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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四教仪】全一卷。又作四教仪、谛观录。高丽僧谛观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宋初,谛观应吴越王之请,携带天台三大部至我国,投于螺溪义寂门下,深研天台之学,十年后示寂,同门于其故箧中,发现本书,为研究天台教义大纲与观心(实践修行)要略之入门书。内容系删补灌顶之‘天台八教大意’而成,以法华经信解品之譬喻与涅盘经之五味、华严经之三照等譬喻为中心,判别天台五时,及顿、渐、秘密、不定等化仪四教,并略述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之名义、教说、行人、行位、证果等,复以摩诃止观之二十五方便略述圆教之十乘观法。其后智旭以本书观点过于简略,乃萌发述作‘教观纲宗’之动机。本书之注释书极多,历来以宋朝从义之四教仪集解三卷、南宋元粹之四教仪备释二卷与元朝蒙润之四教仪集注三卷为本书三大注释书。[佛祖统纪卷十、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大明三藏圣教北藏目录卷四、阅藏知津卷四十二]
编辑于2023-02-24 10:20:40【天台四教仪】全一卷。又作四教仪、谛观录。高丽僧谛观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宋初,谛观应吴越王之请,携带天台三大部至我国,投于螺溪义寂门下,深研天台之学,十年后示寂,同门于其故箧中,发现本书,为研究天台教义大纲与观心(实践修行)要略之入门书。内容系删补灌顶之‘天台八教大意’而成,以法华经信解品之譬喻与涅盘经之五味、华严经之三照等譬喻为中心,判别天台五时,及顿、渐、秘密、不定等化仪四教,并略述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之名义、教说、行人、行位、证果等,复以摩诃止观之二十五方便略述圆教之十乘观法。其后智旭以本书观点过于简略,乃萌发述作‘教观纲宗’之动机。本书之注释书极多,历来以宋朝从义之四教仪集解三卷、南宋元粹之四教仪备释二卷与元朝蒙润之四教仪集注三卷为本书三大注释书。[佛祖统纪卷十、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大明三藏圣教北藏目录卷四、阅藏知津卷四十二]
这是一篇关于建立意趣義伽他的思维导图,框架清晰,内容丰富,对佛教释义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哦~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意地、若生欲界至如在欲界者:此中差別,應依集論廣釋其相。(集論一卷十四頁31,666b)彼云:生長欲界,用色纏眼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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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四教仪】全一卷。又作四教仪、谛观录。高丽僧谛观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宋初,谛观应吴越王之请,携带天台三大部至我国,投于螺溪义寂门下,深研天台之学,十年后示寂,同门于其故箧中,发现本书,为研究天台教义大纲与观心(实践修行)要略之入门书。内容系删补灌顶之‘天台八教大意’而成,以法华经信解品之譬喻与涅盘经之五味、华严经之三照等譬喻为中心,判别天台五时,及顿、渐、秘密、不定等化仪四教,并略述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之名义、教说、行人、行位、证果等,复以摩诃止观之二十五方便略述圆教之十乘观法。其后智旭以本书观点过于简略,乃萌发述作‘教观纲宗’之动机。本书之注释书极多,历来以宋朝从义之四教仪集解三卷、南宋元粹之四教仪备释二卷与元朝蒙润之四教仪集注三卷为本书三大注释书。[佛祖统纪卷十、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大明三藏圣教北藏目录卷四、阅藏知津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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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四教儀
天台四教儀
高麗僧諦觀法師錄
甲一、正明時教二
乙一、略敘名義三
丙一、總示
天台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
丙二、別列二
丁一、五時
言“五時”者:一、華嚴時;二、鹿苑時(說四阿含);三、方等時(說《維摩》《思益》《楞伽》《楞嚴三昧》《金光明》《勝鬘》等經);四、般若時(說《摩訶般若》《光讚般若》《金剛般若》《大品般若》等諸般若經);五、法華涅槃時。是為“五時”,亦名“五味”。
丁二、八教二
戊一、列名
言“八教”者:頓、漸、祕密、不定,藏、通、別、圓,是名“八教”。
戊二、喻顯
“頓”等四教,是“化儀”,如世藥方。
“藏”等四教,名“化法”,如辨藥味。
丙三、結前起後
如是等義,散在廣文;今依大本,略錄綱要。
乙二、分門別釋二
丙一、分章
初辨五時、五味,及化儀四教,然後出藏、通、別、圓。
丙二、別釋二
丁一、時儀合明二
戊一、正明時儀二
己一、約時辨教二
庚一、約前四時明四教二
辛一、正明四
壬一、頓教三
癸一、總標
第一、頓教者,即《華嚴經》也。
從部、時、味等,得名為“頓”。
癸二、別釋三
子一、約部判二
丑一、約部明頓
所謂如來初成正覺,在寂滅道場,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龍八部,一時圍繞,如云籠月。
