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规实施监督系统立法实施效果评估
法规实施监督系统思维导图分享,本篇重点整理了地方立法效果评估的内容、地方立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人大: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等内容点,一起来看吧!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法规实施监督系统 立法实施效果评估
地方立法效果评估的内容
一是法律法规实施的宏观效果
评估的核心内容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实现了立法机关预期的目标,实施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何
二是微观上法律法规立法中的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是否需要修改和完善
(一)法规设计的科学性
科学的立法体制和指导思想、立法决策的过程、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水平、科学的立法评价与反馈机制、民众的法律意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类认知能力等
即 1法规的内容和立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与其它法律法规冲突; 2法规各项规定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是否符合立法目的,所规定的措施和手段是否适当、必要; 3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相关社会关系调整中是否必需; 4实现立法目的的方式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是否适度; 5有关法律责任设定是否适当; 6法规相关概念是否准确,逻辑结构是否严密,立法技术是否规范,条文表述是否简明等。
(二)法规的可操作性 (配套制度)
指法规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能够在社会现实中实现 只有法规的内容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一般的社会公众才能根据法规的规定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才能顺利进行依法的监督和管理, 一项法规才能真正进入社会生活,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功能。
因素主要包括法规条文本身、配套细则以及执法条件 一是法规条文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可行;二是是否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三是执法所需的人财物等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如执法主体是否明确、执法机构是否健全、执法队伍是否建立、执法经费是否充足等。
(三)法规执行的状况及成效 (执法司法)
法规执行的状况是立法实施效果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法规执行的状况主要表现在法规的执法主体是否按照其职责要求
在其权限范围内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存在越权执法、互相推诿或效率低下等情况; 执法部门是否认真落实该法规的所有条文; 该法规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机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等。
法规执行状况的评价主要通过立法前后的执法条件、行政许可次数、处罚次数、申诉次数、投诉次数等主要相关数据的对比,以及利益相关方对执法情况的主观评价。
(四)法规的适应性
相关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是否符合实际 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是否具有地方性特点,是否充分发挥了地方的优势或者改进弥补了地方上存在的缺陷等。
地方立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地方法规的立法效果评估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不同类型地方法规的立法效果评估不能套用同一个评价指标体系 它们在立法目的、任务、实施主体、调整对象上的差异,决定其在立法效果评价指标及分值上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要根据法规的类型对评价指标作适当调整。
在本课题中具体的调整方法是:一级指标的内容和数量固定,主要调整二、三级指标的内容和分值来体现不同类型法规评价体系的差异。
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相结合
客观指标,是指反映客观社会现象的指标
如:人均收入、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率、义务教育普及率等等
主观指标也称感觉指标
它是指反映人们对客观社会现象的主观感受、愿望、态度、评价等心理状态的指标
如:对法规执行效果的满意度、对执法机关的满意度、是否具有地方特色等等。
地方立法效果的评估既包括对法规实施过程的客观事实进行评价,也包括专家、执法者、普通公民对法规执行效果主观感受的评价
核心目标实现程度
考察内容为该法规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是否能够按要求完成立法时所明确规定的目标值。以《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例,可围绕“城市环境相较于法规实施前是否更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设计三级指标。
社会效益
根据该法规的立法目的,以《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例,可将“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率”、“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居民增长率”作为三级指标
经济效益
以《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例,可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作为三级指标之一
行为规范的效果
按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以《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为例,可根据“条例实施后本市对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处置”设计三级指标
按禁止性规范不作为:以《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为例,可根据“条例实施后单位和个人饲养鸡、鸭、鹅、猪、羊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行为是否减少(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设计三级指标。
社会满意度
目标群体对该法规执行效果的满意度
金华/浙江/江苏/武汉... 政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水环境
数据
全域支流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4年位列全省前五、全市第一
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按照第六条要求,建立了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每年对各乡镇部门生态环保美丽浦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加大环境执法打击力度
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行动100余次
涉水处罚案件117件,涉气处罚案件73件
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效果不理想
宣传经费不足、宣传手段不够生动丰富
二是实施效果不明显
我县办理的生态环境处罚案件数量虽不少,但目前尚未办理依据该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监管能力不匹配
执法人员编制25人(实际在执法岗位14人),监管能力与任务不匹配,且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数字化监管水平也有待提升。
工作措施
拓展宣传方式
尽量使用地方性法规条款进行处罚,提高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
明确工作职责
法工委:贯彻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全市干流连续4年全面达标,达标时长仅次于丽水、衢州,历年改善幅度全省第一,比“五水共治”前的2013年提高50%,Ⅲ类水质断面增加16个,Ⅳ类断面减少4个、Ⅴ类断面减少6个、劣Ⅴ类断面减少6个;污染减排幅度位居全省前列。今年一季度,10个出市境断面首次全部达到Ⅱ类水质,实现一江清水送下游。
基本做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配套制度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
人大: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二、落实各方责任义务
一要制定实施配套制度,确保《条例》尽快落地生效。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
三要完善制度措施
怎么做
法规库
包括地方性法规的信息
上位法
地方性法规
配置制度
监督法规规定的内容是否按时完成(应配、已配、未配)
宣传培训
记录法规宣传/培训相关情况
活动监督/常委会监督
常委会活动
实施机构开展的活动
执法司法
司法,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公职人员 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司法,对象是案件,内容是解决纠纷;
执法,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
执法数据/司法数据。导入数据/接入数据
意见征集
专家、执法者、普通公民问卷调研
指标监督
设定核心指标,记录实施前/实施中的变化,可接入第三方
综合评价
得分/排名/预警
完善地方法规的重要措施之一,建立科学、规范的地方立法效果评估体系是实施评估的重要基础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