净度,便于粉碎和储存等。
1.发芽法 通过发芽使其具有新的功效
2.发酵法 在一定温度(30~37℃)和相对湿度(70%~80%)条件下,通过霉菌和酶的催化分解作用,使药物发泡、生衣的方法。发酵能改变药物的原有性能,产生新的治疗作用,扩大用药品种
3.制霜法 药物经过去油制成松散粉末或析出细小结晶的方法,
4.复制法 也称法制,有如法炮制之意。是将净选后的药物加入一种或数种辅料,按规定程序,反复炮炙的方法。
第三节 中药的性能
中药的性能,是指其与疗效有关的性味和效能。研究中药物性能及其运用规律的理论,称为药性理论。
基本作用是祛除病邪,消除病因,扶正固本,恢复或重建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纠正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现象,使机体在最大程度上恢复到阴平阳秘的正常状态。中药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不同中药各自所具有的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称之为药物的偏性。以药治病,即是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所表现的阴阳盛衰。把中药治病的不同性质和作用加以概括,主要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毒性等,统称为中药的性能,简称药性。药性是人们在长期医疗实践中逐步摸索总结出来的,从不同方面说明了中药的作用。熟悉和掌握中药性能,对指导临床用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性味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 药有四气和五味,表示中药的药性和药味两方面。 认识各种中药的共性和个性以及临床用药
(一)四气
药物具有的寒、凉、温、热四种不同药性,即四气,也称四性。
其中寒凉与温热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
而寒与凉,温与热则是性质相同,仅在程度上有所差异,凉次于寒,温次于热。
有一些药物的药性不甚显著,作用比较平缓,称为平性。
实际上,它们或多或少偏于温性,或偏于凉性,属微凉或微温,并未越出四气范围,故习惯上仍称四气。
药性的寒、凉、温、热,是古人根据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和对于疾病所产生的治疗效果而做出的概括性的归纳,是同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而言的。
凡是能够治疗热性证候的药物,便认为是寒性或凉性;
能够治疗寒性证候的药物,便认为是温性或热性。
一般说来,寒性和凉性的中药属阴,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攻下等作用,如石膏、薄荷等;
温性和热性的中药属阳,具有温里、祛寒、通络、助阳、补气、补血等作用,如干姜、肉桂等。
热证用寒凉药,寒证用温热药,这是中兽医的治病常法,也是临床用药的原则。至于寒热夹杂的病证,则可将与病情相适应的热性药与寒性药适当配伍应用。
(二)五味
中药所具有的辛、甘、酸、苦、咸五种不同药味,称为五味。有些中药具有淡味或涩味,所以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习惯上仍然称为五味。前人在长期的临床用药实践中,发现药物的味和它的功用之间有一定联系,即不同味道的药物对疾病有不同的治疗作用,从而总结出了五味的用药理论。《素问·至真要大论》将中药五味的作用简要地归纳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后世医家又进一步发展为“辛能散行、甘能缓补、酸能收涩、苦能燥泻、咸能软下”。
1.辛味 有发散、行气、行血等作用。
2.甘味 有补益、和中、缓急等作用。
3.淡味 有渗湿、利尿的作用,多用以治疗水肿、尿不利等证,
4.酸味 有收敛、固涩等作用,多用于治疗虚汗、泄泻等证,
5.涩味 与酸味药作用相似,多用以治疗泄泻、出血、滑精、尿频、虚汗等证。
酸味药的作用与涩味药相似但不尽相同。如酸能生津、酸甘化阴等皆是涩味药所不具备的作用。
6.苦味 有泄降、燥湿、坚阴的作用。
7.咸味 有软坚、散结和泻下等作用,多用于热结便秘、痰核、瘰疬、痞块等证。
药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由口尝而知。
五味也可归属于阴和阳两大类,即辛、甘、淡味属阳,酸(涩)、苦、咸味属阴(表9-1)。
(三)四气和五味的相互关系
四气、五味是中药性能的主要标志,也是论述药性的主要依据。由于每一种药物都具有性和味,因此必须将两者综合起来。一般说来,药物的气味相同,则常具有类似的作用;气味不同,则作用不同。
二、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药物进入机体后的作用趋向,是与疾病表现的趋向相对而言的。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是上行发散,沉是下行泄利的意思。升与浮、降与沉的趋向类似,只是程度上有所差别,故通常以“升浮”、“沉降”合称。
