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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若生欲界至如在欲界者:此中差別,應依集論廣釋其相。(集論一卷十四頁31,666b)彼云:生長欲界,用色纏眼見。
编辑于2022-12-01 20:00:15【天台四教仪】全一卷。又作四教仪、谛观录。高丽僧谛观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宋初,谛观应吴越王之请,携带天台三大部至我国,投于螺溪义寂门下,深研天台之学,十年后示寂,同门于其故箧中,发现本书,为研究天台教义大纲与观心(实践修行)要略之入门书。内容系删补灌顶之‘天台八教大意’而成,以法华经信解品之譬喻与涅盘经之五味、华严经之三照等譬喻为中心,判别天台五时,及顿、渐、秘密、不定等化仪四教,并略述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之名义、教说、行人、行位、证果等,复以摩诃止观之二十五方便略述圆教之十乘观法。其后智旭以本书观点过于简略,乃萌发述作‘教观纲宗’之动机。本书之注释书极多,历来以宋朝从义之四教仪集解三卷、南宋元粹之四教仪备释二卷与元朝蒙润之四教仪集注三卷为本书三大注释书。[佛祖统纪卷十、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大明三藏圣教北藏目录卷四、阅藏知津卷四十二]
这是一篇关于建立意趣義伽他的思维导图,框架清晰,内容丰富,对佛教释义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哦~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意地、若生欲界至如在欲界者:此中差別,應依集論廣釋其相。(集論一卷十四頁31,666b)彼云:生長欲界,用色纏眼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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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四教仪】全一卷。又作四教仪、谛观录。高丽僧谛观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宋初,谛观应吴越王之请,携带天台三大部至我国,投于螺溪义寂门下,深研天台之学,十年后示寂,同门于其故箧中,发现本书,为研究天台教义大纲与观心(实践修行)要略之入门书。内容系删补灌顶之‘天台八教大意’而成,以法华经信解品之譬喻与涅盘经之五味、华严经之三照等譬喻为中心,判别天台五时,及顿、渐、秘密、不定等化仪四教,并略述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之名义、教说、行人、行位、证果等,复以摩诃止观之二十五方便略述圆教之十乘观法。其后智旭以本书观点过于简略,乃萌发述作‘教观纲宗’之动机。本书之注释书极多,历来以宋朝从义之四教仪集解三卷、南宋元粹之四教仪备释二卷与元朝蒙润之四教仪集注三卷为本书三大注释书。[佛祖统纪卷十、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大明三藏圣教北藏目录卷四、阅藏知津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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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C3有尋有伺等三地2
D1結前生後
已說意地。云何有尋有伺地?云何無尋唯伺地?云何無尋無伺地?
D2總別標釋2
E1總標列2
F1嗢柁南
總嗢柁南曰:
界相如理不如理
雜染等起最為後
F2長行
如是三地,略以五門施設建立。
一、界施設建立,
二、相施設建立,
三、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四、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五、雜染等起施設建立。
E2廣分別5
F1界施設建立2
G1徵
云何界施設建立?
G2釋2
H1總標列2
I1嗢柁南
別嗢柁南曰:
數處量壽受用生
自體因緣果分別
I2長行
當知界建立由八相。一、數建立,二、處建立,三、有情量建立,四、有情壽建立,五、有情受用建立,六、生建立,七、自體建立,八、因緣果建立。
H2依次釋8
I1數建立2
J1徵
云何數建立?
J2釋3
K1標列界
略有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K2辨攝別2
L1墮
如是三種,名墮攝界。
名墮攝界者:墮世間法,名墮所攝。世間有五。謂有情世間、器世間、欲世間、色世間、無色世間。如攝決擇分思所成地說。(陵本六十五卷十四頁5198)今此但說三種世間,名墮攝界。
L2非墮
非墮攝界者,謂方便,并薩迦耶滅,及無戲論無漏界。
非墮攝界者等者:此中方便,謂道聖諦。薩迦耶滅,謂滅聖諦。涅槃界性,唯內所證,若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能說故,是名無戲論無漏界。如是一切,不墮欲、色、無色三種世間,故名非墮攝界。
K3配屬地2
L1墮攝2
M1別辨相3
N1有尋有伺地
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靜慮,除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有尋有伺地。
此中欲界至名有尋有伺地者:欲有二種。一、煩惱欲,二、事欲。依此二種建立欲界。由此為因,起貪、恚、害尋,造身語意惡不善業,是故欲界名有尋有伺地。色界初靜慮中,由善尋伺對治欲界惡不善法,於常常時、於恆恆時,有尋有伺心行所緣躁擾而轉,不得寂靜,是故亦名有尋有伺地。謂定地中,於緣最初率爾而起怱務行境,麤意言性,是名為尋;即於彼緣隨彼而起、隨彼而行徐歷行境,細意言性,是名為伺。然於初靜慮中,若至上品善修習已,齊此說名靜慮中間。無尋相應,唯伺俱轉,依此建立無尋唯伺地。非此中說,故應除之。修習彼定,當生大梵眾同分中,是名靜慮中間若定、若生。
N2無尋唯伺地
即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無尋唯伺地。隨一有情,由修此故,得為大梵。
N3無尋無伺地
從第二靜慮,餘有色界及無色界全,名無尋無伺地。
從第二靜慮至無尋無伺地者:第二靜慮以上,於諸尋伺能見過失,尋伺麤相皆無所有。依此建立無尋無伺地。
M2隨難釋2
N1標簡
此中由離尋伺欲道理故,說名無尋無伺地,不由不現行故。
N2釋因2
O1由一類無
所以者何?未離欲界欲者,由教導作意差別故,於一時間亦有無尋無伺意現行。
O2由一類有
已離尋伺欲者,亦有尋伺現行。如出彼定及生彼者。
此中由離尋伺欲道理故至如出彼定及生彼者者:此釋無尋無伺地建立所以。有尋伺貪,名尋伺欲。不相應起,是名為離。由離彼欲,是故建立無尋無伺地;非由尋伺不現行故,說名無尋無伺地。依此道理,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皆應準知。由諸異生欣樂喜樂略有多種。謂欣樂欲生喜樂、欣樂有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差別故。(陵本七十卷八頁5473)於煩惱欲未相應離,及於事欲未境界離,是名未離欲界欲者。彼聞通達修瑜伽師殷勤教誨,於修作意如應安立正修行時,由於六想作意思惟,心於所緣安住一境。即於爾時尋伺不行,然不說名無尋無伺地。何以故?未離尋伺欲故。云何六想?謂無相想、無分別想、寂靜想、無作用想、無所思慕無躁動想、離諸煩惱寂滅樂想。(陵本三十二卷五頁2624)又有欣樂無尋無伺補特伽羅,是名已離尋伺欲者。雖於定地尋伺不行,然出定時及生彼地,亦有尋伺現行。不由現行說名有尋有伺地。何以故?已離尋伺欲故。
L2非墮攝2
M1明有尋伺2
N1標
若無漏界有為定所攝初靜慮,亦名有尋有伺地。
N2釋
依尋伺處法,緣真如為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別現行故。
若無漏界至分別現行故者:此釋尋伺義通無漏。若依初靜慮,以分別所攝如理作意思惟真如,即此初靜慮名無漏界有為定所攝。當知此依初靜慮中有尋伺法,緣真如為境而入此定;是故說名有尋有伺地。不由分別現行而立此名。
M2指說所餘
餘如前說。
餘如前說者:謂如前說,非墮攝界者,謂方便,及薩迦耶滅,及無戲論無漏界。當知無漏遍一切地。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說之為餘。此不具說,故指如前。
I2處所建立3
J1欲界3
K1辨所立2
L1總標
處所建立者,於欲界中有三十六處。
L2別列4
M1那落迦處2
N1辨二種2
O1大那落迦2
P1標列名
謂八大那落迦。何等為八?一、等活,二、黑繩,三、眾合,四、號叫,五、大號叫,六、燒熱,七、極燒熱,八、無間。
P2釋廣量
此諸大那落迦處,廣十千踰繕那。
O2寒那落迦3
P1標
此外復有八寒那落迦處。
P2徵
何等為八?
P3列
一、皰那落迦,二、皰裂那落迦,三、喝哳詀那落迦,四、郝郝凡那落迦,五、虎虎凡那落迦,六、青蓮那落迦,七、紅蓮那落迦,八、大紅蓮那落迦。
N2明邊際2
O1舉大那落迦2
P1等活
從此下三萬二千踰繕那,至等活那落迦。
P2所餘
從此復隔四千踰繕那,有餘那落迦。
O2例寒那落迦2
P1初寒那落迦
如等活大那落迦處,初寒那落迦處亦爾。
P2餘寒那落迦
從此復隔二千踰繕那,有餘那落迦應知。
M2餓鬼處
又有餓鬼處所。
M3非天處
又有非天處所。
M4人天處2
N1攝傍生趣
傍生即與人天同處,故不別建立。
N2辨人天趣2
O1人2
P1四大洲
復有四大洲,如前說。
P2八中洲
復有八中洲。
O2天2
P1總標列
又欲界天有六處。一、四大王眾天,二、三十三天,三、時分天,四、知足天,五、樂化天,六、他化自在天。
P2明所攝
復有摩羅天宮,即他化自在天攝,然處所高勝。
K2攝其餘2
L1舉種類2
M1那落迦攝
復有獨一那落迦、近邊那落迦,即大那落迦及寒那落迦。以近邊故,不別立處。
M2人中攝
又於人中,亦有一分獨一那落迦可得。
L2引經說
如尊者取菉豆子說:我見諸有情,燒然、極燒然、遍極燒然,總一燒然聚。
K3總結數
如是等三十六處,總名欲界。
如是等三十六處總名欲界者:謂八大那落迦處、八寒那落迦處、餓鬼處、非天處、四大洲、八中洲、六欲天,是名欲界三十六處。
J2色界2
K1總標
復次,色界有十八處。
色界有十八處者:謂梵眾天、梵前益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復有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復有超過五淨居地大自在住處。如是十八處,總名為色界。
K2別列4
L1初靜慮攝
謂梵眾天、梵前益天、大梵天,此三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
L2第二靜慮攝
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此三由軟中上品熏修第二靜慮故。
L3第三靜慮攝
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此三由軟中上品熏修第三靜慮故。
L4第四靜慮攝3
M1異生2
N1顯生處
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三由軟中上品熏修第四靜慮故。
N2攝無想
無想天即廣果攝,無別處所。
M2諸聖2
N1顯生處2
O1標
復有諸聖,住止不共五淨宮地。
O2列
謂無煩、無熱、善現、善見,及色究竟。
N2辨修因
由軟、中、上、上勝、上極品雜熏修第四靜慮故。
M3菩薩2
N1顯生處
復有超過淨宮大自在住處。
N2辨修因
有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
J3無色界
復次,無色界有四處所,或無處所。
無色界有四處所等者:謂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如是四處名無色界。或由無色,名無處所。
I3有情量建立2
J1辨有色界4
K1人2
L1贍部洲
有情量建立者,謂贍部洲人身量不定,或時高大,或時卑小,然隨自肘三肘半量。
L2餘三洲2
M1東毗提訶
東毗提訶身量決定,亦隨自肘三肘半量,身又高大。
M2西瞿陀尼等
如東毗提訶如是,西瞿陀尼、北拘盧洲身量亦爾,轉復高大。
K2天2
L1欲界2
M1舉初四天
四大王眾天身量如拘盧舍四分之一。三十三天身量復增一足。帝釋身量半拘盧舍。時分天身量亦半拘盧舍。
M2例所餘天
此上一切,如欲界天身量,當知漸漸各增一足。
L2色界3
M1舉初四天
梵眾天身量半踰繕那。梵前益天身量一踰繕那。大梵天身量一踰繕那半。少光天身量二踰繕那。
M2例所餘天
此上一切餘天身量各漸倍增。
M3簡無雲天
除無雲天。應知彼天減三踰繕那。
K3那落迦等2
L1舉大那落迦2
M1標
又大那落迦身量不定。
M2釋
若作及增長極重惡不善業者,彼感身形其量廣大;餘則不爾。
L2例寒那落迦等
如大那落迦如是,寒那落迦、獨一那落迦、近邊那落迦、傍生、餓鬼亦爾。
K4非天
諸非天身量大小,如三十三天。
J2簡無色界
當知無色界無有色故,無有身量。
I4壽建立2
J1別辨壽量3
K1欲界6
L1人4
M1南贍部洲
壽建立者,謂贍部洲人壽量不定。彼人以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或於一時壽無量歲,或於一時壽八萬歲,或於一時壽量漸減乃至十歲。
M2東毗提訶
東毗提訶人壽量決定二百五十歲。
M3西瞿陀尼
西瞿陀尼人壽量決定五百歲。
M4北拘盧洲
北拘盧洲人壽量決定千歲。
L2天3
M1四大王眾天
又人間五十歲是四大王眾天一日一夜。以此日夜,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諸天眾壽量五百歲。
M2三十三天
人間百歲是三十三天一日一夜。以此日夜如前說,彼諸天眾壽量千歲。
M3所餘諸天
如是所餘,乃至他化自在天,日夜及壽量各增前一倍。
L3八大那落迦4
M1等活
又四大王眾天滿足壽量是等活大那落迦一日一夜,即以此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大那落迦壽五百歲。
M2黑繩等
如以四大王眾天壽量成等活大那落迦壽量,如是以三十三天壽量成黑繩大那落迦壽量,以時分天壽量成眾合大那落迦壽量,以知足天壽量成號叫大那落迦壽量,以樂化天壽量成大號叫大那落迦壽量,以他化自在天壽量成燒熱大那落迦壽量,應知亦爾。
M3極燒熱
極燒熱大那落迦有情壽半中劫。
M4無間
無間大那落迦有情壽一中劫。
L4非天等
非天壽量如三十三天。傍生、餓鬼壽量不定。
L5八寒那落迦
又寒那落迦於大那落迦次第相望,壽量近半應知。
L6近邊等那落迦
又近邊那落迦、獨一那落迦受生有情壽量不定。
K2色界3
L1舉初四天
梵眾天壽二十中劫一劫,梵前益天壽四十中劫一劫,大梵天壽六十中劫一劫,少光天壽八十中劫二劫。
L2例所餘天
自此以上,餘色界天壽量相望,各漸倍增。
L3簡無雲天
唯除無雲。當知彼天壽減三劫。
K3無色界
空無邊處壽二萬劫,識無邊處壽四萬劫,無所有處壽六萬劫,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劫。
J2料簡差別2
K1有中夭無中夭
除北拘盧洲,餘一切處悉有中夭。
K2有滓身無滓身
又人、鬼、傍生趣有餘滓身;天及那落迦與識俱沒,無餘滓身。
人鬼傍生趣有餘滓身等者:於四生中,卵胎濕生既命終已,有餘滓身。化生不爾,無餘滓身。此中且約人、鬼、傍生一分非化生者,說有滓身。天及那落迦全,唯是化生,是故說彼無餘滓身。
I5受用建立2
J1總標列
受用建立者,略有三種。謂受用苦樂、受用飲食、受用婬欲。
J2隨別釋3
K1受用苦樂2
L1辨差別2
M1受用苦3
N1略辨相
受用苦樂者,謂那落迦有情多分受用極治罰苦;傍生有情多分受用相食噉苦;餓鬼有情多分受用極饑渴苦;人趣有情多分受用匱乏追求種種之苦;天趣有情多分受用衰惱墜沒之苦。
N2廣分別5
O1那落迦有情4
P1八大那落迦8
Q1等活那落迦3
R1標
又於等活大那落迦中,多受如是極治罰苦。
R2釋3
S1顯苦因
謂彼有情,多共聚集,業增上生,種種苦具次第而起,更相殘害,悶絕躄地。
S2辨苦緣
次虛空中有大聲發,唱如是言:此諸有情可還等活!可還等活!次彼有情欻然復起,復由如前所說苦具更相殘害。
S3明邊際
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
故此那落迦名為等活。
Q2黑繩那落迦3
R1標
又於黑繩大那落迦中,多受如是治罰重苦。
R2釋2
S1辨苦緣
謂彼有情多分為彼所攝獄卒以黑繩拼之,或為四方、或為八方、或為種種圖畫文像。彼既拼已,隨其處所,若鑿、若斲、若斫、若剜。
S2明邊際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
故此那落迦名為黑繩。
Q3眾合那落迦3
R1標
又於眾合大那落迦中,多受如是治罰重苦。
R2釋2
S1辨苦緣3
T1兩山迫苦2
U1舉鐵羺頭
謂彼有情,或時展轉聚集和合,爾時便有彼攝獄卒驅逼令入兩鐵羺頭大山之間。彼既入已,兩山迫之;既被迫已,一切門中血便流注。
U2例鐵羝頭等
如兩鐵羺頭,如是兩鐵羝頭、兩鐵馬頭、兩鐵象頭、兩鐵師子頭、兩鐵虎頭亦爾。
T2大槽壓苦
復令和合,置大鐵槽中,便即壓之,如壓甘蔗。既被壓已,血便流注。
T3鐵山墮苦
復和合已,有大鐵山從上而墮,令彼有情躄在鐵地,若斫若刺,或擣或裂。既被斫刺及擣裂已,血便流注。
S2明邊際
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
故此那落迦名為眾合。
Q4號叫那落迦3
R1標
又於號叫大那落迦中,多受如是治罰重苦。
R2釋2
S1辨苦緣
謂彼有情尋求舍宅,便入大鐵室中。彼纔入已,即便火起;由此燒然,若極燒然,遍極燒然。既被燒已,苦痛逼切,發聲號叫。
S2明邊際
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
故此那落迦名為號叫。
Q5大號叫那落迦3
R1標差別
又於大號叫大那落迦中,所受苦惱與此差別。
R2釋彼相
謂彼室宅其如胎藏。
R3結得名
故此那落迦名大號叫。
Q6燒熱那落迦3
R1標
又於燒熱大那落迦中,多受如是治罰重苦。
R2釋2
S1辨苦緣3
T1鐵鏊燒煿苦
謂彼所攝獄卒,以諸有情置無量踰繕那熱、極熱、遍極燒然大鐵鏊上,左右轉之,表裏燒煿。
T2鐵丳貫炙苦
又如炙魚,以大鐵丳從下貫之,徹頂而出,反覆炙之,令彼有情諸根毛孔及以口中悉皆焰起。
T3鐵椎打築苦
復以有情置熱、極熱、遍極燒然大鐵地上,或仰或覆,以熱、極熱、遍極燒然大鐵椎棒或打或築、遍打遍築,令如肉摶。
S2明邊際
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
故此那落迦名為燒熱。
Q7極燒熱那落迦3
R1標差別
又於極燒熱大那落迦中,所受苦惱與此差別。
R2釋彼相2
S1辨苦緣2
T1舉種種3
U1鐵丳貫徹苦
謂以三支大熱鐵丳從下貫之,徹其兩膊及頂而出。由此因緣,眼耳鼻口及諸毛孔猛焰流出。
U2大鍱遍裹苦
又以熱、極熱、遍極燒然大銅鐵鍱遍裹其身。
U3鐵鑊煎煮苦
又復倒擲置熱、極熱、遍極燒然彌滿灰水大鐵鑊中而煎煮之。其湯涌沸,令此有情隨湯飄轉,或出或沒,令其血肉及以皮脈悉皆銷爛,唯骨瑣在。尋復漉之,置鐵地上,令其皮肉及以血脈復生如故,還置鑊中。
T2例所餘
餘如燒熱大那落迦說。
S2明邊際
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得名
故此那落迦名極燒熱。
Q8無間那落迦2
R1舉麤顯3
S1標
又於無間大那落迦中,彼諸有情恆受如是極治罰苦。
S2釋2
T1辨苦緣2
U1舉種種6
V1火焰和雜苦2
W1火猛熾2
X1舉從東方
謂從東方多百踰繕那燒熱、極燒熱、遍極燒然大鐵地上有猛熾火騰焰而來,刺彼有情,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復徹其髓,燒如脂燭,如是舉身皆成猛焰。
X2例所餘方
如從東方,南西北方亦復如是。
W2苦無間
由此因緣,彼諸有情與猛焰和雜,唯見火聚從四方來,火焰和雜,無有間隙,所受苦痛亦無間隙,唯聞苦逼號叫之聲,知有眾生。
V2鐵箕簸揃苦
又以鐵箕盛滿燒然、極燒然、遍極燒然猛焰鐵炭而簸揃之。
V3鐵山上下苦
復置熱鐵地上,令登大熱鐵山,上而復下,下而復上。
V4鐵釘張舌苦
從其口中拔出其舌,以百鐵釘釘而張之,令無皺襵,如張牛皮。
V5鐵丸置口苦
復更仰臥熱鐵地上,以熱燒鐵鉗鉗口令開,以燒然、極燒然、遍極燒然大熱鐵丸置其口中,即燒其口及以咽喉,徹於腑藏,從下而出。
V6洋銅灌口苦
又以洋銅而灌其口,燒喉及口,徹於腑藏,從下流出。
U2例所餘
所餘苦惱,如極熱說。
T2明邊際
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S3結
故此那落迦名為無間,多是造作無間之業來生是中。
R2明略說
此但略說麤顯苦具,非於如是大那落迦中,所餘種種眾多苦具而不可得。
P2近邊那落迦2
Q1標
又於近邊諸那落迦中,有情之類受用如是治罰重苦。
Q2釋3
R1總標四園
謂彼一切諸大那落迦皆有四方、四岸、四門,鐵牆圍繞。從其四方四門出已,其一一門外有四出園。
R2別顯其相2
S1辨苦緣4
T1煻煨齊膝
謂煻煨齊膝。彼諸有情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及血,并即銷爛,舉足還生。
T2死尸糞泥2
U1遊行陷沒苦
次此煻煨無間,即有死尸糞泥。此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彼出已,漸漸遊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沒。
U2諸蟲唼食苦
又尸糞泥內多有諸蟲,名孃矩吒,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取髓而食。
T3刀劍刃路等3
U1刀劍刃路
次尸糞泥無間,有利刀劍仰刃為路。彼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彼出已,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血悉皆銷爛,舉足之時,還復如故。
U2刃葉林2
V1刃葉斫截苦
次刀劍刃路無間,有刃葉林。彼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彼出已,往趣彼蔭。纔坐其下,微風遂起,刃葉墮落,斫截其身一切支節,便即躄地。
V2黑狗噉食苦
有黑釐狗,摣掣脊[月*呂]而噉食之。
U3鐵設拉末梨林2
V1刺鋒貫身
從此刃葉林無間,有鐵設拉末梨林。彼諸有情為求舍宅,便來趣之,遂登其上。當登之時,一切刺鋒悉迴向下,欲下之時,一切刺鋒復迴向上。由此因緣,貫刺其身,遍諸支節。
V2大烏啄眼
爾時便有鐵觜大烏上彼頭上,或上其髆,探啄眼睛而噉食之。
T4廣大灰河3
U1墮入煎煮苦
從鐵設拉末梨林無間,有廣大河,沸熱灰水彌滿其中。彼諸有情尋求舍宅,從彼出已,來墮此中。猶如以豆置之大鑊,然猛熾火而煎煮之,隨湯騰涌,周旋迴復。
U2獄卒遮障苦
於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杖索及以大網,行列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或以索羂,或以網漉。
U3饑渴所須苦2
V1問欲所須
復置廣大熱鐵地上,仰彼有情而問之言:汝等今者欲何所須?
V2隨答治罰2
W1鐵丸置口
如是答言:我等今者竟無覺知,然為種種饑苦所逼。時彼獄卒即以鐵鉗鉗口令開,便以極熱燒然鐵丸置其口中,餘如前說。
W2洋銅灌口
若彼答言:我今唯為渴苦所逼。爾時獄卒便即洋銅以灌其口。
S2明邊際
由是因緣,長時受苦,乃至先世所造一切能感那落迦惡不善業未盡未出。
R3結成四數
此中若刀劍刃路、若刃葉林、若鐵設拉末梨林總之為一,故有四園。
P3八寒那落迦2
Q1標
又於寒那落迦受生有情,多受如是極重寒苦。
Q2釋6
R1皰那落迦2
S1辨相
謂皰那落迦中受生有情,即為彼地極重廣大寒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卷縮,猶如瘡皰。
S2結名
故此那落迦名皰那落迦。
R2皰裂那落迦3
S1標差別
皰裂那落迦與此差別。
S2釋彼相
猶如皰潰,膿血流出,其瘡卷皺。
S3結得名
故此那落迦名為皰裂。
R3喝哳詀等三那落迦
又喝哳詀、郝郝凡、虎虎凡,此三那落迦由彼有情苦音差別以立其名。
R4青蓮那落迦2
S1辨相
青蓮那落迦中,由彼地極重廣大寒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青瘀,皮膚破裂,或五或六。
S2結名
故此那落迦名曰青蓮。
R5紅蓮那落迦3
S1標差別
紅蓮那落迦與此差別。
S2釋彼相
過此青已,色變紅赤,皮膚分裂或十或多。
S3結得名
故此那落迦名曰紅蓮。
R6大紅蓮那落迦3
S1標差別
大紅蓮那落迦與此差別。
S2釋彼相
謂彼身分極大紅赤,皮膚分裂或百或多。
S3結得名
故此那落迦名大紅蓮。
P4獨一那落迦3
Q1標因
又獨一那落迦中受生有情,各於自身自業所感,多受如是種種大苦。
Q2指說
如吉祥問采菉豆子經中廣說。
Q3結名
故此那落迦名為獨一。
O2傍生有情2
P1相殘害苦
又傍生趣更相殘害,如羸弱者為諸彊力之所殺害,由此因緣受種種苦。
P2不自在苦
以不自在,他所驅馳,多被鞭撻,與彼人天為資生具。由此因緣具受種種極重苦惱。
O3餓鬼有情3
P1標
又餓鬼趣略有三種。
P2列
一者、由外障礙飲食,二者、由內障礙飲食,三者、飲食無有障礙。
P3釋3
Q1由外障礙飲食3
R1徵
云何由外障礙飲食?
R2釋3
S1出業因
謂彼有情由習上品慳故,生鬼趣中,常與饑渴相應。
S2顯彼相
皮肉血脈皆悉枯槁,猶如火炭,頭髮髼亂,其面黯黑,唇口乾焦,常以其舌舐略口面。
S3辨苦緣2
T1慞惶馳走苦
饑渴慞惶,處處馳走。
T2不得泉池苦2
U1由他障
所到泉池,為餘有情手執刀杖及以羂索行列守護,令不得趣。
U2由自障
或彊趣之,便見其泉變成膿血,自不欲飲。
R3結
如是等鬼,是名由外障礙飲食。
Q2由內障礙飲食3
R1徵
云何由內障礙飲食?
R2釋
謂彼有情,口或如針,口或如炬,或復頸癭,其腹寬大。由此因緣,縱得飲食,無他障礙,自然不能若噉若飲。
R3結
如是等鬼,是名由內障礙飲食。
Q3飲食無有障礙3
R1徵
云何飲食無有障礙?
R2釋3
S1飲噉燒燃苦
謂有餓鬼,名猛焰鬘。隨所飲噉,皆被燒然。由此因緣,饑渴大苦未嘗暫息。
S2唯食糞穢苦
復有餓鬼,名食糞穢。或有一分食糞飲溺;或有一分唯能飲噉極可厭惡生熟臭穢,縱得香美而不能食。
S3唯噉自肉苦
或有一分自割身肉而噉食之,縱得餘食,竟不能噉。
R3結
如是等鬼,是名飲食無有障礙。
O4人趣有情2
P1標
又人趣中受生有情,多受如是匱乏之苦。
P2列2
Q1匱乏苦
所謂俱生饑渴匱乏苦;所欲不果匱乏苦;麤疏飲食匱乏苦;逼切追求攝受等匱乏苦;時節變異,若寒若熱匱乏苦;無有舍宅覆障,所作淋漏匱乏苦;黑闇等障,所作事業皆悉休廢匱乏苦。
Q2老病死苦2
R1顯自趣有
又受變壞老病死苦。
R2簡那落迦
由那落迦中謂死為樂,故於彼趣不立為苦。
又受變壞老病死苦等者:此中死苦唯除那落迦,餘一切趣皆應建立。
O5天趣有情2
P1欲界諸天2
Q1釋3
R1死墮苦3
S1標簡
又天趣中無解支節苦,而有死墮苦。
又天趣中無解支節苦者:此解支節,如前意地中說:除天、那落迦,所餘生處一切皆有。(陵本一卷十五頁十七行77)應準彼釋。
S2引說
如經中說:有諸天子將欲沒時,五相先現。一、衣無垢染,有垢染現;二、鬘舊不萎,今乃萎顇;三、兩腋汗流;四、身便臭穢;五、天及天子不樂本座。
S3釋相
時彼天子偃臥林間,所有婇女與餘天子共為遊戲。彼既見已,由此因緣,生大憂苦。
R2陵懱苦3
S1標
復受陵懱悚慄之苦。
S2徵
所以者何?
S3釋
由有廣大福聚成就及廣大五欲天子生時,所餘薄福諸舊天子見已惶怖。由此因緣,受大憂苦。
R3斫截等苦3
S1標
又受斫截破壞、驅擯殘害之苦。
S2徵
所以者何?
S3釋2
T1斫截破壞苦2
U1辨相
由天與非天共戰諍時,天與非天互相違拒,即執四仗,所謂金、銀、頗胝、琉璃,共相戰鬥。爾時諸天及與非天,或斷支節,或破其身,或復致死。若傷身斷節,續還如故,若斷其首,即便殞歿。
U2料簡2
V1天與非天差別2
W1總明彼苦
天與非天互有他勝,然天多勝,力勢彊故。然其彼二,若為他勝,即退入自宮,己之同類竟不慰問。由此因緣,便懷憂慼。
W2別顯所為
若天得勝,便入非天宮中,為悅其女,起此違諍;若非天得勝,即入天宮,為求四種酥陀味故,共相戰諍。
V2非天亦天趣攝2
W1標
又諸非天,當知天趣所攝。
W2釋2
X1趣攝
然由意志多懷詐幻,諂誑多故,不如諸天為淨法器。由此因緣,有時經中說為別趣,實是天類。
X2得名
由不受行諸天法故,說為非天。
T2驅擯苦
復有彊力天子,纔一發憤,諸劣天子便被驅擯,出其自宮。
Q2結
是故諸天受三種苦。謂死墮苦,陵懱苦,斫截破壞、殘害驅擯苦。
P2色無色天2
Q1簡他苦
又色無色界有情無有如是等苦,由彼有情非苦受器故。
Q2顯自苦
然由麤重苦故,說彼有苦。有煩惱故,有障礙故,於死及住不自在故。
有煩惱故等者:麤重差別略有二十。(如顯揚論十九卷三頁說31,573b)今說色無色界有情,隨應當知彼麤重苦。謂煩惱麤重、障礙麤重、死及住麤重。由此說彼有麤重苦。
N3簡無漏
又無漏界中,一切麤重諸苦永斷。是故唯此是勝義樂,當知所餘一切是苦。
無漏界中一切麤重諸苦永斷等者:通說三界二十種麤重差別,是名一切麤重。通說五趣諸受用苦,是名諸苦。無漏界中永斷此故,說唯有樂。當知此樂名為常樂,無漏界攝,離貪瞋癡方證得故。如下自說。(陵本五卷五頁一行333)
M2受用樂2
N1簡那落迦等2
O1舉四種那落迦
又於四種那落迦中無有樂受。
又於四種那落迦中無有樂受者:謂如前說大那落迦、近邊那落迦、寒那落迦、獨一那落迦,是名四種那落迦。
O2例三種餓鬼
如那落迦中,三種餓鬼中亦爾。
N2顯餘趣2
O1有苦雜
諸大力鬼、傍生、人中,有外門所生資具樂可得,然為眾苦之所相雜。
O2無苦雜2
P1人趣輪王2
Q1總顯彼樂4
R1標
又人趣中,轉輪王樂最勝微妙。由彼輪王出現世時,有成就七寶自然出現,故說彼王具足七寶。
R2徵
何等為七?
R3列
所謂輪寶、象寶、馬寶、末尼珠寶、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
R4指
爾時輪寶等現,其相云何?七寶現相,如經廣說。
Q2釋彼種類4
R1王四洲者
若彼輪王王四洲者,一切小王望風順化,各自白言:某城邑聚落,天之所有,唯願大王垂恩教敕,我等皆當為天僕隸。爾時輪王便即敕令:汝等諸王!各於自境以理獎化,當以如法,勿以非法。又復汝等於國於家勿行非法行,勿行不平等行。
R2王三洲者
若彼輪王王三洲者,先遣使往,然後從化。
R3王二洲者
若彼輪王王二洲者,興師現威,後乃從化。
R4王一洲者
若彼輪王王一洲者,便自往彼,奮戈揮刃,然後從化。
P2三界諸天3
Q1欲界2
R1顯受樂2
S1列種種2
T1正說諸天2
U1總說2
V1標
復次,諸天受其廣大天之富樂。
V2釋2
W1樂住本座
形色殊妙,多諸適悅,於自宮中而得久住。
W2其身清潔2
X1顯自
其身內外皆悉清潔,無有臭穢。
X2簡他
又人身內多有不淨,所謂塵垢筋骨脾腎心肝;彼皆無有。
U2別辨2
V1依持相
又彼諸天有四種宮殿,所謂金、銀、頗胝、琉璃所成,種種文綵綺飾莊嚴。種種臺閣、種種樓觀、種種層級、種種窗牖、種種羅網,皆可愛樂。種種末尼以為綺鈿,周匝放光,共相照曜。
V2資具相2
W1舉種類9
X1食樹
復有食樹,從其樹裏出四食味,名曰酥陀,所謂青黃赤白。
X2飲樹
復有飲樹,從此流出甘美之飲。
X3乘樹
復有乘樹,從此出生種種妙乘,所謂車輅輦輿等。
X4衣樹
復有衣樹,從此出生種種妙衣,其衣細軟,妙色鮮潔,雜綵間飾。
X5莊嚴具樹
復有莊嚴具樹,從此出生種種微妙莊嚴之具,所謂末尼、臂印、耳璫、環釧,及以手足綺飾之具。如是等類諸莊嚴具,皆以種種妙末尼寶而間飾之。
X6熏香鬘樹
復有熏香鬘樹,從此出生種種塗香、種種熏香、種種華鬘。
X7大集會樹
復有大集會樹,最勝微妙。其根深固五十踰繕那,其身高挺百踰繕那,枝條及葉遍覆八十踰繕那;雜華開發,其香順風熏百踰繕那,逆風熏五十踰繕那。於此樹下,三十三天雨四月中,以天妙五欲共相娛樂。
X8歌笑舞樂之樹
復有歌笑舞樂之樹,從此出生歌笑舞等種種樂器。
X9資具樹
又有資具之樹,從此出生種種資具,所謂食飲之具、坐臥之具,如是等類種種資具。
W2明受用
又彼諸天欲受用時,隨欲隨業,應其所須,來現手中。
T2兼顯非天等2
U1非天
又諸非天,隨其所應,受用種種宮殿富樂應知。
又諸非天隨其所應受用種種宮殿富樂者:非天宮殿在蘇迷盧下,依水而居。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二卷十一頁144)彼亦天趣所攝,受用富樂,隨應當知。
U2北洲2
V1有勝受用2
W1資具
又北拘盧洲有如是相樹,名曰如意。彼諸人眾所欲資具,從樹而取。不由思惟,隨其所須,自然在手。
W2粳稻
復有粳稻,不種而穫。無有我所。
V2無繫屬等
又彼有情竟無繫屬、決定勝道。
又彼有情竟無繫屬等者:無攝受事,名無繫屬。攝受有七,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二卷十七頁165)無念、正知、證煩惱斷,名無決定勝道。由是諸聖不更於彼受生。
S2顯殊勝3
T1依持相攝7
U1宮殿殊勝
又天帝釋有普勝殿,於諸殿中最為殊勝。仍於其處有百樓觀,一一樓觀有百臺閣,一一臺閣有七房室,一一房室有七天女,一一天女有七侍女。
U2地界殊勝2
V1平正安樂
又彼諸天所有地界,平正如掌,竟無高下。履觸之時,便生安樂,下足之時,陷便至膝,舉足之時,隨足還起。
V2新華遍布
於一切時,自然而有曼陀羅華遍布其上。時有微風吹去萎華,復引新者。
U3街衢殊勝
又彼天宮四面各有大街。其形殊妙,軌式可觀,清淨端嚴,度量齊整。
U4宮門殊勝
復於四面有四大門,規模宏壯,色相希奇,觀之無厭,實為殊絕。多有異類妙色藥叉常所守護。
U5園苑殊勝2
V1標列四園
復於四面有四園苑。一名繢車,二名麤澀,三名和雜,四名喜林。
V2環四勝地
其四園外有四勝地,色相殊妙,形狀可觀,端嚴無比。
U6會處殊勝
其宮東北隅,有天會處,名曰善法。諸天入中,思惟、稱量、觀察妙義。
U7石相殊勝
近此園側,有如意石,其色黃白,形質殊妙,其相可觀,嚴麗無比。
T2身相攝
又彼天身自然光曜。闇相若現,乃知晝去夜分方來。便於天妙五欲遊戲之中,懶惰睡眠。異類之鳥不復和鳴,由此等相以表晝夜。
T3資具相攝2
U1標
又彼諸天眾妙五欲甚可愛樂,唯發喜樂。彼諸天眾恆為放逸之所持行。
U2列
常聞種種歌舞音樂鼓噪之聲,調戲言笑談謔等聲。常見種種可意之色。常齅種種微妙之香。恆嘗種種美好之味。恆觸種種天諸婇女最勝之觸。恆為是樂牽引其意,以度其時。
R2簡無苦
又彼諸天多受如是眾妙欲樂,常無疾病,亦無衰老,無飲食等匱乏所作俱生之苦,無如前說於人趣中有餘匱乏之苦。
Q2色界
復次,於色界中初靜慮地受生諸天,即受彼地離生喜樂。
於色界中初靜慮地至離生喜樂者:謂從欲界最初上進,創首獲得心一境性,是名為初。於一所緣繫念寂靜,正審思慮,故名靜慮。如初靜慮,漸次上進乃至第四,當知亦爾。初靜慮地,亦名離生喜樂地。所言離者,謂已離欲惡不善法故。所言生者,謂由離欲惡不善法無間所生故。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及於喜中未見過失,有欣有喜,是名為喜;一切麤重已除遣故,及已獲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故,是名為樂。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十頁2700)先於此間修下中上初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梵眾天、梵前益天、大梵天,是名初靜慮地受生諸天,既受生已,即受彼地所引離生喜樂。
第二靜慮地諸天,受定生喜樂。
第二靜慮地至定生喜樂者:第二靜慮地亦名定生喜樂地。所言定者,謂於無尋無伺三摩地中心一趣故。所言生者,由心一趣為因為緣,無間生故。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又於喜中未見過失,有欣有喜,故名為喜;一切尋伺初靜慮地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皆遠離故,能對治彼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所隨逐故,是名為樂。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十頁2700)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二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是名第二靜慮地諸天,即受彼地定生喜樂。
第三靜慮地諸天,受離喜妙樂。
第三靜慮地至離喜妙樂者:第三靜慮地亦名離喜妙樂地。言離喜者,謂於喜相深見過失,於喜離欲故。言妙樂者,謂離喜寂靜、最極寂靜,與喜相違心受生起。彼於爾時,色身、意身,領納受樂、輕安樂故。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十一頁2703)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三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是名第三靜慮地諸天,即受彼地離喜妙樂。
第四靜慮地諸天,受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
第四靜慮地至無動之樂者:第四靜慮地亦名捨念清淨地。捨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了性。(如顯揚論二卷七頁說31,487b)一切下地災患已斷,是名寂靜。一切動亂皆悉遠離,是名無動。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四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是名第四靜慮地諸天,即受彼地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此中樂言,非謂樂受,此已斷故。增上寂靜無有動搖,故名為樂。
Q3無色界
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之樂。
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樂者:超越色想,色不現前,是名無色。先於此間修彼定已,後生彼處,有四差別,謂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名無色界諸天,受彼極寂靜解脫之樂。言解脫者,謂離色貪。
L2總料簡3
M1苦樂殊勝差別2
N1標列
又由六種殊勝故,苦樂殊勝應知。一、形量殊勝,二、柔軟殊勝,三、緣殊勝,四、時殊勝,五、心殊勝,六、所依殊勝。
N2釋因2
O1舉苦殊勝
何以故?如如身量漸增廣大,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依止漸更柔軟,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苦緣漸更猛盛眾多差別,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時分漸遠無間,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內心無簡擇力漸漸增廣,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內心無簡擇力漸漸增廣者:謂性愚癡,於所知事得、失、俱非不能了知,是名內心無簡擇力。
如如所依苦器漸增,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所依苦器漸增者:五有取蘊是名苦器。謂生苦器故,依生苦器故,苦苦器故,壞苦器故。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一卷十五頁4937)
O2例樂殊勝
如苦殊勝如是,樂殊勝義隨其所應,廣說應知。
M2受用樂受差別2
N1辨生緣2
O1出種類2
P1標列
又樂有二種,一、非聖財所生樂,二、聖財所生樂。
P2隨釋2
Q1非聖財所生2
R1標列
非聖財所生樂者,謂四種資具為緣得生。一、適悅資具,二、滋長資具,三、清淨資具,四、任持資具。
R2隨釋4
S1適悅資具
適悅資具者,謂車乘、衣服、諸莊嚴具、歌笑舞樂、塗香華鬘、種種上妙珍玩樂具、光明照曜、男女侍衛、種種庫藏。
S2滋長資具
滋長資具者,謂無尋思輪石搥打、築蹋、按摩等事。
S3清淨資具
清淨資具者,謂吉祥草、頻螺果、螺貝滿甕等事。
清淨資具者等者:於此等事妄計清淨,能生吉祥,是名清淨資具。
S4任持資具
任持資具者,謂飲及食。
任持資具者等者:由飲及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是名任持資具。
Q2聖財所生3
R1標
聖財所生樂者,謂七聖財為緣得生。
R2徵
何等為七?
R3列
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聞,六、捨,七、慧。
聖財所生樂者等者:謂聖弟子於如來所修植淨信,根生安住,不為沙門、或婆羅門、或天魔梵、或餘世間之所引奪,是名信財。由是信財能生與信俱行清淨之樂。又聖弟子能離殺生乃至能離邪見,是名戒財。由此戒財能感生於善趣所起之樂。顧自妙好,不行諸惡,是名慚財。顧他誹毀,不行諸惡,是名愧財。由是慚愧能生無有追悔之樂。於法於義多聞、聞持、其聞積集,是名聞財。由此聞財能生正解俱行之樂。能行惠捨,其性無罪,是名捨財。由此能生後世資財無所匱乏之樂。於勝義諦如實覺悟,是名慧財。由此能生先未曾有真實解脫之樂。
O2辨勝劣3
P1標
復次,由十五種相,聖非聖財所生樂差別。
P2徵
何等十五?
P3辨11
Q1起行差別
謂非聖財所生樂能起惡行,聖財所生樂能起妙行。
能起惡行妙行者:感惡趣生,是名惡行;感人天生,是名妙行。
Q2喜樂相應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有罪喜樂相應;聖財所生樂,無罪喜樂相應。
有罪無罪喜樂相應者: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是名有罪。與此相違,是名無罪。生現法罪者,謂如能為自害;生後法罪者,謂如能為他害;生俱法罪者,謂如能為俱害。如下自說。(陵本九卷九頁671)
Q3適悅所依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微小不遍所依;聖財所生樂,廣大遍滿所依。
不遍遍所依者:謂身及心是名所依。總說五蘊為自體故。
Q4時分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時有,以依外緣故;聖財所生樂,一切時有,以依內緣故。
依外依內緣者:非聖財樂,資具緣生;外事攝故,名依外緣。聖財不爾,信等緣生;內心攝故,名依內緣。
Q5界地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地有,唯欲界故;聖財所生樂,一切地有,
非一切地有一切地有者:三界九地,名一切地。云何九地?謂五趣雜居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初一,欲界繫;次四,色界繫;後四,無色界繫。
通三界繫及不繫故。
通三界繫及不繫故者:若墮攝界,名三界繫;非墮攝界,名為不繫。墮非墮攝,如前已說應知。(陵本四卷一頁263)
Q6引發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不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聖財所生樂,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
Q7盡無盡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有盡有邊;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轉更充盛,增長廣大。
Q8奪無奪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為他劫奪,若王、若賊、怨,及水、火;聖財所生樂,無能侵奪。
Q9轉受餘生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聖財所生樂,可從今世持往後世。
Q10無喜足等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不可充足;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究竟充滿。
Q11有怖畏等差別2
R1舉非聖財所生樂2
S1標
又非聖財所生樂,有怖畏、有怨對、有災橫、有燒惱、不能斷後世大苦。
S2釋5
T1有怖畏
有怖畏者,謂懼當生苦所依處故。
T2有怨對
有怨對者,謂鬥訟違諍所依處故。
T3有災橫
有災橫者,謂老病死所依處故。
T4有燒惱
有燒惱者,謂由此樂性不真實,如疥癩病,虛妄顛倒所依處故,愁歎憂苦種種熱惱所依處故。
T5不能斷後世大苦
不能斷後世大苦者,謂貪瞋等本隨二惑所依處故。
R2例聖財所生樂
聖財所生樂,無怖畏、無怨對、無災橫、無燒惱、能斷後世大苦。隨其所應,與上相違,廣說應知。
N2明受用4
O1標
又外有欲者,受用欲塵。
外有欲者受用欲塵者:若有貪欲,依外緣生,是名外有欲者。色等五欲是名欲塵。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者:謂無漏慧和合所依,是名聖慧命者。十二分教是名正法,諸諦施設不虛妄故。十二分教,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六頁2091)
由五種相故有差別。由此因緣,說聖慧命者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
O2徵
何等為五?
