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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绪论知识梳理,包括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民法的效力)、民法的解释等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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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概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分类
形式
《民法典》
大陆法
起源于罗马法
实质
民法典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英美法
判例法
广义
《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传统商法
狭义
民法的性质
1. 私法
相对于公法
(国家是特殊民事主体)
乌尔比安古罗马
2. 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历史发展
内容
财产归属关系——物权
财产流通关系——债权
3. 调整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相对于政治国家
保护市民私权
4. 权利法
民法最基本职能——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
5. 实体法
相对于程序法(民事、行政、刑法诉讼法)
行为规则、裁判规则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制定法——具有立法权/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宪法(根本法)
民事法律
1. 民事基本法《民法典》
2. 民事单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3. 行政法规(国务院)
行政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4. 地方性法规
民法规范
5. 规章
部门
地方政府
民事规范
6.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 国际条约
非制定法
民事习惯
前提:法律未规定
当事人主张适用,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
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
不是所有的习惯都是渊源
民法的适用(民法的效力)
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法律效力
时间
发生法律效力的起止时间
生效时间
明确规定该法从通过/公布之日起生效
单列说明某一具体时间生效
失效时间
自然失效
新法律公布,抵触部分终止
新法律公布,原法律宣布终止
溯及既往的效力
原则上没有
例外
空间
中央机关——中国一切领域(领土、领空、领海,驻外使馆,境外船舶、飞机)
地方各级——该地区
人
属地原则
境内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
境内外国人、外国法人(享外交豁免权除外)
外国中国公民适用居住国民法
民法的解释
民法规范不明确,特定解释主体运用一定方法及原则,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探求民事法律规范含义的活动
必要性
通过解释可用
梳理逻辑弥补法律漏洞
法官创造性的适用法律
方法
1. 文义解释
(文理解释)始于文义,终于文义
2. 体系解释
位置及关联性
3. 历史解释
(立法解释)主要依据立法过程资料——法律草案、立法理由书
4. 目的解释
合理目的(e.g.质权)
5. 扩张解释
过于狭窄(e.g.病历资料)
6. 限缩解释
过于宽泛
7. 当然解释
“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
民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国家层面价值目标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层面价值取向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 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
4. 民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
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格关系
一般人格权
生命权
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肖像权
具体人格权
身份关系
亲属权、亲权、配偶权、探望权
特征
主体地位平等
与人身不可分离
无直接财产内容,但某些人身关系是财产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财产归属
自物权:所有权关系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财产流转
债权关系
主体意思表示自由
调整的财产关系基本内容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利益实现悠长,民事主体合理谋求利益最大化
民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基础)
1. 资格平等
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非民事行为能力平等
2. 地位平等
3. 平等协商
4. 平等保护
2. 自愿原则(核心:意思表示)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自愿原则是法律地位平等的体现
具体体现
1. 自己行为
2. 平等协商
3. 自己责任
3. 公平原则(民事交易结果)
公平原则是自愿原则的必要补充,为诚实诚信原则和显失公平原则树立了判断标准
来源:市场经济活动中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
意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弥补法律漏洞
民事法律活动
处理民事纠纷
4. 诚信原则(当事人心态)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
来源: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
禁止欺诈
禁止权力滥用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认定:损害目的论+动态系统论
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
减损原则
5. 合法原则(针对法律限制)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符合法律尤其是公法规范要求
民事活动在秩序框架内进行
违反法律效力性无效
非绝对自由,受必要约束
6. 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的道德要求)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类型
1. 危害国家公序
2. 危害家庭关系
3. 违反两性道德准则
4. 射幸
保险是合法行为
5. 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
6. 限制营业自由
7. 违反公共竞争
8. 违反消费者保护
9. 违反劳动者保护
10. 暴利
7. 绿色原则(民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 代际正义
2. 可持续发展
3. 倡导性的原则规定
习惯是在一定地域、行业范围内长期为一般人从事民事活动时普遍遵守的民间习俗、惯常做法等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民事法律、国务院依照法律授权制定的用以处理民事纠纷的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财产归属关系是财产流转关系的前提 财产流转关系是财产归属关系的发生根据
有赔偿损失等财产性,也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非财产性
民法基本原则
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
民事司法
功能
1. 指导
2. 约束
3. 补充
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可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