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企业所得税
这是一篇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征收管理等。
编辑于2022-11-26 17:27:42 湖南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各类企业
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居民企业
全面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非居民企业
有限纳税义务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就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有其一在中国境内即为居民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
经济法中主要以税法口径为依据
税法口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会计口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收入总额
取得形式
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务投资等,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
收入类型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券等财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使用权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企业资产溢于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视同销售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
确认时间
销售货物收入
托收承付
办妥托收手续
预收款
发出商品
需要安检和安装
一般:购买方接受安装和检验完毕
安装简单:发出商品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
分期付款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提供劳务收入
各个纳税期末,采用完工进度法(或完工工作量)确认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
根据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产品分成方式:企业分得产品得日期
利息收入
合同约定应付利息得日期
租金收入
合同约定应付租金日期
约定跨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合同约定应付日期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
特殊销售方式下得收入金额确定
售后回购
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得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收到的货款确认为负债,(回购价-原售价)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以旧换新
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回收得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
扣除商业折扣后得金额确认收入
量大优惠
现金折扣
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鼓励尽早付款
销售折让、退回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而做出的售价减让
买一赠一
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得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专项用途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政府划入资金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是未上市居民企业
免税
被投资企业是上市居民企业
持股时间≥12个月
免税
持股时间<12个月
炒股
不免税
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
“外对内”贷款利息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2012年及以后发行额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2019-2023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减半征收
准予扣除项目
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资本性支出分期扣除或计入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扣除 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扣除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不得重复扣除)
不得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得扣除,民事责任可据实扣除
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其他
具体扣除项目判定
税金
不得扣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剩下税金皆为全额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和四项经费
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四项经费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14%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2%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8%扣除
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1%扣除
以工资、薪金为依据限额扣除
保险费
据实扣除
财产保险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劳动保护支出
四险一金
职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险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险
限额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分别以职工工资总额5%内扣除
不得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业务招待费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包括视同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收入(包括视同提供劳务)、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
基本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无限期结转
特殊规定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不超过30%扣除
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公益性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2021年1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准予扣除
扣多少
限额扣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扣除,超过部分准以结转以后3年以内扣除
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其他限额扣除可结转下年扣除的都是先扣除当年发生再扣除以前结转
据实扣
2019年-2025年,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任共费用等,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未纳入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扣除
借款费用
不需要资本化的:准予扣除
需要资本化的:计入资产成本,不得单独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利息费用
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限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包括股东或关联方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
租赁费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发生损失-责任人赔偿-保险赔款
存货因管理不善损失,因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活损失一并扣除 存货因不可抗力损失或发生合理损耗,因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则不能作为损失扣除
实际确认或实际发生当年申报扣除
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计入当期收入
以前年度资产损失追补: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扣除,可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不超过5年,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其他项目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按规定提取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改变用途不得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般企业:限额5%扣除
保险企业:限额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的18%扣除,超过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准予扣除
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固定资产
成本及折旧准予抵扣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折旧不能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其他
正常折旧
直线法
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投入使用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最低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加速折旧
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一次性税前扣除
2018-2023年期间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扣除
按规定加速折旧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使用加速折旧优惠
2019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摊销不能扣除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自创商誉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其他
最低摊销年限:10年
投资资产
投资成本,在对外投资期间内不得扣除,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准予扣除
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的可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超过5年
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弥补最长年限延长至10年
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税率
25%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税收优惠 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低税率优惠
1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021-2030年,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海南自由贸易港
2020-2024年,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5%
2020-2024年,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
免征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超过的允许加速折旧、摊销
小微企业20%
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减免税所得
农、林、牧、渔业
免征:其他
减半征收:“花茶饮,香海内”
技术转让所得
免征: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减半: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三免三减半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4-6年减半征收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两免三减半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1-2年免征,3-5年按25%征收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免税
2019-2023年,经营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2019年以前已经完成转制的,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5年
2021-2023年,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一般企业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无形资产成本175%在税前摊销
2018年-2023年期间
制造业企业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无形资产成本200%在税前摊销
2021年1月1日起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其他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100%加计扣除
减计收入
以XX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2019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此类服务收入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抵免应纳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
抵免税额:先算税再抵 抵扣所得额:先抵再算税
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企业登记注册地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非居民企业
机构、场所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纳税地点为境内所在地
居民企业设立不具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应汇总计算并缴纳,不得合并缴纳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的,可选择主要机构汇总缴纳
纳税期限
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
纳税年度
足年
1.1-12.31
不足12个月
实际经营起
依法清算
清算期间
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
足年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不足年
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
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保送预缴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当按时报送,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依法申报纳税
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支付人
适用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
非居民企业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与该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全额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全额
转让财产所得:收入全额-财产净值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抵免
抵免税额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
非居民企业再境内设立机构,取得境外但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5年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抵免税额后再抵补
抵免方法
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
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
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存货
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
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生于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自支出发生月份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生产性生物资产
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
最低折旧年限
林木类:10年
畜类:3年
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步骤
确定收入总额
寻找是否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计算准予扣除项目
是否有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来源地
销售货物、劳务所得
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
转让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支付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