O3列
一、受用正法者,不染汙故;二、受用正法者,極畢竟故;三、受用正法者,一向定故;四、受用正法者,與餘慧命者不共故;五、受用正法者,有真實樂故,摧伏魔怨故。
O4釋5
P1不染汙2
Q1舉他
此中諸受欲者所有欲樂是隨順喜處,貪愛所隨故;是隨順憂處,瞋恚所隨故;是隨順捨處,無揀擇捨之所隨故。
是隨順喜處貪愛所隨故等者:謂彼欲樂能生未來喜、憂及捨,是名隨順喜、憂、捨處。諸受欲者於樂受中多生染著,貪所隨增,是名貪愛所隨。於苦受中多生瞋恚,瞋所隨增,是名瞋恚所隨。於不苦不樂受中妄計顛倒,癡所隨增,是名無揀擇捨所隨。由此道理,故是染汙。
Q2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P2極畢竟2
Q1舉他
又諸有欲者受用欲塵,從不可知本際以來,以無常故,捨餘欲塵得餘欲塵;或於一時都無所得。
Q2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P3一向定2
Q1舉他
又受欲者受用欲時,即於此事一起喜愛,一起憂恚;復即於彼或時生喜,或時生憂。
Q2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P4不共餘2
Q1舉他
又諸離欲外慧命者,於種種見趣、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其心猛利,種種取著,恆為欲染之所隨逐;雖已離欲,復還退起。
Q2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又諸離欲外慧命者等者:如諸外道,依世間道雖能離欲,然妄計我為有為無,於真實義不如實知,是名離欲外慧命者。妄計我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是名種種見趣。如下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七卷二頁6558)依此見趣,種種計我,恆起我愛,於諸欲染未能捨離,是名種種取著,恆為欲染之所隨逐。由此道理,雖已離欲,乃至有頂,然有我愛未永斷故,還復墮下而起欲染,是名雖已離欲,復還退起。
P5有真實樂摧伏魔怨2
Q1舉他2
R1辨2
S1樂非真實
又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所有欲樂及離欲樂,皆非真實,皆為魔怨之所隨逐;如幻、如響、如影、如焰、如夢所見、猶如幻作諸莊嚴具。
如幻如響等者:此喻諸欲皆非真實。謂彼諸欲,雖是無常虛偽不實,然似常等諸相顯現,故說如幻,同彼幻事是妄法故。無聞愚夫於彼諸欲不如實知,故於長夜恆被欺誑,深生染著,為變壞苦之所逼觸;為顯此義,故說如響、如影、如焰。速趣滅壞故,說如夢所見。託眾緣生故,說猶如幻作諸莊嚴具。如下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一頁6351)
S2未制魔事
又著樂愚夫諸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凡所受用,猶如癲狂、如醉亂等;未制魔軍而有受用。
未制魔軍而有受用者:魔有四種。謂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一頁2473)此中唯說天魔。大力軍眾,名為魔軍。勤修善者,為超死故正加行時,彼天魔軍得大自在,能為障礙。著樂愚夫諸受欲者,由未離欲,在魔手中隨欲所作。及諸世間已離欲者,魔縛所縛,未脫魔羂,由彼還來生此界故。亦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二頁2475)如是說言未制魔軍而有受用。
R2結
是故彼樂為非真實,亦不能制所有魔事。
Q2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亦不能制所有魔事者:諸魔事業無量無邊,一切皆是四魔所作。謂諸所有能引出離善法欲生,耽著諸欲增上力故,尋還退捨。當知此即是為魔事。乃至廣說於諸沙門莊嚴所對治法,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二頁2477)
M3正觀三受差別2
N1明正觀2
O1受所依2
P1徵
復次,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
P2釋
謂如毒熱癰,麤重所隨故。
O2受差別3
P1樂受2
Q1徵
即於此身樂受生時,當云何觀?
Q2釋
謂如毒熱癰暫遇冷觸。
P2苦受2
Q1徵
即於此身苦受生時,當云何觀?
Q2釋
謂如毒熱癰為熱灰所觸。
P3不苦不樂受2
Q1徵
即於此身不苦不樂受生時,當云何觀?
Q2釋
謂如毒熱癰離冷熱等觸,自性毒熱而本住故。
N2舉經說2
O1受所攝2
P1依三苦辨
薄伽梵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
薄伽梵說至行苦故苦者:壞苦、苦苦,其相易了。唯行苦性,遍行一切,若樂受中,若苦受中,若不苦不樂受中,其相難知。何故世尊但說不苦不樂受由行苦故苦?當知此行苦性,唯於不苦不樂受中分明顯現,是故世尊作如是說。雖於樂苦受中亦有此行苦性,然由愛恚二法擾亂心故,此行苦性不易可了。譬如熱癰,若以冷觸封之,即生樂想;熱灰墮上,便生苦想;若二俱離,於此熱癰,爾時唯有癰自性苦分明顯現。如是於業煩惱所生諸行所有安立麤重所攝,猶如熱癰;行苦性中,所有樂受,如冷觸封;所有苦受,如熱灰墮;所有不苦不樂受,如離二觸癰自性苦。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一頁4939)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P2依喜等辨3
Q1列
復說有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
Q2指
如是等類,如經廣說。
Q3攝
應知墮二界攝。
復說有有愛味喜至墮二界攝者:此中有愛味喜,墮欲界攝;由欲界繫諸五取蘊,及順欲貪五種妙欲為因為緣之所生故。此喜自性愛味所攝,由是說言有愛味喜。與此相違,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如應當知墮色界攝。無色無喜,是故唯說墮二界攝。復次,當知有愛味喜,即依耽嗜喜;離愛味喜、勝離愛味喜,即依出離喜。依世間道離欲界欲而生於喜,是名離愛味喜;依出世道,於五取蘊了知無常苦等法已而生於喜,是名勝離愛味喜。
O2非受攝2
P1想受滅樂2
Q1標
又薄伽梵建立想受滅樂為樂中第一。
Q2簡
此依住樂,非謂受樂。
想受滅樂等者:謂諸聖者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復欲暫時住寂靜住,從非有想非無想處心求上進。心上進時,求上所緣竟無所得;無所得故,心心所法滅而不轉;是名想受滅定。於此定中,住極寂靜。依寂靜樂,建立第一;非謂受樂,滅不轉故。
P2離貪等樂2
Q1標列
又說有三種樂。謂離貪、離瞋、離癡等欲。
Q2明攝
此三種樂唯無漏界中可得,是故此樂名為常樂,無漏界攝。
又說有三種樂等者:此中欲言,謂煩惱欲。離貪瞋癡,永不相應,是名離欲。等言,等取我見、我慢。此癡所攝,故不具說。一切煩惱,總攝為三,即貪瞋癡。永離此故,說有三樂。如是三樂,離五無常,故名常樂。五無常者,謂由諸行是無常性、無恆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故。如下攝事分釋。(陵本八十六卷一頁6485)
K2受用飲食2
L1總標
復次,飲食受用者,謂三界將生、已生有情壽命安住。
飲食受用至壽命安住者:食有四種。所謂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由此四種能令諸根大種長養,故名為食。受用此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由是說言壽命安住。然於此中應更分別。若於三界將生有情,由有識食,能令壽命安住。謂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樂,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以於內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是名為住。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四卷二頁4286)是名三界將生有情壽命安住。若於三界已生有情,具由四食,能令羸損諸根大種皆得增益,又令疾病亦得除愈。又有長壽諸有情類,若不得食,非時中夭。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四頁5257)是名三界已生有情壽命安住。又觸、意思、識三種食,通三界有;段食一種,唯欲界有。是故一切三界有情,隨所生處,受用有別。
L2別辨2
M1觸意思識食
此中當知觸、意思、識三種食故,一切三界有情壽命安住。
M2段食2
N1標唯欲界
段食一種,唯令欲界有情壽命安住。
N2別辨諸趣3
O1那落迦有情
復於那落迦受生有情,有微細段食。謂腑藏中有微動風,由此因緣,彼得久住。
O2餓鬼傍生人有情
餓鬼、傍生、人中,有麤段食。謂作分段而噉食之。
O3欲界天等有情
復有微細食。謂住羯羅藍等位有情,及欲界諸天。由彼食已,所有段食流入一切身分支節,尋即銷化,無有便穢。
復有微細食謂住羯羅藍等位有情者:從羯羅藍乃至髮毛爪位,由微細津味而得資長。從是以後,根位、形位,由母所食生麤津味而得資長。是名住羯羅藍等位有情微細食別。如前意地說。(陵本二卷三頁117)
K3受用婬欲3
L1婬欲差別2
M1簡那落迦有情3
N1標
復次,婬欲受用者,諸那落迦中所有有情皆無婬事。
N2徵
所以者何?
N3釋
由彼有情長時無間多受種種極猛利苦。由此因緣,彼諸有情,若男於女不起女欲,若女於男不起男欲,何況展轉二二交會。
若男於女不起女欲等者:此中欲言,謂婬欲貪。此由八種虛妄分別而得生起。何等為八?謂引發分別、覺悟分別、合結分別、有相分別、親昵分別、喜樂分別、侵逼分別、極親昵分別。如下思所成地釋。(陵本十七卷三頁1462)那落迦有情,由苦無間,於婬欲事尚無最初引發分別,何況得有侵逼分別,乃至最後極親昵分別。此中最初引發分別,即謂若男於女生起女欲,若女於男生起男欲。彼有情類更相顧盼,不起愛染,是故說無。侵逼分別、極親昵分別,即謂展轉二二交會。若男若女,是名初二;彼男女根,是名後二。遞相陵犯,是名合會。
M2辨餘趣有情2
N1鬼傍生人
若鬼、傍生、人中,所有依身苦樂相雜,故有婬欲,男女展轉二二交會,不淨流出。
N2欲界諸天2
O1總標
欲界諸天雖行婬欲,無此不淨;然於根門有風氣出,煩惱便息。
O2別辨2
P1地居天2
Q1舉四大王眾天
四大王眾天,二二交會,熱惱方息。
Q2例三十三天
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亦爾。
P2空居天4
Q1時分天
時分天唯互相抱,熱惱便息。
Q2知足天
知足天唯相執手,熱惱便息。
Q3樂化天
樂化天相顧而笑,熱惱便息。
Q4他化自在天
他化自在天眼相顧視,熱惱便息。
煩惱便息等者:此中煩惱,謂婬欲貪,亦名熱惱,貪火燒故。
L2有無攝受差別2
M1舉四大洲2
N1有攝受等
又三洲人攝受妻妾,施設嫁娶。
N2無攝受等
北拘盧洲無我所故,無攝受故,一切有情無攝受妻妾,亦無嫁娶。
M2例大力鬼等2
N1例
如三洲人,如是大力鬼及欲界諸天亦爾。
N2簡
唯除樂化天及他化自在天。
L3欲天出生差別2
M1簡依處
又一切欲界天眾,無有處女胎藏。
M2明差別
然四大王眾天於父母肩上,或於懷中,如五歲小兒欻然化出;三十三天如六歲;時分天如七歲;知足天如八歲;樂化天如九歲;他化自在天如十歲。
I6生建立2
J1辨差別2
K1三種欲生2
L1標
復次,生建立者,謂三種欲生。
L2釋3
M1第一欲生2
N1釋2
O1別辨相
或有眾生現住欲塵,由此現住欲塵故,富貴自在。
O2出種類
彼復云何?謂一切人及四大王眾天,乃至知足天。
N2結
是名第一欲生。
M2第二欲生2
N1釋3
O1別辨相
或有眾生變化欲塵,由此變化欲塵故,富貴自在。
O2出種類
彼復云何?謂樂化天。
O3釋所由
由彼諸天為自己故,化為欲塵,非為他故;唯自變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
N2結
是名第二欲生。
M3第三欲生2
N1釋3
O1別辨相
或有眾生他化欲塵,由他所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
O2出種類
彼復云何?謂他化自在天。
O3釋所由
由彼諸天為自因緣亦能變化,為他因緣亦能變化,故於自化非為希奇;用他所化欲塵為富貴自在,故說此天為他化自在。非彼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塵,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塵者。
N2結
是名第三欲生。
K2三種樂生2
L1標
復有三種樂生。
L2釋3
M1第一樂生
或有眾生用離生喜樂灌灑其身,謂初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一樂生。
M2第二樂生
或有眾生由定生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二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二樂生。
M3第三樂生
或有眾生以離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三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三樂生。
J2明建立2
K1問
問:何故建立三種欲生、三種樂生耶?
K2答2
L1標列三求
答:由三種求故。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
L2配釋差別2
M1正配屬2
N1三種欲生
謂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欲求者,一切皆為三種欲生,更無增過。
N2三種樂生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有求者,多分求樂;由貪樂故,一切皆為三種樂生。
M2簡建立2
N1明寂靜處
由諸世間為不苦不樂寂靜生處起追求者,極為尠少,故此以上不立為生。
N2辨梵行求2
O1正梵行求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梵行求者,一切皆為求無漏界。
O2邪梵行求2
P1顯有上
或復有一墮邪梵行求者,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當知此是有上梵行求。
P2指無上
無上梵行求者,謂求無漏界。
為求不動等者: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是名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如下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七卷十八頁7303)色界諸地皆名不動,今約上勝,且說二種。若邪梵行求者,唯為對治欲雜染故,漸依三行修對治道。由趣不動行,漸次證入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定;由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所有處定;由趣非想非非想處行,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然於彼定多生愛味,起邪分別,謂我已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彼定生果。雖暫離欲,謂為解脫,然不解脫一切後有雜染,是故名為墮邪梵行求者。諸聖弟子當知不爾。由為對治欲及後有二種雜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非非想處定,於其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能般涅槃,能全解脫後有一切雜染,是即名無漏界。由是道理,梵行求者成二差別。謂墮邪梵行求者,名有上梵行求。此中梵行,謂離習婬欲法。求無漏界者,名無上梵行求。此中梵行,謂八聖支道。
I7自體建立2
J1總標
復次自體建立者,謂於三界中所有眾生有四種得自體差別。
J2別釋4
K1唯由自害2
L1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由自所害,不由他害。
L2列種類2
M1戲忘天
謂有欲界天,名遊戲忘念。彼諸天眾或時耽著種種戲樂,久相續住;由久住故,忘失憶念;由失念故,從彼處沒。
M2意憤天
或復有天,名曰意憤。彼諸天眾有時展轉捔眼相視;由相視故,意憤轉增;意憤增故,從彼處沒。
K2唯由他害2
L1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由他所害,不由自害。
L2列種類
謂處羯羅藍、遏部曇、閉尸、鍵南位,及在母腹中所有眾生。
K3由自他害2
L1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亦由自害,亦由他害。
L2列種類
謂即彼眾生處已生位,諸根圓滿,諸根成熟。
K4非自他害2
L1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亦非自害,亦非他害。
L2列種類
謂色無色界諸天、一切那落迦、似那落迦鬼、如來使者、住最後身、慈定、滅定、若無諍定、若處中有,如是等類。
所得自體由自所害不由他害等者:此中四句分別,如文可知。一切有情所得自體,或有中夭,或無中夭。有中夭中,或由自害,或由他害。是故建立自體差別。
I8因緣果建立2
J1徵
復次,云何因緣果建立?
J2釋2
K1標列
謂略說有四種。一、由相故;二、由依處故;三、由差別故;四、由建立故。
K2隨釋4
L1由相2
M1總標相
因等相者,謂若由此為先,此為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說此為彼因。
因等相者至此為彼因者:此釋由相建立因緣果義,名因等相。於中,由此為先,是其因相;此為建立,是其緣相;此和合故,是其因緣同作業相;生、得、成、辦、用,是其果相。由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故。如下自釋。(陵本五卷十二頁368)
M2問答辨5
N1彼法生2
O1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
O2答
答:自種子為先。除種子依,所餘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為建立。助伴、所緣為和合故。隨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
自種子為先至不繫諸法生者:此中諸法,謂眼識自性,乃至意自性。此有墮非墮攝界地差別,由是說名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法。如是諸法生時,要自種子為先,此即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為顯種子依,故作如是說。所餘若有色依為建立者,此即五識俱有依;若無色依為建立者,此即諸識等無間依;及業為建立者,此即諸識作業;助伴、所緣,如文可知。當知此諸法生,約五相應為論。五相應者,如前五識身相應地及意地已說。(陵本一卷五頁4)
N2彼法得2
O1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
O2答2
P1標
答: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為先。內分力為建立。外分力為和合故。煩惱離繫,證得涅槃。
P2釋2
Q1內分力
內分力者,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內分善法,及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闕、無事業障、於其善處深生淨信,如是等法名內分力。
內分力者等者:遠離外道種種惡見,是名如理作意。由不增益非真實有,亦不損減諸真實有故。如前意地釋。(陵本一卷十一頁50)具足功德,不求他知,是名少欲。於諸資具不屢希求,得已受用,不染不愛,是名知足。等言,等取易養、易滿,乃至賢善諸莊嚴法。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五卷十八頁2143)生人同分,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名得人身。生於中國,不生邊地,於是處所,賢聖、正至、正行、諸善丈夫皆往遊涉,是名生在聖處。性不愚鈍,亦不頑騃,又不瘖瘂,堪能解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乃至廣說支節無減,是名諸根無闕。於五無間隨一業障,不自造作,不教他作,是名無事業障。於諸如來正覺所說法毗奈耶,得淨信心,是名於其善處深生淨信。如是等法,名內分力。生圓滿中,依內攝故。如下修所成地及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卷一頁1701、二十一卷四頁1823)
Q2外分力
外分力者,謂諸佛興世、宣說妙法、教法猶存、住正法者隨順而轉、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法名外分力。
外分力者等者:謂諸如來出現世間,現證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諸佛興世。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是名宣說妙法。雖佛世尊般涅槃已,而世俗正法猶住未滅,勝義正法未隱未斷,是名教法猶存。聖弟子眾如其所證,隨轉隨順教授教誡有力能證如是正法眾生,是名住正法者隨順而轉。諸有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於彼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隨順淨命資具,是名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法,名外分力。生圓滿中,依外攝故。如下修所成地及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卷二頁1704、二十一卷五頁1828)
N3彼法成2
O1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耶?
O2答
答:所知勝解、愛樂為先。
所知勝解愛樂為先者:於所知法自性、差別,決定忍可,是名勝解。又於所知自性、差別,各別攝受自品所許,是名愛樂。此為先因,方能建立所成立義故。所成立義有二差別,如下聞所成地釋。(陵本十五卷六頁1297)
宗、因、譬喻為建立。
宗因譬喻為建立者:此顯能成立法有此差別。所謂立宗、辯因、引喻。聞所成地說有八種能成立法,今於此中略攝為三,故作是說。如下聞所成地別釋其相。(陵本十五卷七頁1298)
不相違眾、善抗論者為和合故。所立義成。
不相違眾善抗論者為和合故者:於立論時,現前眾會若無僻執,非不賢正、非不善巧,是名不相違眾。彼敵論者若具辯才,善自他宗,勇猛無畏,是名善抗論者。如下聞所成地釋。(陵本十五卷二十頁1349)
N4彼法辦2
O1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辦耶?
O2答2
P1工巧業處辦
答: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
工巧智為先等者:工業妙智,名工巧智。工業依處,略有十二,是名工巧業處。如下聞所成地說。(陵本十五卷二十二頁1360)
P2有情安住辦
復愛為先。由食住者依止為建立。四食為和合故。受生有情安住充辦。
復愛為先至安住充辦者:此中受生有情安住充辦,當知受生有二差別,謂已受生及當受生。有情亦有三界差別,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於三界中,若已受生有情,隨其所應,識執名色,是名安住。若當受生有情,識為愛潤,能取能滿當來內身,是名充辦。一切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愛,名愛為先。三界有情依食住者,要依眼等六處,六識身轉,是名依止為建立。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隨應攝益、長養諸根大種,是名四食為和合。此中諸義,依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四卷一頁4279)
N5彼法用2
O1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用耶?
O2答2
P1標
答:即自種子為先。如此生為建立。即此生緣為和合故。自業諸法作用可知。
P2釋2
Q1徵
何等名為自業作用?
Q2辨2
R1內分自業差別
謂眼以見為業,如是餘根各自業用應知。
R2外分自業差別
又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是等類,當知外分自業差別。
即自種子為先等者:有體諸法,方有作用;作用差別,眾多非一;由是說自種子為先。種子生時,作用方顯,由是說此生為建立。此即自種。遮離自種別無法生,故置此言。又自種子要待餘緣之所攝受,方能得生,由是說此生緣為和合。諸法作用各別決定,是名自業諸法作用。無量差別,隨類應知。
L2由依處2
M1標
因等依處者,謂十五種。
M2列
一、語,二、領受,三、習氣,四、有潤種子,五、無間滅,六、境界,七、根,八、作用,九、士用,十、真實見,十一、隨順,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無障礙。
L3由差別2
M1標
因等差別者,謂十因、四緣、五果。
M2列3
N1十因
十因者,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牽引因,四、生起因,五、攝受因,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
N2四緣
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
N3五果
五果者,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L4由建立2
M1明所依3
N1十因10
O1隨說因4
P1標
因等建立者,謂依語因依處,施設隨說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
由於欲界繫法,色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施設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語轉,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
P4結
是故依語依處,施設隨說因。
由於欲界繫法至起諸言說者:此中諸法,若墮界攝,若非墮攝,施設一一自性差別,是謂為名。以此為依,心起搆畫,是名為想。由此想故,起能詮聲,是名為語。由是故說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語轉。由語能詮所欲說義,隨依見、聞、覺、知而起言說。言說有四,是故名諸。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九頁175)
O2觀待因4
P1標
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欲求樂者3
R1欲繫樂
由諸有情諸有欲求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諸欲具,或為求得、或為積集、或為受用。
諸有欲求欲繫樂者至或為受用者:此中彼言,謂欲求有情。此謂欲繫樂。十身資具,名諸欲具。十身資具,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七頁165)於諸欲具未得希得,名為求得。得已慳執,不少喜足,名為積集。得已染愛、耽嗜、饕餮,名為受用。
R2色無色繫樂
諸有欲求色無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R3不繫樂
諸有欲求不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Q2不欲苦者
諸有不欲苦者,彼觀待此,於彼生緣、於彼斷緣,或為遠離、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P4結
是故依領受依處,施設觀待因。
於彼生緣至或為受用者:此中彼言,即前說苦。於苦生緣,說為遠離;於苦斷緣,說為求得及為受用。
O3牽引因4
P1標
依習氣因依處,施設牽引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內身
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牽引愛不愛自體。
Q2外器
復即由此增上力故,外物盛衰。
P4結
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處,施設牽引因。
O4生起因4
P1標
依有潤種子因依處,施設生起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標生相
由欲、色、無色界繫法,各從自種子生。
Q2釋愛因
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如經言:業為感生因,愛為生起因。
P4結
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施設生起因。
O5攝受因4
P1標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依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因依處,施設攝受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有繫法2
R1舉欲繫法
由欲繫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
R2例色無色繫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亦爾。
Q2不繫法
或由真實見攝受故,餘不繫法轉。
P4結
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依處,施設攝受因。
彼諸行轉者:此中彼言,謂欲繫法。於欲繫中色、非色蘊,名彼諸行。隨其所應,依彼依處方能得生,是故說彼依處為攝受因。
O6引發因4
P1標
依隨順因依處,施設引發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3
Q1善法4
R1欲繫2
S1辨相2
T1自增勝
由欲繫善法,能引欲繫諸勝善法。
T2轉勝上
如是欲繫善法,能引色無色繫及不繫善法。
S2釋因
由隨順彼故。
R2色繫
如欲繫善法,如是色繫善法能引色繫諸勝善法,及無色繫善法、不繫善法。
R3無色繫
如色繫善法,如是無色繫善法能引無色繫諸勝善法,及不繫善法。
R4不繫
如無色繫善法,如是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發無為作證。
Q2不善法2
R1標
又不善法能引諸勝不善法。
R2釋2
S1舉欲貪
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
S2例瞋等
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隨其所應盡當知。
Q3無記法2
R1辨相2
S1約種識辨
如是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如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
S2約段食辨
又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
R2釋因
由隨順彼故。
P4結
是故依隨順依處,施設引發因。
如是無記法至阿賴耶識者:阿賴耶識性唯無記,名無記法。彼識中種,有善、不善、無記差別,是故能引善、不善、無記法。
O7定異因4
P1標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舉欲繫法
由欲繫諸法自性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自性功能。
Q2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P4結
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施設定異因。
O8同事因4
P1標
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舉生和合2
R1舉欲繫法
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
R2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Q2例餘和合
如生和合,如是得、成、辦、用和合亦爾。
P4結
是故依和合依處,施設同事因。
O9相違因4
P1標
依障礙因依處,施設相違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舉生相違2
R1舉欲繫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障礙現前便不得生。
R2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Q2例餘相違
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
P4結
是故依障礙依處,施設相違因。
O10不相違因4
P1標
依無障礙因依處,施設不相違因。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舉生不相違2
R1舉欲繫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無障礙現前,爾時便生。
R2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Q2例餘不相違
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
P4結
是故依無障礙依處,施設不相違因。
N2四緣4
O1因緣
復次,依種子緣依處,施設因緣。
O2等無間緣
依無間滅緣依處,施設等無間緣。
O3所緣緣
依境界緣依處,施設所緣緣。
O4增上緣
依所餘緣依處,施設增上緣。
N3五果4
O1異熟果及等流果
復次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施設異熟果及等流果。
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等者:習氣依處為牽引因,即種子緣所依;隨順依處為引發因,即增上緣所依;是名習氣、隨順因緣依處。依牽引因及種子緣,施設異熟果。依引發因及增上緣,施設等流果。
O2離繫果
依真實見因緣依處,施設離繫果。
依真實見因緣依處施設離繫果者:此中因緣,謂攝受因及增上緣。如是因緣依真實見,名真實見因緣依處。
O3士用果
依士用因緣依處,施設士用果。
依士用因緣依處施設士用果者:此中因緣,如前真實見因緣依處釋。
O4增上果
依所餘因緣依處,施設增上果。
M2辨義相2
N1釋三義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
N2辨因相2
O1五種相2
P1約法體辨2
Q1標列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一、能生因,二、方便因,三、俱有因,四、無間滅因,五、久遠滅因。
Q2隨釋5
R1能生因
能生因者,謂生起因。
R2方便因
方便因者,謂所餘因。
R3俱有因2
S1明一分
俱有因者,謂攝受因一分。
S2舉眼等
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所餘識。
R4無間滅因
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
R5久遠滅因
久遠滅因者,謂牽引因。
無間滅因至牽引因者:於前自體無間滅已,後之自體無間得生。於爾所時,愛所潤種為新生因,是名無間滅因。淨不淨業既造作已,雖久遠滅,然有彼種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是名久遠滅因。又緣起支次第相望,皆有無間滅及久遠滅二種緣義,如下當說。(陵本十卷九頁772)
P2約業用辨2
Q1標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
Q2列
一、可愛因,二、不可愛因,三、增長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
O2七種相3
P1標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
P2釋7
Q1要是無常
謂無常法是因,無有常法能為法因。謂或為生因,或為得因,或為成立因,或為成辦因,或為作用因。
無常法是因等者:若法有生滅,是名無常法;若法無生滅,是即名常法。由無常法有生滅故,業用可得,故能為因。常法不爾,故說非因。此中為因說有五種,十因差別隨應當知。
Q2要望他性及後自性2
R1標二種
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為因,亦與後自性為因。
R2隨難釋
非即此剎那。
然與他性為因等者:種生現行,名與他性為因;果望於因,性非是一,故名為他。種生自種,名與自性為因;種望於種,因性是一,故名為自。若與他性為因,當知同一剎那;若與自性為因,當知非一剎那。為顯此義,故說後言。種安住位,因性隨轉,恆相續故。
Q3要已生未滅
又雖與他性為因,及與後自性為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為因,非未生已滅。
然已生未滅等者:已生未滅相是現在,未生相是未來,已滅相是過去。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三卷七頁221)今應準釋。
Q4要得餘緣
又雖已生未滅,然得餘緣方能為因,非不得餘緣。
然得餘緣等者:謂彼彼行生緣現前,彼彼行因生彼彼行,非不待緣諸行得生。由是道理,諸行雖有各別生因,而無俱時頓生起過。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一卷十六頁4122)
Q5要成變異
又雖得餘緣,然成變異方能為因,非未成變異。
然成變異等者:種若成熟,是名變異。生緣攝受,異前相故。
Q6要與功能相應
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相應方能為因,非失功能。
必與功能相應等者:諸法種子若被損伏及與永害,名失功能。如穀麥種安置空迥,或於乾器,雖不生芽,非不種子;若火所損,爾時畢竟不成種子。諸法種子功能相應及失功能,應如是知。
Q7要相稱相順
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為因,非不相稱相順。
然必相稱相順等者:若無障礙現前,及與隨順引發,是名相稱相順。如前隨順因依處及無障礙因依處釋。(陵本五卷十一頁360)
P3結
由如是七種相,隨其所應,諸因建立應知。
F2相施設建立2
G1徵
復次,云何相施設建立?
G2釋2
H1總標列2
I1嗢柁南
嗢柁南曰:
體所緣行相 等起與差別
決擇及流轉 略辯相應知
I2長行
應知此相略有七種。一、體性,二、所緣,三、行相,四、等起,五、差別,六、決擇,七、流轉。
H2隨別釋7
I1體性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應知。
尋伺體性者等者:當知尋、伺,慧思為性,猶如諸見。若慧依止意言而生,於所緣境慞惶推究,雖慧為性,而名尋、伺。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八卷八頁4729)今於此中復更分別。思唯令心造作,遍行為性,不深推度所緣;慧能簡擇諸法,觀察境生,故深推度所緣。依此建立尋伺體性差別。
I2所緣
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
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者:共知增語,是謂名身;名字圓滿,是謂句身;二所依字,是謂文身。攝釋分中別釋其相。(陵本八十一卷一頁6165)此三為依,能顯於義,是名尋伺所緣。當知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故。亦如攝釋分說。(陵本八十一卷一頁6163)
I3行相
尋伺行相者,謂即於此所緣,尋求行相,是尋;即於此所緣,伺察行相,是伺。
尋伺行相者等者:於諸境界遽務推求,依止意言麤慧名尋;即於此境不甚遽務,而隨究察,依止意言細慧名伺。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八卷八頁4730)依此當知,尋求行相,麤慧為體;伺察行相,細慧為體。此所緣境,即謂意言,以是一切所知境界故。
I4等起
尋伺等起者,謂發起語言。
I5差別2
J1標
尋伺差別者,有七種差別。
J2指
謂有相、無相,乃至不染汙,如前說。
尋伺差別至如前說者:謂如意地中說。(陵本一卷十一頁45云何分別所緣?由七種分別。謂有相分別、無相分別、任運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汙分別、不染汙分別)
I6決擇2
J1徵
尋伺決擇者,若尋伺即分別耶?設分別即尋伺耶?
J2辨2
K1標義答
謂諸尋伺必是分別,或有分別非尋伺。
K2釋後句
謂望出世智,所餘一切三界心心法皆是分別,而非尋伺。
或有分別非尋伺等者:此中所餘,謂於一切心心法中,除出世智及與尋伺,諸所餘法是名所餘。由出世智無分別故,望此說餘一切三界心心法皆是分別。又除尋伺,說餘一切三界心心法皆非尋伺。由是當知,此所餘言應通二種。
I7流轉2
J1徵2
K1那落迦
尋伺流轉者,若那落迦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
K2傍生等
如那落迦,如是傍生、餓鬼、人、欲界天、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
J2辨4
K1那落迦等2
L1舉那落迦
謂那落迦尋伺,唯是慼行,觸非愛境,引發於苦,與憂相應,常求脫苦,嬈心業轉。
嬈心業轉者:欲貪分別擾惱於心,名嬈心業。下從那落迦,上至欲界天,皆有此業轉。初靜慮地天離欲界貪故,嬈心業不轉。
L2例餓鬼
如那落迦尋伺一向受苦,餓鬼尋伺亦爾。
K2傍生等
傍生、人趣、大力餓鬼所有尋伺,多分慼行,少分欣行;多分觸非愛境,少分觸可愛境;多分引苦,少分引樂;多分憂相應,少分喜相應;多分求脫苦,少分求遇樂;嬈心業轉。
K3欲界諸天
欲界諸天所有尋伺,多分欣行,少分慼行;多分觸可愛境,少分觸非愛境;多分引樂,少分引苦;多分喜相應,少分憂相應;多分求遇樂,少分求脫苦;嬈心業轉。
K4初靜慮地天
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一向欣行,一向觸內可愛境界,一向引樂,一向喜相應,唯求不離樂,不嬈心業轉。
F3如理作意施設建立2
G1徵
復次,云何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G2釋2
H1總標列2
I1嗢柁南
嗢柁南曰:
依處及與事 求受用正行
二菩提資糧 到彼岸方便
I2長行
應知建立略有八相。謂由依處故、事故、求故、受用故、正行故、聲聞乘資糧方便故、獨覺乘資糧方便故、波羅蜜多引發方便故。
H2隨別釋2
I1明八相2
J1釋初五相5
K1依處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依處者,謂有六種依處。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離欲時,五、出世離欲時,六、攝益有情時。
謂有六種依處等者:如理作意尋伺起時,諸善心法更互相應,由是說有六種依處。決擇分說:於決定時,有信相應。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陵本五十五卷五頁4406)此中尋伺,隨義應知。
K2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事者,謂八種事。一、施所成福作用事,二、戒所成福作用事,三、修所成福作用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揀擇所成事,八、攝益有情所成事。
謂八種事等者:此中八事,亦同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五卷六頁4409)當知初三,福事所攝。若依靜慮修習慈等四種無量,名修所成福作用事。次三,智事所攝。若依靜慮修習蘊等善巧,名餘修所成事。此智攝故,望前福攝,說之為餘。義如菩薩地說。(陵本三十六卷五頁2916)次一,出世道攝;擇滅煩惱證得轉依,故名揀擇所成事。後一,大悲所攝;頓普攝受一切有情能作義利,故名攝益有情所成事。
K3求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求者,謂如有一,以法及不凶險追求財物,不以非法及凶險。
以法及不凶險追求財物等者:謂以種種策勵、劬勞、勤苦追求財物,而無追求種類過患。所謂能壞親愛所作過患,乃至能起惡行所作過患。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三卷九頁1970)是名以法及不凶險追求財物。與此相違,是名非法及與凶險。由非善義是非法義,及有罪義是凶險義故。
K4受用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受用者,謂如即彼追求財已,不染、不住、不耽、不縛、不悶、不著,亦不堅執,深見過患,了知出離而受用之。
不染不住等者:樂著受用,是名為染。得已不捨,是名為住。愛味相應,是名為耽。等起煩惱,是名為縛。不觀得失,是名為悶。愛樂受用,無所顧惜,是名為著。起邪分別,見是功德,是名堅執。如是諸義,皆貪差別。如下攝異門分釋。(陵本八十四卷十六頁6400)與此相違,名不染等。
K5正行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正行者,謂如有一,了知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家長等,恭敬供養,利益承事。於今世、後世所作罪中,見大怖畏;行施作福,受齋持戒。
了知父母至受齋持戒者:謂於父母,了知是有恩者;及於沙門、婆羅門、家長,了知是尊勝者。等言,等取作義利者、作所作者。如下菩薩地說。(陵本四十四卷十八頁3600)若修惠施,是名行施。若作福業,是名作福。若受齋法,是名受齋,如近住律儀是。受戒無犯,是名持戒。
J2指後三相3
K1聲聞乘資糧方便
聲聞乘資糧方便者,聲聞地中我當廣說。
K2獨覺乘資糧方便
獨覺乘資糧方便者,獨覺地中我當廣說。
K3波羅蜜多引發方便
波羅蜜多引發方便者,菩薩地中我當廣說。
I2隨別廣2
J1明方便2
K1約施戒修辨2
L1辨三相3
M1施主相
復次,施主有四種相。一、有欲樂,二、無偏黨,三、除匱乏,四、具正智。
施主有四種相等者:歡喜行施,名有欲樂。不向背施,名無偏黨。施資生具,名除匱乏。不執取施,名具正智。
M2具戒相
具尸羅者亦有四相。一、有欲樂,二、結橋梁,三、不現行,四、具正智。
具尸羅者亦有四相等者:常樂遠離惡不善法,名有欲樂。尸羅為依,渡越惡法,名結橋梁。不由失念毀犯淨戒,名不現行。由正了知,不起毀犯,名具正智。
M3具修相
成就修者亦有四相。一、欲解清淨,二、引攝清淨,三、勝解定清淨,四、智清淨。
成就修者亦有四相等者:了知下地諸欲過患,樂欲出離,是名欲解清淨。引攝上地喜樂及捨,是名引攝清淨。修習勝解,思惟止行,令於所緣明淨而轉,名勝解定清淨。即於所緣修習觀行,後後勝解展轉明淨,乃至現觀所知境事,名智清淨。
L2辨受施
復受施者有六種。一、受學受施,二、活命受施,三、貧匱受施,四、棄捨受施,五、羈遊受施,六、耽著受施。
復受施者有六種等者:為求勝智而受法施,是名受學受施。為當存養而受財施,是名活命受施。為除匱乏受資具施,是名貧匱受施。若彼物主於諸眾生隨欲而與,是名棄捨,彼受施者即以棄捨而為受用,是名棄捨受施。若為羈遊,求止憩處而受其施,是名羈遊受施。若於施物耽著受用,是名耽著受施。
K2約攝益有情辨2
L1舉損惱2
M1八種
復有八種損惱。一、饑損惱,二、渴損惱,三、麤食損惱,四、疲倦損惱,五、寒損惱,六、熱損惱,七、無覆障損惱,八、有覆障損惱。
無覆障損惱有覆障損惱者:無屋宇等,名無覆障。若無光明,名有覆障。
M2六種
復有六種損惱。一、俱生,二、所欲匱乏,三、逼切,四、時變異,五、流漏,六、事業休廢。
復有六種損惱等者:此之六種即前八種。若六若八,平等平等。於六種中,第一俱生,攝前饑、渴二損惱。第四時變異,攝前寒、熱二損惱。餘隨次第應知。由麤食故,有所欲匱乏損惱;由疲倦故,有逼切損惱;由無覆障故,有流漏損惱;由有覆障故,有事業休廢損惱。
L2明攝益2
M1標列六種
復有六種攝益。一、任持攝益,二、勇健無損攝益,三、覆護攝益,四、塗香攝益,五、衣服攝益,六、共住攝益。
復有六種攝益等者:令離損惱,是名攝益。若由飲食令諸有情遠離饑渴損惱,是名任持攝益。若所食物既受用已,令能長養諸根安樂,遠離麤食損惱,是名勇健無損攝益。若由屋宇令諸有情遠離無覆障損惱,是名覆護攝益。若令有情離熱損惱,是名塗香攝益。離寒損惱,是名衣服攝益。由法光明,同受用法,令離有覆障損惱,是名共住攝益。
M2釋第六相2
N1舉非善友
復有四種非善友相。一、不捨怨心,二、引彼不愛,三、遮彼所愛,四、引非所宜。
N2翻例善友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四善友相。
四種非善友相等者:不忍他苦,發生憤恚,不捨隨眠,流注恆續,是名不捨怨心。不護他心,令生憂苦,是名引彼不愛。不隨彼轉令生喜樂,是名遮彼所愛。樂著戲論,能引無義,是名引非所宜。
J2明依事2
K1引攝
復有三種引攝。一、引攝資生具,二、引攝有喜樂,三、引攝離喜樂。
復有三種引攝等者: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與眾同用,是名引攝資生具。善能教授教誡,令證瑜伽作意止觀,隨其所應,當知引攝有喜樂及離喜樂。謂初二靜慮名有喜樂,第三靜慮名離喜樂。或前三靜慮有喜及樂,名有喜樂;第四靜慮以上諸定離喜及樂,名離喜樂。
K2隨轉供事3
L1標列種類
復有四種隨轉供事。一、隨轉供事非知舊者,二、隨轉供事諸親友者,三、隨轉供事所尊重者,四、隨轉供事具福慧者。
L2明彼果利2
M1總標
由此四種隨轉供事,依止四處,獲得五果應知。
M2別釋2
N1依處2
O1徵
何等四處?
O2列
一、無攝受處,二、無侵惱處,三、應供養處,四、同分隨轉處。
N2得果2
O1標
依此四處,能感五果。
O2列
一、感大財富,二、名稱普聞,三、離諸煩惱,四、證得涅槃,五、或往善趣。
無攝受處者:由非知舊不為自所攝受故,名無攝受處。
L3釋具慧相2
M1依三慧辨
又聰慧者有三種聰慧相。一、於善受行,二、於善決定,三、於善堅固。
又聰慧者有三種聰慧相等者:由聞慧故,聞正法已,信受奉行,是名於善受行。由思慧故,於所聞法清淨思惟、籌量、觀察,是名於善決定。由修慧故,於所聞思住念正知,是名於善堅固。
M2依三學辨
復有三相。一、受學增上戒,二、受學增上心,三、受學增上慧。
復有三相等者:一切諸學,三學所攝。謂戒、心、慧。由所趣義及最勝義,名為增上。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八卷二頁2329)思所成地引伽他言:最先離惡作,最後樂成滿,初學是為初,於此學聰叡。由此智修淨,淨生樂成滿,諸學是為中,於此學聰叡。從此心解脫,永滅諸戲論,諸學是為尊,於此學聰叡。(陵本十六卷十六頁1424)依此當知三聰慧相。
F4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2
G1徵
復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G2釋2
H1嗢柁南
嗢柁南曰:
執因中有果 顯了有去來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邊無邊矯亂 計無因斷空
最勝淨吉祥 由十六異論
H2長行5
I1標
由十六種異論差別,顯不如理作意應知。
I2徵
何等十六?
I3列
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等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I4釋16
J1因中有果論3
K1標計2
L1所計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者:此中沙門、婆羅門,唯是假名,非第一義。由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是故說言起如是見。由顯授他當所說義,是故說言立如是論。如下自說。(陵本八卷十四頁612)
常常時、恆恆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
L2能計
謂雨眾外道作如是計。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因中具有果性?
L2答2
M1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釋2
N1由教
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轉授傳至於今,顯示因中先有果性。
N2由理2
O1出彼人
理者,謂即如彼沙門、若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伺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
為性尋思等者:於意言境遽務推求,是名尋思。於意言境不甚遽務而隨究察,是名觀察。未離尋伺欲故,說名住尋伺地。具自辯才,成所立論,說名住自辦地。未斷三界見所斷法種子,說名住異生地。未得諸聖出世間慧,如其所聞隨起執著,說名住尋思性觀察行地。
O2明彼思2
P1別辨相2
Q1正辨2
R1辨4
S1依施設辨
彼作是思: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非餘。
若從彼性此性得生等者:彼性,謂因;此性,謂果。果從因生,名從彼性此性得生。如穀麥芽從彼穀麥種生,世間共知、共立彼穀麥種是其芽因,非餘為因。是第一理。
S2依求取辨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者:如諸欲求穀麥果者,亦唯執取彼穀麥種以為其因,不取餘因。是第二理。
S3依所作辨
又即於彼,加功營構諸所求事,非餘。
又即於彼加功營構諸所求事非餘者:如說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是名加功營構諸所求事。如求穀麥果者,即於彼種加功營構,非於餘處。是第三理。
S4依彼生辨
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
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者:如穀麥果從彼種生,不從餘生。是第四理。
R2結
是故彼果因中已有。
Q2反成
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構,應從一切一切果生。
P2結略義
如是由施設故,求取故,所作決定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由施設故等者:此即前說四種道理略義,如其次第配釋應知。
K3理破3
L1審問所欲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兩相為異不異?