爾時,如來現盧舍那身,說圓滿修多羅教,故言“頓教”。
丑二、機教兼權
若約機約教,未免兼權。謂“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文,為圓機說圓教;“處處說行布次第”,則為權機說別教。故約部為“頓”,約教名“兼”。
子二、約時判
此經中云:“譬如日出,先照高山。”(第一時)
子三、約味判
《涅槃》云:“譬如從牛出乳”,此從佛出十二部經。(一、乳味)
癸三、引證
《法華·信解品》云:“即遣旁人,急追將還”、“窮子驚愕,稱怨大喚”等,此領何義?答:諸聲聞在座,如聾若啞等是也。
壬二、漸教三
癸一、總標
第二、“漸教”者。(此下三時三味,總名為“漸”)
癸二、別釋三
子一、漸初(阿含)四
丑一、約部三
寅一、寢頓施漸二
卯一、對機示處
次為三乘根性,於頓無益,故不動寂場,而游鹿苑。
卯二、約喻顯身
脫舍那珍禦yù之服,著丈六弊垢之衣。
寅二、曆述示跡
示從兜率降下,托摩耶胎、住胎、出胎、納妃、生子、出家、苦行。六年以後,木菩提樹下,以草為座,成劣應身。
寅三、明所施教
初在鹿苑,先為五人說四諦、十二因緣、事六度等教。
丑二、約時
若約時,則日照幽谷。(第二時)
丑三、約味
若約味,則從乳出酪。此從十二部經出九部修多羅。(二、酪味)
丑四、引證
《信解品》云,而以方便,密遣二人(聲聞、緣覺),形色憔悴,無威德者,“汝可詣彼,徐語窮子:‘雇汝除糞’”,此領何義?答:次頓之後,說三藏教。“二十年中,常令除糞”,即破見、思煩惱等義也。
子二、漸中(方等)三
丑一、約部教明二
寅一、判部收經
次明“方等”部。《淨名》等經,彈偏斥小,歎大褒圓。
寅二、部中用教
四教俱說:藏為半字教,通、別、圓為滿字教。對半說滿,故言“對”教。
丑二、約時味判二
寅一、約時
若約時,則食時。(第三時)
寅二、約味
若約味,則從酪出生酥。此從九部出方等。(三、生酥味)
丑三、引經證成二
寅一、正引經文
《信解品》云:“過是已後,心相體信,入出無難。然其所止,猶在本處。”
寅二、辨所領義
此領何義?答:三藏之後,次說方等。已得道果,心相體信,聞罵不瞋,內懷慚愧,心漸淳淑。
子三、漸末(般若)三
丑一、約部教
次說“般若”,轉教、付財,融通、淘汰。
此般若中,不說藏教,帶通、別二,正說圓教。
丑二、約時味
約時,則禺yú中時。(第四時)
約味,則從生酥出熟酥。此從方等之後,出摩訶般若。(四、熟酥味)
丑三、引經證
《信解品》云:“是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
此領何義?答:明方等之後,次說般若。般若觀慧,即是家業;空生、身子受敕轉教,即是領知等也。
癸三、總結
已上三味,對華嚴頓教,總名為“漸”。
壬三、秘密教
第三、“秘密“教者:
如前四時中,如來三輪不思議故,或為此人說頓、或為彼人說漸,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故言“秘密教”。
壬四、不定教
第四、“不定教”者:
亦由前四味中,“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此則如來不思議力,能令眾生,於漸說中得頓益,於頓說中得漸益。如是得益不同,故言不定教也。
然秘密、不定二教,教下義理,只是藏、通、別、圓。
辛二、結齊
化儀四教齊此。
庚二、約第五時辨開顯二
辛一、法華三
壬一、約部教二
癸一、正明開顯二
子一、通示開會
次說法華,開前頓、漸,會入非頓非漸,故言“開權顯實”,又言“廢權立實”,又言“會三歸一”。
子二、別明今昔二
丑一、總標
言權、實者,名通今昔,義意不同。
丑二、別釋二
寅一、昔時粗妙二
卯一、通指頓漸
謂法華已前,權實不同,大小相隔。
卯二、別示頓漸二
辰一、約頓教以示相二
巳一、隔異非本懷
如華嚴時,一權一實(圓實、別權),各不相即,大不納小,故小雖在座,如聾若啞。是故所說法門,雖廣大圓滿,攝機不盡,不暢如來出世本懷。
巳二、粗法須開顯
所以者何?初頓部,有一粗(別教)一妙(圓教)。一妙,則與法華無二無別;若是一粗,須待法華開、會、廢了,方始稱妙。
辰二、曆三漸辨粗妙
次鹿苑,但粗無妙(藏教)。
次方等,三粗(藏、通、別)一妙(圓教)。
次般若,二粗(通、別)一妙(圓教)。
寅二、今經開顯三
卯一、總會前粗成一乘妙
來至法華會上,總開、會、廢,前四味粗,令成一乘妙。
卯二、示昔圓頓不開自妙
諸味圓教,更不須開,本自圓融,不待開也。
卯三、辨純雜顯法華獨妙二
辰一、明昔兼帶顯今純一
但是部內,兼、但、對、帶故,不及法華,純一無雜。獨得妙名,良有以也!
辰二、引經四一證今純圓
故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教一)“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行一)“但為菩薩,不為小乘”;(人一)“世間相常住”。(理一)
癸二、斥非顯是
時人未得法華妙旨,但見部內有三車、窮子、化城等譬,乃謂不及餘經。蓋不知重舉前四時權,獨顯大車,但付家業,唯至寶所,故致誹謗之咎也。
壬二、約時味
約時,則日輪當午,罄無側影。(第五時)
約味,則從熟酥出醍醐。此從摩訶般若出法華。(五、醍醐味)
壬三、引經證
《信解品》云,聚會親族,即自宣言:“此實我子,我實其父。吾今所有,皆是子有。”付與家業,窮子歡喜,得未曾有。
此領何義?答:即般若之後,次說法華。先已領知庫藏諸物,臨命終時直付家業而已;譬前轉教,皆知法門,說法華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授記作佛而已。
辛二、涅槃三
壬一、示二產我二
癸一、總標
次說“大涅槃”者,有二義。
癸二、別釋二
子一、捃拾殘機
一、為未熟者,更說四教,具談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槃,故名“捃jùn拾教”。
子二、扶律談常
二、為末代鈍根,於佛法中起斷滅見,夭傷慧命,亡失法身,設三種權,扶一圓實,故名“扶律談常教”。
壬二、辨時味二
癸一、明異同二
子一、時味全同
然若論時、味,與法華同。
子二、純雜小異
論其部內,純雜小異。
癸二、引經證二
子一、引經
故文云:“從摩訶般若,出大涅槃。”
子二、結合
前法華合此經,為第五時也。
壬三、料揀
問:此經具四教,與前方等部,具說四教,為同為異?
