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分析
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分析的思维导图,内容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决策是否做临床、等同性论证、临床评价报告要求、CER报告模版。
编辑于2023-03-05 20:45:24 江苏省中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附件1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主要定义和概念
一、前言
二、适用范围
三、定义和概念
(一)临床试验
(二)临床数据
(三)临床评价
(四)临床证据
四、参考文献
第二部分 临床评价
一、前言
(一)临床评价的定义
(二)全生命周期临床评价
(三)临床评价的重要性
(四)临床评价的流程
1.识别需要临床数据支持的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2.识别与产品及其适用范围相关的可用的临床数据;3.根据产品在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论证需要,评价临床数据的适宜性和贡献;4.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根据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剩余问题的解决需要,产生新的临床数据;5.汇总所有临床数据,得出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结论。
(五)临床评价的详细程度
二、范围
三、临床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临床评价的范围
1.需要特别关注的设计特征或者目标使用人群。
2.将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数据用于支持申报产品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
3.用于临床评价的数据来源和数据类型。
(二)临床评价流程
阶段1.识别相关临床数据;
阶段2.评估各数据集的适宜性和贡献;
阶段3.分析各数据集,得出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以及产品临床使用相关信息方面(如说明书和标签等)相关的结论。
图2 临床评价的三阶段
(三)临床评价人员
1.产品技术及其使用;2.研究方法(如临床试验设计和生物统计学); 3.预期诊疗疾病的诊断和管理。
四、临床评价的数据/文件来源(第1阶段)
(一)临床文献数据
(二)临床经验数据
(三)通过临床试验产生的数据
五、临床数据的评估(第2阶段)
六、临床数据的分析(第3阶段)
七、临床评价报告
(一)产品基于的技术、适用范围以及对器械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宣称;(二)临床数据的性质和程度;(三)已有信息(如临床数据)如何论证产品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临床评价报告需由临床评价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并附有临床评价人员的被选择理由。
八、定义
不良事件临床性能对比器械符合性评价有效性适用范围公认标准安全性:严重不良事件技术文档
不良事件:对患者/受试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不利的医学事件。在临床试验中,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利的医学事件,无论是否与试验医疗器械相关。在临床经验中,不良事件包括可能与医疗器械有关的不利的医学事件。临床性能:医疗器械实现其预期临床用途的能力。对比器械:注册申请人选择的,旨在将其临床数据用于支持申报产品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符合性评价:注册申请人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生成的证据及其过程进行系统性检查,以确定医疗器械符合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有效性:医疗器械在其适用范围内获得有临床意义的结果的能力。适用范围:注册申请人在技术规范、说明书及相关信息中提供的,关于产品使用、过程或服务的客观目的。公认标准:被认可的、依据其可推定产品符合特定的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标准。安全性:在适用范围内使用产品时,与受益相比,风险可接受。严重不良事件:导致死亡或者健康状况严重恶化,包括致命的疾病或者伤害、身体结构或者身体功能的永久性缺陷、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需要进行医疗以避免对身体结构或者身体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导致胎儿窘迫、胎儿死亡或者先天性异常、先天缺损等的不良事件。技术文档: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的文档化证据,通常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输出。
九、参考文献
附件1 论证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广泛相似性的考虑事项
一、适用范围
适应证,包括产品预防、诊断、缓解、治疗或者监护的疾病或症状疾病的严重程度和阶段患者人群(如年龄、性别、生理学信息)适用部位(人体部位、器官、产品接触的组织或体液)接触类型(如黏膜接触/侵入/植入)与人体接触的时间使用环境(如医疗机构、家用)预期使用者(如由专业医务人员/非专业人士)重复使用,包括重复使用次数或持续时间
二、技术特征
设计(如尺寸和公差;各组件如何组合使用)材料(如化学配方、添加剂、加工方法(如铸造)、状态(如结晶状态))技术参数和特性,如理化特性(如能量强度和类型)、波长、孔隙率、粒径、黏度、纳米技术、比质量、原子夹杂(如氮碳共渗)、氧化性、抗拉强度和降解特征等关键性能要求工作原理
三、生物学特性
降解性能生物学反应(如炎性反应,免疫反应,组织整合等)
附件2 文献检索报告的参考格式
一、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二、文献检索范围(与临床评价范围一致)
(一)方法
1.检索日期2.文献检索人员姓名3.文献检索覆盖的时间范围4.文献来源及选择理由
5.检索详细信息
(1)检索词(关键词、索引词)及其关系(2)所用媒体,如线上、CD-ROM(包括发布日期和版本)
6.文献选择标准
(二)结果
1.每个数据库中检索到的文献列表2.文献选择过程(选择方法参见附件3)
附件3 文献检索报告中文献选择方法
流程图
附件4 境外临床数据可用性的考虑事项
一、法规要求的差异
二、内在或外在因素
内在因素:人类遗传学特征或人口学因素,包括种族、年龄、性别等方面。
外在因素:临床实践、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文化因素、生活行为因素、罕见病或地方性疾病等。
附件5 建立数据评价标准的考虑因素
一、随机对照试验
1.是否规定入选及排除标准?2.对照是什么?3.分组是否真正随机?4.是否进行了分配隐藏?5.是否对预后风险因素的组间分布进行了充分说明?6.上述因素的基线水平在组间是否具有可比性?7.是否对结果评估者设盲?8.是否对研究者设盲?9.是否对受试者设盲?10.是否所有随机分配的受试者都包括在分析之中?11.是否对主要结果报告了点估计和变异指标?