L2推逐徵詰2
M1無異相難
若無異相,便無因果二種決定。因果二種無差別故,因中有果,不應道理。
M2有異相難4
N1更徵
若有異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為未生相?為已生相?
N2詰非2
O1未生相難
若未生相,便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
O2已生相難
若已生相,即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
N3顯正2
O1要待緣
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
因果兩相為異不異等者:勝義而言,因果兩相非異不異。由順益義是因義,成辦義是果義。望義不同,施設有別,是故因果非定一異。今難彼執相異不異,皆成過失。如文易知。
O2辨五相2
P1總標
又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方可了知。
P2列釋
一、於處所可得,如甕中水。二、於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識。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體,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業可得。五、由因變異故,果成變異;或由緣變異故,果成變異。
N4結斥
是故彼說常常時、恆恆時,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因緣,彼所立論非如理說。
又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等者:諸有為法,名有相法。於餘有相法中,說有餘有相法,應有五相可得,如文可知。因果兩相亦復如是。執常常時、恆恆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不應道理。
L3結顯二門
如是不異相故,異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應道理。
J2從緣顯了論2
K1標計2
L1所計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
L2能計
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
一切諸法性本是有等者:勝義而言,一切諸法性非是有;然要有因,待緣果生。今此外道見果先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說從緣顯,不從緣生,是名從緣顯了論者。
K2敘破2
L1舉因中有果論者3
M1敘因2
N1問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耶?
N2答2
O1標
答:由教及理故。
O2釋2
P1指由教
教如前說。
P2釋由理3
Q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Q2明彼思
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
Q3結所立
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
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等者:為成辦果,非不加功營構一切,如是營構為緣,唯為令果顯了。是即彼論成立道理。
M2理破2
N1推逐徵詰3
O1無障緣有障緣難2
P1總徵
應當問彼:汝何所欲?為無障緣而有障礙?為有障緣耶?
P2別詰2
Q1無障緣難
若無障緣者,無障礙緣而有障礙,不應道理。
Q2有障緣難2
R1不障因難2
S1斥非
若有障緣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應道理。
S2舉喻
譬如黑闇障甕中水,亦能障甕。
R2亦障因難
若言障緣亦障因者,亦應顯因,俱被障故。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不顯因者,不應道理。
無障緣有障緣等者:障,謂障覆令不現前。難彼果性從眾緣顯,翻徵不顯應有障緣。若有障緣,因亦應障;若許障因,因亦應顯。何故不說?唯立果性從緣顯了,不應道理。
O2有性果性難2
P1總徵
復應問彼: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耶?
P2別詰2
Q1有性障緣難
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即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因亦是有,何不為障?
Q2果性障緣難
若言果性是障緣者,是則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為有性是障緣等者:彼謂因中恆有果性,相不可得,是名有性。若已現前,有相可得,是名果性。今徵障緣為是何者?若是有性,應常不顯;常不顯故,而言從緣顯了,不應道理。若是果性,應非一向;非一向故,亦顯不顯,而但說言從緣顯了,亦不應理。
O3顯異不異難2
P1總徵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本法與顯為異不異?
P2別詰2
Q1顯不異難
若不異者,法應常顯,顯已復顯,不應道理。
Q2顯異難2
R1更徵
若言異者,彼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
R2雙破2
S1無因難
若言無因,無因而顯,不應道理。
S2有因難
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以不顯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
N2結顯二門
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不異故,顯異故,不應道理。
本法與顯為異不異等者:彼謂因中先有果性,是名本法。今徵與顯為異不異,二俱有過。如文可知。
M3顯正2
N1斥他計
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即無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無,不可顯了,性若是有,方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若法性無是即無相等者:勝義而言,若法自相可得,是名有相;與此相違,是名無相。然不應執有性無性。果未生時,相不可得;然有因性,不可謂無。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即無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不應道理。又復有因待緣果生,果即顯了;未顯了位,因性非無。是故汝言性若是無不可顯了,性若是有方可顯了者,亦不應理。
N2明自說2
O1標
我今當說:雖復是有,不可取相。
O2列
謂或有遠故,雖有而不可取。
或有遠故雖有而不可取者:此說處所極遠,色境雖有而非現前,故不可取。如前意地說。(陵本三卷五頁206)
又由四種障因障故,而不可取。
又由四種障因障故而不可取者:此中四障,謂覆蔽障、隱沒障、映奪障、幻惑障。如下聞所成地釋。(陵本十五卷八頁1304)
復由極微細故,而不可取。
復由極微細故而不可取者:此微細性,略有三種。一、損減微細性,二、種類微細性,三、心自在轉微細性。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四卷十一頁4327)
或由心散亂故,而不可取。
或由心散亂故而不可取者:此說定地境界非不是有,由心散亂,故不可取。
或由根損壞故,而不可取。
或由根損壞故而不可取者:諸根損壞由二因緣,一、由羸損故;二、由全壞故。又意根壞由四因緣,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四卷二十一頁4378)
或由未得彼相應智故,而不可取。
或由未得彼相應智故而不可取者:此說勝義諦相非不是有,然由未得彼相應智,故不可取。
L2例聲相論者3
M1例同
如因果顯了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者亦不應理。
M2顯別
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然由宣吐方得顯了。
M3結非
是故此論如顯了論,非應理說。
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等者:勝義而言,聲非恆有。謂由現在方便生故。外聲論師立聲是常,從緣顯了,例如前破。當知非理。
J3去來實有論3
K1標計
去來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過去,有未來,其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若在此法者者:諸佛弟子,名在此法。簡彼外法,故得此稱。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2
O1外道攝
教如前說。
O2內法攝2
P1標因
又在此法者,於如來經不如理分別故。
P2舉教3
Q1十二處有教2
R1引說
謂如經言:一切有者,即十二處。
R2敘執
此十二處,實相是有。
Q2有過去業教
又薄伽梵說有過去業。
Q3有過去色等教
又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廣說乃至識亦如是。
N2由理3
O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O2顯彼思
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此若過去無者,爾時應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實,故不應理。
O3結彼立
由是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彼如是思至性相實有者:此中總顯外道、小乘所執。謂若諸法於三世中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若許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未受相故,應無現在法生。若許過去無者,爾時應失自相;失自相故,應無業果相續。如是思惟,皆不應理,故說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K3理破2
L1破實有體3
M1顯彼過2
N1別徵詰3
O1自相故2
P1總徵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去來二相與現在相為一為異?
P2別詰2
Q1相一難
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應道理。
Q2相異難
若相異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
去來二相與現在相為一為異等者:勝義而言,過未無相。由已滅故,或未生故。唯現在法已生未滅,有相可得。今難彼執過去、未來性相實有,雙徵與現在相為一為異?若相是一,應不說三;若相是異,應假非實。故不應理。
O2共相故2
P1總徵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
P2別詰2
Q1常相難
若常相者,墮在三世,不應道理。
Q2無常相難
若無常相,於三世中恆是實有,不應道理。
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等者:勝義而言,墮三世法唯是無常,有生滅故。今雙徵彼為常、無常,二俱有過。如文可知。
O3來故等2
P1舉未來向現在2
Q1總徵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為彼死已,於此生耶?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為本無業,今有業耶?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為本異相,今異相耶?為於未來有現在分耶?
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等者:此難彼執有未來法,性相實有,從彼未來,現在法生。總有七難,如文可知。與下決擇分中文義無別。然彼唯說六種道理,應對勘之。(陵本五十一卷十五頁4115)
Q2別詰4
R1來至現在難
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便有方所;復與現在應無差別;復應是常;不應道理。
若即未來法至復應是常不應道理者:此第一難,有三過失。一、有方所過。非彼未來法有方所可得,若來至現在,此便有方所。二、與現無別過。現在世法容有方所,若計未來亦有方所,即與現在應無差別。三、是常過。未來、現在若無差別,便應是常。
R2死已現生難
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是即未來不生於今;現在世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
若言未來死已至而言死沒不應道理者:此第二難,亦有三失。一、未來不生於今失。未來若死,是即非彼能生於今;而言未來受相能生現在,不應道理。二、現在世法本無今生失。汝許現在世法從未來生,若未來法不生於今,是即現在世法本無今生;而言未來實有其相成就,不應道理。三、未來未生而有死沒失。非未來未已生法有死後義;而言未來死已,不應道理。
R3為緣生現難
若言法住未來,以彼為緣生現在者,彼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來至未來法生不應道理者:此第三難,有二過失。一、是常失。若法已生,可有緣義;若未生法許為緣者,是則彼緣應是常有,不應道理。二、非未來法生失。異法相望,可有緣義;若未來法許為緣者,是則未來便成異法。現在世法從異法生,非未來生。如是現法還成本無今生,非未來有。
R4業等成過難2
S1舉業2
T1本無今有難
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是則本無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失,不應道理。
T2本法一異難2
U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
U2別詰2
V1有異相難
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
V2無異相難
若無異相,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
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等者:此第四難。初難業用本無今有,便非未來法生。由是說有如前過失。次難業用與彼本法為異不異。若相有異,然不可得;而說是有,故不應理。若相無異,應亦可得;而說本無今有,亦不應理。
S2例相圓滿等2
T1例同
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應知亦爾。
如無業用至應知亦爾者:此後三難,例無業用過失應知。謂說業用本無今有,具如前顯,有其過失。如是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本異相、今異相;及與未來有現在分相;說未來有皆不得成。本異相、今異相者,謂於未來,有未來分及有因分,由此二種其相有異,名本異相。來至現在,有現在分及有果分,由此二種其相有異,名今異相。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一卷十五頁4117)未來分相者,謂未來法來至現在,有現在分相應知。
T2顯別
此中差別者,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不應道理。
復有自性雜亂過失者:謂彼本法相不圓滿,或復圓滿;或有因分,或有果分;如是故成自性雜亂過失。
P2例現在往過去
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
N2結略義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故,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未來有分故,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不應道理。
M2釋妨難2
N1敘難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如是說已至謂十二處者:此中外難略有二種。一、緣無覺轉難,此難通說一切世間。二、違教過失難,此難唯說在此法者。下文徵破,隨此應知。
N2徵破2
O1總徵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
O2別詰2
P1無覺不起難2
Q1世間相違過
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
Q2自教相違過
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此不應理。
P2緣無覺起難2
Q1總徵
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
Q2別詰2
R1作有行難
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
R2作無行難2
S1更徵
若作無行者,汝何所欲?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
S2逐詰2
T1緣有事轉難
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
T2緣無事轉難
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
M3釋密意3
N1釋十二處有教3
O1標密說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
O2釋所以
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
O3結彼過
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等者:此中總說一切謂十二處,然意唯難法處所攝非實有境。由世尊說:由二種緣,諸識得生。謂眼及色,如是廣說乃至意法。若意亦緣非有事境而得生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世尊言:過去諸行為緣生意,未來諸行為緣生意。是故得知過去、未來諸行實有。當知此難唯在此法者,於如來經不如理分別,故作是說。今依理釋。謂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此中法言,通有非有。由能執持諸五識身所不行義,故佛世尊假說名法,是謂密意。由有性者,安立有義能持有義;若無性者,安立無義能持無義;故皆名法。由彼意識,於有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以此義起識了別;於無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以此義起識了別;故俱名有。若於二種不由二義起了別者,不應說意緣一切義、取一切義,諸修行者應不遍觀一切所知,不應道理。下決擇分有五言論道理,證成意識緣無為境,皆應了知。(陵本五十二卷二頁4146)
N2釋有過去業教3
O1標密說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
O2釋因緣
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
O3結彼過
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至不應道理者:於現法中領納苦受,名受有損害受;領納樂受、不苦不樂受,名受無損害受。如是諸受,或異熟攝,或異熟生,隨應當知。以彼唯是業所引故,先所作業雖已謝滅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是名習氣。依此習氣,世尊假說有過去業,是謂密意。淨不淨業先造作已,名曾生滅。從是以後,愛取為緣,展轉增勝相續而生,名勝異轉。即此名為彼業習氣。由是而言有過去業。
N3有過去色等教3
O1標密說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
O2列三相
謂因相、自相、果相。
O3別配屬
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等者:若法未受,待緣當生,是名因相;若法正受,體未壞滅,是名自相;若法已受,體已壞滅,是名果相。為顯三世諸行無常,故作是說。
L2破實有相3
M1標破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
M2徵因
何以故?
M3釋成3
N1未來相2
O1標
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
O2列
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未來有十二種相等者:初三易知。如過去、現在法是已生相,未來當生,知亦應爾,是名第四已生種類相。三界繫法未斷未盡,是名第五可生法相。與此相違,般涅槃法,是名第六不可生法相。未生法中,若雜染攝,是名第七未生雜染相。若清淨攝,是名第八未生清淨相。於三求中,無上梵行求,是名第九應可求相。欲求、有求、邪梵行求,是名第十不應求相。於佛善說法毗奈耶如理思惟當所得相,是名十一應觀察相。與此相違,是名十二不應觀察相。
N2現在相2
O1標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
O2列
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現在亦有十二種相等者:此中為顯現在無常,剎那不住,是故說言一剎那相。剎那以後,決定壞滅,因已受用,無更生義,是故說言不復生法相。一切雜染所顯,一分清淨所顯,由是故說現雜染相、現清淨相。境有可愛、不可愛別,由是說言可喜樂相、不可喜樂相。於佛善說法毗奈耶如理思惟現所得相,是名應觀察相。與此相違,是名不應觀察相。
N3過去相2
O1標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
O2列
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過去亦有十二種相等者:因已受盡,是名已度因相。緣已謝滅,是名已度緣相。自性已滅,是名已度果相。因果已受用故,由是說言不復生法相。染淨功用已謝故,由是說言靜息雜染相、靜息清淨相。若於過去淨修梵行,是名應顧戀處相。受用諸欲,是名不應顧戀處相。於佛善說法毗奈耶如理思惟已所得相,是名應觀察相。與此相違,是名不應觀察相。
J4計我論4
K1標計2
L1所計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薩埵、命者、生者、有養育者、數取趣者,如是等諦實常住。
L2能計
謂外道等作如是計。
有我薩埵至作如是計者:勝義而言,唯於諸行假立我等諸差別名,非有我等諦實常住。由於五取蘊我我所現前行故,假名為我。由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法,更無餘故。又復於彼有愛著故,假名有情。即此薩埵由壽和合現存活故,假名命者。由具生等所有法故,假名生者。由能增長後有業故,假名有養育者。由能數數往取諸趣無厭足故,假名數取趣者。復有所餘意生、摩納縛迦我差別名,此不具說,故置等言。如下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十六頁6323)彼外道等於此我等諸差別名不如實知故,計我等是諦、是實、是常住法。
K2敘因2
L1問
問: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2
O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O2顯彼思2
P1標列二因
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
P2別釋其相2
Q1不覺為先而起我覺3
R1標
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有我覺。
由二種因故等者:謂於五取蘊先無我思,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是第一因。又於見色聞聲等業,先有我思,方有所作,是第二因。由此二因,故說有我。
R2列5
S1於色
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色形之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
見色形已等者:此約色蘊為論。謂見有情容色形貌,起有情覺;若無我者,此不應爾。
S2於受
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
見順苦樂行已等者:此約受蘊為論。若順苦品諸根境界,名順苦行。若順樂品諸根境界,名順樂行。諸有情類見順苦行,起劣我覺;見順樂行,起勝我覺。若無我者,此不應爾。
S3於想
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
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等者:此約想蘊為論。由諸有情族姓等別,是故安立剎帝利等諸差別名,是謂名相應行。諸有情類見此差別行已,率爾而起剎帝利等彼差別覺。若無我者,此不應爾。
S4於行
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
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等者:此約行蘊為論。謂見有情若作淨行,便起智者薩埵之覺;作不淨行,便起愚者薩埵之覺。若無我者,此不應爾。
S5於識
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
見於境界識隨轉已等者:此約識蘊為論。境界現前,諸識隨轉。諸有情類若見此已,便起我能見等薩埵之覺。若無我者,此不應爾。
R3結
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
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者:謂於五蘊唯起五有我覺,不起彼彼諸事覺故。彼彼諸事唯無常攝,是名諸行。我則不爾,故是常住。
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故,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Q2思覺為先見有所作3
R1標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
R2釋2
S1約見色等辨2
T1舉眼見
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
T2例耳等
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
S2約作業等辨
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應不可得。
R3結
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
由如是思故說有我者:此中思言,唯說思覺,非謂尋思。唯結第二因故。
K3理破2
L1別徵詰2
M1詰二因2
N1不覺為先而起我覺難4
O1即事異事難2
P1總徵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
P2別詰2
Q1即所見事難
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
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等者:此難違彼自宗。彼計思覺為我,非即色等。故作是難。
Q2異所見事難2
R1約色蘊辨
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
R2約餘蘊辨
或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等者:於色事中形量可得,於受事中勝劣可得,於想事中剎帝利等可得,於行事中愚智可得,於識事中能取境界可得;我若異於所見事者,便不應起形量等覺。非我自性有形量等故。此不應理。
O2自體餘體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由餘體起此覺耶?
P2別詰2
Q1唯由自體難
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
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等者:色等五事其相各別,今此說名此法自體。謂如前說色有形量,乃至識能取境。若唯由此而起形量等覺,便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
Q2亦由餘體難
若亦由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故不應理。
若亦由餘體起此覺等者:色等法外別有實我,是名餘體。若亦由實我而起形量等覺者,是則非唯自境界事為自境界覺因;即應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許由餘體起此覺故。
O3情非情數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
P2別詰2
Q1起異覺難
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是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理。
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等者:汝若許起此等覺者,此覺應是顛倒而非真實。汝有我覺,當知亦爾。故不應理。
Q2不起異覺難
若不起者,則誹撥現量,不應道理。
若不起者則誹撥現量等者:現見世間起顛倒覺。如於遠處見杌為人,即於無情起有情覺。如是於有情數起無情覺,於餘有情數起餘有情覺,顛倒亦爾。汝若不許起此顛倒覺者,便與世間現量相違。誹撥為無,不應道理。
O4現量比量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薩埵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
P2別詰2
Q1取現量義難
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理。
若取現量義等者:義謂境界。若取現量境界起薩埵覺者,即唯色等現量可取。離色等外,別無實我是其現量,故不應理。
Q2取比量義難
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若取比量義等者:思量比度,是謂比量。若取比量境界起薩埵覺者,便不應言率爾起於我覺。又愚稚等未能思度,彼亦不應起於我覺。
N2思覺為先得有所作難5
O1覺我為因難2
P1總徵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
P2別詰2
Q1以覺為因難
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
Q2以我為因難
若以我為因者,要先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
如世間所作等者:自下難第二因。如見色聞聲等,及造作止息業,皆世間攝故,名世間所作。今雙徵彼,為覺為因?為我為因?覺非即我,我非即覺,而言由我覺故得有所作,不應道理。如文易知。
O2因常無常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無常耶?
P2別詰2
Q1無常難
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執我有作,不應道理。
若無常等者:謂所作因若許無常,是則彼體非無變異;便不應執我有所作。以汝許我是常住故。
Q2常難
若是常者,即無變異;無變有作,不應道理。
若是常等者:謂所作因若許是常,是即彼體應無變異;無變異故,應無有作。而言我有所作,亦不應理。
O3我動無動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耶?
P2別詰2
Q1有動我難
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應復作。
若有動作之我等者:汝執我常。若許有動作我能有所作者,是即所作應亦是常;不應作已復有所作。然實不爾。猶如眼根,屢觀眾色,觀而復捨;又如耳根,數數於此聲至能聞。如是等用皆非常作,而是復作。汝動作我,不應道理。
Q2無動我難
若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
若無動作之我等者:若我性無動作,便非能有所作;言有所作,自語相違,不應道理。
O4作因有無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
P2別詰2
Q1有因難
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
若有因等者:若許有因,我有所作,是則此我應待餘因方有所作;而言以我為因而有所作,不應道理。
Q2無因難
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若無因等者:若許無因,我有所作,汝我是常,應一切時作一切事。然實不爾,故不應理。
O5作依自他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
P2別詰2
Q1依自難
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
若依自等者:若唯依自我有所作,是則此我不應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非所願故。然有是事,故不應理。
Q2依他難
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
若依他等者:若許依他我有所作,是則非我能有所作;而計我作,不應道理。
M2破所計8
N1於諸蘊中假施設故2
O1總徵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
O2別詰4
P1即蘊難
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
若即於蘊施設我等者:蘊是無常,而計我常,故不應理。
P2於諸蘊中難2
Q1總徵
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
Q2別詰2
R1常難3
S1難有損益
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
S2難起法非法
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
S3難蘊應不起等
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
若是常等者:苦樂無常,故有損益;我若常住,應無損益。此不應理。若無損益,應不發起正行邪行。正行名法,邪行名非法。而汝計我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是則應無愛非愛果自體得生;此不生故,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修梵行,常住解脫。
R2無常難2
S1離蘊不可得
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
S2此後不作得
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
若無常等者:唯諸蘊體有生有滅,故是無常;於諸蘊中說有實我,體是無常,而不可得。以離蘊外別無所餘生滅法故。又若說言我有生滅,相續流轉,是則常住之我應許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成大過失。
P3蘊外餘處難
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
若蘊外餘處等者:蘊是無常,唯是有為;若於蘊外餘處施設有我,是則汝我應是無為。與蘊異故。
P4不屬於蘊難
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汙,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若不屬蘊等者:蘊有取法,故是染汙;若不屬蘊施設有我,是則我應常無染汙。又與蘊身都不相屬。然實不爾,故不應理。
N2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
O2別詰2
P1即見者等相難2
Q1更徵
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
Q2別詰2
R1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難
若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者,則應見等是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
若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等者:勝義而言,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如有頌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陵本十六卷七頁1389)離見等外,別無見者等相。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相無別故。
R2離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難2
S1更徵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
S2別詰2
T1我所成業難2
U1喻破5
V1喻如種子
若是我所成業者,若如種子,應是無常,不應道理。
V2喻如陶師等
若言如陶師等,假立丈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
V3喻如具神通者
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應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
V4喻如地大2
W1無常難
若言如地,應是無常。
W2無業用難3
X1標
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理。
X2徵
何以故?
X3釋
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謂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
V5喻如虛空2
W1非實有難
若如虛空,應非實有。唯於色無假立空故,不應道理。
W2無業用難2
X1標非
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理。
X2隨釋
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
U2結斥
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
T2我所執具難2
U1喻如鐮破
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鐮。如離鐮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U2喻如火破3
V1標
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
V2徵
何以故?
V3釋
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
P2離見者等相難
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等者:自下難見等法,有其二難。一、我所成業難,二、我所執具難。我所成業中復分五難。一、喻如種子難,二、喻如陶師難,三、喻如成就神通難,四、喻如地大難,五、喻如虛空難。於如是難,喻顯彼所計我非常非實,亦無業用。隨其所應,如文可知。我所執具難中亦有二難。一、喻如鐮難,二、喻如火難。喻顯我無業用及徒計於我,不應道理。
N3建立雜染及清淨故2
O1總徵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
O2別詰2
P1與染淨相應難2
Q1舉外物
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
Q2例內身
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
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等者:染淨相應,唯於諸行有相可得。如諸行中有疾疫災橫,是名染相相應;與此相違,止息順益,是名淨相相應。言有疾疫災橫者,謂為老病死所依處故。言止息順益者,謂離彼苦,不為愁歎憂苦種種熱惱所依處故。如是諸行染淨相應,非由有我。譬如世間外物雖無有我,亦有災橫順益事業成就。如是內身道理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顯揚頌云:如世間外物,離我有損益;內雖無實我,染淨義應成。(顯揚論十五卷十五頁31,554c)
P2不與染淨相應難
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等者:若離諸行染淨自相,而別計我有染淨相,義不可得,故不應理。
N4建立流轉及止息故2
O1總徵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
O2別詰2
P1與流轉相應難2
Q1標列行相
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
Q2釋無有我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
若與流轉相相應等者:諸行因果相續不斷,是謂流轉。此流轉相,有五可得,如文易知。即此斷滅,說名止息。世間現見內外諸行有流轉相及止息相。如身表色,業用為依,轉動差別,此內行攝;如種生芽,如河流注,如燈生明,如乘運載,於如是等因緣和合各自有其作業差別,當知此外行攝;是名內外諸行諸流轉相。如是諸行,或時流轉,或時止息,其相可得;非由有我,何須妄計?
P2不與流轉相應難
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則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若不與彼相相應等者:汝所計我若不許與流轉相應,是則汝我應無流轉止息。然實不爾,故不應理。
N5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2
O1總徵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由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
O2別詰2
P1由彼變異難
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
P2不由彼變異難
若不由彼變異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N6施設有作者故2
O1總徵
又汝今應說自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
O2別詰2
P1唯於我難
若唯於我,世間不應說火為燒者,光為照者。
P2亦於餘法難
若亦於餘法,即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
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等者:諸行時分若有若無,可計受者、作者及解脫者。如於諸行有苦樂等位,可計我為受者;有善惡等思及貪瞋等煩惱,可計我為作者;於此滅盡,可計我為解脫者;是則我為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為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為許爾耶?為不許耶?二俱有過,如下別破。此中等言,等取諸行滅盡。顯揚頌云:位思煩惱分,非常變異故;此若無變異,受作脫非理。(顯揚論十四卷十八頁31,554c)其義正同。
N7施設言說故2
O1總徵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於我?為亦於餘法建立於我?
O2別詰2
P1唯於我難
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
P2亦於餘法難3
Q1標
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
Q2徵
何以故?
Q3釋
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故。
假說士夫身者:於五取蘊假立士夫,是名假設士夫身。
N8施設見故3
O1計我之見善不善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
P2別詰2
Q1是善難
若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不由方便,率爾而起?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
Q2不善難
若不善者,不應說正及非顛倒。若是邪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應道理。
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等者:若計我見為善,是則極愚癡人不應深心生起,亦復不應率爾而起。又復起時,應不能令眾生怖畏解脫而求後有,及能增長諸惡過失而墮惡趣。若計我見為不善者,是則彼見應不如理,應是顛倒。若許爾者,顛倒所緣之我而計實有,不應道理。
O2無我之見善不善難2
P1總徵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
P2別詰2
Q1是善難
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計,不應道理。
Q2不善難
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等者:若無我見言是善者,便不應計有常住我。若言不善,便應不為一切智者之所宣說;應非精勤方便之所生起;應不能令不怖解脫、速證白淨之果;亦不能令如實對治諸惡過失。然皆不爾,故不應理。
O3我性我見難2
P1總徵
又汝意云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耶?
P2別詰2
Q1即我性難
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覺。
Q2由我見難
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L2結略義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所作故,於諸蘊中假施設故,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有實我皆不應理。
K4顯正3
L1標說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
L2釋義2
M1明假有相2
N1遮實
所言我者,唯於諸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
然此假我至即我性相者:以理而言,依實立假,不可說異;然假非實,亦非不異。假我與法亦復如是。若謂此我是實有體,是則可說與彼法異;若謂彼法即我性相,是則可說與法不異。然不如是,勿作是說。
N2顯相2
O1別列
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恆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
O2引證
故薄伽梵說: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恆,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
又此假我是無常相等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壞故,是無常相。自體繫屬有限住壽故,是非恆相。壽量未滿,容被緣壞,非時死故,是非安保相。乃至爾所時住,於其中間不定安樂,是變壞相。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六卷一頁6486)唯諸行生,假立有我,是名生起法相。老病死苦之所隨逐,是名老病死相。唯緣生法相續流轉,是名唯諸法相。唯是諸行麤重所顯,是名唯苦惱相。
M2釋假說因2
N1標
由四因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
N2列
一、為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
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等者:補特伽羅品類差別略有二十八種,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六卷一頁2170)於中行向者、住果者,乃至俱分解脫者,是名成就功德差別。貪增上者、瞋增上者,乃至薄塵性者,是名成就過失差別。為顯自他諸行因果相續無亂,是故宣說補特伽羅諸差別名。
L3結非
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J5計常論4
K1標計2
L1所計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實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
我及世間皆實常住等者:非由自作,非由他作,是名非作所作;非自在天及梵王等諸變化者之所變化,是名非化所化。此顯我及世間是其實有。近王舍城有伊師迦山,堅固常住,不可損害。此喻我及世間是其常住。
L2能計
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想者、說無想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
謂計前際說一切常等者:此中一切常住論者略有二別。一、計我常,二、計極微常。計我常中復略有二。一、計前際常,二、計後際常。前際常中又二。一、說一切常,二、說一分常。後際常中又三。一、說有想,二、說無想,三、說非想非非想。如下攝事分廣釋其相。(陵本八十七卷二頁6557)
K2敘因2
L1問
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
L2答2
M1指廣說
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所應盡當知。
彼計因緣如經廣說者:謂如梵網六十二見經說。
M2敘差別2
N1計前後際常2
O1計前際2
P1約一切常辨2
Q1依靜慮
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
Q2依天眼
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
此中計前際者至生滅流轉不如實知者:此顯前際一切常者彼計因緣。彼一切常略有四種,起計因緣總唯有二。一、依靜慮起,二、依天眼起。依靜慮中,清淨有別,謂下中上。由此差別,起宿住念。此宿住念緣彼所聞不正法藏及所信解而得生起,是名不善緣起。由是於過去行不如實知,計曾有我,發起常見,是為一切常中前三常見。依天眼者,彼見有情死時、生時、妙色、惡色、若劣、若勝差別而轉。彼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便計爾時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是為一切常中第四常見。
P2約一分常辨
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
又見諸識流轉相續至諸識變異者:此顯一分常者彼計因緣。諸有情類,唯識流轉,因果相續,而非是常。彼見此世間滅生彼世間,無斷絕故,不如實知因果道理,故起常見。此計我常,名一分常。又見梵王最初生已,諸餘世間漸次成立;便計梵王有大自在,能生世間,不知梵王亦世間攝,故起常見。此計梵王是常,名一分常。或見大種有變異故,不見諸識變異,計識自性一分是常。或見諸識有變異故,不見大種變異,計四大種一分是常。如是名為計前際中四一分常。
O2計後際2
P1舉因緣
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自相差別。
P2明所立
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
計後際者至皆悉常住者:此由生處計我差別。謂見我有一想,或種種想,是名見想差別。有一想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有種種想者,謂在下地。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見我一向有樂有苦,及有樂苦,及不苦不樂,是名見受差別。一向有樂者,謂在下三靜慮;一向有苦者,謂在那落迦;有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七卷五頁6566)彼於當生起如是計,是故說名計後際者。雖於想受見有差別,然計為我,於想及受不如實知,是故說言不見自相差別。
N2計極微常2
O1舉因緣
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而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
O2明所立
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麤物果生,漸析麤物,乃至微住;是故麤物無常,極微是常。
又計極微是常住等者:謂由依止色聚種子功能故,若遇相似緣時,或小聚無間大聚生,或大聚無間小聚生。由此因緣,施設諸聚有增有減。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三卷三頁197)是名色聚緣起道理。由彼於此不如實知,妄計色聚集極微成。要有眾微性為先,方有麤物果相集起;彼眾微性離散為先,故有麤物果相壞滅。又於極微,唯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而得建立,非由體有,亦不了知,妄計漸析麤物乃至微住。由此因緣,計極微常。
K3理破3
L1別徵詰2
M1詰前後際常2
N1總指破我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我執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
是我執論差別相所攝等者:計有實我,是執自性;計我是常,是執差別。實我不有,說何是常?由是說言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
N2更破執常2
O1正破二計2
P1計前際常2
Q1約隨念難2
R1總徵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為取我耶?
R2別詰2
S1取蘊難
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
S2取我難
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若取我等者:憶念過去諸有情眾略有八言說句品類差別。何等名為八言說句?謂如是名、如是生類、如是種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苦樂差別、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如下菩薩地釋。(陵本四十九卷二十頁3964)今於此中略不具述,故言乃至廣說。此宿住念唯取過去諸行,得有如是品類差別,而非取我,故不應理。
Q2約諸識難2
R1總徵
又汝意云何?緣彼現前和合色境眼識起時,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
R2別詰2
S1識滅難
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
S2識轉難
若言轉者,由一境界,依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緣彼現前和合色境眼識起時等者:此難前計一分常者說諸識常。以理而言,若色現前和合轉故,即於此境唯眼識起。於爾所時,餘聲等境若已過去,而非現前,非和合轉,耳等諸識應即謝滅。汝計識常,為滅為轉,皆不應理。如文可知。
P2計後際常2
Q1總徵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為有變異?為無變異?
Q2別詰2
R1有變異難
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
R2無變異難2
S1約諸想辨
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種種想,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
S2約諸受辨
又純有樂已,復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等者:此難計後際者,由想及受,說我是常。想受自相既有差別,當知唯是有變異法。若所執我由彼所作而有變異,應非是常;若無變異,應不說有想受差別。此中所作,謂由後際有想及受,安立有我,是故說我由彼所作。
O2別敘餘計2
P1計前後際俱行見者2
Q1計色非色等4
R1是色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
R2非色
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
R3亦是色亦非色
若計我俱遍,無二無闕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
R4非色非非色
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至非色非非色者:此計有我略由三見。計命即身,是名初見。計命異身,是第二見。計我俱遍,無二無闕,是第三見。由依初見,計我是色。依第二見,計我非色。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計我亦是色亦非色,二、計我非色非非色。彼同計我遍色非色,無二無闕,與前二別,成第三見。此前所計我亦是色,即後所計我非非色;此前所計我亦非色,即後所計我為非色。後所計我雖同前義,而文句異,故成差別。
Q2計邊無邊等4
R1有邊
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計有邊。
R2無邊
若見彼無量者,彼計有無邊。
R3亦有邊亦無邊
若復遍見,而色分少、非色分無量,或色分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計亦有邊亦無邊。
R4非有邊非無邊
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計非有邊非無邊。
又若見少色少非色等者:若見有色狹小,名見少色;若見無色狹小,名少非色,由此二種,彼計有邊。若見彼色非色無量,計有無邊。此中有言,謂計有我是無邊故。顯揚同此。若復遍見色與非色隨一狹小或復無量,彼計亦有邊亦無邊。由文異故,彼計非有邊非無邊。如是四種我論差別,依前三見,故作是執。由計我是色,或計我非色,狹小無量有差別故,計我有邊或是無邊。由計我亦是色亦非色,或狹小或無量故,計我亦有邊亦無邊。由計我非色非非色,或狹小或無量故,計我非有邊非無邊。
P2計七種斷見論者
或計解脫之我,遠離二種。
或計解脫之我遠離二種者: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謂我死後,斷滅無有,爾時我善斷滅,名解脫我。如下斷見論說。(陵本七卷八頁503)彼所計我,離色非色及邊無邊,名離二種。
M2詰極微常5
N1由觀察不觀察故2
O1總徵
又計極微常住論者,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為觀察計極微常?為不觀察計彼常耶?
O2別詰2
P1不觀察難
若不觀察者,離慧觀察,而定計常,不應道理。
P2觀察難
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不應道理。
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等者:現量、比量及聖教量,是名諸量。諸量為依,能正觀察。汝則不爾,諸量相違,故不應理。
N2由共相故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諸微塵性為由細故,計彼是常?為由與麤果物其相異故,計彼常耶?
O2別詰2
P1由細難
若由細者,離散損減,轉復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
若由細等者:此難彼計離散為先,有果壞滅,及漸析麤物乃至微住。若計極微離散為先,或由分析損至極微;是則極微於麤果物轉復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
P2由相異難2
Q1難能生果
若言由相異故者,是則極微超過地水火風之相,不同種類相故,而言能生彼類果,不應道理。
Q2難無異相
又彼極微,更無異相可得,故不中理。
若言由相異故等者:此難彼計以有為先,有果集起,及從眾微性麤物果生。如文可知。
N3由自相故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從諸極微所起麤物,為不異相?為異相耶?
O2別詰2
P1不異相難
若言不異相者,由與彼因無差別故,亦應是常;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
是則應無因果決定者:因非即果,果非即因,相差別故。若言不異,皆應是常;皆是常故,應無變異;依何說有因果差別?如是便無因果決定,故不應理。
P2異相難2
Q1更徵
若異相者,汝意云何?為從離散極微,麤物得生?為從聚集耶?
Q2別詰2
R1從離散難
若言從離散者,應一切時一切果生;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
若言從離散等者:獨立極微,是名離散。果未起時,彼常恆有。若從離散極微麤果物生,彼麤果物亦應恆有而無壞滅;又應遍一切物而無差別。如是亦無因果決定,故不應理。
R2從聚集難2
S1更徵
若從聚集者,汝意云何?彼麤果物從極微生時,為不過彼形質之量?為過彼形質量耶?
S2別詰2
T1不過彼量難
若言不過彼形質量者,從形質分物,生形質有分物,不應道理。
若言不過彼形質量等者:此由方所難麤果物從極微生。眾極微性離散而住,不可執取,是名形質分物。彼麤果物極微集成,而可執取,是名形質有分物。若言不過彼量,應無異相,不可執取,不應說名是有分物。言有分者,謂與極微同在一處,有彼分故。顯揚論云:若不過者,麤質礙物應如極微,不可執取;又復世間不見質礙不明淨物同在一處,故不應理。(顯揚論十四卷二十頁31,550a)今準彼釋。
T2過彼量難2
U1難本計
若言過者,諸極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所生麤物亦應是常,亦不中理。
U2難轉計
若復說言,有諸極微,本無今起者,是則計極微常,不應道理。
若言過等者:顯揚亦云:若過彼量者,過量之處麤質礙物非極微成,應是常住。(顯揚十四卷二十一頁31,550a)今此中義,諸極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故說是常。所生麤物若過彼量,過量之處非極微成,應如極微不可分析,應亦是常。若復說言,過量之處別有極微,本無今起,是則極微不應計常。
N4由起造故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彼諸極微起造麤物,為如種子等?為如陶師等耶?
O2別詰2
P1喻不相應難2
Q1喻如種子等
若言如種子等者,應如種子,體是無常。
Q2喻如陶師等
若言如陶師等者,彼諸極微應有思慮,如陶師等,不應道理。
P2同喻無有難
若不如種等及陶師等者,是則同喻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N5根本所用故2
O1總徵
又汝意云何?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為不爾耶?
O2別詰2
P1由有情難
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麤物由有情生,所依細物不由有情,不應道理。誰復於彼制其功能?
P2不由有情難
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則無用,而外物生,不應道理。
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等者:以理而言,諸外物起,為諸有情共業所感,是諸有情生所須故。若諸極微起造麤物,是則極微亦同麤物,由有情生。若許爾者,應非是常。若不許者,離有情業,誰復於彼制其功能?為麤物依起造麤物,不應道理。若言麤物不由有情生者,是則無有所須而外物生,不應道理。
L2明略義2
M1破前後際常
如是隨念諸蘊有情故,由一境界一切識流不斷絕故,由想及受變不變故,計彼前際及計後際常住論者,不應道理。
M2破極微常
又由觀察不觀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起造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
L3總斥非
是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
K4顯正2
L1無變異相2
M1標
我今當說常住之相。
M2列
若一切時無變異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由他無變異相。
L2無生相
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我今當說常住之相等者:若去來今無有變異,名一切時無變異相。若無苦樂等受,善惡等思,貪瞋等煩惱差別,名一切種無變異相。若法自性無生無滅,是名自然無變異相。若不為他之所壞滅,是名由他無變異相。圓滿解脫,名無生相。如是一切皆常住相。彼我世間皆非有故,云何是常。
J6宿作因論4
K1標計2
L1所計2
M1指廣說
宿作因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
M2釋略義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者,謂現所受苦。皆由宿作為因者,謂由宿惡為因。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法極自苦行。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謂諸不善業。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由無漏故業盡者,謂諸惡業。由業盡故苦盡者,謂宿因所作及現法方便所招苦惱。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證餘生相續苦盡。
L2能計
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等者:此中牒釋經文所敘彼計。彼云: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為因。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由無漏故,業盡;由業盡故,苦盡;由苦盡故,得證苦邊。此是經中所敘彼計。今別牒釋,如文易知。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4
O1出彼人
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O2舉彼見3
P1標
由見現法士夫作用不決定故。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
彼見世間雖具正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
O3顯彼思
彼如是思: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為彼因者,彼應顛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因。
O4結彼立
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由見現法士夫作用不決定故等者:彼見世間諸有情類於現法中種種作業,或正方便而反招苦,或邪方便而反致樂,果不決定。故作是思:彼諸所受不由現法功用因得,唯以宿作為因,應正道理。
K3理破3
L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用宿作為因?為用現法方便為因?
L2別詰2
M1宿作為因難
若用宿作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M2現法方便為因難
若用現法方便為因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為因,不應道理。
L3結斥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為因故,現法士夫用為因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等者:此約彼計現法極自苦行為難。此自苦行若用宿作為因,應不說言能吐舊業,乃至得證苦邊。若用現法方便為因,便不應言現所受苦皆宿因作。
K4顯正2
L1標說
我今當說如實因相。
L2列別3
M1唯用宿作為因2
N1標類
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為因。
N2舉例
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貧窮家。
M2雜用宿作現業為因2
N1標類
或復有苦雜因所生。
N2舉例2
O1舉事王
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
或復有苦雜因所生等者:謂若事王,因邪方便而招於苦;當知此苦亦宿因作,亦現緣生。何以故?若有福者,雖邪事王,亦獲富樂;若無福者,便反致苦。由無福故,知宿因作;具邪方便,知現緣生。總此二種,名雜因生。
O2例餘業
如事於王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業、或於他有情作損害事,若有福者,獲得富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
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等者:此顯求財諸邪方便。若言說業、若商賈業、若工巧業、若事農業、若劫盜業、若屠羊等於他有情作損害事。如是等類,彼所招苦亦雜因生,如事王說。然彼亦有或致富樂,或無果遂,當知此由宿所作業,有福無福,故有差別。
M3純由現法功用為因2
N1標類
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
N2舉例
如新所造引餘有業;或聽聞正法,於法覺察;或復發起威儀業路;或復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
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等者:於現法中,無明為緣,造作諸業,能引後有,名新所造引餘有業。聞說正法,正能生起聞思修慧,是名聽聞正法,於法覺察。行住坐臥,名四威儀。由心變異,彼有變異,是名發起威儀業路。於此生中,由長大已,習學世間諸工巧業,是名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非宿因作。
J7自在等作者論3
K1標計2
L1所計
自在等作者論者,謂如有一,或沙門、或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變化為因,或餘丈夫變化為因,諸如是等。
L2能計
謂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
或以自在變化為因等者:彼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遍常,能生諸法,故說自在變化為因。或執有一大梵,常住實有,具諸功能,生一切法;說餘丈夫變化為因。等言,等取時、方、本際、自然、虛空、我等。(成唯識論一卷九頁31,3b)如是皆名不平等因論者,執自或他有所作故。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3
O1出彼人
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O2舉彼見3
P1標
彼由現見於因果中,世間有情不隨欲轉,故作此計。
P2徵
所以者何?
P3釋2
Q1因不隨欲
現見世間有情,於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欲,反更為惡。
Q2果不隨欲2
R1標相
於彼果時,願生善趣樂世界中,不遂本欲,墮惡趣等。
R2釋義
意謂受樂,不遂所欲,反受諸苦。
O3顯彼思
由見此故,彼作是思: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為彼物父,謂自在天,或復其餘。
K3理破2
L1嗢柁南標
今當問彼。嗢柁南曰:
功能無體性 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 為因成過失
功能無體性等者:難彼功能有因無因皆不成就,名無體性。難世間攝或復不攝,道理相違,是名相違。難彼自在變生世間有用無用,及世間生自在為因或餘為因皆不得成,名有過失。
L2長行釋3
M1別徵詰4
N1由功用難2
O1總徵
汝何所欲?自在天等變化功能,為用業方便為因?為無因耶?
O2別詰2
P1用業為因難
若用業方便為因者,唯此功能用業方便為因,非餘世間,不應道理。
若用業方便為因等者:顯揚論云:若此功能業為因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業為因;若此功能以求方便為因生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自功力為因得生。(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31,549c)此中總難業及方便,應如彼釋。
P2無因難
若無因者,唯此功能無因而有,非世間物,不應道理。
若無因等者:顯揚亦云:若此自在生世功能無有因緣自然有者,汝何不計一切世間無因自有。(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31,549c)今此義同。
N2攝不攝難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為不攝耶?
O2別詰2
P1世間攝難
若言攝者,此大自在則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間,不應道理。
P2世間不攝難
若不攝者,則是解脫,而言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等者:顯揚論云:又若自在世間所攝,墮在世間,而言能生一切世間,是則道理相違。若此自在非世間攝,是則解脫,解脫之法能生世間,不應道理。(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31,549c)此中文義,勘彼應知。
N3有用無用難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有用故變生世間?為無用耶?