答:名同義異。方等中四:圓則初、後俱知常;別則初不知,後方知;藏、通則初、後俱不知;涅槃中四、初後俱知。
己二、料揀時味二
庚一、問定意趣
問:將五味對五時教,其意如何?
庚二、答釋二義二
辛一、取相生
答:有二。一者、但取相生次第。所謂牛譬於佛,五味譬教,乳從牛出,酪從乳生,二酥、醍醐,次第不亂,故譬五時相生次第。
辛二、取濃淡
二者、取其濃淡。此則取一番下劣根性。所謂二乘根性:在華嚴座,不信不解,不變凡情,故譬其“乳”;次至鹿苑,聞三藏教,二乘根性依教修行,轉凡成聖,故譬轉“乳”成“酪”;次至方等,聞彈斥,聲聞慕大恥小,得通教益,如轉“酪”成“生酥”;次至般若,奉敕轉教,心漸通泰,得別教益,如轉“生酥”成“熟酥”;次至法華,聞三周說法,得記作佛,如轉“熟酥”成“醍醐”。此約最鈍根,具經五味;其次者,或經一、二、三、四;其上達根性,味味得入法界實相,何必須待法華開會?
戊二、結前起後
上來已錄五味五時、化儀四教,大綱如此。
自下明化法四教。
丁二、詳示化法四
戊一、藏教三
己一、標名
第一、“三藏教”者。
己二、別釋二
庚一、示教法二
辛一、釋三藏名義三
壬一、列名
一、修多羅藏(四阿含等經);二、阿毘曇藏(《俱舍》《婆沙》等論);三、毘尼藏(五部律)。
壬二、揀取
此之三藏,名通大小,今取小乘三藏也。
壬三、引證
《大智度論》云:“迦旃延子,自以聰明利根,于《婆沙》中,明三藏義,不讀衍經,非大菩薩。”
又《法華》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
壬四、判定
依此等文,故大師稱小乘為“三藏教”。
辛二、明教所被機二
壬一、通標三乘
此有三乘根性。
壬二、別示聲聞二
癸一、標人及法
初、聲聞人,依生滅四諦教。
癸二、詳說四諦三
子一、正明四諦二
丑一、標名
言“四諦”者。
丑二、釋義四
寅一、苦諦三
卯一、開總出別二
辰一、標名義
一、苦諦,二十五有,依、正二報是。
辰二、引頌釋
言“二十五有”者:“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四洲、四趣,成八;六欲天並梵王天,成十五;四禪四空處,成二十三;無想天及那含天,成二十五。)
卯二、攬別為總二
辰一、總示
別則二十五有,總則六道生死。
辰二、別顯二
巳一、明六道六
午一、地獄道
一、地獄道,梵語“捺nà洛迦”,又語“泥黎”,此翻“苦具”。而言“地獄”者,此處在地之下,故言地獄。謂八寒、八熱等大獄,各有眷屬,其類無數。其中受苦者,隨其作業,各有輕重、經劫數等。其最重處,一日之中八萬四千生死,經劫無量。作上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身。
午二、畜生道
二、畜生道,亦云“旁生”。此道遍在諸處。披毛戴角、鱗甲羽毛、四足多足、有足無足、水陸空行,互相吞啖,受苦無窮。愚癡貪欲,作中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身。
午三、餓鬼道
三、餓鬼道,梵語“闍黎哆”。此道亦遍諸趣。有福德者,作山林冢廟神;無福德者,居不淨處,不得飲食,常受鞭打,填河塞海,受苦無量。諂誑心意,作下品五逆十惡,感此道身。
午四、修羅道
四、阿修羅道,此翻“無酒”,又“無端正”,又“無天”。或在海岸、海底,宮殿嚴飾。常好鬥戰,怕怖無極。在因之時,懷猜忌心,雖行五常,欲勝他故,作下品十善,感此道身。
午五、人道
五、人道,四洲不同,謂東弗婆提(壽二百五十歲)、南閻浮提(壽一百歲)、西瞿耶尼(壽五百歲)、北鬱單越(壽一千歲,命無中夭,聖人不出其中,即八難之一),皆苦樂相間。在因之時,行五常、五戒——五常者:仁、義、禮、智、信;五戒者: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行中品十善,感此道身。
午六、天道
六、天道,二十八天不同(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無色界四天):
初、欲界六天者:一、四天王天(居須彌山腹);二、忉利天(居須彌山頂,自有三十三天);(已上二天,單修上品十善,得生其中)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化樂天;六、他化自在天(已上四天空居,修上品十善,兼坐未到定,得生其中)。
次、色界十八天,分為四禪:初禪三天(梵眾、梵輔、大梵);二禪三天(少光、無量光、光音);三禪三天(少淨、無量淨、遍淨);四禪九天(無雲、福生、廣果;已上三天,凡夫住處,修上品十善、坐禪者,得生其中。無想天,外道所居。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已上五天,第三果居處。上之九天,離欲粗散,未出色籠,故名“色界”;坐得禪定,故得“禪”名)。
三、無色界四天(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已上四天,只有四陰而無色蘊,故得名也)。
巳二、示生死
上來所釋,從地獄至非非想天,雖然苦樂不同,未免生而復死,死已還生,故名“生死”。
卯三、結歸苦諦
此是藏教,實有苦諦。
寅二、集諦三
卯一、總標名體二
辰一、牒名示體
二、集諦者,即“見思惑”。
辰二、名異體同