二、队列研究
1.受试者的选择是前瞻性的还是回顾性的?2.是否明确了干预措施?3.是否对受试者如何分组进行了充分说明?4.是否对预后风险因素的组间分布进行了充分说明?5.上述因素在组间是否具有可比性?6.是否在试验设计或者分析中,对可能的混杂因素进行了充分的控制?7.对结果的测量是否无偏倚?8.随访时间是否足以观察试验结果?9.随访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有数据从分析中被排除?10.各组间退出率及退出原因是否相似?
三、病例对照研究
1.是否对如何定义受试者以及如何分组进行了充分说明?2.病例组的疾病状态是否经过可靠评估与确认?3.对照组是否从源对象人群中随机选择?4.是否对预后风险因素的组间分布进行了充分说明?5.上述因素在组间是否具有可比性?6.在试验设计或者分析中,是否对可能的混杂因素进行了充分的控制?
四、病例系列研究
1.病例系列是否为相关人群的代表性样本?2.是否明确了入选及排除标准?3.所有受试者是否在相似的疾病病程进入研究?4.随访时间是否足以对重要事件进行观察?5.是否对使用的技术进行了充分说明?6.是否使用客观标准或在盲态下对结果进行评估?7.如进行子系列间比较,是否对系列以及预后风险因素的分布进行了充分说明?
附件6 参考评估方法
表1 适宜性评估标准举例
表2 数据贡献评估标准示例
第三部分:临床试验
一、概述
(一)临床试验的定义
(二)临床试验的目的
(三)如何开展临床试验
二、范围
(一)何时需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以论证产品对相关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
(二)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一般原则
三、是否需开展临床试验的一般原则
(一)何时需开展临床试验
(二)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的主要考虑因素
1.识别需临床数据支持的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例如,特定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受益/风险的可接受性);2.风险管理活动有助于识别需要的临床数据,以解决现有信息(如产品设计,临床前和材料/技术评价,相关标准的符合性,说明书和标签等)未能完全解决的剩余风险和临床性能方面的问题。3.临床评价将论证哪些临床数据可通过文献检索、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包括在其他监管区域产生的临床数据)、临床经验或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数据提供;当数据不可获得或不足以论证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哪些临床数据需从临床试验中产生。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的可比性和充分性需仔细检查。
图3 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的主要考虑因素
四、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原则
(一)临床试验方案的考虑因素
(二)临床试验的实施
(三)临床试验报告
五、临床试验的伦理考虑
六、定义[仅适用于本指导原则。]
终点:临床试验中提供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证据的指标。多区域临床试验:按照同一方案在一个以上区域开展的临床试验。区域:某一地理区域、国家或监管区域。监管区域:医疗器械监管要求相同的国家组成的区域。剩余风险: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后仍存在的风险。风险管理:将管理政策、流程和实践系统应用于对风险的分析、评估、控制和监测。
七、参考文件
(一)IMDRF/GHTF文件
(二)国际标准
(三)其他参考文献
附件2 决策是否做临床
核心思想
企业最小负担化
鼓励注册申请人采用最有效的方式获取证明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所需的最少量信息,消除或减轻不必要的负担,可使患者能够及早并持续获得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高风险产品不降低要求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不适用于IVD
二、总则
设计确认方法多
模体试验、计算机模拟试验、动物试验、临床评价等
临床评价的临床数据包括在境内或境外
临床试验数据
临床文献数据
临床经验数据
三,考虑因素
(一)临床使用具有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以下简称“高风险医疗器械”),原则上需要开展临床试验,
免于临床试验的情形
利好:境外前代有临床
已经境内上市
尚未境内上市
前代产品是指与申报产品属于同一注册申请人、具有相同适用范围且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相似的产品,申报产品与前代产品为迭代关系。
《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
(二)申报产品虽然不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但为新型医疗器械,原则上应开展临床试验,
定义
新型医疗器械是指与已在中国境内获准上市的医疗器械相比,在适用范围、技术特征和/或生物学特性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的医疗器械。