由于各种疾病在病机和证候上,常有向上(如呕吐、喘咳)、向下(如泻痢、脱肛),或向外(如自汗、盗汗)、向内(如表证未解)等病势趋向的不同,以及在上、在下、在表、在里等病位的差异。因此,能够针对病情,改善或消除这些病证的药物,相对说来也就分别具有升降浮沉的不同作用趋向。药物的这种性能,有助于调整紊乱的脏腑气机,使之归于平顺;或因势利导,祛邪外出。
升浮药主上行而向外,属阳,有升阳、发表、祛风、散寒、催吐、开窍等作用;沉降药主下行而向内,属阴,有潜阳、熄风、降逆、止吐、清热、渗湿、利尿、泻下、止咳、平喘等功能。此外,个别药物还存在着双向性,如麻黄既能发汗,又可平喘利水。凡病变部位在上、在表者,用药宜升浮不宜沉降,如外感风寒表证,当用麻黄、桂枝等升浮药来解表散寒;在下、在里者,用药宜沉降不宜升浮,如肠燥便秘之里实证,当用大黄、芒硝等沉降药来泻下攻里。病势上逆者,宜降不宜升,如肝火上炎引起的两目红肿、羞明流泪,应选用石决明、龙胆等沉降药以清热泻火、平肝潜阳;病势下陷者,宜升不宜降,如久泻脱肛或子宫脱垂,当用黄芪、升麻等升浮药来益气升阳。一般说来,治病用药不得违反这一规律。
影响药物升降浮沉的主要因素,有四气五味、质地轻重、炮制和配伍等。
1.升降浮沉与药物四气五味的关系 凡味属辛、甘,性属温、热的药物,大多数为升浮药;味属酸、涩、苦咸,性属寒、凉的药物,大多数为沉降药。
2.升降浮沉与药物质地轻重的关系 一般说来,花、叶及质地轻松的药物,大多升浮,不过也有例外的,如“诸花皆升,旋覆花独降”,“诸子皆降,牛蒡子独升”。
3.药物炮制和配伍的影响 药性的升降浮沉,每随炮制或配伍转化。如李时珍云:“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颠顶”。就炮制而言,生用主升,熟用主降,酒制能升,姜汁炒则散,醋炒则收敛,盐水炒则下行。以药物配伍来说,如少量升浮药物在大队的沉降药物中,便随之下降;少量沉降药物在大队的升浮药物中也能随之上升。还有少数药物可以引导其他药物上升或下降,如张元素说:“桔梗为舟楫之剂,能载药上浮”;朱丹溪云:“牛膝能引诸药下行”。故李时珍曰:“升降在物,亦可在人”。也就是说,药物的升降浮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临床运用中药这一性能时,除掌握一般原则外,还要知道影响升降浮沉变化的因素,才能针对病情很好地选用中药。
三、归经
归经,指中药对机体某部分的选择作用,即主要对某经(脏腑及其经络)或某几经发生明显的作用,而对其他经则作用较小,或没有作用。如同属寒性的药物,都具有清热作用,然有黄连偏于清心热,黄芩偏于清肺热,龙胆偏于清肝热等不同,各有所专。再如,同是补药,也有党参补脾,蛤蚧补肺,杜仲补肾等的区别。因此,将各种药物对机体各部分的治疗作用进行系统归纳,便形成了归经理论。
中药归经,是以脏腑、经络理论为基础,以所治具体病证为根据的。由于经络能够沟通畜体的内外表里,所以一旦畜体发生病变,体表的病证可以通过经络而影响内在脏腑,而脏腑的病变也可以通过经络反映到所属体表。各个脏腑、经络发生病变时所产生的症状是各不相同的,如肺经病变每见咳嗽、喘气等证,心经病变每见心悸、神昏等证,脾经病变每见食滞、泄泻等证。在临床上,将药物的疗效与病因病机以及脏腑、经络联系起来,就可以说明药物和归经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桔梗、杏仁能治咳嗽、喘气,则归肺经;朱砂能安神,则归心经;麦芽能消食,则归脾、胃经等。由此可见,药物的归经理论,具体指出了药效之所在,它是从客观疗效观察中总结出来的规律。
至于一药有归数经者,即是其对数经的病变都能发挥作用。如杏仁归肺与大肠经,它既能平喘止咳,又能润肠通便;石膏归肺与胃经,能清肺火和胃火。
但是,在应用中药的时候,如果只掌握其归经,而忽略了四气五味、升降浮沉等性能,那是不够全面的。因为同一脏腑经络的病变,有寒、热、虚、实以及上逆、下陷等不同;同归一经的药物,其作用也有温、清、补、泻以及上升、下降的区别。因此,不可只注意归经,而将入该经的药物不加区分地应用。譬如,同归肺经的中药,黄苓清肺热,干姜温肺寒,百合补肺虚,荸劳子泻肺实。在其他脏腑经络方面,亦是如此。
中药归经理论对于中药的临床应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根据动物脏腑经络的病变“按经选药”,如肺热咳喘,应选用入肺经的黄芩、桑白皮;胃热,宜选用入胃经的石膏、黄连;肝热或肝火,当选用入肝经的龙胆、夏枯草;心火亢盛,应选用入心经的黄连、连翘。二是根据脏腑经络病变的相互影响和传变规律选择用药,即选用入它经的药物配合治疗。如肺气虚而见脾虚者,在选择入肺经的药物的同时,选择入脾经的补脾药物以补脾益肺(培土生金),使肺有所养而逐渐恢复;又如肝阳上亢而见肾水不足者,在选用入肝经药物的同时,选择入肾经滋补肾阴的药物以滋肾养肝(滋水涵木),使肝有所涵而虚阳自潜。总之,既要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中药性能,又要熟悉脏腑、经络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更好地指导临床用药。
四、毒性
中药的毒性,是指中药物畜体产生的毒害作用。中药的毒性与副作用不同,前者对动物体的危害性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后者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能消失。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必须认识中药的毒性,了解产生毒性的原因,掌握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和预防措施。