又云“見修”,又云“四住”,又云“染汙無知”,又云“取相惑”,又云“枝末無明”,又云“通惑”,又云“界內惑”。雖名不同,但見思耳。
卯二、別釋見思二
辰一、見惑二
巳一、通標名數
初釋見惑,有八十八使。
巳二、列使別釋二
午一、列十使為本
所謂:一、身見,二、邊見,三、見取,四、戒取,五、邪見;(已上利使)六、貪,七、瞋,八、癡,九、慢,十、疑。(已上鈍使)
午二、曆三界明數
此十使,歷三界四諦下增減不同,成八十八。謂欲界苦,十使具足;集、滅各七使,除身見、邊見、戒取;道諦八使,除身見、邊見:四諦下合為三十二。上二界四諦下,餘皆如欲界,只於每諦下除瞋使,故一界各有二十八,二界合為五十六;并前三十二,合為八十八使也。
辰二、思惑
二、明思惑者,有八十一品。謂三界分為九地:欲界合為一地,四禪、四定為八;共為九地。欲界一地中有九品貪、瞋、癡、慢。言九品者,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上八地各有九品,除瞋使。故成八十一也。
卯三、結歸集諦
上來見、思不同,總是藏教實有集諦。
寅三、滅諦
三、滅諦者,滅前苦、集,顯偏真理。因滅會真,滅非真諦。
寅四、道諦
四、“道諦”者,略則戒、定、慧,廣則三十七道品。此三十七,合為七科。
一、四念處:一、觀身不淨(色蘊);二、觀受是苦(受蘊);三、觀心無常(識蘊);四、觀法無我(想、行蘊)。
二、四正勤:一、未生惡令不生;二、已生惡令滅;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增長。
三、四如意足(欲、念、進、慧)。
四、五根(信、進、念、定、慧)。
五、五力(同上根名)。
六、七覺支(念、擇、進、喜、輕安、定、捨)。
七、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精進、正定、正念、正命)。
已上七科,即是藏教生滅道諦。
子二、通後三教
然如前所列四諦名數,通下三教。但是隨教廣狹、勝劣,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不同耳。故向下名數更不再列。
子三、兩重因果
然四諦之中,分世、出世。前二諦為世間因果(苦果集因),後二諦為出世間因果(滅果道因)。
問:何故世、出世,前果後因耶?
答:聲聞根鈍,知苦斷集,慕果修因,是故然也。
庚二、明行位三
辛一、通標
略明藏教修行,人之與位。
辛二、別釋三
壬一、聲聞三
癸一、標位分科
初明聲聞位,分二:初、凡;二、聖。凡又二:外凡、內凡。
癸二、依科別釋二
子一、凡位三
丑一、外凡三
寅一、五停心
釋外凡中,自分三。
初、五停心。
一、多貪眾生不淨觀;
二、多瞋眾生慈悲觀;
三、多散眾生數息觀;
四、愚癡眾生因緣觀;
五、多障眾生念佛觀。
寅二、別相念
二、別相念處(如前四念處是)。
寅三、總相念
三、總相念處。一、觀身不淨,受、心、法皆不淨;乃至觀法無我,身、受、心亦無我。中間例知。(已上三科名“外凡”,亦名“資糧位”。)
丑二、內凡
二、明內凡者有四,謂暖、頂、忍、世第一。(此四位為“內凡”,亦名“加行位”,又名“四善根位”。)
丑三、結示
上來內凡、外凡,總名“凡位”。亦名“七方便位”。
子二、聖位二
丑一、標列
次明聖位,亦分三:一、見道(初果);二、修道(二、三果);三、無學道(四果)。
丑二、別釋三
寅一、見道(初果)
一、須陀洹,此翻“預流”。此位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見真諦,故名為“見道”,又名“聖位”。
寅二、修道二
卯一、一來果(二果)
二、斯陀含,此云“一來”。此位斷欲界九品思中,斷前六品盡,後三品猶在,故更“一來”。
卯二、不還果(三果)
三、阿那含,此云“不來”。此位斷欲殘思盡,進斷上八地思。
寅三、無學道(四果)
四、阿羅漢,此云“無學”,又云“無生”,又云“殺賊”,又云“應供”。此位斷見、思俱盡:子縛已斷,果縛猶在,名“有餘涅槃”;若灰身滅智,名“無餘涅槃”,又名“孤調解脫”。
癸三、結歸聲聞
略明聲聞位竟。
壬二、支佛三
癸一、雙標
次明緣覺,亦名“獨覺”。
癸二、別釋二
子一、緣覺三
丑一、標所稟教
值佛出世,稟十二因緣教。
丑二、解釋教義二
寅一、通列所滅之境
所謂:一、無明(煩惱障、煩惱道);二、行(業障、業道);(此二支屬過去)三、識(托胎一分氣息);四、名色(名是心,色是質);五、六入(六根成此胎中);六、觸(出胎);七、受(領納前境好惡等事);(從“識”至“受”,名“現在五果”)八、愛(愛色、男女、金銀錢物等事);九、取(凡見一切境,皆生取著心);(此二未來因,皆屬煩惱,如過去“無明”)十、有(業已成就,是未來因,屬業道,如過去“行”);十一、生(未來受生事);十二、老死。此是所滅之境。
寅二、對四諦辨開合
與前四諦開合之异耳。云何開合?謂無明、行、愛、取、有,此之五支合為集諦;餘七支為苦諦也。既名异義同,何故重說?為機宜不同故。
緣覺之人,先觀集諦,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此則生起。
若滅觀者,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丑三、結名
因觀十二因緣,覺真諦理,故言“緣覺”。
子二、獨覺
言獨覺者,出無佛世,獨宿孤峰,觀物變易,自覺無生,故名“獨覺”。
癸三、同異