大部分医疗器械是一个渐进的变更过程,并不属于新型医疗器械,很多情形下,可以通过非临床研究来证明其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则。
免于临床试验的情形
非临床能证明安全有效
1.注册申请人可通过非临床研究数据充分证明申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自身有临床
2.申报产品在我国为新型医疗器械,但其自身已有临床数据(例如境外临床文献数据、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等),注册申请人可通过非临床研究数据、申报产品的临床数据证明申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前代有境外临床
3.申报产品在我国为新型医疗器械,但其前代产品已有境外临床数据,申报产品是对前代产品进行的设计变更,注册申请人可通过非临床研究数据、申报产品的境外临床数据和前代产品的境外临床数据充分证明申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三)产品不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也不属于新型医疗器械,在注册申请人已开展充分的非临床研究且全面收集已有临床数据的基础上,若已有证据不能证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则时,有可能需要通过开展临床试验补充临床数据。
原则上可不开展临床试验的,注册申请人需结合非临床研究、等同性论证(如需要)、临床评价(如需要)证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附件3 等同性论证
一/二,适用范围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通过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不适用于豁免临床评价目录产品,不适用于IVD
三,产品描述和研发背景
八大方面
(一)产品基本信息,如结构组成、材料、软件等;(二)适用范围;(三)研发背景与目的;(四)工作原理和/或作用机理及涉及的科学概念,尤其是器械关键设计特征旨在达到的临床目的以及如何实现其临床目的;(五)现有的诊断或治疗方法、涉及的产品(如有)及临床应用情况;(六)申报产品与现有诊断或治疗方法的关系,包括申报产品所支持的诊断或治疗方法,相较于现有方法的创新性;申报产品相对于现有产品的改进点或对其进行仿制;预期是否联合或辅助现有治疗或诊断方法使用等。(七)申报产品预期达到的临床疗效,如治疗类产品是否可以降低死亡率、改善功能、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降低功能丧失的可能性;明确对症治疗或根治性治疗等;诊断类产品是否用于疾病的预测、检查、诊断或识别对特定治疗有效性较高的患者。(八)申报产品预期的临床优势,如提高临床安全性和/或有效性,提高使用的便利性等。
等同器械
详细阐述
四, 对比器械的选择
对比结果
同品种医疗器械
等同器械
适用范围与申报产品相同
技术特征与生物学特征与申报产品相同或相似
应已在境内获准注册
未在境内上市的境外前代产品不能作为等同器械
可以使用境外前代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助力申报产品的申报(决策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可比器械
适用范围与申报产品广泛相似
技术特征与生物学特征与申报产品广泛相似
是否必须在境内批准,导则中未做说明
不能判定为同品种医疗器械
数量
可以多个
建议1个或1个为主对比
简化和促进等同性论证为前提
论证
论证即判断
及时更换或增加其他产品再次论证
其他
鼓励用本企业前代或同系列产品
五,等同性论证的基本要求
(一)相同的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
2.适用范围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的比较
11项对比
(1)适应证:包括器械预防、诊断、缓解、治疗或者监护的疾病或症状;(2)适用人群:如年龄、性别、体重等对适用人群的限定;(3)适用部位:如临床应用的具体人体部位、器官、组织、体液等;(4)与人体接触方式和时间:如植入或体表接触、接触时间、接触次数等;(5)疾病的严重程度和阶段:如疾病的名称、分型、分期、严重程度等;(6)使用条件:如使用环境(家用、医院、具体科室、手术室、救护车等)、配合使用的器械或药品、使用者要求等;(7)重复使用:如可否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次数和时间等;(8)使用方法;(9)禁忌证;(10)警告及预防措施;(11)其他。
3.适用范围是否相同的判定
(二)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是否具有相同/相似的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
1.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的对比
(1)技术特征:4大项
①设计信息
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器械设计特征及依据
如组成、材料、产品结构的表征(可根据产品特征,选择适用的方式,包括结构图、三视图、爆炸图、局部细节放大图、工程图等)、尺寸和公差、软件等
申报器械的重大特性
明确其在整体设计和适用范围下的用途;
如果没有明确的用途,应重点详述特定的设计或组件如何促进申报器械的整体使用和功能。
②材料
部分产品尤其是植入性医疗器械由于与人体组织直接接触,需明示组成材料详细、完整的化学组成,识别添加剂,如着色剂、涂层或其它表面改性剂等;
部分产品的材料加工方式(如锻造或铸造)及其状态(如无定形或结晶)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有效性,适用时需考虑列出;