何谓毒?“物之能害人即为毒”。然自古至今,毒的含义有所不同。
其一认为,毒为一切药物之总称。
其二认为,毒指药物的偏性。
其三认为,毒指药物作用的强弱。
除上述三方面含义外,毒还指中药的毒副作用。现代中药学中所说的毒,一般仅指中药的毒副作用。
在本草书籍中,常标明药物“小毒”、“有毒”、“大毒”、“剧毒”或“无毒”,这是掌握药性必须注意的问题。
(1)无毒:指所标示的药物服用后一般无副作用,使用安全。
(2)小毒:指所标示的药物使用较安全,虽可出现一些副作用,但一般不会导致严重后果。
(3)有毒、大毒:指所标示药物容易使人畜中毒,用时必须谨慎。
(4)剧毒:指所标示的药物毒性强烈,临床上多供外用,或极小量入丸散内服,并要严格掌握炮制、剂量、服法、宜忌等。
毒性反应是临床用药时应当尽量避免的。由于毒性反应的产生与中药储存、加工炮制,配伍、剂型、给药途径、用量、使用时间的长短以及动物的体质、年龄、证候性质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使用有毒药物时,应从上述各个环节进行控制,避免中毒发生。
有毒中药偏性强,根据以偏纠偏、以毒攻毒的原则,有其可以利用的一面。自古至今,人们在利用某些有毒中药治疗恶疮肿毒、疥癣、瘰疬、瘿瘤、癌肿、瘢瘕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获得了肯定疗效。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古代文献中有关中药毒性的记载大多是正确的,但由于历史条件和个人经验与认识的局限性,其中也有一些错误之处。如《本经》认为朱砂无毒,且列于上品药之首;《本草纲目》认为马钱子无毒等。我们既要借鉴古代的用药经验,亦应借鉴现代药理学的研究成果,更应重视临床报道,以便更好地认识中药的毒性。
中药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理论、毒性等,虽然在指导临床用药时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因此,在发掘祖国医学遗产时,既要重视前人的经验,又要结合现代科学进行研究,加以总结和提高。
第四节配伍禁忌
一、配伍
动物疾病是复杂多变的,往往数病相兼,或表里同病,或虚实互见,或寒热错杂,所以在治疗时,就必须适当选用多种药物配合起来应用,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病情,取得很好的治疗效果。配伍就是根据动物病情的需要和药物的性能,有目的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在一起应用。药物的配伍应用是中兽医用药的主要形式。
两味或两味以上的药味配在一个方剂中,相互之间会产生一定的配伍效应。这种效应有的对动物体有益,有的则有害。根据传统的中药配伍理论,将其归纳为七种,称为药性“七情”。具体内容如下:
1.单行 就是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种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可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肺热咳嗽,独用蒲公英治疗疮黄肿毒等。
2.相须 就是将性能功效相似的同类药物配合应用,以起到协同作用,增强药物的疗效。如大黄与芒硝配合应用,能明显地增强泻下通便的作用;石膏与知母配合应用,能明显地增强清热泻火的作用。
3.相使 就是将性能功效有某种共性的不同类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要药物的功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应用,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作用;清热泻火的黄苓与攻下泻热的大黄配合应用,大黄能提高黄芩清热泻火的作用。
4.相畏 就是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生南星畏生姜
5.相杀 就是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防风能解砒霜毒,绿豆能减轻巴豆毒性,所以说防风杀砒霜毒,绿豆杀巴豆毒;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不同提法。
6.相恶 就是两种药配合应用,能相互牵制而使作用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黄苓能降低生姜的温性,莱菔子能削弱人参(或党参)的补气功能,所以说生姜恶黄苓,人参恶莱菔子。
7.相反 就是两种药物配合应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乌头反半夏。
实际上,上述七情归纳起来不外协同和拮抗两个方面(表9-2)。
