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经济法关于海运承运人货损责任
国际经济法关于海运承运人货损责任的思维导图,考点如下: 考点1:海运承运人的交货责任 考点2:海运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 《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免责规定 考点3:海运承运人货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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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
考点1
海运承运人的交货责任
责任主体
承运人与取货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1)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
(2)赔偿额为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运费+保险费(CIF价)
(3)不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足额赔偿)
承运人的免责
(1)承运人依照卸货港所在地的法律行为(主动或被动)
(2)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无单放货
(3)已有正本提单提货
诉讼时效
1年
适用法律
中国《海商法》;《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国其他法律规定
考点2
海运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
(1)开航前和开航时船舶适航
(2)整个运输期间妥善管货
《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免责规定
2项过失免责
航行过失免责
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雇佣人、代理人过失导致的火灾,承运人可以免责,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的除外
15项无过失免责
考点3
海运承运人货损责任
先看致损原因,再看运输规则
致损原因
(1)承运人违反最低限度的义务
赔偿
(2)承运人无过失
免责
(3)承运人航行过失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免责
《汉堡规则》:赔偿
(4)承运人雇佣人、代理人过失导致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