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生命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性自由权利或健康权利: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人生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其他自由权利: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宗教信仰,少数民族有关权利: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民主权利: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破坏选举罪。
婚姻家庭权利: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