O2別詰2
P1有用難
若有用者,則於彼用無有自在,而於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若有用等者:此中義顯諸世間生苦樂等別,如是一切,於大自在何遍須爾?若言有用,變生世間,於無所須應不得生;而言有自在用,遍生一切世間,不應道理。
P2無用難
若無用者,無有所須,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若無用等者:謂若自在雖生世間,無所須者,不應化生一切世間;或此自在有如顛狂愚夫之過。(如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說31,549c)
N4為因性難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為唯大自在為因?為亦取餘為因耶?
O2別詰2
P1唯大自在為因難
若唯大自在為因者,是則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出生;若時有出生,是時則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為因者,不應道理。
若唯大自在為因等者:此中義顯大自在體本來常有,世間出生亦復應爾。唯此為因,更無餘故。不應說言自在為因,世間更生。下說樂欲自在為因,義同此故。
P2亦取餘為因難2
Q1更徵
若言亦取餘為因者,此唯取樂欲為因?為除樂欲更取餘為因?
Q2別詰2
R1唯取樂欲為因難2
S1更徵
若唯取樂欲為因者,此樂欲為唯取大自在為因?為亦取餘為因耶?
S2別詰2
T1唯取大自在為因難
若唯取大自在為因者,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樂欲;若時有樂欲,是時則有大自在;便應無始常有出生,此亦不應道理。
T2亦取餘為因難
若言亦取餘為因者,此因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R2彼欲無有自在難
又於彼欲無有自在,而言於世間物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M2結略義
如是由功用故,攝不攝故,有用無用故,為因性故,皆不應理。
M3總斥非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又於彼欲無有自在等者:如前已破為有用故變生世間,其義正同。
J8害為正法論4
K1標計
害為正法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於彼祠中,呪術為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如是一切皆得生天。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明所由
答:此違理論,諂誑所起,不由觀察道理建立。
M2出所為
然於諍競惡劫起時,諸婆羅門違越古昔婆羅門法,為欲食肉,妄起此計。
此違理論諂誑所起者:心不正直、不明、不顯,解行邪曲,故名為諂。為欺罔彼,內懷異謀,外現別相,故名為誑。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七頁6739)義顯唯染汙心,故立是論。
K3理破3
L1別徵詰5
M1由因難2
N1總徵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此呪術方為是法自體?為是非法自體?
N2別詰2
O1是法自體難
若是法自體者,離彼殺生,不能感得自所愛果,而能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道理。
若是法自體等者:善行所攝,名法自體。若呪術方是善行攝,應離殺生而能感得自所愛果。然汝不爾,要待殺生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道理。
O2是非法自體難
若是非法自體者,自是不愛果法,而能轉捨餘不愛果法者,不應道理。
若是非法自體等者:不善行攝,是名非法自體。若呪術方體是不善,即是能感不愛果法;而能轉捨所餘若能祠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不愛果法,令得生天,不應道理。
M2由譬喻難2
N1舉救
如是記已,復有救言:如世間毒,呪術所攝,不能為害。當知此呪術方亦復如是。
N2申難2
O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如呪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內貪瞋癡毒?為不爾耶?
O2別詰2
P1能息內毒難
若能息者,無處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故不中理。
P2不能息內毒難
若不能息者,汝先所說,如呪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除非法業者,不應道理。
無處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者:遍諸世界一切處所,遍去來今一切時分,遍世出世一切有情,皆依教法正修梵行而得靜息貪瞋癡毒,不由呪術。現見一切不可得故。
M3由不決定難2
N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呪術方為遍行耶?不遍行耶?
N2別詰2
O1遍行難
若遍行者,自所愛親不先用祠,不應道理。
O2不遍行難
若不遍者,此呪功能便非決定,不應道理。
若不遍等者:謂呪術方唯行非愛,不行所愛,是名不遍。若唯非愛用以祠祀,而言令得生天,彼呪功能應非決定。何以故?若定生天,自所親愛何不用祠?若令非愛當得生天,不令所愛,不應道理。
M4由於果無能難2
N1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呪功能,為唯能轉因?亦轉果耶?
N2別詰2
O1唯轉因難
若唯轉因者,於果無能,不應道理。
若唯轉因等者:謂令轉變得生天因,是名轉因。呪術功能若能轉因,何不轉令得天身果?無異因故。許唯轉因,於果無能,不應道理。
O2亦轉果難
若亦轉果者,應如轉變,即令羊等成可愛妙色,然捨羊等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若亦轉果等者:天可愛身,是名可愛妙色。呪術功能若亦轉果,應即轉變羊等不可愛身,令成天身可愛妙色。然害彼命,捨彼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M5由呪術者難2
N1總徵
又汝何所欲?造呪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
N2別詰2
O1有力能等難
若言有者,離殺彼命,不能將彼往生天上,不應道理。
O2無力能等難
若言無者,彼所造呪能有所辦,不應道理。
造呪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等者:若有力能及悲愍者,是則離殺彼命,應能將彼往生天上。然彼不爾,故不應理。若無力能及悲愍者,而言彼所造呪能令所害轉得生天,不應道理。
L2結略義
如是由因故,譬喻故,不決定故,於果無能故,呪術者故,不應道理。
L3總斥非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K4顯正3
L1標說
我今當說非法之相。
L2顯義
若業,損他而不治現過,是名非法。
L3明體
又若業,諸修道者共知此業感不愛果。又若業,一切智者決定說為不善。又若業,自所不欲。又若業,染心所起。又若業,待邪呪術方備功驗。又若業,自性無記。諸如是等皆是非法。
我今當說非法之相等者:由非善義,說名非法。若不善業,若無記業,一切皆是非法相攝,以不能感可愛果故。若所造業能損害他,而非方便對治彼現法過,令出不善,安立善處,如是造業是非法相。又若造業能引憂苦,是名自所不欲。煩惱等流,是名染心所起。又所作業,自無勝能,待餘方驗;如呪術方能息外毒,是名待邪呪術方備功驗。又業自性非善所攝,亦非不善,是名自性無記。餘相易知,皆是非法。
J9邊無邊論3
K1標計2
L1所計2
M1舉差別
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依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世間住有邊想、無邊想、俱想、不俱想,廣說如經。
M2明所立
由此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L2能計
當知此中,已說因緣及能計者。
此中已說因緣及能計者者:依止靜慮,是謂因緣。住邊無邊想,是謂能計者。
K2敘因4
L1起有邊想
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於世間起有邊想。
L2起無邊想
若憶念成劫,則於世間起無邊想。
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者:憶念世間若成若壞,非常住故,名斷邊際。
L3起二俱想
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過無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亦無所得,傍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則於上下起有邊想,於傍處所起無邊想。
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等者:此約世間成劫分位,憶念上下傍一切處二種俱行,故於世間起亦有邊亦無邊想。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那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七卷三頁6560)今此唯約住二俱想,故不具說。
L4起不俱想
若為治此執,但依異文,義無差別,則於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想。
若為治此執等者:此中唯約異文起不俱想。然憶世間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七卷三頁6560)今此亦略而不說之。
K3理破3
L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從前壞劫以來,為更有世間生起?為無起耶?
L2別詰2
M1世間有難
若言有者,世間有邊,不應道理。
M2世間無難
若言無者,非世間住,念世間邊,不應道理。
L3結斥
如是彼來有故,彼來無故,皆不應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從前壞劫以來等者:壞劫以來,世間更起,應不念言世間有邊;若不更起,世間尚無,應不念言有邊無邊。
J10不死矯亂論4
K1出能計等
不死矯亂論者,謂四種不死矯亂外道,如經廣說應知。
不死矯亂論等者:四種差別如下自說。由彼外道自稱不死,若有詰問,矯設亂言而不分明作決定答,是故說名不死矯亂論者。
K2敘彼問論2
L1略辨相
彼諸外道,若有人來,依最勝生道問善不善,依決定勝道問苦集滅道,便自稱言:我是不死亂者。隨於處所,依不死淨天不亂詰問,即於彼所問,以言矯亂,或託餘事方便避之,或但隨問者言辭而轉。
依最勝生道至言辭而轉者:若世間道能往善趣,是名最勝生道。若出世道能證涅槃,是名決定勝道。若有人來,依此二道而興請問,謂於最勝生道,云何為善?云何不善?於決定勝道中,云何是苦?乃至云何是道?彼便自稱我是不死亂者。意說我於不死無亂而轉,然自所證及清淨道皆應隱密,不許記別,故但稱言我是不死亂者。若有不死淨天不亂詰問,彼懷恐怖,便設詭言而相矯亂,或託餘事方便而避,或隨所問印順而轉。攝事分中廣釋其相。(陵本八十七卷四頁6561)此中不死淨天,謂有善清淨天,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淨天。與彼外道不死矯亂有別。以彼唯能入世俗定,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自假宣稱不死無亂,是故有別。
L2釋差別2
M1第一差別
是中第一不死亂者,覺未開悟;第二,於所證法起增上慢;第三,覺已開悟而未決定;第四,羸劣愚鈍。
是中第一至羸劣愚鈍者:此中第一,謂於最勝生道善與不善,及於決定勝道苦集滅道都無所知,是名覺未開悟。第二,謂於所證世俗定法,非善解脫計善解脫,是名於所證法起增上慢。第三,謂於最勝生道、決定勝道雖有所知,而不了達,是名覺已開悟而未決定。第四,謂於最勝生道及決定勝道皆不了達,於世文字亦不善知,是名羸劣愚鈍。
M2第二差別2
N1假託餘事2
O1別釋3
P1覺未開悟
又復第一,怖畏妄語及怖畏他人知其無智,故不分明答言我無所知。
又復第一怖畏妄語等者:謂作是思: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德望我為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七卷四頁6562)今應準釋。若怖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是即怖畏妄語;怖有餘過,是即怖他知其無智。
P2於證起慢
第二,於自所證未得無畏,懼他詰問,怖畏妄語,怖畏邪見,故不分明說我有所證。
第二於自所證未得無畏等者:自所證定,唯依世俗,於諸聖諦無相心定未善巧故;若他詰問,不能無畏。怖畏記別多諸過失,是名怖畏妄語。怖畏隱密而不記別,或怖劣昧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能解脫,是名怖畏邪見。下第三中說二怖畏,亦同此釋。
P3覺未決定
第三,怖畏邪見,怖畏妄語,懼他詰問,故不分明說我不決定。
O2總結
如是三種,假託餘事以言矯亂。
N2隨言辭轉
第四,唯懼他詰,於最勝生道及決定勝道皆不了達,於世文字亦不善知,而不分明說言我是愚鈍,都無所了。但反問彼,隨彼言辭而轉,以矯亂彼。
K3廣指經說
此四論發起因緣,及能計者,并破彼執,皆如經說。
K4總結斥非
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
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者:如前已說怖畏妄語,怖畏他知,怖畏邪見,名多怖畏。依此怖畏,住自見取,是名依此見住。
若有人來有所詰問,即以諂曲而行矯亂。當知此見是惡見攝,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J11無因見論4
K1出二種
無因見論者,謂依止靜慮及依止尋思。應知二種如經廣說。
依止靜慮及依止尋思者:依止靜慮起宿住念,計我、世間無因而生;或依尋思,亦計無因;是名二種無因論者。
K2敘因緣2
L1問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依止尋思,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無因生?
L2答2
M1明彼見2
N1標義
答:略而言之,見不相續以為先故,諸內外事無量差別種種生起。或復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
N2舉事
謂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於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瀑河彌漫,於一時間頓則空竭;或時鬱爾果木敷榮,於一時間颯然衰顇。
M2結彼立
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
K3理破2
L1別徵詰2
M1破依止靜慮2
N1總徵
今應問彼: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為念自我?
N2別詰2
O1念無體難
若念無體,無體之法未曾串習,未曾經識,而能隨念,不應道理。
O2念自我難
若念自我,計我先無,後欻然生,不應道理。
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等者:此難依止靜慮計無因者。若念無體,若念自我,俱不應理。如文可知。
M2破依止尋思2
N1總徵
又汝何所欲?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或欻然生起,為無因耶?為有因耶?
N2別詰2
O1無因難
若無因者,種種生起欻然而起,有時不生,不應道理。
O2有因難
若有因者,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
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等者:此難依止尋思計無因者。若計無因,是則世間內外諸物應不見有種種差別而生,或欻然生,或時不生,以無種種因緣異故。若許有因,便不應計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以有種種因緣異故。
L2結略義
如是念無體故,念自我故,內外諸物不由因緣種種異故,由彼因緣種種異故,不應道理。
K4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J12斷見論4
K1標計2
L1所計2
M1舉欲麤色
斷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乃至我有麤色四大所造之身,任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若我死後,斷壞無有,爾時我善斷滅。
M2例欲天等
如是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廣說如經。
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者:因界錯亂所生病苦,是名有病。因於先業所生癰苦,是名有癰。因他怨箭所中之苦,是名有箭。如下攝事分釋。(陵本八十六卷四頁6497)如是諸苦皆由身有,我若無身,苦皆斷滅。
L2能計
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
七種斷見論者:謂欲界人天為二,色界諸天為一,無色界天為四,故有七種。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3
O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O2顯彼思
彼如是思: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異熟。
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異熟者:意謂我死,業隨身滅;若復有身,是則我不作業而更得異熟果。此不應爾。由是計我死已,未來我無。
若我體性一切永無,是則應無受業果異熟。
O3結彼立
觀此二種,理俱不可。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身死已,斷壞無有,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還合;彼亦如是,道理應知。
若我體性一切永無等者:意謂依現在身,我若是無,是則應無受業果者。此亦不爾。由是計我有身,現在我有。
K3理破2
L1別徵詰2
M1總標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蘊斷滅?為我斷滅耶?
M2別詰2
N1蘊斷滅難
若言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而言斷滅,不應道理。
若言蘊斷等者:此難彼計斷滅若蘊為體,便不應言斷不更生。蘊體無常,生滅滅生相續不絕故。
N2我斷滅難
若言我斷,汝先所說麤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癰、有箭,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不應道理。
若言我斷等者:汝先所說麤色四大所造之身,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皆蘊為體,而非是我。言我斷滅,相不可得,故不應理。
L2結略義
如是若蘊斷滅故,若我斷滅故,皆不應理。
K4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J13空見論4
K1標計2
L1外道
空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廣說乃至世間無有真阿羅漢。
L2大乘惡取空者
復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
廣說乃至世間無有真阿羅漢者:此中廣說,謂無妙行、惡行及彼二果異熟,無彼世間,無此世間,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如下敘破應知。
K2敘因2
L1外道2
M1問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M2答2
N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N2別釋2
O1由教
教如前說。
O2由理2
P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P2釋類別6
Q1無施與等2
R1由彼見
又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恆行布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
R2顯彼思
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
又依世間至愛養祠祀者:施主所施,略有四種。一、有苦者,二、有恩者,三、親愛者,四、尊勝者。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五卷十四頁2128)今此施與,謂於有苦;愛養,謂於有恩及親愛者;祠祀,謂於尊勝。彼諸外道依世靜慮所得天眼,見世施主一期生中,或於有苦、或於有恩、或於親愛、或於尊勝恆行布施,而命終已,生下賤家,貧窮匱乏。故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
Q2無妙行等2
R1由彼見
復見有人,一期壽中恆行妙行,或行惡行;見彼命終,墮於惡趣,生諸那落迦,或往善趣,生於天上樂世界中。
R2顯彼思
彼作是思:定無妙行及與惡行,亦無妙行、惡行二業果異熟。
恆行妙行或行惡行等者:感生善趣,是名妙行;令墮惡趣,是名惡行。往善趣生,是妙行果;墮惡趣生,是惡行果。果即彼業之所變異成熟,是名業果異熟。
Q3無此世間等2
R1約同欲界生辨2
S1由彼見2
T1舉剎帝利婆羅門
復見有一剎帝利種命終之後,生婆羅門、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或婆羅門命終之後,生剎帝利、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
T2例吠舍戍陀羅等
吠舍、戍陀羅等,亦復如是。
S2顯彼思
彼作是思:定無此世剎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亦無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
剎帝利種等者:於一世間人趣有情,種姓有四。謂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十方世界無量世間,諸有情類於中往來,由是說有此世、彼世差別。現所依處,名此世間;非現所依,名彼世間。彼諸外道由依靜慮所得天眼,唯見此世諸有情類於四姓中展轉死生,故作是思:定無此世、彼世剎帝利等流轉依處。
R2約從上生下辨
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
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者:世間離欲生上地者,彼業盡已還生下地。觀見此故,亦作是思:定無此世、彼世差別。何以故?從彼上地生於下地,非從彼世生此世故。
Q4無父無母2
R1由彼見
又見母命終已,生而為女,女命終已,還作其母;父終為子,子還作父。
R2顯彼思
彼見父母不決定已,作如是思:世間畢定無父無母。
Q5無化生有情2
R1由彼見
或復見人身壞命終,或生無想,或生無色,或入涅槃,求彼生處不能得見。
R2顯彼思
彼作是思:決定無有化生眾生,以彼處所不可知故。
或生無想等者:由生無色,無所依身;或入涅槃,當不更生;故無中有可得。又生無想,雖有中有,然相難見。彼諸外道依此三事,便作是思:一切定無化生眾生。
Q6世間無真阿羅漢2
R1由彼見
或於自身起阿羅漢增上慢已,臨命終時,遂見生相。
R2顯彼念
彼作是念:世間必無真阿羅漢,如是廣說。
或於自身起阿羅漢增上慢等者:或有外道自未證得阿羅漢果,起增上慢,妄謂已證,苦已解脫;然命終時生相現前,彼見是已,便撥流轉對治還滅,說如是言:世間必無真阿羅漢,亦無正至正行,乃至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廣說應知。下雜染中別釋其相。(陵本八卷十四頁615)
L2大乘惡取空者2
M1問
問:復何因緣,或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
M2答2
N1出彼由
答:以於如來所說甚深經中,相似甚深離言說法不能如實正覺了故。又於安立法相不如正理而思惟故,起於空見。
N2顯彼念
彼作是念:決定無有諸法體相。
無有一切諸法體相等者:謂有一類大乘惡取空者,撥無一切諸法體相。此於如來所說甚深經典不能如實解所說義,不如正理,虛妄分別,是故名為惡取空者。如來經典有二甚深。一、空性甚深,二、緣起甚深。此中唯約空性相應,說名甚深。如甚深義,於一切法離言自性而起言說,是名相似甚深離言說法。又彼大乘惡取空者,由於大乘安立法相不正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唯假,是為真實,若作是觀名為正觀。彼於虛假所依處所實有唯事,撥為非有,是則一切虛假皆無,何當得有一切唯假是為真實。如下菩薩地說。(陵本三十六卷十六頁2976)大乘法相略有三種。一、遍計所執相,二、依他起相,三、圓成實相。遍計所執相唯假非實,依他起相、圓成實相唯實非假。於此安立,顛倒思惟,執一切假,名不如理。
K3理破2
L1別徵詰2
M1詰外道4
N1破無施與等2
O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有生所受業及後所受業?為一切皆是生所受耶?
生所受業及後所受業者:謂若造業能感無間生果,是名生所受業,亦名順生受業。若業能感彼後生果,是名後所受業,亦名順後受業。如下雜染中說。(陵本九卷八頁663)
O2別詰2
P1生受後受俱有難
若俱有者,汝先所說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無有妙行、惡行業果異熟,無此世間,無彼世間,不應道理。
若俱有等者:意難若有後所受業,即所感果非唯生受。汝依天眼見無間生,說無施與,乃至無此世間,無彼世間,不應道理。
P2無有後受難
若言無有後所受者,諸有造作淨與不淨種種行業,彼命終已,於彼生時,頓受一切淨與不淨業果異熟,不應道理。
若言無有後所受等者:意難若唯生所受業,便應於無間生頓受一切業果異熟。然實不爾,故不應理。
N2破無父無母3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凡從彼胎藏及從彼種子而生者,彼等於此為是父母?為非父母耶?
O2別詰2
P1是父母難
若言是父母者,汝言無父無母,不應道理。
P2非父母難
若言彼非父母者,從彼胎藏及彼種子所生,而言非父非母,不應道理。
O3簡過
若時為父母,是時非男女;若時為男女,是時非父母;無不定過。
N3破無化生有情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有彼處受生眾生,天眼不見?為無有耶?
O2別詰2
P1若有不見難
若言有者,汝言無有化生眾生,不應道理。
P2若無不見難
若言無者,是則撥無離想欲者、離色欲者、離三界欲者,不應道理。
為有彼處受生眾生天眼不見等者:此中徵詰,謂若受生眾生,有為天眼所不見者,是則或生無想,不應由不見故,而言無有化生眾生。若無天眼所不見者,是則離想欲者、離色欲者、離三界欲者現非不有,而撥為無,不應道理。
N4破世間無真阿羅漢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有阿羅漢性,而於彼起增上慢?為無有耶?
O2別詰2
P1有增上慢難
若言有者,汝言世間必定無有真阿羅漢,不應道理。
P2無增上慢難
若言無者,若有發起不正思惟,顛倒自謂是阿羅漢,此乃應是真阿羅漢,亦不中理。
為有阿羅漢性而於彼起增上慢等者:此中徵詰,謂若許有非阿羅漢而起增上慢者,便不應言世間定無真阿羅漢。若言無有起彼慢者,是則顛倒自謂是阿羅漢,應是真阿羅漢。如是二種,理俱不可。
M2詰大乘惡取空者2
N1總徵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圓成實相法、依他起相法、遍計所執相法為有?為無?
N2別詰2
O1有三相難
若言有者,汝言無有一切諸法體相,不應道理。
O2無三相難
若言無者,應無顛倒,亦無染淨,不應道理。
若言無者應無顛倒等者:謂若無有圓成實相等法,是則由無遍計所執相法,應無顛倒可得;由無依他起相,應無雜染可得;由無圓成實相,應無清淨可得。然皆不爾,故不應理。如有頌云:由熏起依他,依此生顛倒;如是互為緣,展轉生相續。(顯揚論十六卷六頁31,558a)此中顛倒成有遍計所執相法。又有頌云:假有所依因,若異壞二種。雜染可得故,當知依他有。(顯揚論十六卷十頁31,558c)此中雜染成有依他起相法。又有頌云:於依他執初,熏習成雜染;無執圓成實,熏習成清淨。(顯揚論十六卷十三頁31,559c)此中清淨成有圓成實相法。今此所說應無顛倒,亦無染淨,應依彼頌配釋差別。
L2結略義
如是若生後所受故,非不決定故,有生處故,有增上慢故,有三種相故,不應道理。
K4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J14妄計最勝論4
K1標計2
L1所計
妄計最勝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婆羅門是白淨色類,餘種是黑穢色類;婆羅門種可得清淨,非餘種類;諸婆羅門是梵王子,從大梵王口腹所生,從梵所出,梵所變化,梵王體胤。
L2能計
謂鬥諍劫諸婆羅門作如是計。
K2敘因2
L1問
問:何因緣故,諸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2
O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O2明彼立
以見世間真婆羅門性具戒故,有貪名利及恭敬故,作如是論。
以見世間真婆羅門性具戒故等者:諸婆羅門略有三種。一、種姓婆羅門,二、名想婆羅門,三、正行婆羅門。於中第三名真婆羅門。已能驅擯惡不善法,名性具戒。由見世間此種類故,計婆羅門以為最勝。又見世間所餘種類有貪利養及恭敬故,計餘種類以為下劣。故作是論。
K3理破2
L1別徵詰2
M1由產生等難2
N1舉產生難2
O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唯餘種類從父母產生?為婆羅門亦爾耶?
O2別詰2
P1唯餘種類難
若唯餘種類者,世間現見諸婆羅門從母產生,汝謗現事,不應道理。
P2婆羅門亦爾難
若婆羅門亦爾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種類,不應道理。
為唯餘種類從父母產生等者:此中徵詰,意難諸婆羅門亦從父母產生。云何得知是梵王子,乃至梵王體胤?而言婆羅門是最勝種類,不應道理。
N2例作業等難9
O1作業
如從母產生,如是造不善業,造作善業,造身語意惡行,造身語意妙行,於現法中受愛不愛果,便於後世生諸惡趣,或生善趣。
如是造不善業至或生善趣者:意難諸婆羅門造業受果,同餘種類,不應計勝。謂由先世造不善業,造作善業,於現法中受愛不愛果;復由現法造身語意惡行,或彼妙行,便於後世生諸惡趣,或生善趣。如是差別,結略義中作業故攝應知。
O2受生
若三處現前,是彼是此,由彼由此,入於母胎,從之而生。
三處現前至從之而生者:意難諸婆羅門同餘受生,即結略義受生故攝。三處現前,得入母胎。一、其母調適,而復值時;二、父母和合,俱起愛染;三、健達縛正現在前。如前意地中說。(陵本一卷十七頁90)於入胎時,或當欲為女,或當欲為男,依此說言是彼是此。若當欲為女,彼即於父便起會貪;若當欲為男,彼即於母起貪亦爾;乃至廣說;依此說言由彼由此。亦如前意地說。(陵本一卷十八頁94)諸胎生者皆同此相,唯婆羅門計為最勝,不應道理。
O3工巧業處
若世間工巧處,若作業處。
若世間工巧處若作業處者:若由工巧智為先而有所作,名工巧處。所餘身語所作,名作業處。結略義中工巧業處故攝。
O4增上
若善不善,若王若臣,若機捷,若增進滿足。
若善不善若王若臣至增進滿足者:若善不善,謂業增上。若王若臣,謂位增上。若機捷,謂辯才增上。若增進滿足,謂財富安樂自在增上。結略義中增上故攝。
O5彼所顧錄
若為王顧錄以為給侍,若不顧錄。
若為王顧錄至不顧錄者:為王顧錄,謂事王業。若不顧錄,謂除事王,餘營農等。結略義中彼所顧錄故攝。此前為顯諸有情類自體生已,隨墮世俗,造作諸業,故別別說。
O6老病死法
若是老病死法,若非老病死法。
若是老病死法若非老病死法者:謂於三學起邪行時,便不堪任超越疾病、衰老、夭歿,是名老病死法。若於三學起正行時,即能超越如是三事,名非老病死法。云何三學?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於此三學邪行、正行,攝事分中廣釋其相。(陵本九十四卷五頁7071)結略義中應說未說,疑有脫文。
O7梵住
若修梵住已,生於梵世,若復不爾。
若修梵住等者:依世間道修習離欲,名修梵住。住靜慮中不退轉故,於此命終生彼靜慮,名生梵世。結略義中梵住故攝。
O8修覺分
若修菩提分法,若不修習。
若修菩提分法等者:此顯依出世道修習離欲。如有頌言:覺分有眾多,最初三十七。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是名三十七菩提分法。於此親近積集,若修、若習、若多修習,是名為修。下聲聞地廣釋其相。(陵本二十八卷十五頁2378)結略義中修覺分故攝。
O9證菩提
若悟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若復不爾。
若悟聲聞菩提等者:謂有一類待佛出世,從佛聽聞正法音聲,證法現觀,乃至得證阿羅漢果,是名聲聞菩提。或有一類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法現觀,乃至成阿羅漢,是名獨覺菩提。復有一類依菩薩道,一切煩惱并諸習氣無餘永害,遍一切種不染無明無餘永斷;是名無上菩提。結略義中證菩提故攝。
M2由戒聞勝難2
N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從勝種類生,此名為勝?為由戒聞等耶?
N2別詰2
O1種類勝難
若由從勝種類生者,汝論中說:於祠祀中,若戒聞等勝,取之為量。如此之言,應不中理。
O2戒聞勝難
若由戒聞等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類,餘是下類,不應道理。
為從勝種類生此名為勝者:此中徵詰,顯彼前後自語相違,如文易知。結略義中戒聞勝故攝。謂持彼戒禁,從彼多聞,彼計為勝,名戒聞勝。
L2結略義
如是產生故,作業故,受生故,工巧業處故,增上故,彼所顧錄故,梵住故,修覺分故,證菩提故,戒聞勝故,不應道理。
K4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J15妄計清淨論4
K1標計2
L1所計3
M1計現法涅槃2
N1總標
妄計清淨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我解脫,心得自在,觀得自在,名為清淨。
若我解脫心得自在等者:意謂解脫於人趣中俱生匱乏、饑渴等苦,生諸天中,於妙五欲縱任自在,隨欲自在,是名心得自在。或復解脫憂、苦、喜、樂諸下地受,生初靜慮或至第四,是名觀得自在。
N2別釋2
O1心得自在
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嬉戲娛樂,隨意受用,是則名得現法涅槃,第一清淨。
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等者:此中諸天,謂欲界天。於諸天中,從四王眾天乃至知足天,現住欲塵,富貴自在,眾妙五欲甚可愛樂,唯發喜樂。恆為是樂牽引其意,以度其時。如前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四卷十七頁312)是名於妙五欲堅著攝受,嬉戲娛樂。此謂縱任自在。又樂化天變化欲塵,富貴自在;他化自在天由他所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如前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五卷六頁340)是名於妙五欲隨意受用。此謂欲自在。依此計為現法涅槃,第一清淨。
O2觀得自在
又有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離欲惡不善法,於初靜慮得具足住,乃至得具足住第四靜慮,是亦名得現法涅槃,第一清淨。
若有離欲惡不善法等者:煩惱欲因所生種種惡不善法,如身惡行、語惡行等,名欲惡不善法。由斷彼故,說名離欲惡不善法。於一所緣,繫念寂靜,正審思慮,故名靜慮。靜慮有四。離生喜樂,是名為初;定生喜樂,是名第二;離喜妙樂,是名第三;捨念清淨,是名第四。於諸靜慮別別修習,獲得究竟能正安住,是名於初靜慮得具足住,乃至得具足住第四靜慮。依此亦計現法涅槃,第一清淨。
M2計沐浴支體2
N1舉於孫陀利迦河
又有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於孫陀利迦河沐浴支體,所有諸惡皆悉除滅。
N2例於婆湖陀河等
如於孫陀利迦河如是,於婆湖陀河、伽耶河、薩伐底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體,應知亦爾,第一清淨。
M3計持狗戒等
復有外道,計持狗戒以為清淨,或持牛戒,或持油墨戒,或持露形戒,或持灰戒,或持自苦戒,或持糞穢戒等,計為清淨。
L2能計
謂說現法涅槃外道,及說水等清淨外道作如是計。
K2敘因2
L1問
問:彼何因緣,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2
O1計現法涅槃者2
P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P2顯彼見
彼謂得諸縱任自在、欲自在、觀行自在,名勝清淨。然不如實知縱任自在等相。
彼謂得諸縱任自在等者:縱任自在、欲自在,謂於五欲心得自在。觀行自在,謂於靜慮觀得自在。彼諸外道計勝清淨,而實不知彼彼諸相。由彼得諸縱任自在、欲自在者,雖無人趣諸匱乏苦,然有煩惱欲貪相應,未能遠離,不應妄計最勝清淨。又彼得諸觀行自在者,雖能遠離煩惱欲貪,而未能捨色無色貪,亦不應計最勝清淨。是謂不如實知縱任自在等相。
O2計持自苦戒者
又如有一,計由自苦身故,自惡解脫;或造過惡,過惡解脫。
又如有一計由自苦身故自惡解脫等者:此中自惡解脫,意說新不善業能令解脫。謂如彼計,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或造過惡,過惡解脫,意說宿不善業能令解脫。謂如彼計,由勤精進吐舊業故。如前宿作因論中說。(陵本七卷一頁473)今於此中略牒彼計,故作是說。
K3理破2
L1別徵詰3
M1破計現法涅槃2
N1於欲自在2
O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若有於妙五欲嬉戲受樂者,為離欲貪?為未離耶?
O2別詰2
P1已離欲難
若已離者,於世五欲嬉戲受樂,不應道理。
P2未離欲難
若未離者,計為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N2於觀自在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諸得初靜慮乃至具足住第四靜慮者,彼為已離一切貪欲?為未離耶?
O2別詰2
P1已離一切欲難
若言一切離者,但具足住乃至第四靜慮,不應道理。
P2未離一切欲難
若言未離一切欲者,計為究竟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M2破計沐浴支體2
N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由內清淨故究竟清淨?為由外清淨故究竟清淨?
N2別詰2
O1由內清淨難
若由內者,計於河中沐浴而得清淨,不應道理。
O2由外清淨難
若由外者,內具貪瞋癡等一切垢穢,但除外垢便計為淨,不應道理。
M3破持狗戒等2
N1受淨不淨難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為執受淨物故而得清淨?為執受不淨物故得清淨耶?
O2別詰2
P1受淨物難
若由執受淨物得清淨者,世間共見狗等不淨,而汝立計執受狗等得清淨者,不應道理。
P2受不淨物難
若由執受不淨物者,自體不淨而令他淨,不應道理。
N2邪行正行難2
O1總徵
又汝何所欲?諸受狗等戒者,為行身等邪惡行故而得清淨?為行身等正妙行故得清淨耶?
O2別詰2
P1由行邪行難
若由行邪惡行者,行邪惡行而計清淨,不應道理。
P2由行正行難
若由正妙行者,持狗等戒則為唐捐,而計於彼能得清淨,不應道理。
L2結略義
如是離欲不離欲故,內外故,受淨不淨故,邪行正行故,不應道理。
K4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如是離欲不離欲故等者:如前徵詰,文易可了。今結略義,依次應知唯最後計。由自苦身能解脫惡,未申徵詰。當知如前宿作因論文中已破,故不更難。
J16妄計吉祥論4
K1標計2
L1所計
妄計吉祥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世間日月薄蝕,星宿失度,所欲為事皆不成就;若彼隨順,所欲皆成。為此義故,精勤供養日月星等,祠火誦呪,安置茅草,滿甕頻螺果及餉佉等。
L2能計
謂歷算者作如是計。
K2敘因2
L1問
問:彼何因緣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L2答2
M1總標
答:由教及理故。
M2別釋2
N1由教
教如前說。
N2由理3
O1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O2顯彼見
彼由獲得世間靜慮,世間皆謂是阿羅漢。若有欲得自身富樂,所祈果遂者,便往請問。然彼不如實知業果相應緣生道理,但見世間日月薄蝕、星度行時,爾時眾生淨不淨業果報成熟,彼則計為日月等作。
O3明彼立
復為信樂此事者建立顯說。
然彼不如實知業果相應緣生道理者: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自業增上,能感自體,即此自體名異熟果;共業增上,能起世間,即此世間名增上果。日月星度皆世間攝,依有情業,彼方得有。由諸有情淨不淨業果報成熟,爾時便有日月薄蝕、星宿失度等相顯現,是名業果相應緣生道理。
K3理破2
L1別徵詰2
M1總徵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世間興衰等事,為是日月薄蝕星度等作?為淨不淨業所作耶?
M2別詰2
N1日等所作難
若言日等作者,現見盡壽隨造福非福業,感此興衰苦樂等果,不應道理。
感此興衰苦樂等果者:此中等言,等取諸有所作,或得或失。
N2淨不淨業所作難
若淨不淨業所作者,計日等作,不應道理。
L2結略義
如是日等作故,淨不淨業作故,不應道理。
K4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I5結
如是十六種異論,由二種門發起觀察,由正道理推逐觀察,於一切種皆不應理。
由二種門發起觀察等者:謂於十六異論徵詰義中,問彼所欲,由二差別令隨意答,是名由二種門發起觀察。復於其中展轉徵詰,斥其非理,是名由正道理推逐觀察。由此當知十六異論皆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是名於一切種皆不應理。
F5雜染施設建立2
G1徵
復次,云何雜染施設建立?
G2釋2
H1顯雜染4
I1標
謂由三種雜染應知。
I2徵
何等為三?
I3列
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
雜染施設建立等者:諸有漏法皆名雜染。漏即煩惱,能雜染他,故名雜染。一切凡夫若業若生,由與煩惱俱行,為煩惱之所雜染,是故亦得有漏及雜染名。依是建立三種雜染。由是道理,當知已得轉依菩薩不捨諸行,不名雜染,由無煩惱所隨眠故。
I4釋3
J1煩惱雜染2
K1徵
煩惱雜染云何?
K2釋2
L1標列2
M1嗢柁南
嗢柁南曰:
自性若分別 因位及與門
上品顛倒攝 差別諸過患
M2長行
當知煩惱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攝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L2隨釋9
M1煩惱自性
煩惱自性者,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
煩惱自性等者:煩惱即不寂靜之異名。煩惱生時,相不寂靜;不待餘因,名自然起。由此為先,令彼身心於此後時不寂靜轉,是名不寂靜行相續而轉。如是煩惱自不寂靜,及能令他不寂靜轉,總說名為煩惱自性。
M2煩惱分別2
N1明種別11
O1一種
煩惱分別者,或立一種。謂由煩惱雜染義故。
或立一種等者:由彼煩惱是一切雜染根本,及一切煩惱皆唯雜染所攝;即以此義總立一種。
O2二種
或分二種。謂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分二種等者:謂薩迦耶等五見,及依彼見起貪、瞋、慢,若相應無明,若於諸諦不共無明,於諦疑等,是名見道所斷煩惱。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十八頁5307)除先所說見斷煩惱,所餘一切俱生煩惱非分別起,不由見斷,是名修道所斷煩惱。
O3三種
或分三種。謂欲繫、色繫、無色繫。
或分三種等者:謂於欲界具貪恚等十種煩惱,是名欲繫煩惱。色、無色界除瞋,有餘煩惱,是名色繫及無色繫煩惱。
O4四種
或分四種。謂欲繫記、無記,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
或分四種等者:欲繫有二煩惱:一、記,二、無記。性若不善,能感非愛,是名為記。以此為因可記別故。性唯有覆,非善不善,不可記別愛非愛果,是名無記。色、無色繫煩惱,性是有覆而無不善,故唯無記。
O5五種
或分五種。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分五種等者:初之四種皆見斷攝;後之一種,修所斷攝。於見斷中,依聖諦別,故成為四。謂彼煩惱,若迷苦諦所生,即依此立見苦所斷;若迷集諦所生,即依此立見集所斷;若迷滅諦所生,即依此立見滅所斷;若迷道諦所生,即依此立見道所斷。
O6六種
或分六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
O7七種
或分七種。謂七種隨眠,一、欲貪隨眠,二、瞋恚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
或分七種等者:諸煩惱品所有麤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當知此由未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俱品差別故,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惱。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七頁6736)此中欲貪,謂欲界貪;有貪,謂色、無色界貪。六煩惱中,貪分二故,立七隨眠。
O8八種
或分八種。謂貪、恚、慢、無明、疑、見,及二種取。
或分八種等者:此中見言,略攝三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名二種取。
O9九種
或分九種。謂九結,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
或分九種等者:能和合苦,故名為結。依在家品諸可愛事,建立愛結。即依此品不可愛事,建立恚結。依有情數憍慢纏事,建立慢結。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邪僻勝解纏事,建立無明結、見結、取結差別;由依聽聞不正法故,不如正理邪思惟故,及非方便所攝修故。依於善說法律無勝解纏事,建立疑結。依出家品智貧窮事,建立嫉結。依在家品財貧窮事,建立慳結。由此九事能和合苦,是故建立九結差別。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六頁6734)
O10十種
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恚,八、慢,九、無明,十、疑。
O11一百二十八種2
P1標
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
P2釋2
Q1舉迷執4
R1標
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諦建立應知。
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等者:謂即上說十種煩惱,於三界中各別迷諦有十二種,或見所斷,或修所斷。見所斷中有一百一十二煩惱,修所斷中有十六煩惱,如是總成一百二十八煩惱差別。由於欲界四諦差別,各具十種煩惱迷執,總為四十;色、無色界四諦差別,除瞋,有餘煩惱迷執,總為七十二;如是名見所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又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恚、慢、無明;色無色界對治修中,除瞋,各有五種煩惱迷執;如是名修所斷十六煩惱。下自分別,至文當知。
R2徵
何等名為十二種諦?
R3列
謂欲界苦諦、集諦,色界苦諦、集諦,無色界苦諦、集諦。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R4釋2
S1見斷攝2
T1欲界
此中於欲界苦集諦,及於欲界增上滅道諦,具有十煩惱迷執。
T2色無色界2
U1舉色界
於色界苦集諦,及於彼增上滅道諦,除瞋,有餘煩惱迷執。
U2例無色
如於色界,於無色界亦爾。
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等者:滅諦、道諦唯是無漏最勝義故,說名增上。若於欲界苦諦、集諦,由正遍知而得永斷,是名欲界增上彼遍智果所顯滅諦。其能遍知,名彼遍智所顯道諦。如說欲界,如是色、無色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S2修斷攝2
T1欲界
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除邪見、見取、戒禁取、疑。
T2色無色界2
U1舉色界
於色界對治修中,有五煩惱迷執。謂於上六中除瞋。
U2例無色
如於色界對治修中,於無色對治修中亦爾。
Q2例障礙
如迷執,障礙亦爾。
如迷執障礙亦爾者:謂如煩惱迷執十二種諦,分為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障礙十二種諦,其數亦爾。迷諦真實是迷執義,障諦現觀是障礙義,如是差別應知。
N2釋體性10
O1薩迦耶見
薩迦耶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等隨觀執五種取蘊,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薩迦耶見等者:薩迦耶見,此云我見。或於色等五有取蘊,等遍觀察,總執為我;或於其中隨一觀察,別執為我。如是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如集論一卷八頁中說31,664c)由是說言等隨觀執五種取蘊。此諸我見,或分別起,或是俱生。體即別境中慧,染汙一分。由是說言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分別我見,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起;不分別我見,由任運失念俱生;是名我見生起差別因緣。
O2邊執見
邊執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執五取蘊為我性已,等隨觀執為斷為常,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邊執見等者:依實有我,或執為常,或執為斷;墮斷常邊,名邊執見。於五取蘊計一切常,計一分常,或復計為我善斷滅,由是說言等隨觀執為斷為常。此亦二種。或分別起,或是俱生,染慧為體。生起因緣,亦如前說。
O3邪見
邪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邪見等者:此中邪見,唯分別起染慧為體。撥無施與、愛養、祠祀,是名撥因。撥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撥果。撥無父母,撥無此世他世,撥無化生有情,名撥作用。由父母有植種作用、任持作用,此世他世有來往作用,化生有情有感生業作用故。謗世間無真阿羅漢,是名壞真實事。如是諸義,如下邪見中說。(陵本八卷十四頁611)
O4見取
見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見取等者:執取諸見及彼俱有相應等法,是名見取。諸見,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俱有相應等法,即見所依、所緣、所因。所依謂根,所緣謂境,所因謂彼諸見種子。由與諸見於一身中俱時流轉,同生住滅,是名俱有相應。等言,等取同行相應。謂見現行心心所法,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故。如是薩迦耶見乃至俱有相應等法,皆是見所取境。文中應置於言,義方得顯,如餘處說。(顯揚一卷七頁31,482a及集論一卷七頁31,664c)其能取見,即方他見。由方他故,於自見趣一一別計為最、為上、為勝妙、為第一。由是諸義,長讀彼文應解。以於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之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為第一。此差別執,未見文解。餘處論文譯亦有別。顯揚譯為計最勝上及與第一,集論譯為最勝上妙,五蘊論譯為最上勝極。譯雖不同,然其差別皆說有四。今以義解,由執諸見及所依等能得清淨,即以此義名為勝妙及與第一;彼計欲樂自在名清淨故。若執見等能得解脫,即以此義名之為上;彼計離下地欲名解脫故。若執見等能得出離,即以此義名之為最;彼計生寂靜處名出離故。
O5戒禁取
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戒禁取等者:執取戒禁及彼所依、所緣、所因諸法,名戒禁取。此中邪分別見之所受持身護、語護,說名為戒;隨此所受形服、飲食、威儀行相,說名為禁。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十一頁6753)所受戒禁,由見為先,與見俱行;是名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執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名為清淨。或執以此解脫煩惱,名為解脫。或執以此出離生死,名為出離。如廣五蘊論說。餘如前解。
O6貪
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
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者:順生樂受,名可愛境。自五取蘊,名之為內;餘情非情,名之為外。
O7恚
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者:順生苦受,名非愛境。外內如前說。
O8慢
慢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若分別、不分別高舉為體。
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者:謂自或他,若年耆長,是名為高;與此相違,是名為下。若德增上,是名為勝;與此相違,是名為劣。如是總名於外及內高下勝劣。
O9無明
無明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汙無知為體。
於所知事者:所應可知,是名所知。略說一切有為、無為,名所知事。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九卷八頁5202)
O10疑
疑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異覺為體。
唯用分別異覺為體者:由疑行相解了不解了故,於所知事生相違解,是故說言異覺為體。
M3煩惱因2
N1標列
煩惱因者,謂六種因。一、由所依故;二、由所緣故;三、由親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數習故;六、由作意故。由此六因,起諸煩惱。
N2隨釋6
O1由所依
所依故者,謂由隨眠起諸煩惱。
謂由隨眠起諸煩惱者:此約種子依,名彼所依。依自種子起現行故。
O2由所緣
所緣故者,謂順煩惱境界現前。
謂順煩惱境界現前者:若可愛事正現在前,能順生貪;如是非可愛事能順生瞋,非可愛非不可愛事能順生癡,現前亦爾。名順煩惱境界現前。
O3由親近
親近故者,謂由隨學不善丈夫。
O4由邪教
邪教故者,謂由聞非正法。
O5由數習
數習故者,謂由先植數習力勢。
謂由先植數習力勢者:謂由先時植彼種子,煩惱現行數習未斷,勢力猛盛,能令當來煩惱增上而生;隨順彼故。
O6由作意
作意故者,謂由發起不如理作意故,諸煩惱生。
M4煩惱位2
N1總標列
煩惱位者,略有七種。一、隨眠位,二、纏位,三、分別起位,四、俱生位,五、軟位,六、中位,七、上位。
N2隨難釋
由二緣故,煩惱隨眠之所隨眠。一、由種子隨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
由二緣故等者:謂彼煩惱若未永斷,名種隨逐;是為一緣。煩惱起時,令諸隨眠皆得堅固,名增上事;是第二緣。
M5煩惱門2
N1由二門2
O1標列
煩惱門者,略由二門煩惱所惱。謂由纏門及隨眠門。
O2隨釋2
P1纏門
纏門有五種。一、由不寂靜住故;
由不寂靜住故者:謂煩惱起時,惱亂其心,不寂靜行相續轉故。
二、由障礙善故;
由障礙善故者:煩惱起時,令於所緣發起顛倒,令諸隨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由是煩惱名障礙善。
三、由發起惡趣惡行故;
由發起惡趣惡行故者:謂彼煩惱為因緣故,能令成就十不善業;此命終已,墮諸惡趣故。
四、由攝受現法鄙賤故;
由攝受現法鄙賤故者:謂彼煩惱能引自害,於現法中,若被繫縛、若遭退失、若被呵毀故。
五、由能感生等苦故。
由能感生等苦故者:謂彼煩惱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能令相續遠涅槃樂故。
P2隨眠門
云何隨眠門所惱?謂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
N2由七門2
O1標
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
O2列
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
謂邪解了故等者:決擇分云: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無明一種,是不了行。疑,是了不了行。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陵本五十九卷三頁4791)今應準知。
M6煩惱上品相2
N1徵
云何煩惱上品相?