除医疗器械常见组成材料外,部分产品可能涉及生物制剂、药物、涂层、添加剂等。
③能源
对器械的能源传递(如电池的使用)
作为器械功能方面的一部分且对使用产品的患者和/或医务人员有影响的能源传递(如X射线、激光、射频、超声)等。
④产品性能、功能及其他关键技术特征
从测试方式角度,如实验室测试、计算机模拟、动物试验、其他模拟临床使用的非临床研究等。
从技术特征角度,如疲劳、磨损、抗拉强度、压迫、流量、爆裂压力、软件/硬件特性、软件核心算法、密度、孔隙度、体外降解特性、试验方法的原理等。
(2)生物学特性:2项
降解性能
生物学反应
免疫反应
组织整合
2.如何评价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的差异
(1)提供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二者具有相同的安全有效性
(2)选择适宜的对比医疗器械,尽可能缩小二者差异
材料差异也可论证
(三)相关支持性资料的准备
认可度
认可
试验/实验数据
准确、可靠、完整、可追溯
良好质量控制
极少数情形
一般性描述(如行业的普遍性共识)
不认可
未经证实的观点
未基于详细数据的科学评价报告
不能作为支持性资料
来源
公开公开发表的文献、数据、信息等,
注册申请人进行的实验室测试、计算机模拟研究、动物实验试验等;
注册申请人前代产品或同系列产品的数据和信息,
从产品研发初期开始全面、客观、有序地收集对比器械相关信息和数据
其他注册申请人授权使用的已上市同品种产品的非公开数据和信息,
授权书
六、临床评价报告中等同性论证相关内容的编写
等同性论证流程图
附件4 临床评价报告要求
一,前言
全生命周期
产品注册时
产品上市后
临床评价
二,适用范围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通过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不适用于豁免临床评价目录产品,不适用于IVD
三,同品种CER主要内容
(一)产品描述
7个方面
(二)临床评价的范围
需要临床评价的进行评价
不需要进行临床评价的组成部分可以不进行临床评价
利好
(三)临床评价路径
1.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1)通过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2)使用可比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部分临床评价
2.通过临床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
在中国境外开展的临床试验
多区域临床试验
删除:临床文献报道的临床试验路径。
(四)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1.同品种医疗器械的选择及论证
(1)等同器械
(2)可比器械
2.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的收集、评估和分析
临床文献数据
临床经验数据
和/或临床试验数据
四、通过临床试验获取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目的
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
性质
在一例或多例受试者中开展的系统性的试验或研究
用途
用于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器械存在差异时,论证二者具有相同的安全有效性
也可作为申报产品的主要临床证据,用于确认申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要求
境内
需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应要求
境外
需符合《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应要求
删除:对于以科学文献形式提交的申报产品临床试验数据,多见于注册申请人以外的机构或者个人在境外开展的临床试验,其需符合依法原则、伦理原则和科学原则。由于科学文献报告的临床试验数据质量不同,经过科学评估和分析,将形成不同等级的临床证据。
资料
临床试验方案
临床试验方案的修改及修改理由
伦理委员会意见
知情同意书样稿
临床试验批件(如适用)
相关沟通交流记录(如适用)
临床试验报告
临床试验设计要素的选择和设定依据
临床试验背景
临床试验的具体目的
试验设计类型
主要/次要评价指标
对照(如适用)
样本量
随访时间等临床试验设计要素的选择和设定依据
CER报告模版
封面及签名
注册申请人需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将相关文件用于临床评价过程,形成医疗器械技术文档的组成部分。
临床评价报告应由评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一、产品描述和研发背景
(一)申报产品基本信息(二)适用范围(三)研发背景与目的(四)工作原理和/或作用机理及涉及的科学概念(五)现有的诊断或治疗方法、涉及的产品(如有)及临床应用情况(六)申报器械与现有诊断或治疗方法的关系(七)预期达到的临床疗效(八)预期的临床优势
二、临床评价的范围
需要临床评价的情况
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特征、适用范围,明确临床评价涵盖的范围。
免于临床评价的情况
(1)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论述其他组成部分与该部分联用不对产品安全有效性产生影响。
该评价的评价,不需要评价的不评价
三、临床评价路径
勾选框选择
(一)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1.通过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1)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是否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性
