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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02-存货的思维导图,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编辑于2023-03-21 17:04:04 广东存货
存货的概览
概念: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常见存货: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存货的确认条件: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存货的初始计量
购入方式入账价值
非商贸企业
购入存货的入账成本=买价+进口关税+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①仓储费(存货转运环节的仓储费应计入存货成本,另外,生产过程中的仓储费列入“制造费用”),通常计入当期损益(一般计入管理费用)
②运费的增值税率为9%;
③关税=买价×关税率;
④进口商品匹配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买价+关税)×13%;
⑤合理损耗计入存货采购成本,追加了合格存货的单位成本;
⑥采购用于广告营销的特定商品应在取得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商贸企业
进货费用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按计入采购成本处理);
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留存部分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金额较小的,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委托加工方式取得存货入账成本
发出材料成本
运费
装卸费
加工费,相关增值税不计入成本,可抵扣
消费税
收回后直接出售、 收回后用于非应税 消费品的在加工而后再出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用于应收消费品的在加工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会计分录
委托方
发出: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
收到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方式取得存货入账成本的构成
自行生产方式
入账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自然灾害类损失列支于“营业外支出”
管理不善所致的损失列支于“管理费用”
投资者投入方式
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实质是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债务重组方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
盘盈
按照重置成本入账,冲减“管理费用”
提供劳务取得
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发出存货的计量
存货发出方法
先进先出法
按先进先出的假定流转顺序来选择发出存货成本及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
个别计价法
逐一辨认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进、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主要用于古玩、字画等的计价)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实际成本+本月进货实际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进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存货发出分录
原材料
用于生产经营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制造费用(间接材料成本) 销售费用(销售环节消耗) 管理费用(行政环节消耗) 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加工材料) 研发支出(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 贷:原材料
用于基建部门
非集体福利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集体福利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出售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包装物
生产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租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借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租、出借押金的会计处理
①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②退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③没收押金,视为销售材料。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有关的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
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使用报废时
借:原材料(收回的残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出售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 ①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②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存货的期末计量
成本
账面余额=账面原价,为不扣除跌价准备的金额。
可变现净值
库存商品(即完工待售品)
①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预计销售税金 ②可变现净值中预计售价的确认 A.有合同约定的存货,以存货的合同价格为预计售价。 B.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按一般销售价格(市场价)为计量基础。 【提示】有合同部分与无合同部分应分别计算其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并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用于生产的材料可变现净值=终端品的预计售价-终端品的预计销售税金-终端品的预计销售费用-预计追加成本=终端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追加成本
【拓展】 A.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其终端产品如果未贬值,则该材料不认定贬值,应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 B.如果终端产品发生贬值而且贬值是由于材料贬值造成的,则以可变现净值确认存货的期末计价。
用于出售的原材料
用于销售的材料可变现净值=材料的预计售价-材料的预计销售税金-材料的预计销售费用
存货减值的确认条件
发现了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全额提取减值准备: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低价准备的比较方法
单项比较法
分类比较法 适用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具体计算如下: 当期应结转的跌价准备=(期初总的跌价准备额÷期初总的存货账面余额)×当期转出存货的账面余额
如果是销售出去的,应随同存货成本一并结转,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如果在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下结转存货,其对应的跌价准备应同时结转,但不冲减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处理见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专题讲解。
存货的盘盈、盘亏
盘盈
批准前
借:存货(重置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盘亏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存货类科目: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只有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才作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正常损耗、管理不善、收发计量差错)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自然灾害)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