N2釋2
O1標二相
謂猛利相及尤重相。
謂猛利相及尤重相者:煩惱現行難可制伏,是名猛利。於微劣事現行增上,是名尤重。
O2舉六種2
P1標列
此相略有六種。一、由犯故;二、由生故;三、由相續故;四、由事故;五、由起惡業故;六、由究竟故。
P2隨釋6
Q1由犯故
由犯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毀犯一切所有學處。
Q2由生故
由生故者,謂由此故,生於欲界苦惡趣中。
Q3由相續故
由相續故者,謂貪等行、諸根成熟少年盛壯、無涅槃法者。
由相續故等者:若貪瞋癡增上補特伽羅,是名貪等行者。若少年位及中年位,是名諸根成熟少年盛壯者。若闕三種菩提種子,名無涅槃法者。
Q4由事故
由事故者,謂緣尊重田,若緣功德田,若緣不應行田而起。
由事故等者:於父母所及餘尊重,是名緣尊重田。於佛法僧所,是名緣功德田。於餘一切孤苦貧窮等所,名緣不應行田。
Q5由起惡業故
由起惡業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以增上適悅心起身語業。
Q6由究竟故
由究竟故者,謂此自性上品所攝,最初軟對治道之所斷故。
M7煩惱顛倒攝2
N1舉顛倒2
O1標列七種
煩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倒,六、於不淨淨倒,七、於無我我倒。
O2別釋三倒3
P1想倒
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別。
想倒等者:於所緣境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取相而轉;是名想倒。
P2見倒
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
見倒等者:此說一分出家者,由想倒故,能發見倒。即於邪取顛倒四事生邪執著,是名見倒。由執著故,於自心中生邪勝解,是名忍可欲樂。或復為他開示宣說,是名建立。
P3心倒
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
心倒等者:此說諸在家者,由想倒故,能發心倒。謂即貪等煩惱倒染心故,是名心倒。
N2煩惱攝3
O1標列
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O2隨釋3
P1倒根本
倒根本者,謂無明。
P2顛倒體
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
P3倒等流
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
O3別廣
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
當知煩惱略有三種等者:此說貪等十種煩惱略為三種顛倒所攝。一、倒根本攝,二、倒自體攝,三、倒等流攝。如文可知。顛倒體中,邊執見一分者,於邊見中唯取常見,不取斷見,故言一分。
M8煩惱差別2
N1標列
煩惱差別者,多種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枙è、取、繫、蓋、株杌wù、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
N2隨釋2
O1釋名字26
P1結
當知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為結。
能和合苦故名為結者:能生現法身心憂苦,能生當來五趣生等種種大苦,如是一切名和合苦。異門分說:於五種事能和合故,說名為結。(陵本八十四卷十二頁6387)其義應知。
P2縛
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
令於善行至故名為縛者:謂依三受起貪瞋癡,於善方便不得自在,故名為縛。
P3隨眠
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故名隨眠。
一切世間至故名隨眠者:意地中說: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陵本二卷二頁112)若諸有情未離欲求,未離有求,未離邪梵行求者,是名一切世間。彼為煩惱麤重之所隨逐,說名隨眠;隨縛義故,微細義故。
P4隨煩惱
倒染心故,名隨煩惱。
倒染心故名隨煩惱者:謂貪瞋癡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名倒染心;即由此義,名隨煩惱。更有餘義,謂從煩惱生故,親近煩惱故,說名隨煩惱。今此不說。
P5纏
數起現行,故名為纏。
數起現行故名為纏者:修善品時,現起相續,無斷絕義,是名數起現行。
P6暴流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暴流。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暴流者:如暴流水,深廣難渡,能令有情順流漂溺。貪瞋癡等煩惱亦爾,能令有情生死流轉,難得出離。
P7枙
邪行方便,故名為枙。
邪行方便故名為枙者:此約前際邪行方便,能令現法生死流轉,是名為枙。障礙離繫,是枙義故。
P8取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者:此約現在愛取方便,能令未來生死流轉而無斷絕,是名為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故。
P9繫
難可解脫,故名為繫。
難可解脫故名為繫者:此中繫言,所謂身繫,以能障礙定意性身故。由此為因,令心散亂不得正定,乃至不得離染解脫,證無所作究竟涅槃,是名難可解脫。
P10蓋
覆真實義,故名為蓋。
覆真實義故名為蓋者:障諸善法,於所知事令不顯了,是名覆真實義。
P11株杌
壞善稼田,故名株杌。
壞善稼田故名株杌者:如舄鹵xìlǔ田,有多株杌,不任耕植。煩惱亦爾,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能令身心無堪能故,由是說言壞善稼田。即依此義,喻名株杌。
P12垢
自性染汙,故名為垢。
自性染汙故名為垢者:毀犯淨戒,不善防護別解律儀,是名自性染汙。
P13常害
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
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者:依貪瞋癡長時數受生死燒害,是名常能為害。
P14箭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名為箭。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名為箭者:如被毒箭,若未拔時多不寂靜;煩惱亦爾,名不靜相。又彼煩惱未生當生,難可制伏;亦如毒箭既引發已,遠所隨逐,名遠所隨。
P15所有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者:五取蘊事是名依事。由貪瞋癡為能攝受,是名能攝依事。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復有餘義,名為所有。謂能障捨故,有戲樂故。如下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十四頁6392)
P16根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者:由貪瞋癡廣生無量惡不善行,是名不善所依。
P17惡行
邪行自性,故名惡行。
邪行自性故名惡行者:依諸有情愛味世間所有為因,行諸惡行;或復分別世間怨相為因,行諸惡行;或復執著世間邪法為因,行諸惡行。是故此貪瞋癡名為邪行自性。
P18漏
流動其心,故名為漏。
流動其心故名為漏者:謂於彼彼所緣境界心、意、識生,遊行流散,由是發生種種雜染,起身語意三種惡行,是名流動其心。
P19匱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者:受用諸欲,不知過患,不求出離,耽嗜堅著,是名受用無有厭足。由是常為貧乏眾苦所惱,是故名匱。
P20燒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者:謂如非愛合會,所愛乖離,貪求利養等,是名所欲常有匱乏。
P21惱
能引衰損,故名為惱。
能引衰損故名為惱者:此中衰損,謂愁歎憂苦惱。隨所愛樂若變壞時,是諸有情便為種種愁歎等苦所惱亂故。
P22有諍
能為鬥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能為鬥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者:鬥訟諍競,或依耽著諸欲所起,或依諸見所生,是名鬥訟諍競之因。
P23火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者:無貪瞋等,名諸善根。先所積集,譬之如薪。煩惱能燒,故名為火。
P24熾然
如大熱病,故名熾然。
如大熱病故名熾然者:如大熱病,燒惱身心;煩惱亦爾,故名熾然。如集論說:為非法貪大火所燒、不平等貪大火所燒,及為邪法大火所燒,故名熾然。(集論四卷十五頁31,678a)
P25稠林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者:能生種種苦蘊自身,故名為林。由親愛故,彼得增長,展轉滋茂,說名稠林。攝事分說:安立九相後有苦樹,能生當有。(陵本九十三卷五頁7000)其義應知。
P26拘礙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能令眾生至名為拘礙者:拘謂拘縛,令不出離。礙謂障礙,令不證得。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此釋名拘。能障證得出世法故,此釋名礙。總略而言,不能修善,故名拘礙。如餘處說。(集論四卷十五頁31,678a)
O2顯差別2
P1標建立
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佛薄伽梵隨所增彊,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
P2別體相14
Q1結
結者,九結。謂愛結等,廣說如前。
Q2縛
縛者,三縛。謂貪瞋癡。
Q3隨眠
隨眠者,七種隨眠。謂欲貪隨眠等,廣說如前。
Q4隨煩惱
隨煩惱者,三隨煩惱。謂貪瞋癡。
Q5纏
纏者,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妒、慳吝。
Q6暴流等2
R1舉暴流
暴流者,四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
R2例枙
如暴流,枙亦爾。
Q7取
取者,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Q8繫
繫者,四繫。謂貪身繫、瞋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
Q9蓋
蓋者,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
Q10株杌等2
R1舉株杌
株杌者,三株杌。謂貪瞋癡。
R2例垢等
如株杌,如是垢、常害、箭、所有、惡行亦爾。
Q11根
根者,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Q12漏
漏者,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Q13匱等2
R1舉匱
匱者,三匱。謂貪瞋癡。
R2例燒等
如匱,如是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亦爾。
Q14拘礙
拘礙者,有五拘礙。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等者:於中九結、三縛、七種隨眠、八纏、四暴流、四取、五蓋、三株杌、三常害、三箭、三所有、三惡行、三不善根、三漏,皆如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九卷六頁至十二頁6733)四繫差別亦如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七卷十四頁6593)又拘礙者,此說有五,餘處說三,謂貪拘礙、瞋拘礙、癡拘礙。(集論四卷十五頁31,678a)體唯有三,義說有五,故不相違。五拘礙中,言闕隨順教者,謂闕隨順定心教誡教授。得微少善便生喜足者,謂於定地諸善得少喜足。餘文易知。
M9煩惱過患3
N1標
煩惱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
N2釋
謂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
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者:煩惱自性不寂靜故,於彼起時,令相應心亦不寂靜,是名惱亂其心。
次於所緣發起顛倒,
次於所緣發起顛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想倒、見倒、心倒故。
令諸隨眠皆得堅固,
令諸隨眠皆得堅固者:於自體中所有煩惱麤重種子,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難可破壞,故名堅固。
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令等流行相續而轉者:諸隨煩惱,煩惱等流,名等流行。展轉引發,名相續轉。
能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
能引自害至身心憂苦者:此中差別,如下業過患釋。(陵本九卷九頁671)唯彼說業所作,此說煩惱所作,是其差別。煩惱為先,方造諸業,是故此說能引自害等。又下異門分亦有解釋。(陵本八十四卷十三頁6388)其義大同。
能引生等種種大苦;
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者:等言,等取老病死法。五趣流轉,不能出離,是名種種大苦。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者:涅槃界中離貪瞋癡,名涅槃樂。若諸煩惱隨附依身,令不速疾得般涅槃,是名相續遠涅槃樂。
能令退失諸勝善法;
能令退失諸勝善法者:定地諸善名勝善法。由煩惱故,令心散亂,已所得定還復退失,是名退失諸勝善法。
能令資財衰損散失;
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者:謂由煩惱等起非理作業方便故。
能令入眾不得無畏,悚懼無威;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者之所訶毀;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諸惡趣,生那落迦中;令不證得自勝義利。
N3結
如是等過無量無邊。
令不證得自勝義利者:證自涅槃,名之為義;可愛樂故,無有罪故。證功德法,名之為利;究竟勝利,遠離過患故。煩惱障此,令不證得,故作是說。
J2業雜染2
K1徵
云何業雜染?
K2釋2
L1標列2
M1嗢柁南
嗢柁南曰:
自性若分別 因位及與門
增上品顛倒 差別諸過患
M2長行
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L2隨釋9
M1業自性
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
若法生時造作相起者:此說思業。彼造作相有五種類。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三卷十六頁4261)
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身行語行等者:此說身業、語業。入出息風,名為身行。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汙身業。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名語行。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六卷十八頁4552)此身語行由思動發,故言於彼後時造作而轉。
M2業分別2
N1徵
業分別云何?
N2釋2
O1略標列2
P1由差別
謂由二種相應知。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二、由法相差別故。
P2由性攝
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麤惡語,離麤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O2隨別釋2
P1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2
Q1黑品10
R1殺生攝4
S1總舉經言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
S2別釋經句2
T1總句
殺生者者,此是總句。
T2別句3
U1顯示加行殺害2
V1別釋2
W1辨相5
X1最極暴惡
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
X2血塗其手
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
X3害極害執
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
害極害執等者:斷彼命故,此釋言害。解支節故,此釋極害。計活命故,此釋言執,謂如不律儀者,計屠羊等自活命故。
X4無有羞恥
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
X5無有哀愍
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
W2破執2
X1別辨2
Y1一切有情所2
Z1敘外說
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繫,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
百踰繕那至若不律儀者:此計少分應離殺生。謂隨所住處百踰繕那內眾生,於彼不殺成就律儀,若行殺害成不律儀。不遍一切諸有情所。
Z2引經破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Y2真實眾生所2
Z1敘外說
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
Z2引經破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
X2總顯
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等者:謂如經言一切有情所,意顯一切有情皆應哀愍。由哀愍故,成就真實福德。不應分別或遠離害,或不遠離。由是對治彼第一計,是名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又如經言真實眾生所,意顯樹等外物無愛非愛,於彼無有哀愍可得。雖遠離殺,而不成就真實福德。由是對治彼第二計,是名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V2結意
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
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者:謂從最極暴惡句,乃至真實眾生所句應知。
U2顯示無擇殺害
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
無擇殺害者:謂於諸傍生趣所有眾生,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行殺害時,無正覺了,無簡擇心,謂此眾生不應殺害,是名無擇殺害。
U3顯示遇緣容可出離
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來,名殺生者。
於殺生事若未遠離等者: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是名於殺生事遠離。由聞正法能善領悟,及受淨戒能善防護,於殺生事止息不作,是名遇緣容可出離。若不遇緣,不出離時,彼業現行,名殺生者。
S3結明略義2
T1第一略義
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
又此諸句略義等者:殺生相貌,配屬別句中初二句。殺生作用,配屬第三句。殺生因緣,配屬四五句。殺生事用差別,配屬後四句;於中初二句是殺生事差別,次二句是殺生用差別故。
T2第二略義
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
又略義等者:於前殺生事用差別中,如次別配四句應知。
S4簡非法相
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R2不與取攝3
S1釋經句2
T1總句
復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
T2別句14
U1於他所有
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穀等事。
謂他所攝財穀等事者:謂諸珍寶,或金或銀,或諸衣服,或諸什物,或香或鬘,如是等類名之為財。謂諸所有可食可飲,大麥、小麥、稻穀、粟穀、糜黍、胡麻、大小豆等,甘蔗、葡萄、乳酪、果汁種種漿飲,如是等類名之為穀。如是財穀無情數攝。等言,等取所餘有情數物,謂或妻子、奴婢、作使,或象、馬、豬、牛、羊、雞、鴨、駝、騾等類應知。
U2若在聚落
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
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者:此中積集,謂於無情數物,若財若穀。移轉,謂於有情數物。
U3若閑靜處
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
於閑靜處若生若集等者:此中生言,謂於穀物。集與移轉如前說。
U4即此名為可盜物數
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物。
U5若自執受
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
U6不與而取
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
U7不與而樂
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
U8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2
V1牒經句
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者,
V2釋其義2
W1釋希望
謂劫盜他欲為己有。
W2釋不與等3
X1不與
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
非先所與如酬債法者:謂非物主先意欲與,是名非先所與。他生希望,強索而與,是名為酬債法。
X2不捨
若彼物主於彼取者而不捨與,是名不捨。
X3不棄
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
U9自為而取
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
U10饕餮而取
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而希望故。
U11不清而取
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
不清而取等者:謂自所攝財穀等事為他競諍,名所競物。若他得勝,自不清雪,取為己有,是名不清而取。
U12不淨而取
不淨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
不淨而取等者:於他所攝財穀等事,自與他競,雖能勝他,取為己有,然有過失,故名不淨而取。
U13有罪而取
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
U14於不與取若未遠離2
V1準前說
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
V2例所餘
所餘業道亦爾。
S2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
此中略義等者:由盜此故成不與取,配屬別句中第一句。若於是處如其差別,配屬次二句。如實劫盜,配屬次七句。由劫盜故得此過失,配屬後四句應知。
S3簡法相2
T1正明建立
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
T2兼例所餘
當知餘亦爾。
R3欲邪行攝2
S1總句
復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2
U1初三句2
V1別釋相3
W1於諸父母等所守護5
X1父母守護
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餘共為鄙穢。
X2至親守護
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
X3餘親守護
此若無者,復為餘親之所守護。
X4自己守護
此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
X5舅姑守護
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
W2有治罰
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
W3有障礙
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
V2略顯義
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
U2後七句7
V1他妻妾
他妻妾者,謂已適他。
V2他所攝
他所攝者,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
V3由凶詐
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
謂矯亂已而行邪行者:矯設方法令彼惑亂,如行誑諂等,是名矯亂。
V4由彊力
若由彊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彊逼。
V5由隱伏
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
謂不對彼竊相欣欲者:此不對彼,謂不對彼父母等公然彊逼,唯由隱竊,互相欣欲。為簡公顯,故作是說。
V6行欲行
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
謂兩兩交會者:由二補特伽羅及彼男女二根展轉交會,是名兩兩交會。
V7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
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
謂於非道非處等者:此中非道,亦名非支,謂除產門外所有餘分。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4839)如是一切皆名非理,於自妻妾隨一而行,亦名欲邪行罪。
T2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此中略義等者:若彼所行,配屬別句中前五句。若行差別,配屬次三句。若欲邪行,配屬後二句應知。
R4妄語2
S1總句
復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9
U1於王家
若王者,謂王家。
U2於執理家
若彼使者,謂執理家。
U3於長者居士
若別者,謂長者居士。
U4於彼聚集
若眾者,謂彼聚集。
U5於四方人眾聚集處
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
U6於已知
若已知者,謂隨前三所經語言。
謂隨前三所經語言者:謂隨前時聞、覺、知三所曾經事,覆真實想而說異語,謂為已知。非唯依知言說,名為已知。義寬廣故。四言說中不言依見言說者,下別說故。四種言說,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九頁175)
U7於已見
若已見者,謂隨曾見所經語言。
U8由自因等2
V1略標2
W1舉由自因
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
W2例由他因
如由自因,他因亦爾。
如由自因他因亦爾者:由自怖畏,或自味著,名由自因;如前已說。或復由他怖畏,由他味著,教敕令作,名由他因;故言亦爾。
V2別釋2
W1因怖畏
因怖畏者,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
W2因味著
因味著者,謂為財穀、珍寶等故。
U9知而說妄語
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
覆想欲見而說語言者:心所取相,是名為想;心所樂欲,是名為欲;心所忍可,是名為見。由此三故能起語言。諸妄語者說別異語,令真不顯,是名為覆。
T2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此中略義等者:依處故,配屬別句中若王等五句。異說故,配屬已知已見二句。因緣故,配屬自因他因等句。壞想故,配屬知而覆妄語句應知。
R5離間語攝2
S1總句
復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7
U1若為破壞
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
U2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
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
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者:謂聞彼語,或聞此語,若順乖離,則便向此、向彼而為宣說故。
U3破壞和合
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
破壞和合等者:謂以方便令此或彼生起不和合欲,而生別離喜故。
U4隨印別離
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
隨印別離等者:謂以方便印順彼別離喜,從是乖違喜不更生故。
U5喜壞和合
喜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汙故。
喜壞和合等者:謂彼若此若已生喜別離,能離間者遂破壞欲,生染汙喜故。
U6樂印別離
樂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汙故。
樂印別離等者:謂彼若此從是乖違喜不更生,能離間者破壞意樂圓滿,而生染汙樂故。
U7說能離間語
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
說能離間語等者:謂若此語能令乖離,是則此語名能離間。如聞彼此順乖離語,則向此彼展轉宣說。如是宣說,當知名為能離間語。如前已說。今此更顯由他方便,為乖離彼而有所說,亦名能離間語。如聞彼此順和合語,則向此彼謂為不聞。或復依止親近、施與、知友、給侍以為方便而有陳說,皆名能離間語。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七頁4841)
T2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汙心,及他方便應知。
此中略義等者:離間意樂,配屬別句中若為破壞句。離間未壞方便,配屬聞彼語已至向彼宣說句。離間已壞方便,配屬破壞和合及隨印別離句。離間染汙心,配屬喜壞和合及樂印別離句。他方便,配屬說能離間語句應知。
R6麤惡語攝2
S1總句
復次,麤惡語者者,此是總句。
S1別句2
T1舉相違2
U1釋經句12
V1語無擾動
此中尸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
語無擾動者:謂無憤發掉舉及躁急掉舉故。
V2悅耳
文句美滑,故名悅耳。
文句美滑等者:言不鄙陋,是名為美。言皆輕易,是名為滑。眾樂聽聞,故名悅耳。
V3稱心
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
增上欲解至名為稱心者:謂依增上生道樂欲忍可而起言說,是名增上欲解之所發起。是諦是實,名非假偽。無諂無誑,名非諂媚。眾樂領受,故名稱心。
V4可愛
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
不增益故至名為可愛者:如實而說,名不增益。應時而說,順眾而說,如法而說,是名應順時機及引義利。順往善趣,故名可愛。
V5先首
趣涅槃宮,故名先首。
趣涅槃宮故名先首者:謂說法者為令眾生越生死塹,故所說法唯以趣涅槃宮為其上首,令彼眾生起勝意樂,趣涅槃故。
V6美妙
文句可味,故名美妙。
文句可味故名美妙者:其聲清美,如羯羅頻迦音故。
V7分明
善釋文句,故名分明。
V8易可解了
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
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者:言無闕隱,是名顯然。愛樂聽聞,是名有趣。
V9可施功勞
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
攝受正法等者:聽聞正法,如說修行,能引自義,功不唐捐,故名可施功勞。
V10無所依止
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
離愛味心至無所依止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而為說法,名離愛味心之所發起。
V11非可厭逆
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
不過度量等者:知量而說,語無重複,是名不過度量。
V12無邊無盡
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相續廣大等者:言辭無間,廣大善巧,是名相續廣大。
U2略明攝2
V1初三種2
W1標
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
W2列3
X1尸羅律儀所攝語
一、尸羅律儀所攝語,謂一種。
X2等歡喜語
二、等歡喜語,謂三種。
X3說法語2
Y1標攝
三、說法語,謂其所餘。
略攝為三種語等者:最初一種語無擾動,名尸羅律儀所攝語。次三悅耳、稱心、可愛,名等歡喜語;等遍三世無量眾生樂聽聞故。所餘八種,先首乃至無邊無盡,名說法語。前說增上生道,此說決定勝道,是故有別。
Y2別廣2
Z1標
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
Z2列3
a1所趣圓滿語
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
a2文詞圓滿語
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
a3方便圓滿語
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餘。
即此最後又有三種等者:謂說法語又有三種差別,如文易知。
V2後三種3
W1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2
X1別釋3
Y1可愛語
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
Y2可樂語
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
Y3可欣及可意語
於現在世事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
X2結攝
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
W2三摩呬多語
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
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者:三摩呬多,此云等引。由說法語引令眾生趣證涅槃,故名三摩呬多語。
W3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即尸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即尸羅支所攝語等者:謂由尸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故生悅,生悅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此中皆名尸羅支所攝語。舉初無悔後三摩地,略無中間悅喜安樂,故置等言。
T2釋麤惡2
U1舉二種2
V1毒螫語
此中毒螫語者,謂毀辱他言,縱瞋毒故。
V2麤獷語
麤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
U2例所餘
所餘麤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所餘麤惡語翻前白品應知者:前說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白品所攝。今說麤惡語中,除前毒螫語、麤獷語外,所餘一切翻前所說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當知即擾動語乃至有邊盡語,皆是麤惡語攝。又此略義亦翻白品,有三種語應知。
R7綺語攝2
S1總句
復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3
U1於邪舉罪時2
V1總標
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
有五種邪舉罪者者:如下文說非時語者、非實語者、非義語者、非法語者、非靜語者,五種應知。
V2列釋5
W1非時語者
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
W2非實語者
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
W3非義語者
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
W4非法語者
言麤獷故,名非法語者。
W5非靜語者
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
U2於邪說法時6
V1不思量語
又於邪說法時,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
V2不靜語
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
V3雜亂語
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
非時而說至名雜亂語者:於所應說前後不次,名非時說;由是義趣不相符順,名不相屬,是故此語名雜亂語。
V4非有教語
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
不中理因而宣說故等者:能成立因有過失故,不能成就所立宗義,當知是因名不中理。違法違義故,名非有教語。
V5非有喻語
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
引不相應為譬況故等者:引同類喻,可順成宗;若不相應,宗義不立。不相應者,謂不相似;不相似故,即為異類。闕無同喻,故名非有喻語。
V6非有法語
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
顯穢染故等者:宣說種種王論、賊論、飲食等論,名顯穢染。能引無義故,名非有法語。
U3於歌笑嬉戲等時等
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
T2結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此中略義等者:如前所說邪舉罪時,邪說法時,歌笑嬉戲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是名三時。於三時中諸有所說,皆名綺語。
R8貪欲攝2
S1總句
復次,諸貪欲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3
U1由猛利貪
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
U2於財或具
於財者,謂世俗財類。具者,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為物。
U3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者,此顯貪欲生起行相。
T2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欲自性、貪欲所緣、貪欲行相。
此中略義等者:貪欲自性,配屬別句中初一句由猛利貪。貪欲所緣,配屬次二句於財及具。貪欲行相,配屬後一句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R9瞋恚攝2
S1總句
復次,瞋恚心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5
U1惡意分別
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
U2當殺
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
U3當害
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
U4當為衰損
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
U5彼當自獲種種憂惱
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
T2指略義
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此中略義如前應知者:如前貪欲略攝三義,一、自性,二、所緣,三、行相。瞋恚略義應知亦爾。瞋恚自性,配屬別句中惡意分別。瞋恚所緣,配屬當殺、當害乃至彼當自獲種種憂惱。瞋恚行相,謂損害等期心決定。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四頁4832)今此略無,或惡意分別攝,故不更說。
R10邪見攝2
S1總句
復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
S2別句2
T1釋經句9
U1起如是見
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
起如是見等者:此中忍可,謂即勝解,起見因故。欲樂即增語路,依見起故。於所說義未說當說,是名當所說義。
U2立如是論
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
U3無有施與等2
V1總標列
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誹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淨意樂,三、祀天意樂。
V2隨難釋
供養火天,名為祠祀。
無有施與等者:謂有外道,由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恆行布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如前空見論中已說。(陵本七卷九頁507)今此更顯由三意樂成三差別。謂由執取財物意樂,於諸有苦不能行施,是故誹撥無有施與。或由執取靜慮清淨意樂,於諸有恩及親愛所不欲行施,是故誹撥無有愛養。或由執取供養火天意樂,於諸尊勝都無所施,謂不應祀,是故誹撥無有祠祀。
U4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又顯誹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誹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無有妙行無有惡行者:福、不動行,是名妙行;諸非福行,是名惡行。當知妙行從施戒修三種所生,是謂能治;惡行為施戒修之所對治,是謂所治。彼諸外道不能了知自業差別,是故撥無。
U5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顯誹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者:由妙行、惡行牽引愛非愛趣自體,是名為果。即彼妙行、惡行二業種子,為愛取潤變異成熟,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是名異熟。
U6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又顯誹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誹撥流轉依處緣故等者:十方世界五趣差別,是諸有情流轉依處,隨業所感,作彼生緣,由是說名此世他世。於此撥無,是即誹撥諸有情生流轉依處。
U7無母無父
又顯誹撥彼所託緣故,及誹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
U8無化生有情
又顯誹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
誹撥流轉士夫者:此命終已,當生未生,於此中間有中有生,是名流轉士夫。唯化生故,亦名化生有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處有,以此為依往生處故。於此撥無,是即誹撥流轉士夫。
U9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2
V1標廣說
又顯誹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
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者:此中廣說,如下正至乃至我生已盡等是。
V2釋別義10
W1正至
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
已趣各別煩惱寂靜等者:如預流果,永斷一切見所斷惑故得;一來果、不還果,進斷欲界所餘煩惱故得;是名已趣各別煩惱寂靜。唯聖能證,故名正至。
W2正行
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
W3此世間
因時,名此世間。
W4彼世間
果時,名彼世間。
因時名此世間果時名彼世間者:修習對治,名之為因;煩惱永斷,名之為果。若修因時,於此煩惱未永斷故,名此世間;若證果時,此煩惱斷,於餘煩惱未永斷故,名彼世間。如說預流,乃至不還果向差別應知。謂諸無事能感惡趣、往惡趣因煩惱斷故,立預流果。此預流果極餘七有,由是因緣,多生相續。若斷再生相續煩惱,生無重續,立一來果。若已永斷能感還來生此煩惱,唯於天有當可受生,即於爾時立不還果。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十三頁2447)
W5自然
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
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者:謂諸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又諸獨覺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法現觀,得獨覺菩提果。唯此說為自士夫力所作,故名自然。
W6通慧
通慧者,謂第六。
通慧謂第六者:六神通中,漏盡智通是第六數,不共外道,說名通慧;謂能了知煩惱盡得及漏盡方便故。
W7已證
已證者,謂由見道。
已證謂由見道者:於六現觀中,此說現觀智諦現觀。
W8具足
具足者,謂由修道。
具足謂由修道者:此說究竟現觀。
W9顯示
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
顯示等者:於煩惱斷自作證已能正了知,名自所知。依此廣為他說,宣揚開示,謂此應遍知永斷等,是名顯示。
W10我生已盡等
我生已盡等,當知如餘處分別。
我生已盡等至餘處分別者:此中等言,等取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下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十七頁6325)即此所說餘處分別。
T2明略義2
U1第一略義2
V1總標列
此中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
V2隨難釋
功用者,謂植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
此中略義等者:謗因,配屬無施與等及無妙行、惡行。謗果,配屬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誹謗功用,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乃至無有化生有情。謗真實事,配屬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又植種功用,謂父為種子緣。任持功用,謂母為所託緣。來往功用,謂此世他世為流轉依處緣。感生業功用,謂化生有情為流轉緣。此中感生,意謂趣生,於趣生時如得神通,所趣無礙,名感生業。
U2第二略義2
V1總標列
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若流轉士夫,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
又有略義差別等者:此中若流轉緣,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及無母無父。若流轉士夫,配屬無化生有情。餘同前說。
V2別料簡2
W1謗流轉
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
W2謗還滅
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又誹謗流轉等者:謗流轉中,應知唯由謗因意樂,謂此彼世乃至化生有情不為流轉因緣,不謗有情流轉自相。謗還滅中,應知唯由謗彼功德意樂,謂彼不能對治還滅,不謗還滅補特伽羅。
Q2白品2
R1翻前相
復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
R2釋差別2
S1標說
所有差別,我今當說。
S2釋經2
T1翻欲邪行攝3
U1舉總句
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者,此是總句。
U2釋差別2
V1標列
當知此由三種清淨而得清淨。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
V2引釋3
W1時分清淨
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淨。
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乃至命終離欲邪行,名盡壽行。或過一年,不至命終,多時離欲邪行,名久遠行。
W2他信清淨2
X1標二種
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淨,此二總顯他信清淨。
X2辨四句2
Y1標
此中或有清而非淨,應作四句。
Y2辨4
Z1初句
初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得勝。
Z2第二句
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
Z3第三句
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
Z4第四句
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
W3正行清淨2
X1釋經4
Y1遠離生臭
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
Y2遠離婬欲
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婬欲。
Y3非鄙愛
不以餘手觸等方便而出不淨故,名非鄙愛。
Y4遠離猥法
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
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者:謂能受學遠離一切行非梵行習婬欲法,是名受持梵行。
X2結名
如是名為正行清淨具足。
U3指略義
當知略義即在此中。
T2翻妄語攝2
U1釋經言4
V1可信
又翻妄語中,可信者,謂可委故。
V2可委
可委者,謂可寄託故。
V3應可建立
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
V4無有虛誑
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罔故。
U2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此中略義等者:欲解攝受,配屬可信、可委。保任攝受,配屬應可建立。作用攝受,配屬無有虛誑。此於一切有情能為攝受饒益,由是故說三種攝受,翻彼妄語能為虛偽友證損害故。
P2法相差別建立3
Q1標一切
復次,法相差別建立者,謂即殺生、離殺生等。
Q2隨別釋2
R1黑品10
S1殺生
云何殺生?謂於他眾生起殺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殺生等者:此釋殺生業道法相差別。謂殺生業要以有情數眾生為所依事,即此所說於他眾生。又殺生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即此所說起殺意樂。心為貪瞋癡三煩惱所蔽,即此所說起染汙心。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即此所說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此中方便、究竟,謂於爾時,或於後時令彼捨命,是名殺生業道法相差別。如是差別,下皆準解,隨應當知。
S2不與取
云何不與取?謂於他攝物起盜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盜方便,及即於彼盜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不與取等者:此釋不與取法相差別。於他攝物,謂不與取業所依處事,或有情數、非有情數,隨應當知。此不與取方便、究竟,謂起方便移離本處。
S3欲邪行
云何欲邪行?謂於所不應行,非道、非處、非時起習近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欲邪行方便,及於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欲邪行等者:此釋欲邪行法相差別。如前欲邪行中說:若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若已適他,為他妻妾;是名所不應行。又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4839)非道、非處、非時,如前欲邪行中已解。此欲邪行方便、究竟,謂兩兩交會。
S4妄語
云何妄語?謂於他有情起覆想說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偽證方便,及於偽證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妄語等者:此釋妄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時眾及對論者領解。
S5離間語
云何離間語?謂於他有情起破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破壞方便,及於破壞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離間語等者:此釋離間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所破領解。
S6麤惡語
云何麤惡語?謂於他有情起麤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麤語方便,及於麤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麤惡語等者:此釋麤惡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訶罵彼。
S7綺語
云何綺語?謂起綺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不相應語方便,及於不相應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綺語等者:此釋綺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纔發言。
S8貪欲
云何貪欲?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汙心,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云何貪欲等者:此釋貪欲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S9瞋恚
云何瞋恚?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汙心,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云何瞋恚等者:此釋瞋恚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損害等其心決定。
S10邪見
云何邪見?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汙心,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云何邪見等者:此釋邪見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誹謗決定。
R2白品2
S1舉離殺生
云何離殺生?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離殺生等者:此釋離殺生法相差別。殺生過患略說有七,如下業過患說。(陵本九卷九頁671)了知此故,名起過患欲解。無貪、無瞋、無癡俱行,是名起勝善心。受戒律儀,名起靜息方便。遠離諸殺生事,是名於彼靜息究竟。
S2例離不與取等2
T1例同
如離殺生,如是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應知亦爾。
T2顯別
此中差別者,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乃至於邪見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
Q3結略廣
如是十種略為三種,所謂身業、語業、意業。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
M3業因3
N1徵
業因云何?
N2標
應知有十二種相。
N3列
一、貪,二、瞋,三、癡,四、自,五、他,六、隨他轉,七、所愛味,八、怖畏,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應知有十二種相等者:此中總說十種業道因緣。彼一一相,或通一切,或唯少分。貪瞋癡三,通說一切業因。起染汙心,或具不具故。或自所作,或令他作,或隨他轉,此說身語業因。所餘諸相,隨應當知。決擇分說:為財利等害諸眾生,亦名殺生。或恐為損、或為除怨、或謂為法,乃至或為戲樂害諸眾生,亦名殺生。(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4837)如說殺生由如是因,於餘業道,或有或無,亦如決擇分說。又此戲樂,謂戲樂顛倒。法想、邪見,謂執受顛倒。如下業顛倒說。(陵本九卷五頁649)
M4業位2
N1徵
業位云何?
N2釋2
O1標列
應知略說有五種相,謂軟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
O2隨釋3
P1軟中上位2
Q1約受生辨2
R1不善業攝3
S1由軟位
由軟不善業故,生傍生中。
S2由中位
由中不善業故,生餓鬼中。
S3由上位
由上不善業故,生那落迦中。
R2善業攝3
S1由軟位
由軟善業故,生人中。
S2由中位
由中善業故,生欲界天中。
S3由上位
由上善業故,生色無色界。
Q2約因緣辨2
R1舉不善業3
S1軟位
何等名為軟位不善業耶?謂以軟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S2中位
何等名為中位不善業耶?謂以中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S3上位
何等名為上位不善業耶?謂以上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R2例諸善業
若諸善業,隨其所應,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應知。
P2生位
何等生位業?謂已生未滅現在前業。
已生未滅現在前業者:因已受用,是名已生。自性受用未盡,是名未滅。由是說名現在前業。
P3習氣位
何等習氣位業?謂已生已滅不現前業。
已生已滅不現前業者:因已受盡,自性已滅,是名已生已滅。無間為緣,為生餘法,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熏習相續,雖復已滅,經百千劫猶能令彼愛非愛果異熟當熟,由是說言不現前業。
M5業門2
N1徵
復次,業門云何?
N2釋2
O1標列二種
此略有二種。一、與果門,二、損益門。
O2隨別廣釋2
P1與果門2
Q1標列
與果門者,有五種應知。一、與異熟果,二、與等流果,三、與增上果,四、與現法果,五、與他增上果。
Q2隨釋3
R1與初三果2
S1舉不善業3
T1與異熟果2
U1釋2
V1舉殺生業道
與異熟果者,謂於殺生親近、修習、多修習故,於那落迦中受異熟果。
V2例餘業道
如於殺生,如是於餘不善業道亦爾。
U2結
是名與異熟果。
與異熟果等者:此中唯約上不善業,說於那落迦中受異熟果。當知軟中諸不善業,亦生傍生或餓鬼中,如前業位說故。
T2與等流果
與等流果者,謂若從彼出,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壽量短促,資財匱乏,妻不貞良,多遭誹謗,親友乖離,聞違意聲,言不威肅,增猛利貪,增猛利瞋,增猛利癡,是名與等流果。
與等流果等者:此中諸相,如其次第,十不善業之所引發。果相似因,名等流果。
T3與增上果
與增上果者,謂由親近、修習、多修習諸不善業增上力故,所感外分光澤尠少,果不充實,果多朽敗,果多變改,果多零落,果不甘美,果不恆常,果不充足,果不便宜,空無果實。
與增上果等者:外器世間一切有情共業所感。由業增上,此諸相生,名增上果。一一差別,如十不善次第應知。
S2翻例善業
當知善業,與此相違。
當知善業與此相違者:善業與果,亦有異熟、等流及增上別。然相相違,翻彼應知。
R2與現法果2
S1略標列
與現法果者,有二因緣,善不善業與現法果。一、由欲解故;二、由事故。
與現法果等者:謂若作業或善不善,彼增上力略由二種。一、由欲解增上,於自所作心生欲樂及勝解故;二、由依事增上,於他尊重、或有恩所、或有苦所有所作故。
S2隨別釋2
T1由欲解2
U1標列
應知欲解復有八種。一、有顧欲解,二、無顧欲解,三、損惱欲解,四、慈悲欲解,五、憎害欲解,六、淨信欲解,七、棄恩欲解,八、知恩欲解。
應知欲解復有八種等者:於中有顧、無顧欲解,依自所生。損惱、慈悲欲解,依他所生。憎害、淨信欲解,依敬田生。棄恩、知恩欲解,依恩田生。
U2隨釋8
V1有顧欲解
有顧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由增上欲解,顧戀其身、顧戀財物、顧戀諸有,造不善業。
有顧欲解造不善業等者:謂由顧戀其身,或由顧戀財物,或由顧戀諸有,造不善業,是名三種增上有顧欲解。此中諸有,謂於現法生所依處諸所有事,即外四大及所造色。不能捨離貪著受用,是名顧戀。
V2無顧欲解
無顧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以增上欲解,不顧其身、不顧財物、不顧諸有,造作善業。
V3損惱欲解
損惱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他有情補特伽羅,以增上品損惱欲解造不善業。
V4慈悲欲解
慈悲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他有情補特伽羅,以增上品慈悲欲解造作善業。
V5憎害欲解
憎害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及隨一種尊重處事,以增上品憎害欲解造不善業。
V6淨信欲解
淨信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等,以增上品淨信欲解造作善業。
憎害欲解造不善業等者:起瞋恚心,是名為憎。起殺害心或惱害心,是名為害。尊重處事有多差別,謂師長等應知。
V7棄恩欲解
棄恩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父母所,及隨一種恩造之處,以增上品背恩欲解、欺誑欲解、酷暴欲解造不善業。
棄恩欲解造不善業等者:此中酷暴欲解,謂起邪見樂作諸惡故。
V8知恩欲解
知恩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於父母等,以增上品知恩欲解、報恩欲解所作善業。
T2由事2
U1不善業2
V1標
由事故者,若不善業,於五無間及彼同分中,亦有受現法果者。
V2釋2
W1五無間業
五無間業者,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羅漢,四、破僧,五、於如來所惡心出血。
五無間業等者:謂若作業,定墮無間大那落迦,當知此業名無間業。於中害母、害父、害阿羅漢,成就殺生究竟業道。破和合僧,成就妄語究竟業道。於如來所惡心出血,成就殺生加行業道,以如來身不可害故。(如俱舍論十八卷一頁說29,93a)
W2無間業同分2
X1列
無間業同分者,謂如有一,於阿羅漢尼及於母所行穢染行。打最後有菩薩。或於天廟、衢路、市肆立殺羊法,流行不絕。或於寄託、得極委重、親友、同心、耆舊等所損害欺誑。或於有苦、貧窮、困乏、無依無怙為作歸依,施無畏已,後返加害,或復逼惱。或劫奪僧門。或破壞靈廟。
X2結
如是等業,名無間同分。
無間業同分等者:謂不善業極上品故,當墮無間那落迦故,與五無間同種類故,由是說言無間同分。於中諸業不善增上,成極重罪,隨應當知。
U2善業2
V1舉勸進等3
W1勸進母等2
X1舉母2
Y1舉於具信
若諸善業由事重故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母無正信,勸進開化,安置建立於具信中。
Y2例具戒等
如無正信,於具信中;如是犯戒,於具戒中;慳吝,於具捨中;惡慧,於具慧中亦爾。
X2例父
如母,父亦爾。
母無正信勸進開化等者:謂以種種方便,於母若父未聞正法無正信者,能令生信。若毀犯戒,能令不犯。若慳吝財,能令惠捨。若有惡慧,能令棄捨,知正揀擇。如是令自父母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是名勸進開化安置建立。
W2供養起慈定等2
X1舉於起慈定者
或於起慈定者供養承事。
X2例於起無諍定等
如於起慈定者,如是於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漢果供養承事亦爾。
W3供養佛等2
X1舉於佛所
又親於佛所供養承事。
X2例於僧所
如於佛所,如是於學無學僧所亦爾。
或於起慈定者供養承事等者:此中慈定,謂慈無量。於定位中,普緣十方,安住無倒有情勝解,修慈俱心,故名慈定。從定心出,是名為起。又無諍定,謂能守護他煩惱行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如顯揚論四卷五頁說31,498b)又滅盡定,謂不還果或阿羅漢,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如是等類補特伽羅,一切有情供養承事,由彼能為有情作諸義利及與饒益故。
V2翻例損害
若即於此尊重事中,與上相違,由損害因緣起不善業,受現法果。
若即於此尊重事中等者:前說於尊重事起作善業,受善法果。今說於彼由損害緣,造不善業,受果亦爾。五無間業前已別說,此應除之,唯說所餘。
R3與他增上果3
S1標
與他增上果者,謂亦由受現法果業。
S2釋2
T1由佛等力2
U1舉佛世尊
猶如如來所住國邑,必無疾疫災橫等起。佛神力故,無量眾生無疾、無疫、無有災橫,得安樂住。
U2例輪王等
如佛世尊,如是轉輪聖王及住慈定菩薩亦爾。
T2由菩薩施
若諸菩薩以大悲心觀察一切貧窮困苦業天所惱眾生,施以飲食財穀庫藏皆令充足。由此因緣,彼諸眾生得安樂住。
S3結
如是等類,是他增上所生現法受業應知。
與他增上果等者:此增上果從他所生,亦由自業所感,是故說言與他增上果。謂如佛世尊所住國邑,必無疾疫災橫等起。又如菩薩大悲行施,拔濟一切貧窮困苦。由是因緣,彼諸眾生得安樂住。此安樂住雖從他生,當知非不由自業感。由是說言亦由受現法果業。此業若無,彼果非有。如有頌言:見業障現前,積集損惱故;現有諸有情,不感菩薩施。(攝論三卷十二頁31,148c)結文中說是他增上所生現法受業,亦具二義應知。謂是他增上所生,亦是現法受業所感。由是安立與他增上果名。
P2損益門2
Q1舉損害門3
R1標
損益門者,謂於諸有情,依十不善業道,建立八損害門。
R2徵
何等為八?
