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侵权概述
民法 第五编侵权责任,具体内容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承担责任方式、免责事由、侵权形态、责任主体、补充责任、紧急救助,一起来了解吧。
编辑于2023-03-20 09:38:39传统观点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安全;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反之,危害公共安全意味着行为具有公共危险,因此,这些犯罪被称为公共危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据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的行为。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 。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
自然人的概念——民事主体是一个特定的法律范畴,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主体是“私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所归属之主体”。民法上,“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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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点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安全;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反之,危害公共安全意味着行为具有公共危险,因此,这些犯罪被称为公共危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据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的行为。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 。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
自然人的概念——民事主体是一个特定的法律范畴,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主体是“私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所归属之主体”。民法上,“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侵权概述
构成要件
加害人施加加害行为
受害人遭受到损害
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无此行为即无此结果
有此行为通常有此结果
加害人有主观意识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
法律明文规定才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
一般过错原则
受害者证明对方有过错
过错推定原则
加害者证明自己没过错
承担责任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能主张
侵害人身权益(人格权、人身权、死者人格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违约行为侵犯人格权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不能主张
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受到侵害
存在精神损害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严重:一般人群体理性为标准
惩罚性赔偿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明知产品有缺陷仍然销售或没采取补救措施 造成他人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明知、严重)
违法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定分担损失
受害人与行为人都没过错且不适用无过错原则
其他方式
免责事由
外部原因免责
加害人之外的因素导致加害人免责
正当理由免责
自助行为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情况紧迫、不能及时获得国家保护
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在必要范围内采用合理措施
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承担赔偿责任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必须造成损害
紧急避险
人为因素引起险情
引起险情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自然因素引起险情
紧急避险人适当补偿
自甘风险
侵权形态
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
共同故意
共同过失
连带赔偿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
多个主体数个危险行为
能确定加害人
加害人承担侵权
不能确定加害人
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侵权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独立行为同一结果
直接结和
其中任意行为可造成全部损害结果
连带责任
间接结和
数个行为结和才能造成全部损害结果
按份责任
责任主体
侵权本人不担责,他人代为承担
被监护人侵权
监护人担责
委托给他人,监护人担责(委托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被监护人有财产,以其财产先赔偿,不够监护人补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侵权行为
用人单位责任
本职员工惹事单位背锅
可以向故意或重大过失员工追偿
劳务派遣,存在侵权,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劳动责任
雇员执行工作任务期间侵权,雇主承担责任,可以向故意或重大过失雇员追偿
雇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雇员损害,雇员与雇主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雇员执行工作任务,由于第三人造成雇员损害的,雇员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请求雇主补偿,雇主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被帮工人责任
无偿的个人劳务
侵权人担要则,他人补充其责任
安保场所责任
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安保范围内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承担责任,安保场所有过错,承担补充责任,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教育机构责任
校内因素
无人,推定教育机构有过错,教育机构承担责任
限人,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教育机构承担责任
校外第三人
教育机构有过错,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侵权人担责,他人过错同担责
承揽工作侵权
定作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不担责
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用户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始之前或应该之情的,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一开始不知情,后来之情
补救了 不担责
没补救 扩大损害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一般担保
安保场所责任
教育机构责任
紧急救助
见义勇为 特殊的无因管理
给受助人带来损害不用赔偿
导致救助人损害
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受助人可以予以适当补充
找不到加害人,受助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