兩名不同,行位無別。此人斷三界見、思,與聲聞同;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上。
壬三、菩薩二
癸一、標人
次明菩薩位者。
癸二、明位二
子一、總標
從初發心,緣四諦境,發四弘願,修六度行。
子二、別明二
丑一、發願修行二
寅一、發願
一、未度者令度,即“眾生無邊誓願度”,此緣苦諦境。
二、未解安令解,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此緣集諦境。
三、未安者令安,即“法門無量誓願學”,此緣道諦境。
四、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即“佛道無上誓願成”,此緣滅諦境。
寅二、修行二
卯一、結前生後
既已發心,須行行填願。
卯二、正明修行二
辰一、總示
于三阿僧祇劫,修六度行,百劫種相好。
辰二、別釋三
巳一、三祇行因三
午一、通標
言三阿(無)僧祇(數)劫(時)者,且約釋迦修菩薩道時,論分限者。
午二、示相
從古釋迦至尸棄佛,值七萬五千佛,名初阿僧祇。從此常離女身,及四惡趣。常修六度,然自不知當作佛。若望聲聞位,即五停心、總別念處(外凡)。
次從尸棄佛至然燈佛,值七萬六千佛,名第二阿僧祇。此時用七莖蓮華供養,布發掩泥,得受記莂,號釋迦文。爾時自知作佛,口未能說。若望聲聞位,即暖位。
次從然燈佛至毘婆屍佛,七萬七千佛,名第三阿僧祇滿。此時自知,亦向人說,必當作佛,自他不疑。若望聲聞位即頂位。
午三、總結
經如許時,修六度竟。
巳二、百劫種相二
午一、明種相
更住百劫,種相好因。修百福成一相。
午二、釋福義
福義多途,難可定判。有云“大千盲人治差,為一福”等。
巳三、六度滿相二
午一、標
修行六度,各有滿時。
午二、釋
如尸毗王代鴿,檀滿;
普明王捨國,尸滿;
羼提仙人為歌利王割截無恨,忍滿;
大施太子抒海,并七日翹足贊弗沙佛,進滿;
尚闍黎鵲巢頂上,禪滿;
劬qú嬪pín大臣分閻浮提七分息諍,智滿。
望初聲聞位,是下忍位。
丑二、果滿願遂四
寅一、成道經時
次入補處、生兜率、托胎、出胎、出家、降魔,安坐不動,為中忍位;次一剎那入上忍位;次一剎那,入世第一位。
寅二、斷結成佛
發真無漏,三十四心頓斷見思習氣,坐木菩提樹下,生草為座,成劣應丈六身佛。
寅三、說法度生
受梵王請,三轉法輪,度三根性。
寅四、緣盡入滅
住世八十年,現老比丘相,薪盡火滅,入無餘涅槃者,即三藏佛果也。
辛三、結同
上來所釋,三人修行證果雖則不同,然同斷見思、同出三界、同證偏真,只行三百由旬入化城耳。
己三、總結
略明藏教竟。
戊二、通教三
己一、標
次明通教者。
己二、釋四
庚一、略釋名義二
辛一、通前後釋
約通前藏教,通後別、圓,故名通教。
辛二、就當教釋
又從當教得名,謂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色入空,故名通教。
庚二、廣明位次二
辛一、明當教位四
壬一、略標
依《大品經》乾慧等十地,即是此教位次也。
壬二、詳示
一、乾慧地:未有理水,故得其名。即外凡位,與藏教五停心、總、別等三位齊。
二、性地:相似得法性水,伏見思惑。即內凡位,與藏教四善根齊。
三、八人地。
四、見地:此二位入無間三昧,斷三界八十八使見盡,發真無漏,見真諦理。與藏教初果齊。
五、薄地:斷欲界九品思前六品,與藏教二果齊。
六、離欲地:斷欲界九品思盡,與藏教三果齊。
七、已辦地:斷三界見思惑盡。但斷正使,不能侵習,如燒木成炭。與藏教四果齊。聲聞位齊此。
八、辟支佛地:更侵習氣,如燒炭成灰。
九、菩薩地:正使斷盡,與二乘同;扶習潤生,道觀雙流,游戲神通,淨佛國土。
十、佛地:機緣若熟,以一念相應慧頓斷殘習,坐七寶菩提樹下,以天衣為座,現帶劣勝應身成佛。為三乘根性,轉無生四諦法輪。緣盡入滅,正習俱除,如炭灰俱盡。
壬三、引證
經云:“三獸度河”,謂象、馬、兔也,喻斷惑不同故。
又經云:諸法實相,三乘皆得,亦不名佛。即此教也。
壬四、會同
此教三乘,因同果異。證果雖異,同斷見思,同出分段,同證偏真。
辛二、通前後位二
壬一、雙標
然于菩薩中,有二種,謂利、鈍。
壬二、雙釋二
癸一、釋通前
鈍則但見偏空,不見不空,止成當教果頭佛。行因雖殊,果與藏教齊,故言通前。
癸二、釋通後二
子一、正釋
若利根菩薩,非但見空,兼見不空。不空即中道,分二種:謂但,不但。若見但中,別教來接;若見不但中,圓教來接。故言通後。
子二、料揀二
丑一、問
問:何位受接,進入何位?
丑二、答二
寅一、約通教定三根
答:受接人三根不同:
若上根,三地、四地被接;
中根之人,五地、六地;
下根之人,七地、八地。
寅二、約別圓分真似
所接之教,真、似不同。
若似位被接,別十回向,圓十信位;
若真位受接,別初地,圓初住。
庚三、總揀藏通二
辛一、問
問:此藏、通二教,同是三乘、同斷四住、止出三界、同證偏真、同行三百由旬、同入化城,何故分二?
辛二、答二
壬一、縱許
答:誠如所問。
壬二、裁奪二
癸一、雖同而異
然同而不同,所證雖同,大、小、巧、拙永異。此之二教,是界內教。
癸二、別釋異義二
子一、釋小拙
藏是界內小拙,不通於大,故小;析色入空,故拙。此教三人,雖當教內有上、中、下異,望通三人,則一概鈍根,故須析破也。
子二、釋大巧二
丑一、正明大巧
通教則界內大巧。大謂大乘初門故,巧謂體色入空故。雖當教中三人,上、中、下異,若望藏教,則一概為利。
丑二、相容攝小
問:教既大乘,何故有二乘之人?