R3列
一、損害眾生,二、損害財物,三、損害妻妾,四、虛偽友證損害,五、損害助伴,六、顯說過失損害,七、引發放逸損害,八、引發怖畏損害。
引發怖畏損害者:此依後三不善道建立應知。
Q2例利益門
與此相違,依十善業道,建立八利益門應知。
M6業增上3
N1徵
業增上云何?
N2標
謂猛利極重業。
N3釋2
O1標列
當知此業由六種相。一、加行故;二、串習故;三、自性故;四、事故;五、所治一類故;
所治一類故者:謂所應治諸不善業,乃至壽盡一類相續,無損害故。
六、所治損害故。
O2隨釋6
P1加行
加行故者,謂如有一,由極猛利貪瞋癡纏,及極猛利無貪、無瞋、無癡加行,發起諸業。
P2串習
串習故者,謂如有一,於長夜中,親近、修習、若多修習不善善業。
P3自性2
Q1依不善業辨
自性故者,謂於綺語,麤惡語為大重罪;於麤惡語,離間語為大重罪;於離間語,妄語為大重罪。於欲邪行,不與取為大重罪;於不與取,殺生為大重罪。於貪欲,瞋恚為大重罪;於瞋恚,邪見為大重罪。
Q2依善業辨2
R1於三褔事
又於施性,戒性無罪為勝;於戒性,修性無罪為勝。
R2於三慧事
於聞性,思性無罪為勝;如是等。
P4事
事故者,謂如有一,於佛法僧及隨一種尊重處事,為損為益,名重事業。
P5所治一類
所治一類故者,謂如有一,一向受行諸不善業,乃至壽盡無一時善。
P6所治損害
所治損害故者,謂如有一,斷所對治諸不善業,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M7業顛倒2
N1徵
業顛倒云何?
N2釋2
O1標列
此有三種應知。一、作用顛倒,二、執受顛倒,三、喜樂顛倒。
O2隨釋3
P1作用顛倒2
Q1舉殺生業道2
R1於誤殺2
S1標顛倒
作用顛倒者,謂如有一,於餘眾生思欲殺害,誤害餘者。
S2辨相似
當知此中,雖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
雖有殺生無殺生罪等者:此中殺生,由於餘有情事,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此業非是圓滿業道所攝,由是說言雖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於餘生感得壽量短促彼等流果,由是說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
R2於非情2
S1標顛倒
若不誤殺其餘眾生,然於非情加刀杖已,謂我殺生。
S2辨相似
當知此中,無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
無有殺生無殺生罪等者:此中加害非實有情,由是說言無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於餘生感得外分光澤尠少彼增上果,由是說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
Q2例不與取等
如殺生業道,如是不與取等一切業道,隨其所應,作用顛倒應知。
P2執受顛倒2
Q1執無罪褔2
R1標彼立
執受顛倒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施無受,乃至廣說一切邪見。
R2顯彼執
彼作是執:畢竟無有能殺、所殺,若不與取乃至綺語,亦無施與、受齋、修褔、受學尸羅;由此因緣,無罪無褔。
畢竟無有能殺所殺等者:此即前業因中彼邪見相應知。
Q2執褔無罪2
R1於殺生
又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憎梵、憎天、憎婆羅門。若彼憎惡,唯應殺害。殺彼因緣,唯福無罪。
R2於不與取等
又於彼所起不與取乃至綺語,唯獲福德,無有非福。
若有眾生憎梵憎天等者:此即前業因中彼法想相應知。
P3喜樂顛倒
喜樂顛倒者,謂如有一,不善業道現前行時,如遊戲法,極為喜樂。
喜樂顛倒等者:此即前業因中彼喜樂相應知。
M8業差別3
N1徵
業差別云何?
N2列2
O1體性差別
謂有作業,有不作業;有增長業,有不增長業;有故思業,有不故思業。
O2種類差別
如是定異熟業、不定異熟業,異熟已熟業、異熟未熟業,善業、不善業、無記業,律儀所攝業、不律儀所攝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施性業、戒性業、修性業,褔業、非褔業、不動業,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過去業、未來業、現在業,欲繫業、色繫業、無色繫業,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業,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業,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曲業、穢業、濁業,清淨業、寂靜業。
N3釋2
O1體性攝3
P1作不作業2
Q1作
作業者,謂若思業,若思已所起身業、語業。
Q2不作
不作業者,謂若不思業,若不思已不起身業、語業。
P2增長不增長業2
Q1增長4
R1標簡
增長業者,謂除十種業。
R2徵起
何等為十?
R3別列
一、夢所作業,二、無知所作業,
無知所作業者:謂於所作有罪無罪,無有覺慧,無所知故。
三、無故思所作業,
無故思所作業者:如下不故思業釋應知。
四、不利不數所作業,
不利不數所作業者:若非上品意樂之所發起,是名不利所作業。及於彼業不樂親近、修習、或多修習,是名不數所作業。
五、狂亂所作業,
狂亂所作業者:謂由癡狂、心亂、痛惱所逼而有所作故。
六、失念所作業,
失念所作業者:謂於有罪雖有覺慧及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作不應作故。
七、非樂欲所作業,
非樂欲所作業者:謂所作業由他教敕,非自起彼欲樂故。
八、自性無記業,
自性無記業者:如下無記業釋應知。
九、悔所損業,
悔所損業者:謂如造作不善業已,還即如法疾疾悔除,令還淨故。
十、對治所損業。
對治所損業者:謂依世間及出世間諸對治道,或能損伏、或能永害彼彼種故。
R4結名
除此十種,所餘諸業名為增長。
Q2不增長
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業。
P3故思不故思業2
Q1故思
故思業者,謂故思已,若作業、若增長業。
Q2不故思
不故思業者,謂非故思所作業。
故思業及不故思業者:謂先思量已,隨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名故思業。若異此者,即名不故思業。如下攝事分說。(陵本九十卷二頁6792)
O2種類攝15
P1定不定受業2
Q1順定受
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
Q2順不定受
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
順定受業及順不定受業者:謂由此業定受彼果,是名順定受業。又所作業不定受果,是名順不定受業。又順定受業,謂故思所造重業。不定受業,謂故思所造輕業,如下攝事分說。(陵本九十卷二頁6793)
P2已熟未熟業2
Q1異熟已熟
異熟已熟業者,謂已與果業。
Q2異熟未熟
異熟未熟業者,謂未與果業。
P3善等性業3
Q1善
善業者,謂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業。
Q2不善
不善業者,謂貪瞋癡為因緣業。
Q3無記
無記業者,謂非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亦非貪瞋癡為因緣業。
P4律儀等攝業3
Q1律儀所攝
律儀所攝業者,謂或別解脫律儀所攝業,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業,或無漏律儀所攝業。
律儀所攝業等者:七眾所受律儀戒,是名別解脫律儀。依止靜慮及諸等至,伏斷現行諸煩惱纏,是名靜慮等至果斷律儀。證諦現觀,爾時一切能往惡趣惡戒種子皆悉永害,是名無漏律儀。攝決擇分廣辯應知。(陵本五十三卷五頁4222)
Q2不律儀所攝3
R1標
不律儀所攝業者,謂十二種不律儀類所攝諸業。
R2徵
何等十二不律儀類?
R3列
一、屠羊,二、販雞,三、販豬,四、捕鳥,五、罝兔,六、盜賊,七、魁膾,八、守獄,九、讒剌,十、斷獄,十一、縛象,十二、呪龍。
Q3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
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者,謂除三種律儀業及不律儀類業,所餘一切善、不善、無記業。
P5施等性業2
Q1約法相辨2
R1舉施性2
S1標列
施性業者,謂若因緣、若等起、若依處、若自性。
S2隨釋4
T1因緣
彼因緣者,謂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
T2等起
彼等起者,謂無貪、無瞋、無癡俱行,能捨所施物、能起身語業思。
彼等起等者:此中文應長讀。當知體即是思。謂由此思,能捨所施物,能起身語業,如是故名能捨所施物能起身語業思。此思與無貪、無瞋、無癡俱時現行,是名無貪、無瞋、無癡俱行。
T3依處
彼依處者,謂以所施物及受者為依處。
彼依處等者:當知此中有情數物、無情數物,一切總說名所施物。於有苦者、或有恩者、或親愛者、或尊勝者,是其所施,一切總說名為受者。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十四頁2128)
T4自性
彼自性者,謂思所起能捨所施物身業、語業。
R2例戒性等2
S1標隨應
如施性業,如是戒性業、修性業隨其所應應知。
S2釋差別2
T1戒性2
U1指同
此中戒性業,因緣、等起如前。
U2顯別2
V1自性
自性者,謂律儀所攝身語業等。
V2依處
依處者,謂有情、非有情數物。
T2修性4
U1因緣
修性因緣者,謂三摩地因緣,即無貪、無瞋、無癡。
U2等起
等起者,謂彼俱行引發定思。
U3自性
自性者,謂三摩地。
自性謂三摩地者:謂四無量,慈悲喜捨是此所說,修福業攝故。
U4依處
依處者,謂十方無苦無樂等有情界。
依處謂十方無苦無樂等有情界者:四無量普緣十方一切有情為所依處。此諸有情略有三品。一者、無苦無樂,二者、有苦,三者、有樂。三摩呬多地中廣辯其相。(陵本十二卷十二頁1013)今於此中,唯舉最初,略無餘二,故置等言。
Q2約補特伽羅相辨
又具施戒修者所有相貌,應知一切如餘處說。
P6褔等業3
Q1褔
福業者,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
Q2非褔
非福業者,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受不善業。
Q3不動
不動業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界受善業。
謂感善趣異熟等者:謂業若感人天總異熟果,是名善趣異熟善業。於異熟中感有別報順生樂受,是名順五趣受善業。如是樂受從異熟生,或現緣生,隨應當知。下非福業及不動業感果總別準此應釋。
P7順樂受等業3
Q1順樂受
順樂受業者,謂福業及順三靜慮受不動業。
謂福業及順三靜慮受不動業者:福業總別能順樂受,如前已說。下三靜慮皆有樂受灌灑其身。能感彼地諸不動業,亦名順樂受業。復次當知,此三靜慮皆得建立名無動處。業能趣彼,得不動名。謂外欲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如下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七卷十八頁7303)
Q2順苦受
順苦受業者,謂非福業。
Q3順不苦不樂受
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異熟業,及第四靜慮以上不動業。
謂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異熟業等者:阿賴耶識唯是異熟,彼相應受自性唯捨,由是說言能感彼業名順不苦不樂受業。又第四靜慮以上諸地,捨念清淨,最極寂靜;能感彼業,亦名順不苦不樂受業。
P8順現法受等業3
Q1順現受
順現法受業者,謂能感現法果業。
謂能感現法果業者:若所作業意樂增上、加行增上、良田增上,於現法中異熟成熟,是名能感現法果業。
Q2順生受
順生受業者,謂能感無間生果業。
能感無間生果業者:若所作業於現法中異熟未熟,於次生中當生異熟,是名能感無間生果業。
Q3順後受
順後受業者,謂能感彼後生果業。
謂能感彼後生果業者:若所作業現法次生異熟未熟,從此以後異熟方熟,是名能感彼後生果業。
P9過去等業3
Q1過去
過去業者,謂住習氣位,或已與果、或未與果業。
謂住習氣位或已與果或未與果業者:謂過去世業緣現行,熏彼種生,依自相續,當得生起,是名住習氣位業。若於現法異熟已生,即此說明已與果業。若順生受或順後受,即此說名未與果業。
Q2未來
未來業者,謂未生未滅業。
謂未生未滅業者:無明為緣,善不善業當得現行。簡彼現在,名未生業;簡彼過去,名未滅業。
Q3現在
現在業者,謂已造、已思、未謝滅業。
P10欲繫等業3
Q1欲繫
欲繫業者,謂能感欲界異熟,墮欲界業。
Q2色繫
色繫業者,謂能感色界異熟,墮色界業。
Q3無色繫
無色繫業者,謂能感無色界異熟,墮無色界業。
P11學等業3
Q1學
學業者,謂若異生、若非異生,學相續中所有善業。
謂若異生至所有善業者:此中異生,唯說內法,彼相續中所有善業亦名學業。謂求解脫者所有善法,亦是有學義故。(如集論二卷十二頁說31,670b)又非異生,謂諸聖者,此中唯說預流、一來、不還,有所應學名有學故。
Q2無學
無學業者,謂無學相續中所有善業。
Q3非學非無學
非學非無學業者,謂除前二,餘相續中所有善、不善、無記業。
餘相續中所有善不善無記業者:謂除有學、無學,所餘一切異生相續,是名為餘。彼所有業,名非學非無學業。
P12見斷等業3
Q1見所斷
見所斷業者,謂受惡趣不善等業。
Q2修所斷
修所斷業者,謂受善趣善、不善、無記業。
謂受惡趣不善等業者:謂有見道所斷法者,依彼諸見,起貪、瞋、慢及無明、疑,造不善業,當往惡趣;或迷諦理,修無想定,當生無想,謂為解脫;如是等類,皆名見所斷業。由是差別,故於文中置有等言,等取善業、無記業故。
Q3非所斷
無斷業者,謂世出世諸無漏業。
謂世出世諸無漏業者:此無漏業通世出世。謂若一切有學,唯出世法名為無漏。若諸無學,世出世法皆名無漏,以彼相續漏已盡故。
P13黑黑異熟等業4
Q1黑黑異熟
黑黑異熟業者,謂非福業。
黑黑異熟業等者:由非福業能感各別處所那落迦趣故,名黑黑異熟業。以彼業果異熟皆是黑品攝故。
Q2白白異熟
白白異熟業者,謂不動業。
白白異熟業等者:由不動業能感各別處所天趣,故名白白異熟業。業果異熟俱白品攝,故作是說。
Q3黑白黑白異熟2
R1標所攝
黑白黑白異熟業者,謂褔業。
R2釋所以
有不善業為怨對故,由約未斷非褔業時所有褔業而建立故。
黑白黑白異熟業等者:謂由是業能感餘處所有諸生,故名黑白黑白異熟業。由於是處有二業果現前可得,是故總說以為一業。此復云何?謂此福業有非福業為怨對故,乃至廣說。如文可知。
Q4非黑非白無異熟等
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者,謂出世間諸無漏業,是前三業斷對治故。
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等者:此能對治前三黑黑異熟等業,令其永斷,若未生者令不當生,若已生者令得離繫,由是說言能盡諸業。唯出世間無漏業攝,簡非黑品、白品感異熟業,由是說言非黑非白無異熟業。
P14曲等業2
Q1第一義3
R1曲
曲業者,謂諸外道善不善業。
曲業等者:外道善不善業皆由邪見所起,故名曲業。如是邪見非內法有,是故不說此法異生。
R2穢2
S1外道攝
穢業者,謂即曲業亦名穢業。
謂即曲業亦名穢業者:由彼曲業邪見所起,即此為依,障生功德,是故曲業亦名穢業。
S2此法異生攝
又有穢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顛倒見者、住自見取者、邪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
又有穢業等者:此說內法異生亦有穢業。謂有內法異生,於聖教中聞正法已,不如實解,執法為法,非義為義,是即名為於聖教中顛倒見者。或有異生,性非質直,非質直類,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常安住自見取中,是名住自見取者。或有異生,於一切法起無相見,撥一切相皆是無相,是即名為邪決定者。或有異生,於所聞法不生勝解,無清淨信,是即名為猶豫覺者。如是等類諸所有業亦名穢業,汙道攝故。
R3濁2
S1外道攝
濁業者,謂即曲業、穢業亦名濁業。
謂即曲業穢業亦名濁業者:此亦唯說外道善不善業應知。
S2此法異生攝
又有濁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不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
Q2第二義2
R1標唯外道
又有差別,唯於外道法中有此三業。
R2釋曲等名
由邪解行義故,名曲;由此為依,能障所起諸功德義故,名穢;能障通達真如義故,名濁;應知。
P15清淨等業2
Q1清淨
清淨業者,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正決定者、不猶預覺者所有善業。
清淨業等者:謂由淨信為依所有善業,是故彼業得清淨名。
Q2寂靜
寂靜業者,謂住此法非異生者,一切聖者所有學無學業。
寂靜業等者:謂由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是故彼業得寂靜名。
M9業過患2
N1徵
業過患云何?
N2釋2
O1舉七種2
P1標列
當知略說有七過患。謂殺生者殺生為因,能為自害、能為他害、能為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現法後法罪,受彼所生身心憂苦。
P2隨釋7
Q1能為自害
云何能為自害?謂為害生發起方便,由此因緣,便自被害,若被繫縛,若遭退失,若被訶毀;然彼不能損害於他。
Q2能為他害
云何能為他害?謂即由此所起方便,能損害他。由此因緣,不自被害乃至訶毀。
Q3能為俱害
云何能為俱害?謂即由此所起方便,能損害他。由此因緣,復被他害,若被繫縛乃至訶毀。
Q4生現法罪
云何生現法罪?謂如能為自害。
Q5生後法罪
云何生後法罪?謂如能為他害。
Q6生現法後法罪
云何生現法後法罪?謂如能為俱害。
Q7受彼所生身心憂苦
云何受彼所生身心憂苦?謂為害生發起方便,而不能成六種過失,又不能辦隨欲殺事,彼由所欲不會因緣,便受所生身心憂苦。
受彼所生身心憂苦中六種過失者:即前已說自害等是。
O2指廣說2
P1約犯尸羅辨
又有十種過患,依犯尸羅。如經廣說應知。
又有十種過患等者:尸羅虧損由十因緣。謂由最初惡受尸羅律儀,乃至最後所受失壞。聲聞地中廣辯其相。(陵本二十二卷八頁1911)由彼因緣,成十過患,是故此中作如是說。
P2約犯五事辨
又有四種不善業道,
又有四種不善業道者:謂殺生、不與取、欲邪行、妄語業道應知。
及飲諸酒以為第五。依犯事善男學處,佛薄伽梵說多過患應知。廣說如闡地迦經。
J3生雜染2
K1徵
云何生雜染?
K2釋2
L1總標列
謂由四種相應知。一、由差別故;二、由艱辛故;三、由不定故;四、由流轉故。
L2隨別釋4
M1生差別2
N1標列
生差別者,當知復有五種。一、界差別,二、趣差別,三、處所差別,四、勝生差別,五、自身世間差別。
N2隨釋5
O1界差別
界差別者,謂欲界及色無色界生差別。
O2趣差別
趣差別者,謂於五趣四生差別。
O3處所差別
處所差別者,謂欲界中有三十六處生差別,色界中有十八處生差別,無色界中有四處生差別,如是總有五十八生。
O4勝生差別2
P1於人中2
Q1總標
勝生差別者,謂欲界人中有三勝生。
Q2列釋3
R1黑勝生生
一、黑勝生生。謂如有一,生旃荼羅家,若卜羯娑家,若造車家,若竹作家,若生所餘下賤貧窮乏少財物飲食等家,如是名為人中薄福德者。
R2白勝生生
二、白勝生生。謂如有一,生剎帝利大富貴家,若婆羅門大富貴家,若諸長者大富貴家,若生所餘豪貴大富多諸財穀庫藏等家,如是名為人中勝褔德者。
R3非黑非白勝生生
三、非黑非白勝生生。謂如有一,非前二種生處中家者。
P2於天中3
Q1欲界天
又欲界天中亦有三種勝生。一、非天生,二、依地分生,三、依虛空宮殿生。
Q2色界天
又色界中有三種勝生。一者、異生無想天生,二者、有想天生,三者、淨居天生。
又色界中有三種勝生等者:初一唯外道異生,次一通一切凡聖,後一唯諸聖者。
Q3無色界天
又無色界中有三勝生。一、無量想天生,二、無所有想天生,三、非想非非想天生。
O5自身世間差別
自身世間差別者,謂於十方無量世界中,有無量有情無量生差別應知。
M2生艱辛2
N1引經說2
O1舉二量2
P1血量3
Q1標
生艱辛者,如薄伽梵說:汝等長時馳騁生死,身血流注過四大海。
Q2徵
所以者何?
Q3釋2
R1舉生象馬等中
汝等長夜,或生象、馬、駝、驢、牛、羊、雞、鹿等眾同分中,汝等於彼多被斫截身諸支分,令汝身血極多流注。
R2例生人中
如於象等眾同分中,人中亦爾。
P2淚量
又復汝等於長夜中,喪失無量父母兄弟姊妹親屬,又復喪失種種財寶諸資生具,令汝洟淚極多流注,如前血量。
O2例乳量
如血、洟淚,如是當知所飲母乳其量亦爾。
N2結應知
如是等類生艱辛苦無量差別應知。
M3生不定2
N1顯不定4
O1於父母2
P1明算計
生不定者,如薄伽梵說:假使取於大地所有一切草木根莖枝葉等,截為細籌,如四指量,計算汝等長夜展轉所經父母,如是眾生曾為我母,我亦長夜曾為彼母;如是眾生曾為我父,我亦長夜曾為彼父。
P2釋無盡
如是算計,四指量籌速可窮盡,而我不說汝等長夜所經父母其量邊際。
O2於苦樂2
P1舉苦
又復說言:汝等有情自所觀察,長夜展轉,成就第一極重憂苦,今得究竟。
今得究竟者:謂趣清淨究竟涅槃故。
汝等當知,我亦曾受如是大苦。
P2例樂
如苦,樂亦爾。
O3於處所
又復說言:我觀大地,無少處所可得汝等長夜於此處所未曾經受無量生死。
O4於眷屬
又復說言:我觀世間有情,不易可得長夜流轉不為汝等若母,若父、兄弟、姊妹,若軌範師,若親教師,若餘尊重,若等尊重。
N2顯生量
又如說言:若一補特伽羅於一劫中所受身骨,假使有人為其積集不爛壞者,其聚量高王舍城側廣博脅山。
M4生流轉2
N1徵
云何生流轉?
N2釋2
O1約自身辨3
P1標
謂自身所有緣起,當知此即說為流轉。
P2徵
云何緣起?
P3釋2
Q1嗢柁南列
嗢柁南曰:
體門義差別 次第難釋詞
緣性分別緣 攝諸經為後
Q2長行釋9
R1緣起體3
S1徵
云何緣起體?
S2釋2
T1略說2
U1標
若略說,由三種相建立緣起。
U2釋
謂從前際,中際生;從中際,後際生;中際生已,若趣流轉,若趣清淨究竟。
T2廣顯2
U1從前際中際生中際生已復趣流轉2
V1徵
云何從前際,中際生;中際生已復趣流轉?
V2釋2
W1辨相2
X1辨2
Y1受生義2
Z1前際攝2
a1無明緣行
謂如有一,不了前際無明所攝無明為緣,於福、非福及與不動身語意業,若作若增長。
不了前際無明所攝無明等者:謂於過去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何體性?曾何種類?所有無知,是名不了前際無明所攝無明。身語二業欲色界有,在下名非福,在上名不動;意通三界,若在欲界名福非福,在上二界唯名不動;是名身語意業福與非福不動差別。由感欲界愛非愛果,是故彼業名福非福;感上二界無動地生,是故彼業名為不動。如下差別中解。(陵本九卷十六頁703)
a2行緣識
由此隨業識,乃至命終流轉不絕,能為後有相續識因。
由此隨業識等者:新所作業能熏識故,識被熏已,名隨業識。此為後有相續識因,能生後有相續果故。
Z2中際攝2
a1釋生長2
b1生起位2
c1識緣名色
此識將生果時,由內外貪愛正現在前以為助伴,從彼前際既捨命已,於現在世自體得生。
由內外貪愛正現在前以為助伴者:執取自體所起我貪,是名內愛;樂著戲論起境界貪,是名外愛。將受生時,由彼二愛增上現行,故於生處喜樂馳趣而被拘礙。如前意地生相中說。(陵本一卷十六頁80)由是此說正現在前以為助伴。
c2名色緣六處等
在母腹中,以因識為緣,相續果識前後次第而生,乃至羯羅藍等位差別而轉。
在母腹中至差別而轉者:此中因識謂一切種子識;果識謂異熟識。當知體即阿賴耶識,望義說別因果異名。果識生時,從其最初,由一切種子識功能力故,有餘微細根及大種和合而生,及餘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是名羯羅藍位。從此以後,眼等諸根及所依處次第而生。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一卷十九頁96)是名因識為緣,相續果識前後次第而生。又在母腹有八位別,謂羯羅藍位、遏部曇位、閉尸位、鍵南位、鉢羅賒佉位、髮毛爪位、根位、形位。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三頁117)是名羯羅藍等位差別而轉。
b2增長位
於母胎中,相續果識與名色俱,乃至衰老,漸漸增長。
a2辨業果
爾時感生受業與異熟果。
於母胎中至與異熟果者:由相續識與所依身安危共同,色非色蘊和合俱轉,由是說言與名色俱。生已增長,歷處胎位、出生位、嬰孩位、童子位、少年位、中年位,乃至老年位,後後殊勝,由是說言漸漸增長。於爾所時,應知說名順生受業與異熟果。今說彼業名感生受,義無差別,謂能感無間生果業故。
Y2流轉義2
Z1別釋其相2
a1名色緣識2
b1標義
又此異熟識即依名色而轉,由必依託六依轉故,是故經言名色緣識。
又此異熟識等者:此異熟識非謂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說眼等六識名異熟識,從彼異熟之所生故,據實應言異熟生識。如下攝事分緣起中說。(陵本九十三卷二頁6991)眼等六處是名六依,眼等六識依託轉故,唯恆所依是此依義,故於文中說有必言。
b2釋依
俱有依根曰色,等無間滅依根曰名,隨其所應為六識所依。依止彼故,乃至命終諸識流轉。
俱有依根曰色等者:由根與識和合俱轉,故說彼根名俱有依。此說眼等五淨色根是名曰色。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為意根,前滅為依後法生故,是名等無間滅依根。唯心心所,非色蘊攝,是故曰名。以非色蘊不可現見,唯由語言之所呼召,令能生解,由是義故得名蘊稱。眼等五識依色根轉,意識依意根轉,由是說言隨其所應為六識所依。
a2識緣名色2
b1釋色等名
又五色根、若根所依大種、若根處所、若彼能生大種曰色,所餘曰名。
又五色根至所餘曰名者:色中有四差別:一、五色根,此唯清淨色;二、根所依大種,即清淨色根所依大種色;三、根處所,此謂清淨色根不相離所造色;四、彼能生大種,即能生造色之大種色;如是一切,總名曰色。餘非色蘊諸心心所,總名曰名。
b2顯識執受
由識執受諸根,墮相續法方得流轉;故此二種依止於識相續不斷。
Z2結顯互緣
由此道理,於現在世,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猶如束蘆,乃至命終相依而轉。
X2結
如是名為從前際,中際諸行緣起生;中際生已,流轉不絕。
由識執受諸根等者:此中正顯識緣名色。識謂阿賴耶識,唯此恆遍執受所依故。有漏諸行因果不斷,是名墮相續法。此相續法名色攝盡。由阿賴耶先業所引,故能恆遍執受諸根;由能執受一切名色,因果展轉相續不斷,是謂流轉。
W2料簡2
X1四生差別3
Y1指依胎生
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說流轉次第。
Y2簡卵濕生
若卵生濕生者,除處母胎,餘如前說。
除處母胎餘如前說者:謂如前說以因識為緣,相續果識次第而生,乃至廣說諸相差別,卵生濕生一切皆有,由是故說除處母胎餘如前說。
Y3別辨化生2
Z1欲色界
若於有色有情聚中,謂欲色界受化生者,諸根決定圓滿而生,與前差別。
若於有色有情至與前差別者:此說欲色界受化生者諸根頓具,非如胎卵濕生有情根次第生,由是故說與前差別。
Z2無色界
若於無色界,以名為依,及色種子為依,識得生起;以識為依,名及色種子轉。從此種子,色雖斷絕,後更得生;與前差別。
若於無色界至與前差別者:攝事分說: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子,名及色種依識而轉。由彼識中有色種故,色雖間斷,後當更生。如是名為此中差別。(陵本九十三卷二頁6994)與此文同,然義更顯。當知此義且依未建立阿賴耶識聖教而說。若已建立阿賴耶識,當知此說依色種子,色種子轉,即彼阿賴耶識因分所攝,除彼識外,更無餘種為因性故。
X2三業差別
又由福業,生欲界人天;由非福業,生諸惡趣;由不動業,生色無色界。云何不生?由不生故,趣清淨究竟。
U2從中際後際生及彼不生趣清淨究竟2
V1總徵
云何從中際,後際諸行緣起生?
V2別釋2
W1從中際後際生2
X1別辨2
Y1中際攝2
Z1明二果
謂中際已生補特伽羅,受二種先業果。謂受內異熟果,及境界所生受增上果。
謂受內異熟果等者:領受自體業異熟生,是名內異熟果;領受境界業增上生,是名外增上果。如是二種皆先業引,名先業果。
Z2辨二因2
a1引因2
b1辨相2
c1能引2
d1明緣起2
e1別顯二支2
f1無明緣行
此補特伽羅或聞非正法故,或先串習故,於二果愚。由愚內異熟果故,於後有生苦不如實知;由迷後有後際無明增上力故,如前於諸行若作若增長。
f2行緣識
由此新所作業,故說此識名隨業識。
由愚內異熟果至名隨業識者:謂於異熟果所攝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有受者所有無知,名內異熟果愚。即由此故,亦於當來後有生苦不如實知。由於後有不實知故,便於未來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於未來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何體性?當何種類?總此說名後際無明。以此為緣增上力故,如於前際造作增長諸行,即於爾時行為緣故,熏變於識,識於現法隨業而行,由是故說名隨業識。
e2結說現法
即於現法中,說無明為緣故行生,行為緣故識生。
d2釋識名2
e1名因識
此識於現法中名為因識,能攝受後生果識故。
e2名六識身
又總依一切識,說名六識身。
又總依一切識說名六識身者:謂隨業識於現法中,約就一切相續為名,總有六識差別可得,說彼六識名一切識。即依彼一切識,此識總說名六識身。當知此中一切相續,所謂諸根。如下攝事分說。(陵本一百卷十五頁7510)復次,當知此識名六識身是密意說,體唯異熟,非異熟生故。
c2所引
又即此識是後有名色種子之所隨逐,此名色種子是後有六處種子之所隨逐,此六處種子是後有觸種子之所隨逐,此觸種子是後有受種子之所隨逐。
b2結名
如是總名於中際中後有引因應知,由此能引識乃至受一期身故。
又即此識是後有名色種子之所隨逐等者:緣起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當知此依當來生起次第,假說彼種有先後別,是故此中說名色等後後隨逐,由此義顯所引緣起。
a2生因2
b1辨3
c1受緣愛
由先異熟果愚引後有已,又由第二境界所生受果愚故,起緣境界受愛。
c2愛緣取
由此愛故,或發欲求,或發有求;或執欲取,或執見、戒及我語取。
c3取緣有
由此愛取和合資潤,令前引因轉名為有。
由此愛故至轉名為有者:愛有三種,所謂欲愛、色愛及無色愛。由有欲愛,故發欲求;由有色愛及無色愛,故發有求。取有四種,所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如下差別中說。(陵本十卷一頁725)由此愛取和合資潤前所引因,所謂識乃至受五法種子,令彼種子能有當生,能令生有將入現在,由是說言轉名為有。
b2結
即是後有生因所攝。
即是後有生因所攝者:前說境界受愚及與愛取,皆是後有生因所攝。
Y2後際攝2
Z1約引因辨
從此無間,命既終已,隨先引因所引識等受最為後,此諸行生,或漸或頓。
此諸行生或漸或頓者:胎、卵二生諸行生時,名之為漸,由有生及等生趣起相差別故。濕、化二生諸行生時,名之為頓,由彼身分頓時起故。如下差別中說。(陵本十卷二頁730)
Z2約生因辨
如是於現法中,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故愛,愛為緣故取,取為緣故有,有為緣故生,生為緣故老病死等諸苦差別。或於生處次第現前,或復種子隨逐應知。
老病死等諸苦差別等者:內身變異,有老病死諸苦生;境界變異,有愁歎苦憂惱諸苦生,是名老病死等諸苦差別。如是諸苦,或有處所即於生處次第現前;或有處所雖不現前,然種隨逐。由是當知,生為根本,諸苦相續;若證無生,苦乃永滅。
X2總結
如是於中際中,無明緣行等、受緣愛等為因緣故,後際諸行生。
W2後際不生趣清淨究竟3
X1趣清淨
復有先集資糧,於現法中,從他聞音,及於二果諸行,若於彼因、彼滅、彼趣滅行如理作意,由此如理作意為緣,正見得生,從此次第得學無學清淨智見。
復有先集資糧至清淨智見者:聲聞地說:涅槃法緣略有二種,一、勝,二、劣。云何勝緣?謂正法增上他音,及內如理作意。云何劣緣?謂此劣緣乃有多種,謂若自圓滿、若他圓滿,乃至若依三摩地。(陵本二十一卷三頁1821)今於此中,說彼劣緣名為資糧。先世已集,名為先集。於現法中,從他聞音,及與如理作意,當知是名修集勝緣。從他聽聞依四聖諦教授教誡言音,是名從他聞音。既聞音已,依四聖諦如理思惟,是名如理作意。於中二果諸行,意說苦諦,由異熟果是苦自體,及增上果是苦依處故。彼因、彼滅、彼趣滅行,如次應知即後三諦。由此如理作意為緣,能正悟入苦唯是苦,集唯是集,滅唯是滅,道唯是道,是名正見得生。此中正見,加行位攝,觀無所取及無能取正智生故。由此便能於四聖諦入真現觀,證得有學清淨智見,及能成就究竟現觀,證得無學清淨智見。有學智見唯名清淨,無學智見名善清淨,先後次第所證別故。
X2明永斷2
Y1辨斷相2
Z1標漸次
由此智見,無明及愛永斷無餘。
Z2辨差別2
a1證慧解脫
由此斷故,於彼所緣不如實知無明觸所生受亦復永斷。由此斷故,永離無明,於現法中證慧解脫。
a2證心解脫
若於無明觸所生受相應心中所有貪愛,即於此心得離繫故,貪愛永滅,於現法中證心解脫。
由此智見至證心解脫者:此中無明及愛,即前所說異熟果愚及緣境界受愛。此由有學清淨智見令永寂靜,及由無學清淨智見令永滅沒,是故總說永斷無餘。如下攝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三頁6349)由無明愛永斷無餘,即於二果為所緣時,能如實知,不令貪愛,是故諸無明觸所生諸受亦復隨斷。如是永離無明,說於現法證慧解脫;永滅貪愛,亦於現法證心解脫。由無明觸所生諸受相應心中,所有相應貪愛煩惱,亦於其心得離繫故。
Y2成經說2
Z1由無明滅得無生法
設彼無明不永斷者,依於識等受最為後所有諸行後際應生;由無明滅故,更不復起,得無生法。
設彼無明至得無生法者:此中成前慧解脫義。謂現法中,設彼無明不永斷者,是則諸有無明猶未斷時,所有識等受最為後諸行後際應生。由無明滅,依於後際識乃至受更不復起,由是說言得無生法。
是故說言:無明滅故,行滅;次第乃至異熟生觸滅故,異熟生受滅。
Z2由愛滅故得無生法
於現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無明觸滅故,無明觸所生受滅;無明觸所生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如前得無生法。由此故說取等惱最為後諸行永滅。
由此故說取等惱最為後諸行永滅者:此中等言,等取有及生、老、病、死、愁、歎、苦、憂。應知此永滅故,亦復說言得無生法。
X3辨涅槃2
Y1有餘依2
Z1標義
如是於現法中諸行不轉;由不轉故,於現法中,於有餘依界證得現法涅槃。
如是於現法中諸行不轉等者:此中諸行,謂前所說無明觸、受及愛。於現法中不流轉故,說名不轉。即此不轉,名於現法中住有餘依般涅槃界,是亦名為證得現法涅槃。
Z2釋相2
a1顯清淨
彼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乃至有識身在,恆受離繫受,非有繫受。
a2顯無生
此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恆相續住。若壽量盡,便捨識所持身。此命根後所有命根無餘永滅,更不重熟。
彼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等者:住有餘依涅槃界時,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有餘未盡,而得說名清淨鮮白,非於當來內身能取能滿故。名色與識更互為緣,雜染建立,如下自說。(陵本十卷十七頁819)為簡彼故,得清淨名。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恆領受離繫諸受,無有繫縛。當知此離繫受明觸所生,彼有繫受無明觸生。彼受已滅,是故說言非有繫受。
Y2無餘依2
Z1顯證得
又復此識與一切受任運滅故,所餘因緣先已滅故,不復相續,永滅無餘,是名無餘依涅槃界,究竟寂靜處。
Z2顯能趣
亦名趣求涅槃者,於世尊所梵行已立,究竟涅槃。
又復此識至究竟涅槃者:受有二種。一者、所依麤重受,二者、彼果境界受。一一受中,各復有四。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七十七卷十九頁5922)依此總說名一切受。由識與受任運滅故,是名無餘依涅槃界。此命根後所有命根,是名所餘因緣。先已滅故,餘更不續,亦無餘滅,是名究竟寂靜處。常隨涅槃,常以涅槃為其究竟,是名趣求涅槃者。若於諸佛自然通達八聖道支,究竟修習無復退失,是名於世尊所梵行已立。若復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究竟涅槃。
S3結
如是已說由三種相建立緣起,謂從前際,中際生;從中際,後際生;又於中際,若流轉,若清淨;是名緣起體性。
R2緣起門2
S1徵
緣起門云何?
S2釋2
T1標
謂依八門,緣起流轉。
T2列
一、內識生門,二、外稼成熟門,三、有情世間死生門,四、器世間成壞門,五、食任持門,六、自所作業增上勢力受用隨業所得愛非愛果門,七、威勢門,八、清淨門。
謂依八門緣起流轉等者:此中八門,與緣起初勝法門經中說義無別。彼經說有受用世俗境界緣起,謂緣眼色生於眼識,三事和合,便有其觸,觸為緣受,如是廣說;即此第一內識生門。彼經說有食因緣起,謂求諸穀、田、種、水緣,發生芽等;即此第二外稼成熟門。彼經說有一切生身相續緣起,謂由能引能生諸分,引生一切所引所生;即此第三有情世間死生門。彼經說有一切生身依持緣起,謂諸世界,由諸因緣施設成壞;即此第四器世間成壞門。彼經說有任持緣起,謂由四食,諸根大種安住增長;即此第五食任持門。彼經說有一切生身差別緣起,謂由不善善有漏業,施設三惡人天趣別;即此第六自所作業增上勢力受用隨業所得愛非愛果門。彼經說有自在緣起,謂善修治靜慮為緣,諸修定者隨所願樂,如是皆成終無別異;即此第七威勢門。彼經說有清淨緣起,謂依他音及依自內如理作意,發生正見,能滅無明;無明滅故,諸行隨滅;廣說乃至由生滅故,老死隨滅;即此第八清淨門。此所說義,準彼應知。
R3緣起義2
S1徵
緣起義云何?
S2釋2
T1顯甚深
謂離有情義,是緣起義;
謂離有情義是緣起義者:謂無主宰,無有作者,無有受者,是名離有情義。
於離有情復無常義,是緣起義;
於離有情復無常義是緣起義者:唯法所顯,然性無常,剎那不住,是名於離有情復無常義。
於無常復暫住義,是緣起義;
於無常復暫住義是緣起義者:法已生時,唯生剎那隨轉,是名於無常復暫住義。
於暫住復依他義,是緣起義;
於暫住復依他義是緣起義者:謂法生時,託眾緣轉,是名於暫住復依他義。
於依他離作用義,是緣起義;
於依他離作用義是緣起義者:依他緣生,剎那即滅,無動作故,無實作用,是名於依他離作用義。
於離作用復因果相續不斷義,是緣起義;
於離作用至是緣起義者:此顯因果相續流轉,無有間絕,故作是說。
於因果相續不斷復因果相似轉義,是緣起義;
於因果相續不斷至是緣起義者:此顯種種因果品類差別,及顯因果互相符順,故作是說。
於因果相似轉復自業所作義,是緣起義。
於因果相似轉至是緣起義者:此顯因果決定,不相雜亂,故作是說。
T2明建立2
U1問
問:為顯何義建立緣起耶?
U2答
答:為顯因緣所攝染汙、清淨義故。
為顯因緣所攝染汙清淨義故者:如說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此顯因緣所攝染汙義。如說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此顯因緣所攝清淨義。
R4緣起差別3
S1徵
緣起差別云何?
