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3中央一号文件思维导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本图详细整理了6大意见,可以多看多理解: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编辑于2023-02-14 13:24:25 陕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再次强调: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目标: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
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
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
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支持木本油料发展。
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
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
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
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
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
发展林下种养。
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推进划区轮牧。
科学划定限养区,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
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
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
(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
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
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
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
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
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强田间地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九)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
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
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
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
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
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
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
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
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
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
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
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
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
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加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改造。
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
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
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
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
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
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
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十六)稳定完善帮扶政策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
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
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
深化东西部协作,带动脱贫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
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引导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十八)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
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十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继续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二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
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
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
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
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
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
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
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
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
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
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
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
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
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
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
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
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
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二十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
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稳定农民工就业。
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
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
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
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加强社会资本下乡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
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