答:朱雀門中,何妨庶民出入。故人雖有小,教定是大。大乘兼小,漸引入實,豈不巧哉!?
庚四、結示部教
般若、方等部內,共般若等,即此教也。
己三、結
略明通教竟。
戊三、別教三
己一、標
次明別教者。
己二、釋三
庚一、略釋名義二
辛一、正釋
此教明界外獨菩薩法。
教、理、智、斷、行、位、因、果,別前二教、別後圓教,故名別也。
辛二、引證
《涅槃》云:四諦因緣有無量相,非聲聞、緣覺所知。
庚二、正明行位二
辛一、略示
諸大乘經廣明菩薩歷劫修行,行位次第互不相攝,此並別教之相也。
辛二、廣明二
壬一、總列諸經辨位二
癸一、正列
《華嚴》明十住、十行、十迴向為賢,十地為聖,妙覺為佛;《瓔珞》明五十二位;《金光明》但出十地佛果;《勝天王》明十地;《涅槃》明五行。
癸二、辨意
如是諸經,增減不同者,界外菩薩,隨機利益,豈得定說。
壬二、別依瓔珞明位二
癸一、述意
然位次周足,莫過《瓔珞經》。故今依彼,略明菩薩曆位斷證之相。
癸二、正明二
子一、科判
以五十二位,束為七科,謂:信、住、行、向、地、等、妙。
又合七為二:初、凡;二、聖。
就凡又二:信為外凡,住、行、向為內凡,亦名為賢。
約聖亦二:十地、等覺為因,妙覺為果。
大分如此,自下細釋。
子二、細釋二
丑一、凡位二
寅一、外凡(十信)
初言十信者:一、信;二、念;三、精進;四、慧;五、定;六、不退;七、回向;八、護法;九、戒;十願。
此十位伏三界見思煩惱,故名“伏忍位”(外凡)。與藏教七賢位、通教乾慧性地齊。
寅二、內凡(三賢)
次明十住者:
一、發心住(斷三界見惑盡,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具足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已上六住,斷三界思惑盡,得位不退,與藏、通二佛齊)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已上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前二不知名目)。亦名習種性,用從假入空觀,見真諦理,開慧眼,成一切智,行三百由旬。
次明“十行”者:一、歡喜;二、饒益;三、無違逆;四、無屈撓;五、無癡亂;六、善現;七、無著;八、難得;九、善法;十、真實(斷界外塵沙惑)。亦云性種性,用從空入假觀,見俗諦,開法眼,成道種智。
次明“十迴向”者: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二、不壞;三、等一切諸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入一切平等善根;七、等隨順一切眾生;八、真如相;九、無縛無著解脫;十、入法界無量(伏無明,習中觀)。亦名道種性,行四百由旬,居方便有餘土。(已上三十位為“三賢”,亦名“內凡”。從八住至此,為行不退位。)
丑二、聖位二
寅一、因位二
卯一、十地
次明“十地”者:一、歡喜(從此用中道觀,破一分無明,顯一分三德;乃至等覺,俱名聖種性),此是“見道位”,又“無功用位”。百界作佛,八相成道,利益眾生。行五百由旬,初入實報無障礙土,初入寶所。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焰慧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已上九地,地地各斷一品無明,證一分中道。)
卯二、等覺
更斷一品,入“等覺”位,亦名“金剛心”,亦名“一生補處”,亦名“有上士”。
寅二、果位(妙覺)
更破一品無明,入妙覺位。坐蓮華藏世界七寶菩提樹下大寶華王座,現圓滿報身,為鈍根菩薩眾轉無量四諦法輪,即此佛也。
庚三、別示隨機二
辛一、正明三
壬一、點示教道
有經論說“七地已前,名有功用道;八地已上,名無功用道”“妙覺位但破一品無明”者,總是約教道說。
壬二、借別名通
有處說“初地斷見,從二地至六地斷思,與羅漢齊”者,此乃借別教位名,名通教位耳。
壬三、借別明圓
有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此借別教名,明圓教位也。
辛二、結勸
如此流類甚眾,須細知當教斷證之位,至何位、斷何惑、證何理;往判諸教諸位,無不通達。
己三、結
略明別教竟。
戊四、圓教三
己一、標
次明圓教者。
己二、釋二
庚一、釋名義二
辛一、示圓義
圓名圓妙、圓滿、圓足、圓頓,故名圓教也。
辛二、明功用
所謂圓伏、圓信、圓斷、圓行、圓位,圓自在莊嚴、圓建立眾生。
庚二、明位次二
辛一、總明
諸大乘經論說佛境界,不共三乘位次,總屬此教也。
辛二、別釋二
壬一、依經明位二
癸一、依諸經通示
《法華》中開、示、悟、入四字,對圓教住、行、向、地,此四十位。
《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此明圓四十二位。
《維摩經》云:薝蔔zhānbo林中,不齅餘香。入此室者,唯聞諸佛功德之香。又云:入不二法門。
《般若》明最上乘。
《涅槃》明一心五行。
又經云:有人入大海浴,已用一切諸河之水。
又娑伽羅龍,澍車軸雨,唯大海能受,餘地不堪。
又擣萬種香為丸,若燒一塵,具足眾氣。
如是等類,並屬圓教。
癸二、據二經別明二
子一、標列
今且依《法華》《瓔珞》,略明位次有八。
一、五品弟子位(外凡,出《法華經》);二、十信位(內凡);三、十住位(聖初);四、十行;五、十迴向;六、十地;七、等覺(是因位末);八、妙覺(是果位)。
子二、解釋二
丑一、凡位二
寅一、外凡三
卯一、標五品名
初五品位者。
卯二、釋五品義五
辰一、隨喜二
巳一、內修三觀正行二
午一、引經立名
一、隨喜品。
經云:若聞是經,而不毀訾,起隨喜心。
午二、征釋觀境
問:隨喜何法?