S2釋2
T1指經廣說
謂於前際無知等,如經廣說。
如經廣說者:謂如緣起經說。
T2別釋句義12
U1無明差別2
V1約所知事辨3
W1十九種無知2
X1釋15
Y1於前際無知
於前際無知云何?謂於過去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何體性?曾何種類?所有無知。
於前際無知等者:此中無知,無明異名。謂由無明覆蔽真實,於所知境不能了知,故名無知。由於過去諸行無常法性不了知故,是名於前際無知。由此無知,起如是疑:疑我常住,分別過去為曾有耶?疑無因生,分別過去為曾無耶?疑自體別,分別過去曾何體性?疑生處別,分別過去曾何種類?自體別者,三界眾生有四種得自體差別,謂由自害,不由他害;或由他害,不由自害;或由自害,亦由他害;或非自害,亦非他害;如是差別,如前界施設建立中已說。(陵本五卷七頁344)今生處別者,謂三界五趣四生應知。
Y2於後際無知
於後際無知云何?謂於未來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於未來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何體性?當何種類?所有無知。
於後際無知等者:此說未來名為後際,謂未來諸行當生法性不了知故,餘如前解。
Y3於前後際無知
於前後際無知云何?謂於內起不如理猶預,謂何等是我?我為何等?今此有情從何所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所有無知。
於前後際無知等者:於現在世名前後際,待過去世是後際,待未來世是前際故。由此無知,唯於內身各別諸行起如是疑:謂從前際來,於諸行中何等是我?若此沒已,往至後際,於諸行中我為何等?此說疑我自體。色等五蘊是名諸行,於此五蘊各別生疑,故作是說:何等是我?我為何等?又疑從前際來或往後際我之依處,故作是說:今此有情從何所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
Y4於內無知
於內無知云何?謂於各別諸行起不如理作意,謂之為我所有無知。
Y5於外無知
於外無知云何?謂於外非有情數諸行起不如理作意,謂為我所所有無知。
Y6於內外無知
於內外無知云何?謂於他相續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怨親中所有無知。
於內無知於外無知於內外無知者:於自身中各別諸行,若五種清淨色,若色依處,若心、意、識,是名為內。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九頁5277)於外器世間非有情數諸行,是名為外。於他相續各別諸行,有情數故,說名為內;非自身故,說名為外;由是差別,得內外名。由此能生內外等愛,及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是故建立此三無知。
Y7於業無知
於業無知云何?謂於諸業起不如理分別,謂有作者所有無知。
Y8於異熟無知
於異熟無知云何?謂於異熟果所攝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有受者所有無知。
Y9於業異熟無知
於業異熟無知云何?謂於業及果起不如理分別所有無知。
於業無知於異熟無知於業異熟無知者:諸業謂因,異熟謂果,因果相屬名業異熟。若於諸業唯有行性不能了知,而妄計度我為作者,是名於業無知。若於一切世間業因所起,妄計自在、作者、生者,而更計我為其受者,名於異熟無知。或更於業及果不能了知相應道理,妄興誹謗一切都無,是名於業異熟無知。由是因緣,於生天等非正處中起妄勝解,歸依敬信;當知此非處信,即是業等無知所生。是故建立此三差別。
Y10於佛無知
於佛無知云何?謂於佛菩提,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
Y11於法無知
於法無知云何?謂於正法善說性,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
Y12於僧無知
於僧無知云何?謂於僧正行,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
於佛無知於法無知於僧無知者:二斷、二智,名佛菩提。如下菩薩地釋。(陵本三十八卷一頁3097)聽聞正法,初中後善,是名正法善說性。如下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312)文巧義妙,故名善說。若應理行,若質直行,若和敬行,若隨法行,如是差別名僧正行。又自然覺悟相名佛菩提,覺悟果相名正法善說性,隨他所教正修行相名僧正行,由是建立三寶差別,所謂佛寶、法寶、僧寶。於此三寶所有功德不生敬信,是名無知。如是無知,或由不思惟起,聞說功德不了義故;或由邪思惟起,於所聽聞不善領悟故;或由放逸故起,耽著諸欲,不樂親近故;或由疑惑故起,不生勝解,無淨信故;或由毀謗故起,住自見取,誹謗功德故;由此無知,能生一切外道邪見,是故建立此三差別。
Y13於苦等無知2
Z1舉於苦諦
於苦無知云何?謂於苦是苦性,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
Z2例於集等
如於苦,當知於集、滅、道無知亦爾。
於苦無知等者:苦集滅道,是為四諦。謂苦為真苦,集為真集,滅為真滅,道為真道,義無虛妄,唯聖所證,故名為諦。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法爾無諍,名苦性等。苦是染果,集是染因,滅是淨果,道是淨因,於如是等不能了知,是名於四無知。此亦能生一切邪見,是故建立此四差別。
Y14於因等無知2
Z1辨因果2
a1舉於因
於因無知云何?謂起不如理分別,或計無因,或計自在、世性、士夫、中間等不平等因所有無知。
a2例於從因所生諸行
如於因無知,於從因所生諸行亦爾。
於因無知等者:自身緣起是名為因,緣生諸行是名為果。若於緣起妄計為無,是名無因論者。或復計餘為因而不稱理,是名不平等因論者。如是二計,若於因起,是名於因無知;若於果起,是名於因所生諸行無知。由是道理,故言亦爾。妄計諸行無因而生,或不平等因之所起故,由此能生生天方便增上慢,是故建立此二無知。
Z2廣染淨
又彼無罪故名善,有罪故名不善;有利益故名應修習,無利益故名不應修習;黑故名有罪,白故名無罪;雜故名有分。
又彼無罪故名善等者:此顯前二染淨種類差別,皆彼無知所攝,與緣起經開合有別,故唯說有十九種無知。此中雜故名有分者,謂黑白分間雜而有,故名有分。如說黑白黑白異熟業是。餘文易知。
Y15於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
於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云何?謂增上慢者,於所證中顛倒思惟所有無知。
X2結
如是略說十九種無知。
於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等者:六觸處者,謂眼等根名為六處,緣觸生時,名六觸處。若於其時無明相應,無明為緣便生於行、行緣識等,由是能引生死苦果。若於其時無明不起,爾時與觸俱生六處,雖緣六境而不生染,彼無明因永滅寂靜,便無緣行、行緣識等,如實通達沙門果證,如是名為於六觸處如實通達。於此所證若未通達,妄自顛倒,謂已通達,是名於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此中無知能生沙門果增上慢,是故建立。
W2七種無知2
X1總標列
復有七種無知。一、世愚,二、事愚,三、移轉愚,四、最勝愚,五、真實愚,六、染淨愚,七、增上慢愚。
X2別明攝2
Y1徵
前十九無知,今七無知,相攝云何?
Y2釋
謂初三無知攝初一,次三無知攝第二,次三無知攝第三,次三無知攝第四,次四無知攝第五,次二無知攝第六,後一無知攝第七。
復有七種無知等者:愚三際故,此名世愚;愚內外俱,此名事愚;愚業果俱,名移轉愚;愚三寶故,名最勝愚;愚四諦故,名真實愚;愚能生因及所生法,名染淨愚;愚沙門果證,名增上慢愚。
W3五種愚2
X1總標列
復有五種愚。一、義愚,二、見愚,三、放逸愚,四、真實義愚,五、增上慢愚。
X2明別攝2
Y1徵
前十九愚,今五種愚,相攝云何?
Y2釋
謂見愚攝前六及於因所生法無知;放逸愚攝於業、異熟、俱無知;真實義愚攝於佛等乃至道諦無知;增上慢愚攝最後無知;當知義愚通攝一切。
復有五種愚等者:愚於一切所知境界,是名義愚;邪解為依,推求分別,是名見愚;希求生天,不修正行,名放逸愚;不正通達三寶、四諦,是名真實義愚;顛倒妄計得沙門果,是名增上慢愚。
V2約能知智辨2
W1異門差別2
X1辨差別
復次,無知、無見、無有現觀、黑闇、愚癡,及無明闇,如是六種無明差別,隨前所說七無知事次第應知。
X2顯總合
於後二無知事總合為一,起此最後無明黑闇。
復次無知無見等者:若於不現見法不能了知,是名無知。若於現見現在前法不能了知,是名無見。若於不由他緣自實所證不能了知,名無現觀。於其實事不正了知,是名黑闇。於不實事妄生增益,是名愚癡。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是名無明。成就誹謗一切邪見,是名為闇。如下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二十頁6413)今於此中,無明及闇總合為一,故言六種。如其次第配七無知,義應準釋。
W2所治差別2
X1辨2
Y1約三慧辨
復有差別。謂聞思修所成三慧所治差別,如其次第說前三種。
Y2約三品辨
即此所治軟中上品差別,說後三種。
X2結
如是所治差別故,自性差別故,建立六種差別應知。
復有差別等者:聞慧所治說名無知,思慧所治說名無見,修慧所治說無現觀,此約所治差別建立前三;軟品無明說名黑闇,中品無明說名愚癡,上品無明說無明闇,此約自性差別建立後三;如是總有六種差別應知。
U2行差別3
V1身行3
W1徵
身行云何?
W2標
謂身業。
W3辨
若欲界、若色界,在下名福非福,在上名不動。
身行云何等者:入出息風,名為身行。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汙身業。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六卷十八頁4552)今說身行,謂即身業,其義應知。又此身業唯欲色界有,是故說言若欲界、若色界,不通無色界,以無所依身故。若在欲界,所起身業感五趣生,是故彼業名福非福。若在色界,定地所攝,是故彼業名為不動。
V2語行3
W1徵
語行云何?
W2標
謂語業。
W3辨
餘如前應知。
語行云何等者:尋伺相應,是名語行。由此為先,語業隨轉,故說語行謂即語業。
V3意行3
W1徵
意行云何?
W2標
謂意業。
W3辨
若在欲界名福非福,在上二界唯名不動。
意行云何等者:受想相應,是名意行。由此為先,意業方轉,是故此說謂即意業。色無色界皆定地攝,故說彼業唯名不動。
U3識差別2
V1辨相2
W1舉眼識2
X1徵
眼識云何?
X2釋
謂於當來依止眼根了別色境識,所有褔、非褔、不動行所熏發種子識,及彼種子所生果識。
W2例餘識2
X1例同
如眼識,如是乃至意識應知亦爾。
X2顯別
由所依及境界,所起了別差別應知。
由所依及境界所起了別差別應知者:所依謂眼等六根,境界謂色等六境,了別差別謂眼等六識。此結前說眼識乃至意識得名應知。
V2料簡
此於欲界具足六種,色界唯四,無色界唯一。
此於欲界具足六種等者:欲界具有眼等六識。色界除鼻舌識,唯有餘四。無色界除眼等五,唯一意識。
U4名色差別2
V1別辨種類2
W1名差別2
X1辨相4
Y1受蘊
受蘊云何?謂一切領納種類。
Y2想蘊
想蘊云何?謂一切了像種類。
Y3行蘊
行蘊云何?謂一切心所造作意業種類。
Y4識蘊
識蘊云何?謂一切了別種類。
X2料簡
如是諸蘊皆通三界。
受蘊云何至皆通三界者:受謂領納,想謂了相,行謂造作,識謂了別,此說四蘊自相差別。為顯蘊義,故說彼彼一切種類,由一類總略義是蘊義故。如是四蘊皆通三界。
W2色差別2
X1四大種2
Y1徵
四大種云何?
Y2釋2
Z1出體
謂地、水、火、風界。
Z2料簡
此皆通二界。
X2所造色2
Y1徵
四大種所造色云何?
Y2釋2
Z1出體
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
Z2料簡
欲界具十及法處所攝假色;色界有八及法處所攝色,然非一切。
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等者: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名十色處。若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無見無對,是名法處所攝色。此復三種,謂律儀色、不律儀色,及三摩地所行境色。(如顯揚一卷十三頁釋31,484a)初二假有,後一實有。於欲界中具十色處,及有律儀、不律儀色,是故說有法處所攝假色。於色界中,十色處除香味二,故唯有八;法處所攝色有三摩地所行境色及律儀色,無不律儀,故非一切。
V2總釋體性
此亦二種。謂識種子所攝受種子名色,及於彼所生果名色。
此亦二種等者:此謂名色亦如六識說有二種,謂種子名色,及彼種子所生果名色。此種子名色隨逐於識,由是說言為識種子之所攝受。
U5六處差別3
V1辨相2
W1舉眼處2
X1徵
眼處云何?
X2釋
謂眼識所依淨色,由此於色已見、現見、當見。
W2例餘處2
X1標隨應
如眼處,如是乃至意處,隨其所應盡當知。
X2例差別
於一切處,應說三時業用差別。
V2出體
此亦二種。謂名色種子所攝受種子六處,及彼所生果六處。
V3料簡
五在欲色界,第六通三界。
由此於色已見現見當見者:此顯眼處於一切時恆為眼識所依,故說於色已見、現見、當見。唯恆所依為定量故,說心心所名有所依。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五卷四頁4403)餘一切處說三時別,準此應釋。
U6觸差別3
V1辨相2
W1舉眼觸2
X1徵
眼觸云何?
X2釋
謂三和所生,能取境界淨妙等義。
W2例餘觸
如是餘觸,各隨別境說相應知。
V2出體
此復二種。謂六處種子所攝受種子觸,及彼所生果觸。
眼觸云何等者:眼所生觸,是名眼觸。當知此觸非唯眼生,根境識三和合生故;眼根依勝,得眼觸名。由此取境,成三差別,若好、若惡、若二俱非,似色顯現,由是說言能取境界淨妙等義。
V3料簡
欲界具六,色界四,無色界一。
欲界具六等者:眼等六觸,欲界全,色界闕無鼻舌二觸,無色界唯有意觸應知。
U7受差別3
V1辨相3
W1樂受
樂受云何?謂順樂諸根、境界為緣,所生適悅受,受所攝。
W2苦受
苦受云何?謂順苦二為緣,所生非適悅受,受所攝。
W3不苦不樂受
不苦不樂受云何?謂順不苦不樂二為緣,所生非適悅非不適悅受,受所攝。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者:此中三受由三所顯,謂受因緣、受自性,及受所攝。受因緣者,謂順樂、順苦,及順不苦不樂諸根境界。受自性者,謂適悅受、非適悅受、非適悅非不適悅受。受所攝者,謂適悅受、非適悅受、非適悅非不適悅受所攝身心。
V2料簡
欲界三,色界二,第四靜慮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唯有第三不苦不樂。
V3出體
此亦二種。謂觸種子所攝受種子受,及彼所生果受。
欲界三色界二等者:於色界中,前三靜慮有樂受及不苦不樂受,唯無苦受,是故言二。餘文易知。
U8愛差別3
V1欲愛
欲愛云何?謂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欲界行染汙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
V2色愛
色愛云何?謂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色界行染汙希求,由此能生色界苦果。
V3無色愛
無色愛云何?謂無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無色界行染汙希求,由此能生無色界苦果。
欲愛色愛無色愛者:此中三愛,各有三相。一者、因相,二者、自相,三者、果相。言因相者,謂愛由緣境界受生,故說三界諸行為緣。言自相者,希求相是愛相,謂能發起諸取業故;或有是愛而非染汙,謂希求勝解脫,及依善愛而捨餘愛。為簡彼故,說於三界諸行染汙希求。言果相者,若彼彼處諸愛未斷,即彼彼處功能現前,能生後有,故說能生三界苦果。三愛差別,如文可知。
U9取差別2
V1辨相4
W1欲取
欲取云何?謂於諸欲所有欲貪。
W2見取
見取云何?謂除薩迦耶見,於所餘見所有欲貪。
W3戒禁取
戒禁取云何?謂於邪願所起戒禁所有欲貪。
W4我語取
我語取云何?謂於薩迦耶見所有欲貪。
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者:當知此中,若所取、若能取、若所為取,如是一切總說為取。問:何所取?答:欲、見、戒禁、我語是所取。問:何能取?答:四種欲貪是能取。問:何所為取?答:為得諸欲及為受用,故起初取。由貪利養及以恭敬增上力故,或為詰責他所立論,或為免脫他所徵難,起第二取。奢摩他支為所依止為所建立,為欲往趣世間離欲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三摩鉢底,起第三取。為欲隨說分別所計作業受果所有士夫,及為隨說流轉還滅士夫之相,起我語取。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十頁6750)今於此中略說所取、能取,如文可知。無所為取,然義定有,故應準釋。分別俱貪,名為欲貪,唯煩惱欲名為欲故。由是欲貪通三界有。
V2料簡
初唯能生欲界苦果,餘三通生三界苦果。
初唯能生欲界苦果等者:初一欲取唯欲界有,故說唯生欲界苦果。所餘三取通三界有,故說通生三界苦果。
U10有差別2
V1別辨相3
W1欲有2
X1徵
欲有云何?
X2釋2
Y1辨類
謂欲界本有、業有、死有、中有、生有,及那落迦、傍生、餓鬼、人、天有,總說名欲有。
Y2出體
此復由先所作諸行煩惱攝受之所熏發。
欲有云何等者:除生剎那,死前餘位所有諸蘊,是名本有。業能引有,名為業有。死剎那位所有諸蘊,名為死有。死有、生有中間生故,名為中有。初生剎那,名為生有。業所引果有五趣別,由是建立那落迦有乃至天有。如是一切,若欲界繫,總名欲有。又復那落迦等五有,由先所作福非福行,及與愛、取煩惱攝受差別熏發方能現前,業果異熟理應爾故。
W2色有
色有云何?謂除那落迦、傍生、餓鬼、人有,所餘是色有應知。
色有云何等者:若色界繫本有、業有、死有、中有、生有、天有,總名色有應知。以色界非那落迦等生所依處,是故除之。
W3無色有
無色有云何?謂復除中有,所餘是無色有應知。
無色有云何等者:無色界繫本有、業有、死有、生有、天有,名無色有。以無色界無中有生,故復除之。
V2明建立2
W1問
問:依何義故建立七有,所謂那落迦、傍生、餓鬼、人、天有,業有,中有?
W2答2
X1略標
答:依三種所作故。
X2配釋
一、能引有,謂一;二、趣有有,謂一;三、受用果有,謂五。
依三種所作等者:業能引有,是名業有所作。中有趣有,是名中有所作。那落迦等為受用果,是名那落迦等五有所作。依此三種所作差別,建立那落迦等七有應知。
U11生差別2
V1別辨相10
W1生
生云何?謂於胎、卵二生,初託生時。
W2等生
等生云何?謂即於彼身分圓滿,仍未出時。
W3趣
趣云何?謂從彼出。
W4起
起云何?謂出已增長。
W5出現
出現云何?謂於濕、化二生,身分頓起。
生等生趣起者:若諸有情託母胎生,或託卵生,彼初託位名之為生。諸根依處圓滿成就,若未從彼胎、卵出時,是名等生,由遍滿義是等義故。若從彼出,是名為趣,剖胎破[穀-禾+卵]正趣生故。出已增長,是名為起;謂從嬰孩、童子等位,乃至往趣衰老等位,皆此攝故。
W6蘊得
蘊得云何?謂即於彼諸生位中五取蘊轉。
W7界得
界得云何?謂即彼諸蘊因緣所攝性。
W8處得
處得云何?謂即彼諸蘊餘緣所攝性。
W9諸蘊生起
諸蘊生起云何?謂即彼諸蘊日日飲食之所資長。
W10命根出現
命根出現云何?謂即彼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
蘊得界得處得者:得有三種,一、種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現行成就。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二卷九頁4174)今約現行成就,說名蘊得;種子成就,說名界得;自在成就,說名處得。其義應知。
V2結略義
此生支略義者,謂若生自性、若生處位、若所生、若因緣所攝、若任持所引、若俱生依持,是名略義。
此生支略義等者:生自性攝生及出現;生處位攝等生、趣、起;所生,謂蘊得;若因緣所攝,謂界得、處得;任持所引,謂諸蘊生起;俱生依持,謂命根出現;是名生支略義差別。
U12老死差別2
V1老差別2
W1別辨相17
X1衰
衰云何?謂依止劣故,令彼掉動。
X2老
老云何?謂髮色衰變。
X3襵
襵云何?謂皮膚緩皺。
X4熟
熟云何?謂火力衰減,無復勢力受用欲塵。
X5氣力損壞
氣力損壞云何?謂性多疾病故,無有勢力能作事業。
X6黑黶間身
黑黶間身云何?謂黯黑出現,損其容色。
X7身脊傴曲喘息奔急
身脊傴曲、喘息奔急云何?謂行步威儀身形所顯,由此發起極重喘嗽。
謂行步威儀身形所顯者:身脊傴曲,此由身形所顯。喘息奔急,此由行步威儀所顯。
X8形貌僂前
形貌僂前云何?謂坐威儀位,身首低曲。
X9憑據杖策
憑據杖策云何?謂住威儀位,依杖力而住。
X10昏昧
昏昧云何?謂臥威儀位,數重睡眠。
X11羸劣
羸劣云何?謂即於此位,無力速覺。
X12損減
損減云何?謂念慧衰退。
X13衰退
衰退云何?謂念慧劣故,至於善法不能現行。
衰退云何等者:由念慧劣,是故名衰。由信等善法不能現行於前,是故名退。
X14諸根耄熟
諸根耄熟云何?謂身體尫羸。
X15功用破壞
功用破壞云何?謂彼於境不復明利。
X16諸行朽故
諸行朽故云何?謂彼於後將欲終時。
X17其形腐敗
其形腐敗云何?謂壽量將盡,身形臨壞,於諸事業無復功能。
W2結略義
此老略義者,謂依止變壞、鬚髮變壞、充悅變壞、火力變壞、無病變壞、色相變壞、威儀變壞、無色諸根變壞、有色諸根變壞、時分已過、壽量將盡,略義應知。
此老略義等者:老支差別,前文別釋有十七句,今結略義總有十一。依止變壞等,別配差別中初六句;威儀變壞攝差別中次五句;無色諸根變壞攝差別中第十二、十三兩句;有色諸根變壞攝差別中第十四、十五兩句;時分已過、壽量將盡別配差別中第十六、十七兩句應知。
V2死差別2
W1約補特伽羅相辨2
X1彼彼有情
彼彼有情云何?謂那落迦等有情。
X2種類
種類云何?謂即彼一切。
謂即彼一切者:彼謂那落迦等彼彼有情,於中復有眾多差別,是名一切。
W2約法相辨2
X1別辨相9
Y1終
終云何?謂諸有情離解支節而死。
Y2盡
盡云何?謂諸有情由解支節而死。
離解支節及解支節而死者:天、那落迦,離解支節而死。所餘生處,解支節死。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一卷一十五頁77)
Y3壞
壞云何?謂識離身。
謂識離身者:識捨所依,名識離身。或從上捨,或從下捨,如是最後乃至心處。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一卷十六頁79)
Y4沒
沒云何?謂諸色根滅。
謂諸色根滅者:五有色根最後滅已,不更相續故。
Y5捨壽
捨壽云何?謂氣將盡位。
Y6捨煖
捨煖云何?謂不動位。
謂不動位者:由捨煖已,身僵仆故,不能運轉,得不動名。
Y7棄捨諸蘊命根謝滅
棄捨諸蘊命根謝滅云何?謂時死。
Y8死
死云何?謂遇橫緣,非時而死。
謂時死非時死者:隨感壽量滿盡故死,此名時死。若由福盡,或不避不平等故死,名非時死。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一卷十三頁65)
Y9時蘊盡2
Z1徵
時蘊盡云何?
Z2釋2
a1第一義
謂初死未久位。
a2第二義
又死魔業名時蘊盡。
時蘊盡等者:一期五蘊夭喪殞歿,不相續住,名時蘊盡。當知此是死魔所作,由五取蘊現在生已,便有夭喪殞歿隨逐故,是故死魔業亦名時蘊盡。
X2結略義
此死略義者,謂若死、若死法、若死差別、若死後位,是名略義。
此死略義等者:於中若死攝初二句,若死法攝次二句,若死差別攝次六句,若死後位結後一句應知。
S3結
如是名為緣起差別應知。
R5緣起次第難2
S1別辨3
T1順次第說2
U1問難
問:何因緣故,無明等諸有支作如是次第說?
U2答釋3
V1第一差別2
W1釋10
X1無明緣行
答:諸愚癡者要先愚於所應知事,次即於彼發起邪行。
諸愚癡者至發起邪行者:謂現法中,名色為緣六處生起,是名所應知事。不斷不知,故名為愚。由是六處名為無明引因依處。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六卷十六頁4545)福與非福及不動行皆名邪行,能引苦故,非解脫故。
X2行緣識
由邪行故,令心顛倒。
X3識緣名色
心顛倒故,結生相續。
X4名色緣六處
生相續故,諸根圓滿。
X5六處緣觸觸緣受
根圓滿故,二受用境。
X6受緣愛
受用境故,若耽著,若希求。
X7愛緣取
由希求故,於方覓時煩惱滋長。
X8取緣有
煩惱滋長故,發起後有愛非愛業。
發起後有愛非愛業者:謂令先所引發愛非愛業,從此命終漸生起故。
X9有緣生
由所起業滋長力故,於五趣生死中苦果生。
X10生緣老死2
Y1標說
苦果生已,有老死等苦。
Y2釋苦
謂內身變異所引老死苦,及境界變異所引憂歎苦熱惱之苦。
W2結
是故世尊如是次第說十二支。
境界變異所引憂歎苦熱惱者:此所引苦,餘處說名愁、歎、苦、憂、惱。由可愛事無常轉變,悲傷心慼,故名為愁。由彼發言咨嗟歔欷,故名為歎。因此拊膺,故名為苦。內懷冤結,故名為憂。因茲迷亂,故名為惱。復有餘釋,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八卷三頁6644)今此所說,次第少異,然義無別,故應準釋。
V2第二差別4
W1標
復有次第差別,謂依二種緣建立緣起次第。
W2列
一、內身緣,二、受用境界緣。
W3攝
內身緣,前六支所攝;受用境界緣,後六支所攝。
W4釋2
X1由內身緣2
Y1能引支攝
先於內身起我執等愚,由此不了諸業所引苦果異熟故,發起諸業。既發起已,即隨彼業多起尋思。
即隨彼業多起尋思者:謂隨彼彼諸所作業,由不如理作意所引,妄起分別尋思行故,如十六異論諸差別是。
Y2所引支攝3
Z1標
由業與識為助伴故,能感當來三種苦果。
Z2列
謂根初起所攝苦果、根圓滿所攝苦果、受用境界所攝苦果。
Z3釋
即名色為先,觸為最後。
X2由受用境界緣2
Y1能生支攝
又於現法中,依觸緣受,發起於愛。由受用境界緣廣起追求,或由事業門,或由利養門,或由戒禁門,或由解脫門,發起欲求、內身求、邪解脫求。如是求時,令先所起煩惱及業所引五趣生死果生。
Y2所生支攝
既得生已,老死隨逐。
或由事業門等者:如前已說四所為取,今此四門如次別配,其義可知。由前二門發起欲求;由戒禁門發起有求,即內身求;由解脫門發起邪解脫求。欲等三求,如前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五卷七頁342)此中道理,隨應當釋。
V3第三差別2
W1標列
復有次第差別,謂由三種有情聚。一、樂出世清淨,二、樂世間清淨,三、樂著境界。
W2隨釋3
X1由初有情聚
由初聚故,滅諸緣起,增白淨品。
X2由第二有情聚2
Y1初三支攝
由第二有情聚故,不如實知諸諦道理。若住正念,或作福業,或作有漏修所引不動業;若不住正念,便發非福業。或起追悔所引,或不追悔歡喜所引心相續住。
或起追悔所引等者:此說二種心相續住。謂發非福業者,便起追悔所引心相續住,由非福業惡作罪聚攝故。若作福業、或不動業,便起不追悔歡喜所引心相續住。聲聞地說:先於尸羅善清淨故,便無憂悔;無憂悔故,歡喜安樂;由有樂故,心得正定。(陵本二十八卷二頁2327)此中道理,應如是知。
Y2次三支攝
彼又如前,於下中上生處,次第能感當來三種苦果,謂名色為先,觸為最後。
彼又如前於下中上生處等者:此中彼言,謂第二有情聚。或求欲生,或求樂生,各有三種生處差別,謂下中上。有尋有伺地中已說其相。(陵本五卷六頁339)於彼彼處,依內身緣能感當來三種苦果。謂根初起所攝苦果、根圓滿所攝苦果、受用境界所攝苦果。此三差別,前文已說,故指如前。
X3由第三有情聚
由第三有情聚故,依現受用境所生受,於現法中如前次第起後六支,謂受為先,老死為後。
T2逆次第說2
U1問難
問:何因緣故,逆次第中老死為先說諸緣起?
U2答釋
答:依止宣說諦道理故,以生及老死能顯苦諦。
逆次第中至能顯苦諦者:此中道理,如下攝事分中緣起擇說應知。謂始從老死,次第逆觀苦、集二諦緣起道理故。(陵本九十三卷六頁7004)
T3舉異經說2
U1引經難
如世尊言:新名色滅為上首法。問:何故不言諸無明滅為上首耶?
新名色滅為上首法等者:此舉經問。由前已說,無明滅故,行滅;次第乃至異熟生觸滅故,異熟生受滅。又說,於現法中,無明觸所生受滅故,愛滅,乃至取等惱最為後諸行永滅。(陵本九卷十五頁695)若如是者,何故世尊於餘經中作如是說:新名色滅為上首法?此中問意,如是應知。
U2依義答2
V1標施設
答:依心解脫者而施設故。
V2釋所由2
W1名色不生
由彼於現法中種子苦及當來苦果不生而滅,故說名色為先,受為最後,得究竟滅。
W2愛隨眠滅
又於現法中受諸受時,愛及隨眠永拔不起說名為滅。由彼滅故,以彼為先餘支亦滅。
依心解脫至餘支亦滅者:此中初句總標經意。謂心解脫諸阿羅漢,於現法中無明及愛永斷無餘,依彼施設新名色滅為上首法,故不更言諸無明滅。餘文隨釋。謂彼心解脫者,於現法中無名色等新種熏習,當來苦果永不更生,由是說言新名色滅。又於現法貪愛永滅,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亦依此說新名色滅。由是後後諸支皆得永滅,依此說彼為上首法。
S2總結
如是等類,宣說緣起次第應知。
R6緣起釋詞2
S1問
問:何故緣起說為緣起?
S2答5
T1依字釋名
答: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為緣起。此依字釋名。
由煩惱繫縛等者:此中煩惱繫縛,釋名為緣。往諸趣中數數生起,釋名為起。如是總說十二有支應知。
T2依剎那義釋
復次,依託眾緣,速謝滅已,續和合生,故名緣起。此依剎那義釋。
依託眾緣等者:緣有四種,所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并增上緣。諸支生時,色無色行更互為緣,或多或少,義如下說,是名依託眾緣,此釋緣義。生已即滅,滅已續生,此釋起義。當知此義唯依諸緣生法剎那無常為論,非說諸支次第為緣。
T3依有作用義釋3
U1標義
復次,眾緣過去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故名緣起。
U2引證
如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非餘。
U3結名
依此義故,釋名應知。
眾緣過去而不捨離等者:諸緣生法依託眾緣生現行已,因已受盡,自性已滅。然彼無間熏習相續有種子生,雖經久劫,猶能令彼愛非愛果異熟當熟,是即因性名為緣起。緣起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當知謂此無明隨眠不斷有故,彼無明纏有;此無明纏生故,彼諸行轉。如是諸行種子不斷故,諸行得生;諸行生故,得有識轉。如是所餘諸緣起支流轉道理,如其所應,當知亦爾。因名緣起,果名緣生,即此差別。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六卷十五頁4543)
T4依數壞數滅義釋
復次,數數謝滅,復相續起,故名緣起。此依數壞數滅義釋。
數數謝滅等者:此說苦果死生相續應知。
T5依等覺義釋2
U1標義
復次,於過去世覺緣性已,等相續起,故名緣起。
U2引證
如世尊言:我已覺悟,正起宣說,即由此名展轉傳說,故名緣起。
於過去世覺緣性已等者:緣起聖道經說:曾見老死,見老死集,見老死滅,見於老死趣滅行跡;如是曾見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曾見行集,曾見行滅,曾見於行趣滅行跡。我於此法自然通達,現等覺已,乃至廣說是諸苾芻若於此中能修正行,成能證者,便能證得正理法善。此中諸義,準彼應釋。
R7緣起緣性2
S1辨緣性2
T1舉無明望行2
U1問
問:無明望行為幾種緣?
U2答2
V1辨二種
答:望諸色行為增上緣,望無色行為三緣。
V2釋三緣
謂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望諸色行為增上緣等者:此中色行,謂身語業;又無色行,謂即意業應知。
T2例餘支相望2
U1標例
如是餘支為緣多少,應如此知。
U2別辨2
V1約有色支辨
謂有色支望有色支,為一增上緣;望無色支為二緣,謂所緣緣及增上緣。
V2約無色支辨
若無色支望有色支,唯為一緣;望無色支為三緣,謂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如是餘支為緣多少等者:謂後後支諸緣生法,漸次相稱因果體性相續而生,是此緣性。所說緣義如前。無明望行,由色無色有差別故,說與為緣或多或少;如是後後諸支,前望於後,或為多緣、或為少緣,隨應當知。總略而言:若前為有色支,與後有色支或無色支為緣;及前為無色支,與後有色支或無色支為緣;隨應差別,如文可悉。然非一一支中,前望於後,定有如是差別。或為有色、或為無色,或全、或分,隨其所應盡當知。
S2釋妨難2
T1不說因緣難2
U1問
問:何故諸支相望無因緣耶?
U2答
答:因緣者,自體種子緣所顯故。
T2說依因果難2
U1問
問:若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何故說言:依因果體性建立緣起耶?
U2答2
V1總明攝
答:依增上緣所攝引發因、牽引因、生起因故,說名為因。
依增上緣所攝引發因等者:緣起初勝法門經說:唯依一增上緣,說無明緣行,次第乃至生緣老死。此增上緣復有二種,一、遠,二、近。當知遠增上緣,即此所說牽引因;近增上緣,即此所說生起因;前能引後,展轉增勝,即此所說引發因。是故經說唯依一增上緣。此中三因,如前有尋有伺地釋。(陵本五卷十頁358)
V2別配屬3
W1引因攝
問:幾支是引因所攝?答:從無明乃至受。
W2生因攝
問:幾支是生因所攝?答:從愛乃至有。
W3二果攝
問:幾支是生、引二因果所攝耶?答:於現法後法中,識等乃至受,於生、老死位所攝諸支。
於現法後法中識等乃至受等者:此中識言,謂隨業識,由此故說於現法中。此識為後有名色、六處、觸、受種子之所隨逐,由此故說於後法中。如是一切,當知皆是引因果攝。生、老死位識乃至受,名彼所攝諸支,當知此是生因果攝。
R8緣起分別緣9
S1十二支次第分別2
T1辨為緣11
U1無明緣行2
V1望與無明為緣2
W1約不如理作意辨2
X1問
問:若說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何因緣故於緣起教中不先說耶?
X2答4
Y1標
答:彼唯是不斷因故,非雜染因故。
彼唯是不斷因故等者:謂不如理作意唯能障彼無明對治,是故名彼是不斷因。然由不能染汙無明,是故名彼非雜染因。
Y2徵
所以者何?
Y3釋2
Z1由非染汙
非不愚者起此作意。依雜染因說緣起教,無明自性是染汙,不如理作意自性非染汙,故彼不能染汙無明,然由無明力所染汙。
非不愚者起此作意者:謂不如理作意亦以無明為因而生。若諸聖者無明斷已,此不如理作意亦無。由此釋前彼唯是不斷因,謂唯無明未斷時,說以不如理作意為因故。
Z2由非業因
又生雜染業煩惱力之所熏發,業之初因謂初緣起。
Y4結
是故不說不如理作意。
又生雜染至謂初緣起者:此說無明能為煩惱、業、生三種雜染根本因緣。如緣起初勝法門經說:無明普於一切煩惱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是故無明由殊勝故,建立初支。
W2約自體辨2
X1問
問:何故不說自體為自體緣耶?
X2答
答:由彼自體若不得餘緣,於自體雜染不能增長,亦不損減,是故不說。
何故不說自體為自體緣等者:此中問答,且約無明為論,當知非不遍通一切,無明為初,是故舉說。
V2望與行為緣3
W1約二愚辨2
X1問
問:何因緣故,福行、不動行由正揀擇功力而起,仍說用無明為緣耶?
X2答
答:由不了達世俗苦因為緣,起非福行;由不了達勝義苦因為緣,生福及不動行;是故亦說彼以無明為緣。
由不了達世俗苦因為緣等者:苦苦、壞苦,名世俗苦;行麤重苦,名勝義苦。世俗苦因,即苦樂受;勝義苦因,即不苦不樂受。如諸愚夫於樂受中多生染著,及於苦受多生瞋心,由是因緣起非福行。又於不苦不樂受中心生顛倒,見勝功德,或見出離,故造福行及不動行。造斯行時,雖依教法或依誨法,發起思擇及修習心;然不如理作意思惟,於見功德或見出離,癡所覆藏;是故亦說彼以無明為緣。
W2約三業辨2
X1問
問:如經中說:諸業以貪瞋癡為緣。何故此中唯說癡為緣耶?
X2答
答:此中通說福、非福、不動業緣,貪瞋癡緣唯生非福業故。
此中通說福非福不動業緣者:無明為緣遍一切業,已如前說。今顯福、不動業,彼以無貪、無瞋為其因緣,非貪、瞋起。貪、瞋不遍,是故不說;唯無明遍,故偏說之。
W3約遍行辨2
X1問
問:身業、語業思所發起,是則行亦緣行;何故但說無明緣行?
X2答
答:依發起一切行緣而說故,及依生善、染汙思緣而說故。
依發起一切行緣而說故等者:身語意行,名一切行,無明遍發,是故說之。思發身語,唯二非遍,是故不說。又無明為緣,能生善、染汙思,業用殊勝,是故說之。思發身語,或時無記,業用非勝,是故不說。
U2行緣識2
V1問
問:識亦以名色為緣,何故此中但說行為緣耶?
V2答
答:行為識雜染緣,能引、能生後有果故。非如名色,但為所依、所緣,生起緣故。
行為識雜染緣等者:謂異熟識為一切諸業雜染之所熏習,由此方便,攝受後有新生種子,於當生中所起後有所攝名色、六處、觸、受次第而生,此名色等即後有果。
U3識緣名色2
V1約大種及觸辨2
W1問
問:名色亦由大種所造及由觸生,何故但說識為緣耶?
W2答
答:識能為彼新生因故。彼既生已,或正生時,大種及觸唯能與彼為建立因。
識能為彼新生因故等者:此中生因,謂為前導。又建立因,謂同安危。如前意地說。(陵本三卷一頁183)初受生時,識最為先,依此建立新異熟識。由是名色次第而生,是故說識與彼名色為新生因。識為前導,名色方生,故名色生已,或正生時,大種身根和合而有,安危共同,是故說言大種及觸唯與名色為建立因。
V2約六界入胎辨2
W1問
問:如經中說:六界為緣得入母胎。何故此中唯說識界?
W2答3
X1由定俱
答:若有識界,決定於母胎中精血、大種、腹穴無闕故。
X2由最勝
又識界勝故。
若有識界等者:界有六種,謂地、水、火、風、空、識。聲聞地說:云何識界?謂眼、耳、鼻、舌、身、意識,又心、意、識三種差別,是名識界。(陵本二十七卷三頁2253)於母胎中,精血、大種,意顯地水火風四界;又彼腹穴,意顯空界。入母胎時,若有識界,餘定無闕,是故此中唯說識界。
X3由遍行
又依一切生、一切有生時而說故。
又依一切生一切有生時而說故者:胎、卵、濕、化四生,名一切生。那落迦等五有,名一切有。識遍一切,是故說之。
U4名色緣六處2
V1問
問:六處亦以飲食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名色為緣耶?
V2答
答:此中說名色是彼生因故。彼既生已,亦以飲食為任持因。
亦以飲食為任持因者:由飲食故,六處得住,是故說彼為任持因,任持六處令不壞故。
U5六處緣觸2
V1問
問:觸以三和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六處為緣?
V2答2
W1由定俱
答:若有六處,定有餘二無闕故。
W2由最勝
又六處勝故,由六處攝二種故。
若有六處等者:六處謂根,餘二謂境與識。識依根生,境由根顯,根攝二種,是故最勝。
U6觸緣受2
V1問
問:若自所逼迫,若他所逼迫,若時候變異,若先業所引,皆得生受;何故此中但顯觸為彼緣?
V2答
答:觸是彼近因故,由觸所引故;餘緣所生受亦從觸生故,必不離觸,是故偏說。
觸是彼近因等者:觸為受因,由觸為先,受方生故。如順樂受觸為緣,生樂受;順苦受觸為緣,生苦受;順不苦不樂受觸為緣,生不苦不樂受。觸望餘緣生受近故,是故說觸是彼近因。
U7受緣愛2
V1問
問: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順愛境界亦得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受為緣耶?
順愛境界亦得為緣者:若可意事、不可意事為所緣時,是名順愛境界。由可意事順和合愛,不可意事順乖離愛,由是故說順愛境界亦得為緣生愛。
V2答2
W1顯正
答:以受力故,於相似境,或求和合,或求乖離。
以受力故至或求乖離者:謂由受力領納現前苦樂異熟或境界時,若為樂受之所纏逼,便於彼相似境起和合愛,希求未來還受如是受故;若為苦受之所纏逼,便於彼相似境起乖離愛,希求未來不受如是受故。由是道理,經中唯說受為愛緣。
W2簡非
由愚癡力,但於諸受起盡等相不如實知,由此不能制御其心。
由愚癡力至不能制御其心者。於諸受中有八相別:謂受有幾種,誰是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是名諸受起盡等相。由愚癡力,於此不能如理觀察,是故不能如實了知;不了知故,於妙五欲染汙希求,是故不能制御其心。由是道理,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然非近因,此不說之。
U8愛緣取2
V1問
問:由隨眠未斷,順彼諸法取皆得生,何故此中但說愛為取緣?
由隨眠未斷順彼諸法取皆得生者:此中隨眠,謂欲貪隨眠及見隨眠。由欲貪隨眠未斷故,欲取得生;由見隨眠未斷故,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得生。為得諸欲及為受用,乃至為欲隨說諸士夫相諸所為取,是名順彼諸法,由能隨順生欲貪故。
V2答
答:由希望生故,於追求時,能發隨眠,及能引彼隨順法故。
由希望生故等者:謂由愛相希望生故,於三界行染汙希求時,隨其所應,能發欲貪及見隨眠生現行纏,及能引導諸所為取隨順法故,由是故說愛為取緣。
U9取緣有2
V1問
問:前已說無明為緣發起業有,何故今者說取緣有?
V2答
答:由取力故,即令彼業於彼彼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
U10有緣生2
V1問
問:生亦以精血等為緣,何故此中唯說有緣生耶?
V2答2
W1由定俱
答:由有有故,定有餘緣無闕。
W2由最勝
又有勝故,唯說彼為緣。
U11生緣老死2
V1問
問:亦由遠行、不避不平等、他所逼迫為緣,老死可得,何故此中但說生緣老死耶?
V2答
答:雖由彼諸緣,必以生為根本故。縱闕彼緣,但生為緣,定有老死故。
亦由遠行等者:此說諸行敗壞因緣。諸行生已,由彼不能相似相續而住,故有老死可得。不避不平等,如前意地已辨其相。(陵本一卷十三頁66)
T2明彼攝3
U1約煩惱等道辨2
V1問
問:此十二支,幾是煩惱道?幾是業道?幾是苦道?
V2答
答:三是煩惱道,二是業道,餘是苦道。
三是煩惱道等者:三謂無明、愛、取,煩惱雜染攝故;二謂行、有,業雜染攝故;餘支,生雜染攝;依此建立三道差別。
U2約因果等辨2
V1問
問:幾唯是因?幾唯是果?幾通因果?
V2答2
W1第一義
答:初一唯因,後一唯果,餘通因果。
初一唯因等者:初一謂無明,能染汙餘,不為餘染,故說唯因。後一謂老死,為餘染汙,不能染餘,故說唯果。餘一切支,能染汙餘,亦為餘染,故通因果。
W2第二義
又即於此問,更作餘答:三唯是因,二唯是果,當知所餘亦因亦果。
三唯是因等者:三謂無明、愛、取,發業潤生此為根本,說唯是因。二謂生、老死,樂著戲論及業異熟之所生故,此酬前相,說唯是果。諸所餘支,望義說別,亦因亦果。
U3約獨雜相辨2
V1問
問:幾是獨相?幾是雜相?
V2答2
W1總標
答:三是獨相,行等是雜相。
三是獨相等者:三謂無明、愛、取,不與餘支相交雜故,說名獨相。與此相違說名雜相,如行等是。下別問答,其義可知。
W2別辨3
X1說行有2
Y1問
問:何故行、有是雜相?
Y2答
答:由二種說故。謂能引愛非愛果故,及能生趣差別故。
由二種說故等者:行、有二支體非一異,然望義別,是故說二。謂引因位建立行支,由能引愛非愛果故;若生因位建立有支,由近能生五趣差別果故。
X2說識與名色六處一分2
Y1問
問:何故識與名色、六處一分有雜相?
識與名色六處一分有雜相者:名色支中,識說為名;六處支中,識說意處;由是故說識與名色、六處一分有雜相義。
Y2答
答:由三種說故。謂依雜染時故,依潤時故,依轉時故。
由三種說故等者:依雜染時說名識支,謂由邪行令心顛倒。依彼潤時建立名色支,謂識種子愛、取潤已,能取能滿當來名色自體,令住結生相續故;識於其中是其少分,由是說言名色一分。依彼轉時建立六處支,眼等六處圓滿生已,能為眼等六識所依,即於爾時彼眼等識得意處名;識於其中是其少分,由是說言六處一分。
X3說識乃至受與生老死2
Y1問
問:何故識乃至受,與生、老死有雜相?
