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皮组织的再生
被覆上皮再生:鳞状上皮缺损时,由创缘或底部的基底层细胞分裂增生,以及组织干细胞的分化增殖,向缺损中心迁移,先形成单层上皮,以后增生分化为鳞状上皮
腺上皮再生:腺上皮受损而腺体基膜未受损,可由残存细胞分裂补充,完全恢复原来结构;如腺体构造(包括基底膜)完全被破坏,则难以再生。肝再生:①部分切除后,可完全恢复;②肝细胞坏死,只要肝小叶网状支架完整,从肝小叶周边区再生的肝细胞可沿支架延伸,恢复正常结构;③肝细胞坏死广泛,肝小叶网状支架塌陷,网状纤维转化为胶原纤维,形成结节性再生,此时难以恢复原来肝小叶结构,成为结构紊乱的肝细胞团
软骨组织和骨组织的再生:软骨组织再生能力弱,软骨组织缺损较大时由纤维组织参与修复;骨组织再生能力强,可完全修复
纤维组织的再生:在损伤的刺激,受损处的成纤维细胞进行分裂、增生。当成纤维细胞停止分裂后,开始合成并分泌前胶原蛋白,在细胞周围形成胶原纤维,细胞逐渐成熟,变成长梭形,胞质越来越少,核越来越深染,成为纤维细胞。
血管再生
毛细血管的再生:毛细血管的再生过程又称血管形成,是以出芽的方式完成。幼芽→细胞索→管腔→毛细血管→毛细血管网
大血管的修复:需手术吻合,吻合出两侧内皮细胞分裂增生,相互连接,恢复原来膜内结构
肌组织再生:横纹肌(再生取决于肌膜是否存在及肌纤维是否断裂)>平滑肌>心肌
神经组织的再生:脑、脊髓的神经细胞破坏后不能再生,由神经胶质细胞及其纤维修补,形成胶质瘢痕。若断离两端太远或之间由瘢痕、其他物质阻隔,或因截肢失去远端,再生轴突均不能到达远端,而与增生的结缔组织混杂在一起,成为创伤性神经瘤,可引发顽固性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