答:妙法。妙法者,即是心也。妙心體具,如如意珠,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心即空、即假、即中。常境無相,常智無緣。無緣而緣,無非三觀;無相而相,三諦宛然。初心知此,慶己慶人,故名隨喜。
巳二、外修五悔助成三
午一、結前起後
內以三觀,觀三諦境;外以五悔,勤加精進,助成理解。
午二、正明五悔三
未一、標
言五悔者,有二:一、理;二、事。
未二、釋五
申一、懺悔二
酉一、理懺
理懺者:“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即此義也。
酉二、事懺三
戌一、正明
言“事懺”者:晝夜六時,三業清淨,對於尊像,披陳過罪。無始已來至于今身,凡所造作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邪淫、偷盜、妄言、綺語、兩舌、惡口、貪、瞋、癡等,如是五逆十惡及餘一切,隨意發露,更不覆藏,畢故不造新。
戌二、顯益
若如是,則外障漸除,內觀增明。如順流舟,更加櫓棹lǔzhào,豈不速疾到於所止?修圓行者亦復如是:正觀圓理,事行相助,豈不速至妙覺彼岸?
戌三、斥非
莫見此說,便謂漸行,謂圓頓無如是行,謬之甚矣!何處天然彌勒、自然釋迦?若纔聞“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即心是佛,不動便到”、“不加修習,便成正覺”者,十方世界盡是淨土,觸向對面無非覺者。今雖然即佛,此是理即,亦是素法身,無其莊嚴,何關修證者也?我等愚輩,纔聞即空,便廢修行,不知“即”之所由。鼠唧、鳥空,廣在經論,尋之!思之!
申二、勸請
二、勸請者,勸請十方諸如來,留身久住濟含識。
申三、隨喜
三、隨喜者,隨喜稱讚諸善根。
申四、回向
四、回向者,所有稱讚善,盡回向菩提。
申五、發願
五、發願者,若無發心,萬事不成,故須發心,以導前四。
未三、結
是為五悔。
午三、結示例餘
下去諸位,直至等覺,總用五悔,更不再出,例此可知。
辰二、讀誦
二、讀誦品者。
經云:何況讀誦受持之者。謂內以圓觀,更加讀誦,如膏助火。
辰三、說法
三、說法品者。
經云:若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內解轉勝,導利前人,化功歸己,心倍勝前。
辰四、兼行六度
四、兼行六度。
經云:況複有人,能持是經,兼行佈施等。福德力故,倍增觀心。
辰五、正行六度
五、正行六度者。
經云:若人讀誦,為他人說,複能持戒等。謂自行化他,事理具足,觀心無閡,轉勝於前,不可比喻。
卯三、結位示同
此五品位,圓伏五住煩惱,外凡位也。與別十信位同。
寅二、內凡二
卯一、標示
次進六根清淨位,即是十信。
卯二、解釋三
辰一、釋初信位
初信斷見惑,顯真理,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別教初住齊,證位不退也。
辰二、二至七信二
巳一、正釋
次從二信至七信,斷思惑盡,與藏、通二佛、別教七住齊,三界苦集斷盡無餘。
巳二、引證二
午一、引仁王經
故《仁王》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解曰:“十善”者,各具十善也。若別十信,即伏而不斷,故定屬圓信。然圓人本期不斷見思、塵沙,意在入住,斷無明,見佛性。然譬如冶鐵,粗垢先去;非本所期,意在成器;器未成時,自然先落。雖見先去,其人無一念欣心。所以者何?未遂所期故。圓教行人亦復如是,雖非本所望,自然先落。
午二、引永嘉集
永嘉大師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即此位也。解曰:“四住”者,只是見思。謂見為一,名見一切處住地。思惑分三:一、欲愛住地,欲界九品思;二、色愛住地,色界四地各九品思;三、無色愛住地,無色界四地各九品思。此之四住,三藏佛與六根清淨人同斷,故言“同除四住”也。言“若伏無明,三藏則劣”者:“無明”即界外障中道之別惑,三藏教止論界內通惑,無明名字尚不能知,況復伏斷?故言“三藏則劣”也。
辰三、八至十信
次從八信至十信,斷界內外塵沙惑盡,假觀現前,見俗諦理,開法眼,成道種智,行四百由旬。與別教八、九、十住及行、向位齊,行不退也。
丑二、聖位二
寅一、因位三
卯一、別釋十住二
辰一、詳明初住三
巳一、正明
次入初住,斷一品無明,證一分三德——謂解脫、般若、法身。此之三德,不縱不橫,如世“伊”三點,若天主三目。現身百界,八相成道,廣濟群生。
巳二、引證二
午一、引經
《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
午二、解釋
解曰:“初發心”者,初住名也;“便成正覺”者,成八相佛也。是分證果,即此教真因。謂成妙覺,謬之甚矣!若如是者,二住已去,諸位徒施。若言重說者,佛有煩重之咎。雖有“位位各攝諸位”之言,又云“發心究竟二不別”,須知攝之所由,細識不二之旨。龍女便成正覺,諸聲聞人受當來成佛記莂,皆是此位成佛之相。“慧身”即般若德,了因性開發;“妙法身”即法身德,正因性開發;“應一切”即解脫德,即緣因性開發。如此三身,發得本有,故言“不由他悟”。
巳三、結成
中觀現前,開佛眼,成一切種智,行五百由旬,到寶所,初居實報無障礙土,念不退位。
辰二、略釋九住
次從二住至十住,各斷一品無明,增一分中道,與別教十地齊。
卯二、釋行向地
