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1.继承
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内容之民法-继承相关知识总结,内容包括法定继承、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遗嘱继承和遗赠等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近代史,按时间归纳整理,第一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甲午中日战争、戊戌变法、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共产党成立、国民革命、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反抗、工农武装割据、红军长征、中华民族抗战的开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合作抗日、解放战争,还包括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
在具体实践中,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唯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才能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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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法定继承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殊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发生1次继承)
爸爸死→爷爷死→孙子代爸爸继承爷爷的财产
爸爸死→大伯死→侄子代爸爸继承大伯的财产
转继承(发生2次继承)
爷爷1.1死→爸爸1.2死→爸爸的继承人
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一般均等
照顾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
取得
法定
遗嘱
丧失
绝对丧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相对丧失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
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
打印遗嘱
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见证人每页签名
录音录像遗嘱
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见证人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
口头遗嘱
危急情况下可立。两个以上见证人。
危急情况解除,如果重新立遗嘱,则之前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
见证人排除范围
无人、限人、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撤回、变更
遗嘱人实际行为相反,则视为撤回
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无效遗嘱
无人、限人所立遗嘱
欺诈、胁迫
伪造
篡改的部分无效
沉默→视为接受
遗赠
受遗赠主体范围
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沉默→视为放弃(60日内表态)
遗赠抚养协议
义务:生养死葬
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推选
继承人共同担任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居委会不是,城里直接找民政部门,不需要找居委会)
遗产的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保留胎儿份额
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可折价、补偿
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归国家或者归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