综上所述,药性“七情”除了单行之外,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药物的配伍关系,用药时需要加以注意,其中相须、相使是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在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以便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相畏、相杀是有些药物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剧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相恶就是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或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相反是一些本来无毒的药物,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则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二、禁忌
(一)十八反
配伍应用可能对动物产生毒害作用的药物有十八种,,即: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敬、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目从头说与君。人参芍药与沙参,细辛玄参及紫参,苦参丹参并前药,一见藜芦便杀人;白及白梦并半夏,瓜蒌贝母五般真,莫见乌头怕乌啄,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并海藻,甘遂以上反甘草,若还吐逆及翻肠,寻常犯之都不好。蜜蜡莫与葱相睹,石决明休见云母,藜芦莫使酒来浸,人若犯之都是死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教及攻乌,藻戟遂莞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二)十九畏
历来认为相畏的药物有十九种,配合在一起应用时,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烈性,或降低另一药物的功效,习惯上称为“十九畏”,即: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子,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荆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元亨疗马集》十九畏歌云:“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又忌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相见便跷蹊。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燃炙煨要精微”。
上述十八反及十九畏,一般均作为处方用药的配伍禁忌。据研究,当甘草与甘遂合用时,是否有毒与二者的用量配比有关。甘草的用量若与甘遂相等或大于甘遂,则毒性较大,细辛和藜芦配伍,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而贝母和半夏分别与鸟头配伍,则未见明显毒性增强。在古今方剂中,也有一些应用十八反或十九畏的例子。但一般说来,在临证处方时,如果没有充分的把握,还是应该在方剂中避免配伍相反及相畏的药物,以免导致不良后果。
(三)妊娠禁忌
动物妊娠期间,为了保护胎儿的正常发育和母畜的健康,应当禁用或慎用具有堕胎作用或对胎儿有损害作用的药物。属于禁用的多为毒性较大或药性峻烈的药物,如巴豆、水银大戟、芫花、商陆、牵牛子、斑螯、三棱、莪术、蛀虫、水蛭、蜈蚣、麝香、附子、芒硝、肉桂等。属于慎用的药物主要包括祛瘀通经、行气破滞、辛热、滑利等方面的中药,如桃仁、红花、牛膝、瞿麦、川鸟、天南星等。禁用的药物一般不可配入处方,慎用的药物有时可根据病情需要谨慎应用。《元亨疗马集》中载有妊娠禁忌歌:“蜕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硝砂干漆蟹甲爪,地胆茅根都不中。”可供参考。
第五节 剂量
所谓剂量,是指每一药物的常用治疗量。药用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治疗的效果和药物对畜体的毒性反应。一般中药的用量安全度比较大,但个别有毒的药物仍需注意。此外,如果药物用量的变化超越一定的范围,还会引起功效的改变,如大黄量小能健胃,量大则泻下。所以,对待中药的剂量必须持严谨的态度。确定药物用量的一般原则如下:
1.根据药物的性能凡有毒的、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且应从小量开始使用,逐渐增加,中病即停,谨防中毒。对质地较轻或容易煎出的药物,可用较小的量,对质地较重或不容易煎出的药物,可用较大的量。此外,新鲜的药物,用量可大些。
2.根据配伍与剂型 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复方配伍时比应用单味药时用量要小些。汤剂、酒剂等易于吸收的,其用量较不易吸收的散剂、丸剂等要小些。
3.根据病情的轻重 一般病情轻浅的,用量宜小;病情较重的,用量可适当增加。
4.根据动物种类和体型大小 动物种类和体形大小不同,剂量大小差异悬殊。
根据动物的年龄、性别以及地区、季节等不同来确定用量。中药的用量并不是一成不变,根据临床治疗的具体情况,在全面考虑的基础上进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