次入初行,斷一品無明,與別教等覺齊。次入二行,與別教妙覺齊。從三行已去,別教之人尚不知名字,何況伏斷?以別教但破十二品無明故。故以我家之真因,為汝家之極果。只緣教彌權,位彌高;教彌實,位彌下。譬如邊方未靜,借職則高;定爵論勛,其位實下。故權教雖稱“妙覺”,但是實教中第二行也。次從三行已去至十地,各斷一品無明,增一分中道,即斷四十品惑也。
卯三、明等覺位
更破一品無明,入等覺位,此是一生補處。
寅二、果位二
卯一、智斷並顯
進破一品微細無明,入妙覺位。永別無明父母,究竟登涅槃山頂。諸法不生,般若不生,不生不生,名大涅槃。
卯二、依正雙明
以虛空為座,成清淨法身,居常寂光土,即圓教佛相也。
壬二、六即判位四
癸一、略敘所以
然圓教位次,若不以六即判之,則多濫上聖,故須六即判位。
癸二、正明六即
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有佛無佛,性相常住”,又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等言,總是理即;
次從善知識,及從經卷,聞見此言,為名字即;
依教修行,為觀行即(五品位);
相似解發,為相似即(十信);
分破分見,為分證即(從初住至等覺);
智斷圓滿,為究竟即(妙覺位)。
癸三、釋六即名
約修行位次,從淺至深,故名為六。約所顯理體,位位不二,故名為即。
癸四、結益勸學
是故深識六字,不生上慢。委明即字,不生自屈。可歸可依,思之擇之。
己三、結
略明圓教位竟。
甲二、略示觀法二
乙一、總示
然依上四教修行時,各有方便、正修,謂: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
若教教各明,其文稍煩。義意雖異,名數不別。故今總明,可以意知。
乙二、別說二
丙一、二十五方便三
丁一、標列
言二十五方便者,束為五科:一、具五緣;二、訶五欲;三、棄五蓋;四、調五事;五、行五法。
丁二、別釋五
戊一、具五緣
初明“五緣”者:
一、持戒清淨。如經中說:“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應持淨戒。”有在家出家、大小乘不同。
二、衣食具足。衣有三:一者,如雪山大士,隨所得衣,蔽形即足,不游人間,堪忍力成故;二者,如迦葉等,集糞掃衣,及但三衣,不畜餘長;三者,多寒國土,如來亦許三衣之外,畜百一眾具。食亦有三:一者,上根大士,深山絕世,菜根草果,隨得資身;二、常乞食;三、檀越送食,僧中淨食。
三、閑居靜處。不作眾事,名“閑”;無憒鬧處,名“靜”。處有三,例衣食可知。
四、息諸緣務。息生活、息人事、息工巧技術等。
五、近善知識,有三:一、外護善知識;二、同行善知識;三、教授善知識。
戊二、訶五欲
第二、訶五欲。
一、訶色。謂男女形貌端嚴,修目高眉,丹唇皓齒,及世間寶物,玄黃朱紫,種種妙色等。
二、訶聲。謂絲竹環珮之聲,及男女歌詠聲等。
三、訶香。謂男女身香,及世間飲食香等。
四、訶味。謂種種飲食,肴饍美味等。
五、訶觸。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及諸好觸等。
戊三、棄五蓋
第三、棄五蓋。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
戊四、調五事
第四、調五事。謂調心,不沉不浮;調身,不緩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眠,不節不恣;調食,不饑不飽。
戊五、行五法
第五、行五法。
一、欲:欲離世間一切妄想顛倒,欲得一切諸禪定智慧門故。
二、精進:堅持禁戒,棄于五蓋,初中後夜,勤行精進故。
三、念:念世間欺誑,可輕可賤,禪定智慧,可重可貴。
四、巧慧:籌量世間樂,禪定智慧樂,得失輕重等。
五、一心:念慧分明,明見世間可患可惡,善識禪定智慧功德,可尊可貴。
丁三、結示
此二十五法,為四教前方便,故應須具足。若無此方便者,世間禪定,尚不可得,豈況出世妙理乎!然前明教,既漸頓不同,方便亦異。依何教修行,臨時審量耳。
丙二、十乘觀法
次明正修,十乘觀法,亦四教名同義異。今且明圓教,餘教例此。
一、觀不思議境:謂觀一念心,具足無減,三千性相,百界千如,即此之境,即空即假即中,更不前後,廣大圓滿,橫豎自在。故《法華經》云,其車高廣。(上根正觀此境)
二、真正發菩提心:謂依妙境,發無作四弘誓願,憫己憫他,上求下化。故經云,又於其上,張設幰蓋。
三、善巧安心止觀:謂體前妙理,常恒寂然名為定,寂而常照名為慧。故經云,安丹枕(車內枕)。
四、破法遍:謂以三觀破三惑,三觀一心,無惑不破。故經云,其疾如風。
五、識通塞:謂苦、集、十二因緣、六蔽、塵沙、無明,為塞。道、滅、滅因緣智、六度、一心三觀,為通。若通須護,有塞須破。於通起塞,能破如所破,節節撿校,名識通塞。經云,安置丹枕(車外枕)。
六、道品調適:謂無作道品,一一調停,隨宜而入。經云,有大白牛等。(已上五,中根)
七、對治助開:謂若正道多障,圓理不開,須修事助,謂五停心及六度等。經云,又多僕從。(以下為下根)
八、知位次:謂修行之人,免增上慢故。
九、能安忍:謂于逆順,安然不動,策進五品,而入六根。
十、離法愛:謂莫著十信相似之道,須入初住真實之理。經云,乘是寶乘,游于四方(遊四十位),直至道場(妙覺位)。
甲三、結略指廣三
乙一、結前略錄
謹案台教廣本,抄錄五時八教,略知如此。
乙二、勸尋廣文
若要委明之者,請看《法華玄義》十卷,委判十方三世諸佛說法儀式,猶如明鏡,及《淨名玄義》中,四卷全判教相。
乙三、示異諸家
自從此下,略明諸家判教儀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