是□ 否□
(2)是否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具有相同的安全有效性
是□ 否□
2.是否使用可比器械的临床数据支持部分临床评价
是□ 否□
(二)通过临床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在境外开展的临床试验□多区域临床试验
删除:□临床文献报道的临床试验
四、通过同品种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一)通过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1.对比器械的基本信息
表1 对比器械的基本信息
2.等同性论证
(1)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的对比
表2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的对比表
适用范围
技术特征
生物学特征
(2)若存在差异,证明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具有相同安全有效性的科学证据
①差异的总结②差异的评价及判定(是否引发不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③针对差异性部分的科学证据列表
表3针对差异性部分的科学证据列表
④科学证据的支持性资料
实验室研究资料
附件的形式提交研究方案和报告,建议包括以下内容:研究项目、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过程(包括样本描述、样本量、测试器械以及任何使用的标准等)、预先定义的通过/失败标准以及标准的设定理由、结果总结、定量测试的试验结果可包括平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等、说明是否满足预先定义的接受准则、对测试失败和/或偏离提供简要的解释以及结果的讨论等。若上述内容在非临床资料中已提供,可直接引用。
申报产品或其代表性产品的临床数据
可参考下文“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总结与评估”的要求提供。对于申报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可在本报告第四部分第(三)款中提交。
3.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总结与评估
(1)临床数据汇总表
(2)临床数据的评价标准及其确定依据
(3)临床数据的相关性和贡献
4.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分析
(1)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
(2)安全性
①明确产品在各国上市时间、累积销售量、各类别类被不良事件发生数量、估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②分别列明预期不良事件、非预期不良事件,明确对非预期不良事件的风险控制措施;
③对于严重不良事件,应以列表的形式提供事件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方式、处理结果、是否与产品有关等具体信息。
(二)通过可比器械的临床数据支持申报产品的部分临床评价
1.对比(可比)器械的基本信息
表4.对比(可比)器械的基本信息
2.可比性论证
申报产品与对比(可比)器械的对比
表5申报产品与可比器械的对比表
适用范围
技术特征
生物学特征
3.可比器械临床数据的总结与评估
参考等同器械的相关要求编制。
4.可比器械临床数据的分析
参考等同器械的相关要求编制。
(三)通过临床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1.临床试验设计依据
2.临床试验概述
注册申请人需概述临床试验的基本信息,包括临床试验机构信息、开展时间、临床试验目的、观察指标、入选/排除标准、样本量、随访时间和试验结果等。对于提交多个临床试验的情形,应阐述各临床试验之间的关系,试验产品是否存在设计变更,并将多个试验和亚组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汇总。
3.临床试验资料
伦理委员会意见
临床试验方案
知情同意书样稿
临床试验报告
注:对于提交多个临床试验的情形,如适用,可进行定量分析。
(四)适用范围、说明书、标签等
阐明产品的适用范围、说明书和标签所述的临床使用信息是否均有适当的临床证据支持,
凡宣称,必须有证据
是否包括可能影响产品使用的所有危害以及其他临床相关信息。
五、结论
临床证据与其他设计验证和确认文件、器械描述、标签、风险分析以及生产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时,进行证明
(一)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二)注册申请人宣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已被证明;(三)与患者受益相比,器械使用有关的风险可接受。
对于预期需要开展上市后研究的产品,如《临床急需医疗器械附带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所述情形等,注册申请人可提交上市后研究方案概述。
六,临床评价人员资质
产品技术及其使用
临床研究方法(如临床试验设计、生物统计学等)
预期诊疗疾病的相关知识诊断和管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适用)
P3 有条款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