Y2答
答:由二種說故。謂別顯苦相故,及顯引生差別故。
由二種說故等者:依有苦因,建立識乃至受支;依有苦果,建立生、老死支。又識乃至受,此於當來為苦;生及老死,此於現法為苦;由是說言別顯苦相。又識乃至受,於現法中引果所攝;生及老死,於後法中生果所攝;由是說言及顯引生差別。
S2緣義分別2
T1辨為緣4
U1由生已不住義
復次,於緣起中,云何數往義?謂生已不住義。
云何數往義等者:前釋詞中說: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為緣起。今釋彼義,故問答辨。
U2由諸緣聚集義
云何和合義?謂諸緣聚集義。
U3由諸緣引攝新新生義
云何起義?謂諸緣和合之所引攝新新生義。
云何和合義及起義等者:前釋詞中說:依託眾緣,速謝滅已,續和合生,故名緣起。今釋彼義,故問答辨。
U4由諸行生起法性及現行義
云何緣起?云何緣生?謂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即彼生已,說名緣生。
云何緣起云何緣生等者:前釋詞中說:眾緣過去而不捨離,乃至此生故彼生,非餘。今釋彼義,故問答辨。當知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釋此有故彼有;即彼生已,說名緣生,釋此生故彼生。
T2明彼攝2
U1苦諦攝2
V1現法為苦
問:幾支苦諦攝,及現法為苦?答:二,謂生及老死。
V2當來為苦
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為苦?答:識乃至受種子性。
U2集諦攝
問:幾支集諦攝?答:所餘支。
S3十二支前後相望分別2
T1辨為緣2
U1前支是後支緣2
V1唯望近支2
W1明次第6
X1無明望行2
Y1問
問:無明與行為作俱有緣?為作無間滅緣?為作久遠滅緣?
Y2答2
Z1標
答:當知具作三緣。
Z2釋3
a1為俱有覆障緣
謂由無知,於隨順諸行法中,為俱有覆障緣,為彼彼事發起諸行。
謂由無知至發起諸行者:此中諸行,通說身語意三非福與福及不動行。由說無明與行作俱有緣故,色無色行俱有轉故。諸有現前愛非愛境,此能隨順造非福行;於死及生起決定信,求可愛生,此能隨順造諸福行;於色無色有過患身起功德想,此能隨順造不動行;如是等類,是名隨順行法。於此諸法由無知故令不顯了,是故無明與行能作俱有覆障緣。由覆障故,不知過患、不知出離,依三界愛,或無有愛,造作非福、福行、或不動行,是名為彼彼事發起諸行。
a2為無間滅生起緣
又由惡見、放逸俱行無知,為無間滅生起緣,發起諸行。
又由惡見至發起諸行者:此中諸行,唯意所攝非福與福及不動行,由說無明為無間滅緣故,唯望無色有此緣故。於三世內外諸行,及於因所生法,起不如理分別,是名惡見。於業異熟及俱,不能思擇諸行過失,是名放逸。此與無知同行相應,是名俱行。由是無明差別,說有見愚及放逸愚。(陵本九卷十八頁712)由此無知,前無間滅,後決定生,故說與行為無間滅生起緣,由是發起諸無色行。
a3為久遠滅引發緣
又由無知,為久遠滅引發緣故,建立順彼當生相續。
又由無知至當生相續者:如前已說,設彼無明不永斷者,依於識等受最為後所有諸行後際應生。(陵本九卷十五頁695)是故無明既發業已,雖久遠滅,然說為緣,能引當生自相續身,以是隨順因故,由此建立為引發緣。
X2行望識等2
Y1舉行望識2
Z1問
問:云何應知諸行望識為三種緣?
Z2答3
a1為俱有緣
答:由能熏發彼種子故,為俱有緣。
a2為無間滅生起緣
次後由彼勢力轉故,為無間滅生起緣。
a3為久遠滅引發緣
由彼當來果得生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諸行望識為三種緣等者:行能熏發彼識種子,能熏所熏俱生俱滅,由是說名為俱有緣。從此以後,此識名隨業識,隨業勢力乃至命終流轉不絕,能為後有相續識因,由是說為無間滅生起緣。復由諸行為牽引因,當來識果方可得生,即此說為久遠滅引發緣。
Y2例識望名色等
如行望識,如是識望名色、名色望六處、六處望觸、觸望受亦爾。
如行望識至觸望受亦爾者:當知此中,名色、六處、觸、受種子皆為諸行同時熏發,非離諸行一一相望有次第別,唯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彼因性亦有次第。由是道理,識望名色等說為三種緣者,意顯行熏識已,名色、六處、觸、受種子為識攝受,不離於識別有因性,從識為熏,故言亦爾。
X3受望愛2
Y1問
問:云何應知受望愛為三種緣?
Y2答3
Z1為俱有緣
答:當知由彼起樂著故,為俱有緣。
由彼起樂著故為俱有緣者:由彼樂受起和合愛,由彼苦受起別離愛,以於自體境界受中貪味繫縛故,總說樂著名。依此建立為俱有緣。
Z2為無間滅生起緣
從此無間,由彼勢力起追求等作用轉故,為無間滅生起緣。
從此無間至生起緣者:由彼樂受起和合愛,從此無間,故起追求;由彼苦受起別離愛,從此無間,故起厭離;是名追求等作用轉。依此說為無間滅生起緣。
Z3為久遠滅引發緣
建立當來難可解脫彼相續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建立當來至引發緣者:謂由無明觸所生受為依止故,貪愛得生,當來相續難可解脫。依此說為久遠滅引發緣。
X4愛望取2
Y1問
問:云何愛望取為三種緣?
Y2答3
Z1為俱有緣
答:由欲貪俱行,於隨順取法中,欲樂安立故,為俱有緣。
由欲貪俱行至為俱有緣者:欲貪俱行是其能取,隨順取法是其所取,欲樂安立是所為取。由欲樂故起前三取,由安立故起第四取。如是一切俱有而轉,由是故說為俱有緣。
Z2為無間滅生起緣
由無間滅勢力轉故,為生起緣。
Z3為久遠滅引發緣
建立當來難可解脫彼相續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X5取望有2
Y1問
問:云何取望有為三種緣?
Y2答3
Z1為俱有緣
答:由與彼俱,令業能招諸趣果故,為俱有緣。
由與彼俱至為俱有緣者:異熟識中先所積集行等種子,為取攝受,轉名為有,依此義故,說與彼俱,是故建立為俱有緣。
Z2為無間滅生起緣
又由彼力,於此生處能引識等故,為無間滅生起緣。
又由彼力至生起緣者:由彼取力,能令生有將入現在,於此諸趣所當生處,能引識乃至受自體果生,依此說為無間滅生起緣。
Z3為久遠滅引發緣
又能引發彼界功能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又能引發彼界功能等者:先所積集行等種子,是名彼界功能。由取攝受,漸令增長,名能引發。從其最初為隨順因,依此說為久遠滅引發緣。
X6有望生生望老死2
Y1正辨二支為緣2
Z1舉有望生2
a1問
問:云何有望生為三種緣?
a2答3
b1為俱有緣
答:熏發彼種子故,為俱有緣。
b2為無間滅生起緣
由彼勢力無間隨轉故,為生起緣。
b3為久遠滅引發緣
雖久遠滅而果轉故,為引發緣。
有望生為三種緣等者:有所攝種功能現前,能生後有,即初剎那有望於生,說為俱有緣。次後由彼勢力相續隨轉,說為無間滅生起緣。有為生因,生是彼果,生因現行雖久遠滅,而生因果自體得生,依此說為引發緣。
Z2例生望老死
如有望生,當知生望老死為緣亦爾。
如有望生等者:由有生故,老死隨逐;從生為言,故說亦爾。
Y2兼釋有支建立2
Z1略標
復次,建立有支有二種。
Z2列釋2
a1勝分建立
一、就勝分建立,謂取所攝受業,如前已說。
謂取所攝受如前已說者:謂如前說,煩惱滋長故,發起愛非愛業。(陵本十卷三頁741)當知唯就勝分建立,說取緣有。今此義同,故置如前。
a2全分建立
二、全分建立,謂業及識乃至受所有種子,取所攝受,建立為有應知。
W2顯業用2
X1問
問:是諸有支唯有次第與行為緣乃至老死,更有餘業用耶?
是諸有支至更有餘業用者:十二有支,從初無明乃至最後老死,前為後緣,漸次相稱,當知唯依增上緣說。今此問意,謂諸有支,為唯如是一增上緣耶?為更有餘緣業用耶?
X2答
答:即此業用,及於各別所行境中,如其所應所有業用,當知是名第二業用。
即此業用至第二業用者:此諸支自體種子生自現行,是名因緣業用。及與餘支相望,於各別所行境中,或為無色,或為有色,如其所應,為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如是業用差別,前緣性中已具顯示。(陵本十卷五頁751)如是所說緣義業用,當知是名第二業用。
V2亦望餘支2
W1舉無明2
X1問
問:無明唯與行為緣,亦與餘支為緣耶?
X2答2
Y1通一切
答:無明乃至亦與老死為緣。
Y2會前說
前言唯與行為緣者,但說近緣義。
W2例所餘
如是所餘盡應當知。
U2後支非前支緣4
V1標
復次,後支非前支緣。
V2徵
何以故?
V3釋
如為斷後支故,勤作功用斷於前支,由前斷故,後亦隨斷。非為斷前故,勤作功用斷於後支。
V4結
是故當知唯此為彼緣。
如為斷後支故等者:此中道理,應知如緣起聖道經說。彼云:由誰有故而有老死?如是老死復由何緣?我於此事如理思時,便生如是如實現觀:由有生故便有老死,如是老死由生為緣,如是廣說乃至齊識退還。即此中說為斷後支,勤作功用斷於前支。又云:我復思惟:無有誰故而無老死?由誰滅故老死隨滅?我即於此如理思時,便生如是如實現觀:無有生故便無老死,由生滅故老死隨滅,如是廣說乃至無明滅故行即隨滅。即此中說由前斷故,後亦隨斷。
T2釋義別2
U1由順觀2
V1釋此有故彼有
問:云何說言此有故彼有?答:由未斷緣,餘得生義故。
由未斷緣餘得生義故者:種子不斷,名未斷緣;現行法生,名餘得生。當知此約緣起義釋。
V2釋此生故彼生
問:云何此生故彼生?答:由無常緣,餘得生義故。
由無常緣餘得生義故者:諸法自體從自種生,名無常緣,此說生起無常。由此為緣,後支法生,名餘得生。當知此約緣生義釋。
U2由逆觀2
V1釋要由生緣而有老死等2
W1問
問:何故說言有生故有老死,要由生緣而有老死,如是乃至無明望行?
W2答
答:由此言教道理,顯從無實作用緣,餘得生義故。
顯從無實作用緣餘得生義故者:如有頌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又言:法不能生他,亦不能自生,眾緣有故生,非故新新有。(陵本十六卷七頁1390)如是前支為後支緣,但由勢用為緣,無實作用,道理亦爾。由剎那滅義,無動作義,是緣起義故。
V2釋非離生緣而有老死等2
W1問
問:何故說言有生故有老死,非離生緣而有老死,如是乃至無明望行?
W2答
答:由此言教道理,顯從自相續緣;即自相續,餘得生義故。
顯從自相續緣等者:如前已說,於離作用復因果相續不斷義,是緣起義。(陵本九卷十六頁701)當知唯依諸支相望,漸次相稱,前為後緣,建立因果體性。今義亦爾,故作是說。
S4十二支為緣決擇分別2
T1依四句答3
U1無明與行2
V1問
問:若法無明為緣,彼法是行耶?設是行者,彼無明為緣耶?
V2答2
W1標
答:應作四句。
W2辨
或有行非無明為緣,謂無漏及無覆無記身語意行。
謂無漏及無覆無記身語意行者:此中身語意行,通說無漏及與無覆無記二種應知。
或無明為緣而非是行,謂除行所攝有支所餘有支。
謂除行所攝有支所餘有支者:如前已說,無明乃至亦與老死為緣,如是所餘盡應當知。(陵本十卷十頁781)是故作如是說。謂與識等乃至老死為緣,名所餘支。餘隨所應,準此應釋。
或有亦無明為緣亦是行,謂福、非福、不動身語意行。除如是相,是第四句。
U2行與識等2
V1舉行與識2
W1問
問:若行為緣,彼亦識耶?設是識者,行為緣耶?
W2答2
X1標
答:應作四句。
X2辨
或行為緣非識,謂除識所餘有支。或識非行為緣,謂無漏識及無覆無記識,除異熟生。
無覆無記識除異熟生者:無覆無記識略有二種,一、異熟果,二、異熟生。當知異熟是所熏法,說行為緣。異熟生不爾,是故除之。從異熟果生,名異熟生故。
或亦識亦行為緣,謂後有種子識及果識。
謂後有種子識及果識者:攝受後有新生種子,是名後有種子識。現在已得生滅異熟識,是名果識。當知即是阿賴耶識,約能持種及受熏義,故得異名。
除如是相,是第四句。
V2例識與名色等
由此道理,乃至觸緣受,隨其所應四句應知。
由此道理至四句應知者:名色、六處、觸、受種子同時熏發,已如前釋。彼一一支為緣決擇,由行緣識道理應知。然隨所應四句差別,繁不具述。
U3受與愛2
V1問
問:若受為緣,皆是愛耶?設是愛者,皆受為緣耶?
V2答2
W1標
答:應作四句。
W2辨
或有是愛非受為緣,謂希求勝解脫,及依善愛而捨餘愛。
謂希求勝解脫等者:謂如無上梵行求者求無漏界,是名希求勝解脫。依善法欲,正捨家法,趣於非家,名依善愛而捨餘愛。當知此愛非受為緣,不染汙故。
或受為緣而非是愛,謂除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所餘有支法生。或有受為緣亦是愛,謂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染汙愛生。除如是相,是第四句。
T2依順後句答4
U1愛與取2
V1問
問:若愛為緣,皆是取耶?設是取者,皆愛為緣耶?
V2答3
W1標
答:當知此中是順後句。
W2釋
謂所有取皆愛為緣。或愛為緣而非是取。
W3簡
謂除取所餘有支,及緣善愛、勤精進等諸善法生。
及緣善愛勤精進等諸善法生者:當知善愛,淨信所生。由此為緣,起勤精進及念、定、慧。如是諸法能對治取,是故非取,應并除之。
U2取與有2
V1問
問:若取為緣,皆是有耶?設是有者,皆取為緣耶?
V2答3
W1標
答:亦應作順後句。
W2釋
謂所有有皆取為緣。或取為緣而非是有。
W3簡
謂除有,所餘有支。
U3有與生2
V1問
問:若有為緣,皆是生耶?設是生者,皆有為緣耶?
V2答2
W1釋
答:諸所有生皆有為緣。或有為緣而非是生。
W2簡
謂除生,所餘老死最後有支。
U4生與老死2
V1問
問:若生為緣,皆老死耶?設是老死,皆生為緣耶?
V2答2
W1釋
答:所有老死皆生為緣。或生為緣而非老死。
W2簡
所謂疾病、怨憎合會、親愛別離、所求不遂,及彼所起愁歎憂苦種種熱惱。
S5所障能障分別2
T1所障3
U1障正見等2
V1舉於正見2
W1問
問:是諸有支,幾與道支所攝正見為勝障礙?
W2答
答:無明,及彼所起意行、若有一分能為勝障。
無明至能為勝障者:謂無明支,及與行支、有支一分,能為正見勝障。行支一分者,謂無明所起意行;有支一分者,謂取所攝受意業一分應知。
V2例正思惟等
如於正見,如是於正思惟及正精進亦爾。
U2障正語等
若正語、正業、正命,以身行、語行及有一分為勝障礙。
以身行語行及有一分等者:身行、語行,行支一分所攝。取所攝受身語二業,有支一分所攝應知。
U3障正念等
若正念、正定,以餘有支為勝障礙應知。
T2能障2
U1問
問:是諸有支,幾唯雜染品?幾通雜染、清淨品?
U2答3
V1總辨品
答:四唯雜染品,餘通雜染、清淨品。
四唯雜染品等者:此中四言,疑應作三,謂無明、愛、取。成唯識說:三唯是染,煩惱性故;七唯不染,異熟果故。七分位中,容起染故,假說通二;餘通二種。(成唯識論八卷十一頁31,44b)由是當知此所說義。
V2釋妨難2
W1問
問:云何生支通二品耶?
W2答
答:若生惡趣及有難處,唯是雜染品;若生人天諸無難處,此通染淨品。
V3例隨應
當知餘支,隨其所應皆通二品。
若生惡趣及有難處等者:色無色界唯有難處。欲界一分亦有難處,謂生惡趣,身不清淨。若生欲界人天趣中,身清淨故,名無難處。(如顯揚十八卷十六頁說31,572b)依此差別,故說生支通染淨品。
S6不有及滅分別2
T1約煩惱業生雜染品辨2
U1舉三道理3
V1無明緣行2
W1問
問:何等無明不有故行不有,何等無明滅故行滅耶?
W2答
答:有三種,發起、纏、隨眠無明。由此無明滅故,彼無明滅;由彼滅故,行亦隨滅。
有三種發起纏隨眠無明等者:決擇分說:或有由無明故,墮無明趣,說名愚癡;非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住隨眠無明。或有愚癡,為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由纏所攝無明。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非癡所媚。謂由發業無明發惡業已,於此惡行而生羞恥。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為癡所媚。謂因無明發起種種惡不善業,於此惡行無有羞恥。此中由前三種,說名愚癡,墮無明趣,不名癡人。由後一種,說名癡人。(陵本六十卷十八頁4896)今於此中,且約墮無明趣說前三種,略無後一。義顯由此隨眠無明滅故,彼纏無明滅;由纏無明滅故,彼發業無明滅。
V2行緣識2
W1問
問:何等行不有故識不有,何等行滅故識滅耶?
W2答2
X1舉有
答:諸行於自相續中已作已滅,及未起對治,又由意行有故,起身語行;由此有故彼有。
諸行於自相續中至由此有故彼有者:此顯諸行種子不斷,諸行得生;及顯意行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依此二義,釋由此有故彼有。諸行因已受盡,自性已滅,無間為緣,為生餘法,熏習相續,是名於自相續中已作已滅。既熏習已,未為真對治道之所對治,令永不起,是名未起對治。
X2例無
彼無故,彼緣識亦無;此若全滅,當知識亦隨滅。
V3識緣名色六處觸受2
W1舉識緣名色2
X1問
問:何等識不有故名色不有,何等識滅故名色滅耶?
X2答
答:種子識不有故,果識不有。此俱滅故,俱名色滅。
種子識不有故至俱名色滅者:由異熟識於現法中攝受後有新生種子,名種子識。於當生中新異熟識無間得生,是名果識。依此義說,種子識不有故,果識不有;此二滅故,名色隨滅。識與名色,名色與識,相依而轉故。於名色置有俱言,與識俱故。
W2例緣六處等
如識望名色道理,如是餘支乃至受,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如識望名色道理等者:此據自體因果道理相似,故言亦爾。名色至受,皆有因果二種別故。
U2例餘當知3
V1愛緣取取緣有
如無明緣行道理,如是愛緣取、取緣有道理,當知亦爾。
如無明緣行道理等者:此據煩惱能為雜染道理相似,故言亦爾。無明、愛、取唯雜染故。
V2有緣生
如行緣識道理,如是有緣生,當知亦爾。
如行緣識道理等者:此據業果道理相似,故言亦爾。有為業因,生是彼果故。
V3生緣老死
如識緣名色道理,生緣老死,當知亦爾。
如識緣名色道理等者:此據依因道理相似,故言亦爾。由生為依,老死可得故。
T2約受雜染品辨2
U1問
問:何等受不有故愛不有,何等受滅故愛滅耶?
U2答
答:如行緣識道理,當知亦爾。
如行緣識道理等者:此據能引能生為緣道理相似,故言亦爾。當知此謂現法果受,非觸為緣因受。如能引行與識為緣,說名引因;如是由能生受為緣生愛,說名生因,道理亦爾。
S7依緣起門分別2
T1問
問:如前所說八緣起門,幾門是十二支緣起所顯,幾門非耶?
如前所說八緣起門等者:如前已說,謂依八門,緣起流轉。(陵本九卷十六頁699)今此分別,幾是自身緣起所顯,幾非所顯。自身緣起,即十二支,諸有情生流轉攝故。
T2答2
U1標
答:三門是彼所顯,謂二一分所顯,一全分所顯;餘門非。
U2釋2
V1二一分所顯
何等為二一分所顯?謂內識生門、自業所作門。
V2一全分所顯
何等為一全分所顯?謂有情世間轉門。
謂二一分所顯等者:於八門中,內識生門、自業所作門,此二是十二支緣起一分所顯。由內識生門,唯是識支所顯;自業所作門,唯是行支所顯。又有情世間轉,此一是十二支緣起全分所顯。所餘諸門,不說自身所有緣起,故非十二支緣起所顯。
S8緣起過患勝利分別2
T1舉過患2
U1問
問:不如實知緣起道理者,有幾種過患耶?
U2答2
V1標
答:有五。
V2列2
W1初四過患2
X1舉由我見及前際俱行見
謂起我見,及能發起前際俱行見。
X2例後際俱行見等
如前際俱行見,如是後際俱行見、前後際俱行見亦爾。
W2第五過患
又於彼見猛利堅執,有取有怖,於現法中不般涅槃,是名第五過患。
不如實知緣起道理等者:此有五種過患。一、起我見;二、能發起前際俱行見;三、能發起後際俱行見;四、能發起前後際俱行見;五、於彼見猛利堅執,有取有怖,於現法中不般涅槃。此中彼見,謂即我見、前際見等。由於前際俱行見等猛利堅執,故說有取。由於我見猛利堅執,故說有怖。
T2例勝利2
U1問
問:如實知者,有幾種勝利耶?
U2答
答:翻前五過,應知勝利亦有五種。
S9諸門分別14
T1實非實有攝
復次,是十二支緣起,幾支是實有?謂九。幾支非實有?謂餘。
是十二支緣起幾支是實有等者:有、生、老死三是非實有。成唯識云:已潤六支合為有故;即識等五三相位別,名生等故。準彼應釋。(成唯識論八卷十一頁31,44b)餘九實有,易可了知。
T2一事非一事攝
幾一事為自性?謂五。幾非一事為自性?謂餘。
幾一事為自性等者:此中五是一事,謂無明、識、觸、受、愛五,餘非一事。亦如成唯識說。(成唯識論八卷十一頁31,44b)
T3所知障因攝
幾是所知障因?謂一。
幾是所知障因謂一者:此謂無明。由於所知障覆真實,是故名為所知障因。
T4苦因果攝
幾能生苦?謂五。幾苦胎藏?謂五。幾唯是苦?謂二。
幾能生苦等者:五能生苦,謂無明、行、愛、取、有五。苦胎藏,謂識乃至受五法種子。二唯是苦,謂生、老死。
T5因果分等攝3
U1因分
幾說為因分?謂前六,無明乃至觸,及愛、取、有三,說為因分。
U2果分
幾說為果分?謂後二說為果分。
U3雜因果分2
V1徵
幾說為雜因果分?
V2釋3
W1標
謂所餘支說為雜分。
W2徵
所以者何?
W3釋
有二種受名為雜分。一、謂後法以觸為緣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此二雜說為觸緣受。
謂所餘支說為雜分等者:除前所說,唯餘受支名所餘支。受有二種,若觸種子所攝受種子受,是謂後法以觸為緣因受;若於現法無明觸所生受,能生貪愛,是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由是差別,受名雜分。
T6能生二果攝
復次,幾支能生愛非愛境界果?幾支能生自體果?謂前六支能生前果,後三支能生後果,一支俱生二果。
謂前六支能生前果等者:無明至觸,名前六支,由此能生愛非愛境界果;愛、取、有三,名後三支,由此能生自體果;中間受支,俱生二果。由是說有境界、自體二受差別。
T7受俱不俱攝4
U1樂受俱行
復次,幾支樂受俱行?謂除二,所餘支。
U2苦受俱行
幾支苦受俱行?謂即彼及所除中一。
U3不苦不樂受俱行
幾支不苦不樂受俱行?謂如樂受道理應知。
U4不與受俱行
幾支不與受俱行?謂所除中一。
幾支樂受俱行等者:除受及老死支,所餘十支樂受俱行。即彼十支及老死支,苦受俱行。前除二中,取老死支,是名所除中一。除受及老死支,所餘十支亦與不苦不樂受俱行;由是說如樂受道理應知。受支不與受俱行,是即所除中一。成唯識說:十樂捨俱,受不與受共相應故,老死位中多分無樂及容捨故。十一苦俱,非受俱故。今準彼釋。(成唯識論八卷十三頁31,44c)
T8三苦俱行攝3
U1壞苦
復次,幾支壞苦攝?謂樂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
謂樂受俱行支等者:此中一分,通說樂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樂受俱行支一分者,謂除受、老死支,所餘諸支少分是。非受俱行支一分者,謂受支中樂受是。成唯識說: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樂立壞,故不說之。今準彼釋。(成唯識論八卷十三頁31,44c)
U2苦苦
幾支苦苦攝?謂苦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
謂苦受俱行等者:此中一分,亦通二說。除受支外,所餘諸支少分,是名苦受俱行支一分。受支中所攝苦受,是名非受俱行支一分。成唯識說: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一切支中有苦受故。今準彼釋。(成唯識論八卷十三頁31,44c)
U3行苦2
V1徵
幾支行苦攝?
V2辨2
W1總標攝
謂所有壞苦、苦苦支,亦是行苦支。或有行苦所攝,非餘二苦。
W2隨難釋
謂不苦不樂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
幾支行苦攝等者:此中二義釋行苦攝。一、通約諸行說,謂所有壞苦、苦苦支,亦是行苦支。二、唯約捨受說,謂或有行苦所攝,非餘二苦,除受、老死支,所餘諸支少分,是名不苦不樂受俱行支一分;受支中捨受自相,是名非受俱行支一分。成唯識說: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說,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壞苦說。今準彼釋。(成唯識論八卷十三頁31,44c)
T9定生可得不可得攝2
U1問
問:於一切生處及三摩鉢底中,皆有一切支現行可得耶?
U2答2
V1標非一切
答:不可得。
V2釋其差別2
W1生無想天等
謂無想天中,及滅盡定、無想定中,有色支可得,非無色支。
W2生無色界
若生無色界,無色支可得,非有色支。
T10上下地攝2
U1問
問:頗有依支得離支耶?
U2答2
V1標相
答:有。謂依上地支離下地支。
V2料簡
此但一分,非全;唯暫時,非究竟。
謂依上地支離下地支等者:如修世間道時,於諸下地修過患想,即於上地起功德想,由上地想伏下地想,是名依上地支離下地支。然此唯是十二支中行支一分,以不動行之所攝故,由是說言一分,非全。依下地身修上地定,唯定位中有如是相,非已出定,由是說言唯暫時,非究竟。
T11染汙不染汙攝2
U1問
問:幾支染汙?幾支不染汙?
U2答
答:三染,餘通二種。若不染汙,善及無覆無記別故,分為二種應知。
三染餘通二種等者:無明、愛、取是名三染,性唯染汙,不通善及無覆無記。諸所餘支皆通二種,謂染、不染。若不染者,復有二種,謂善、無覆無記差別應知。成唯識說:行唯善惡,有通善、惡、無覆無記,餘七唯是無覆無記,七分位中亦起善染。準彼應釋。(成唯識論八卷十一頁31,44b)
T12三界繫攝2
U1欲界2
V1問
問:幾支欲界繫?
V2答
答:一切支,和合等起故。
欲界繫一切支等者:謂欲界繫染汙、不染汙法一切支全,名一切支。有情自體和合相應為依而生,是名和合等起。
U2色無色界2
V1舉色界2
W1問
問:幾支色界繫?
W2答2
X1略標
答:一切一分。
色界繫一切一分者:色界繫中,無明、愛、取唯是有覆無記,不通不善;行中唯善非惡;有唯善及無覆無記;餘七分位起善非染;由是說言一切一分。無色界繫,當知亦爾。
X2釋難
問:云何應知彼有老耶?答:彼諸行有朽壞腐敗性故。
V2例無色界
如色界繫,當知無色界繫亦爾。
T13學等攝3
U1學
問:幾支是學?答:無。
U2無學
問:幾支是無學?答:亦無。
U3非學非無學2
V1問
問:幾支是非學非無學?
V2答2
W1略標
答:一切。
W2釋難2
X1問
問:所有善有漏支,彼何故非學耶?
X2答2
Y1明非學
答:墮流轉故。
Y2簡有學
若學所有善有漏法,彼與流轉相違故,及用明為緣故,非支。
幾支是學幾支是無學幾支是非學非無學等者:此中學、無學,及非學非無學,如下決擇分釋。(陵本六十六卷十七頁5306)學無學法唯諸聖有,不墮流轉,故答言無。非學非無學法唯異生有,順趣流轉,故答一切。
T14分斷全斷攝3
U1一切一分斷2
V1舉預流果
問:預流果當言幾支已斷耶?答:一切一分,無全斷者。
V2例一來果
如預流果,如是一來果亦爾。
一切一分無全斷者等者:謂預流果及一來果,於欲界繫一切有支斷其一分,謂斷欲界惡趣煩惱及業,是即見道所斷法。所餘修所斷攝一切善有漏法、一切無覆無記法猶未斷故,當生欲界人天趣中,由是說言無全斷者。
U2欲界一切斷
問:不還果當言幾支已斷耶?答:欲界一切,色無色界不定。
欲界一切等者:謂不還果於欲界繫煩惱、業、生皆已永斷,由是說言欲界一切。或有一類上流補特伽羅,彼於色界地地中皆受生已,乃至最後入色究竟,於彼無漏聖道現前,得盡苦際。復有乃至往到有頂,聖道現前,得盡苦際。(如集論七卷十三頁說31,689c)由是說言色無色界不定,謂斷少分或斷一切不決定故。
U3三界一切斷
問:阿羅漢當言幾支已斷耶?答:三界一切。
R9緣起諸經4
S1釋說道理3
T1徵
復次,於彼彼經中,由幾種言說道理說緣起耶?
T2標
謂略說由六種言說道理。
T3列
一、由順次第說,二、由逆次第說,三、由一分支說,四、由具分支說,五、由黑品說,六、由白品說。
謂略說由六種言說道理等者:如說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名由順次第說。又說由生有故老死有,乃至由無明有故行有,名由逆次第說。又復說有受用世俗境界緣起及一切生身差別緣起,當知此唯識支、行支所攝,名由一分支說。又復說有一切生身相續緣起,名由具分支說。或於緣起說名增益,由諸有支,前前為緣,後後所隨故,當知此名由黑品說。或於緣起說名損減,由一切支,前前永斷,後後滅故,當知此名由白品說。
S2釋甚深義2
T1所知義2
U1問
問:如世尊說緣起甚深,此甚深義云何應知?
U2答2
V1標列
答:由十種相,應知緣起甚深義。謂依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說。
V2隨釋4
W1依無常義6
X1非自作
依無常義者,謂從自種子生,亦待他緣。
X2非他作
又從他緣生,亦待自種子。
X3非俱作
又從自種子及從他緣生,而種及緣於此生事無作、無用,亦無運轉。
X4非無因
又復此二因性功能非不是有。
X5剎那生
又諸有支雖無始來其相成就,然剎那剎那新新相轉。
X6剎那滅
又緣起支雖剎那速滅,然似停住運動相現。
依無常義等者:此中略由三相顯無常義。一、由緣性無常,二、由生起無常,三、由壞滅無常。緣性無常者,如說從自種子生,亦待他緣,此顯緣起非自作義;又說從他緣生,亦待自種子,此顯緣起非他作義;又說從自種子及從他緣生,而種及緣於此生事無作、無用,亦無運轉,此顯緣起非俱作義;又說此二因性功能非不是有,此顯緣起非無因生;由此諸義,總顯緣起緣性無常。生起無常者,如說又諸有支雖無始來其相成就,然剎那剎那新新相轉,所顯義是。壞滅無常者,如說又緣起支雖剎那速滅,然似停住運動相現,所顯義是。
W2依苦義
依苦義者,謂緣起支一味苦相,而似三種相現。
依苦義者等者:諸行麤重,是名為苦,以從業煩惱生,及能順生一切煩惱與眾苦故,於三苦中是即行苦。如是行苦,遍行一切若樂受中,若苦受中,若不苦不樂受中,是名一味苦相。如熱癰喻,冷觸封時,即生樂想;熱灰墮上,便生苦想;若二俱離,便住不苦不樂受自性苦中;由是說言似三相現。
W3依空義
依空義者,謂緣起支雖離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離顯現而說。
依空義者等者:諸緣生法實無有情,無有作者,無有受者;然墮相續因果決定,不相雜亂,似有有情、作者、受者相現,由是假說有情等名。
W4依無我義2
X1補特伽羅無我
依無我義者,謂緣起支雖不自在,實無有我相,然似我相顯現。
X2法無我
依勝義諦,諸法自性雖不可說,而言諸法自性可說。
依無我義者等者:此中顯示二無我義甚深。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實無有我相,然似我相現,此即顯示補特伽羅無我甚深。依勝義諦,諸法自性絕諸戲論,過言說道,然由言說為依止故,方乃可取、可觀、可覺,是即諸法自性不可說及可說義,依此顯示法無我義甚深。
T2能知智2
U1問
問:應以幾智知緣起耶?
U2答2
V1標列
答:二。謂以法住智及真實智。
V2隨釋2
W1法住智
云何以法住智?謂如佛施設開示,無倒而知。
云何以法住智等者:攝事分說:謂如有一,聽聞隨順緣性緣起無倒教已,於緣生行因果分位,住異生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陵本九十四卷七頁7077)今應準知。
W2真實智
云何以真實智?謂如學見跡,觀甚深義。
云何以真實智等者:謂如諸聖已見諦跡,現觀緣起甚深義故。
S3釋說緣起2
T1舉經問
問:如世尊言:是諸緣起非我所作,亦非餘作。所以者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云何法性?云何法住?云何法界?
T2依義答3
U1法性
答:是諸緣起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
U2法住
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
U3法界
由此法住,以彼法性為因,是故說彼名為法界。
是諸緣起非我所作等者:由諸緣起唯法所顯,非以他作為因,是故說言非我所作;亦非自作、俱作為因,是故說言亦非餘作。佛不出世,此緣起性法爾成就,是名安住法性。佛出世已,如其法性安立法句,即彼法性無有變異,是名法住。又此法住,法性為因,平等平等,是名法界。
S4釋別別說3
T1釋妨難3
U1自性為緣難2
V1舉生支2
W1引經問
問:如經言:生若無者,無處無位生可是有。若一切種生非有者,生緣老死應不可得。何故此中說彼自性緣自性耶?
問如經言生若無者等者:依下答釋,當知識乃至受五法種子亦名為生,生因義故。此若無者,於一切處、於一切位生應非有。此中生言即是生支,自體果故。若因及果一切種無,餘定無能與老死果;由是說言生緣老死應不可得。
W2依義答2
X1標
答:依自種子果生說故。
X2釋
謂識乃至受支是生種子故,義說為生。由此有故,後時即此果支名有緣生。
V2例餘支
如是餘支,如經所說,隨其所應盡當知。
如是餘支至盡當知者:攝事分說:由三種相,於其老死如理觀察。一者、觀察細因緣故;二者、觀察麤因緣故;三者、觀察非不定故。感生因緣,亦名為生;即生自體,亦名為生。前生是細,後生為麤。此中觀前細生有故,而有老死;亦觀由後麤生緣故,得有老死。當來老死,細生為因;現法老死,麤生為因。乃至廣說如觀老死,生、有、取、愛各由三種如理觀察,當知亦爾。(陵本九十三卷六頁7004)今說餘支隨其所應,意謂生、有、取、愛應知。
U2更互為緣難2
V1問
問:已說一切支非更互為緣,何故建立名色與識互為緣耶?
已說一切支非更互為緣者:此指前說前支為後支緣,後支非前支緣;由是知非更互為緣。
V2答3
W1標
答: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名色復於後法中,用識為緣故。
W2徵
所以者何?
W3釋
以於母腹中有相續時,說互為緣故。由識為緣,於母腹中諸精血色,名所攝受,和合共成羯羅藍性。
由識為緣至羯羅藍性者:於母腹中有相續時,精血身根和合摶生,名精血色。此為阿賴耶識之所執受,及心心法之所依託,由是說言名所攝受。即此說為羯羅藍性,由名與色和合之所成故。前意地中已顯其相,準彼當知。(陵本一卷十九頁95)
即此名色為緣,復令彼識於此得住。
U3齊識轉還難2
V1問
問:何故菩薩觀黑品時,唯至識支,其意轉還,非至餘支耶?
唯至識支其意轉還者:逆觀緣起,從初老死乃至識支,意便退還,不越度轉。此復云何?謂即以識為其邊際,齊此作意不更向前觀行、無明,是名不越度轉。便復順次重觀一一所已觀處,是名退還,如緣起聖道經說。今約識與名色更互為緣為問,說意轉還,略有差別;謂觀識支不越度轉,還觀名色,是名轉還。菩薩觀緣起時,若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名觀察黑品,由增益義是黑品故。如下自釋。
V2答2
W1顯流轉2
X1明正觀
答:由此二支更互為緣故,如識緣名色,如是名色亦緣識,是故觀心至識轉還。
X2釋道理
於餘支中,無有如是轉還道理。於此一處,顯示更互為緣道理,故名轉還。
W2簡還滅
於還滅品中,名色非是後有識還滅因,由此因緣,復還觀察。
於還滅品中至復還觀察者:若觀緣起諸一一支,由誰無故無,由誰滅故滅,是名觀察滅諦。即於是中觀至識支,意不轉還,由彼名色非是後有識還滅因故。由此因緣,復更向前乃至無明,觀察如是現在苦諦,由無明滅,一切悉滅。
T2釋差別5
U1緣起道理別2
V1問
問:何因緣故,說緣起支非自作、非他作、非俱作,亦非無因生耶?
V2答
答:生者非有故,緣無作用故,緣力所生故。
生者非有故等者:此中初句,釋非自作及非他作。第二句,釋非俱作。第三句,釋非無因生。前說依無常義,緣起甚深,此應準知。
U2緣起譬喻別2
V1苦芽等喻2
W1問
問:於緣起中,何等是苦芽?誰守養苦芽?何等為苦樹?
W2答3
X1苦芽喻
答:無明、行緣所引識乃至受,是苦芽。
X2守養苦芽喻
受緣所引愛乃至有,是守養苦芽。
X3苦樹喻
生與老死,當知是苦樹。
無明行緣至當知是苦樹者:此中三種次第差別,當知意顯因、緣、果相,故作是喻。
V2炷膏等喻3
W1如炷
問:幾緣起支當知如炷?答:識乃至受。
W2如膏
問:幾支如膏?答:無明、行、愛、取、有。
W3如焰
問:幾支如焰?答:生、老死應知。
如炷如膏如焰等者:此中識乃至受是順集諦法,故喻如炷;無明、行、愛、取、有是集諦法,故喻如膏;生與老死是苦諦法,故喻如焰;諸非聰慧補特伽羅,譬於灌油并集炷者;如是苦燈燒然長世。如下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三卷七頁7006)
U3緣起增減別2
V1增益2
W1問
問:何因緣故,於緣起黑品教中說名增益?
W2答2
X1由積聚
答:一切有支純大苦聚為後果故。
X2由隨增
又諸有支,前前為緣,後後所隨故。
於緣起黑品教中說名增益等者:此中增益,釋有二別。一、果增益,二、因增益。如文次第差別應知。攝事分說:由三種相,於緣生行應正了知流轉漸次。何等為三?一、因增益故;二、果生起故;三、果增集故。如是一切略攝為一,總名諸法若增、若生、若集。(陵本九十四卷十四頁7096)與此義同,開合有別。
V2損減2
W1問
問:何因緣故,於白品教中說名損減?
W2答2
X1由隨減
答:由一切支,前前永斷,後後滅故。
X2由漸減
又是純大苦聚損減因故。
於白品教中說名損減等者:此釋損減,亦有二別。謂因及果,如次應知。攝事分說:依因果滅,如其所應,當知說名若減、若滅、若沒。(陵本九十四卷十四頁7096)其義正同。
U4有因法苦別2
V1有因法
問:幾緣起支名有因法?答:謂前七。
幾緣起支名有因法等者:識乃至受,法所顯故,是名為法;無明及行是彼引因;總合為一,名有因法。
V2有因苦
問:幾緣起支名有因苦?答:餘五。
幾緣起支名有因苦等者:生、老死支,苦所顯故,是名為苦;愛、取、有三,是彼生因;總合為一,名有因苦。
U5滅盡所顯別3
V1漏盡所顯
問:幾支滅是漏盡所顯?答:三。
幾支滅是漏盡所顯等者:無明、愛、取是漏自性。此永斷故,說名漏盡。是故三滅,名為漏盡所顯。
V2緣盡所顯
問:幾支滅是緣盡所顯?答:即此三是餘支緣故。
幾支滅是緣盡所顯等者:無明、愛、取能為雜染,是餘支緣。由此滅故,餘支亦滅。故即此三,名為緣盡所顯。
V3受盡所顯
問:幾支滅是受盡所顯?答:一。謂由煩惱已斷故,所依滅時,此一切受皆永息滅故。
幾支滅是受盡所顯等者:此中唯約明觸生受為論,故作是答。於有餘依涅槃界中,無明觸所生受一切已滅,由是故說煩惱已斷,唯現領受明觸生受。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永滅。由是說言此所依滅時,此一切受皆永息滅,是故名為受盡所顯。
T3釋建立2
U1七十七智2
V1問
問:何因緣故,依止緣起建立七十七智耶?
V2答2
W1別列七智
答:為顯有因雜染智故,又復為顯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故,又復為顯前際諸支無始時故,又復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又復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遍知義故。
W2總結建立
於一一支皆作七智,當知總有七十七智。
為顯有因雜染智故至七十七智者:攝事分說:三時遍智有差別故,如前所說決定遍智有差別故,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有差別故,當知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陵本九十四卷十四頁7095)今依彼文,正解此義。彼言決定遍智差別,即此初二句攝。云何知耶?攝事分說:其於緣生諸行流轉修觀行者,略有二種作猶豫法。云何為二?一者、承習說無因論,二者、承習說惡因論。乃至廣說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陵本九十四卷十一頁7087)是即決定遍智有二差別。由是當知今言有因,為簡無因;復言於自相續自己所作,為簡惡因。文有開合,義無少別。又復彼言三時遍智差別,即此第三、第四句攝。此雖但說前際、後際,然義兼顯有其中際。以從前際,中際得生;從其中際,後際流轉、或還滅故。又復彼言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差別,即此第五句攝。此言支所不攝諸有漏慧,謂聞思修三所成慧,即彼法住智所攝能取智。此言遍知義,即彼無常性差別。云何差別?謂即生滅。攝事分云:彼於苦、集二諦有生滅智,如實了知由因集故,如其所集;由因滅故,如其所滅。謂由定地世間作意,修習如是作意因緣,入諦現觀。(陵本九十三卷二十頁7045)是即支所不攝諸有漏慧所遍知義,亦即無常性差別義。前說:若學所有善有漏法,彼與流轉相違故,及用明為緣故,非支。(陵本十卷十五頁810)是故此言支所不攝。如是生滅無常說有二智,前、中、後際說有三智,決定遍智遠離無因及與惡因說有二智,總合成為七種差別。從老死支逆觀前支,行為邊際,一一支中皆有七智,是故總成七十七智。無明自性是染汙故,不由餘法能為因故,此中不說。
U2四十四智2
V1問
問:何因緣故,於緣起中建立四十四智耶?
V2答
答:為顯於一一支,依四聖諦觀察道理,是故總有四十四智。
為顯於一一支至四十四智者:緣起聖道經說:曾見老死,見老死集,見老死滅,見於老死趣滅行跡;如是曾見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曾見行集,曾見行滅,曾見於行趣滅行跡。是即於一一支,依四聖諦觀察差別。逆觀緣起,除無明支,所餘諸支皆有四智,是故總成四十四智。
O2約緣境辨2
P1生欲界2
Q1由眼耳
復次,若生欲界,依欲界身,引發上地若眼、若耳,由此見聞下地、自地所有色聲。
Q2由意根
又依此身,起三界意及不繫意而現在前。
P2生色無色界
若生色無色界,除其下地,一切現前如在欲界。
若生欲界至如在欲界者:此中差別,應依集論廣釋其相。(集論一卷十四頁31,666b)彼云:生長欲界,用色纏眼見欲纏色,或用色纏上地眼見下地色。即此所說依欲界身,引發上地若眼、若耳,由此見聞下地、自地所有色聲。當知此中若眼、若耳,謂定地起天眼、天耳,非餘。彼論又云:若生長欲界,即以欲纏意,知三界法及無漏法。即此所說又依此身,起三界意及不繫意而現在前。彼論又云:生長色界,即以色纏身,還覺自地觸;若生長無色界,即以無色纏意,知無色纏自地法及無漏法。是即此說除下地義。又色纏意,知三界法及無漏法;無色纏意,以無漏意知三界法及無漏法。是即此所說一切現前如在欲界義。
H2明對治3
I1標
復次,此三種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為欲斷故,修六種現觀應知。
I2徵
何等為六?
I3列
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
修六種現觀者:決定義是現觀義。此六種相,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五卷十六頁4454)此能對治三種雜染,隨應當知。亦如下決擇分正廣分別。(陵本七十一卷二頁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