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企业法
企业法指在中国境内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企业法由企业形式和公司法律制度两大块。企业法指在中国境内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企业法由企业形式和公司法律制度两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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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题
企业法
企业形式
含义
指在中国境内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类型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区别
企业形式选择的考量因素
拟选择的行业、风险承受能力
公司法律制度
什么是公司法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作用
关注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公司特征
营利性
有限责任
公司的有限责任
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的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人格独立
财产独立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从公司取得财产
行为独立
公司设立组织机构有独立于股东的意志
公司有独立名称并以其进行经营和诉讼活动
责任独立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宣告破产
公司人格否认
组织和机构
股东大会
形式
全体股东
性质
权利机构
职权
《公司法》第37条
权利行使方式
会议
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
董事会、经理
设立
一般
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3-13人
股份责任公司5-19人
例外
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不得超过三年,可连任
董事长的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
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46条
职权行使方式
至少一次/年度,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至少一次/6个月,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
股东权利
股东身份权
红利分配权
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转让权及优先购买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
选择管理者权
表决权和重大事项决策权
知情权
确认决议无效、不成立或撤销请求权
提前召开、召集、主持股东会议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权
解散公司请求权
分支机构
母公司与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