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绪论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综合,一起来学习民法的性质、民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解释、民法的适用、民法对人的效力,一起来看看吧。
编辑于2023-04-14 19:19:00 新疆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综合
人身关系
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身体,健康权
外表性人格权,姓名,名称,肖像权,能跟分清楚你我的权利
精神性人格权,名誉,声誉,隐私
身份权
专属于自然人
配偶权,忠诚于自己的配偶,
亲属权,探望自己的子女
财产权
物权(物的归属问题)
合同(财产流转问题)
赔偿(财产问题)
继承(财产继承问题)
划分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由立法机关编撰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
英美法系有法典没有民法典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是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最高法颁布民事司法解释
实质内容是指凡关系到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
狭义上的民法
仅指编撰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的将民事法律制度编撰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广义上的民法
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或者民事单行法,以及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
民事单行法仅仅涉及民事平等主体间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著作权法,专利权法
民法的性质
民法是私法
私法是指保护个人的利益
民法是调整市场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指导案例140号一个人不会也不应当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
老人昏倒案例
民法的渊源
制定法
具有立法权的或者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以条例的形式加以编撰,制定成文件的法律法规
宪法
民事法律
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规章
国际条约
非制定法
民事习惯
是指当事人所知悉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
必须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在一定的区域范围或者行业范围内长期为一般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间习俗和惯常做法
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的解释
当民法规范不准确时,特定的解释主体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在法定的程序和权限下探求民事法律规范的含义
法律必须解释才能够运用
能够弥补法律的漏洞
可以使法官灵活的运用法律
文艺解释,字面的解释
体系解释,把具体的民事法律规范放在法律体系中,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联,确定其内容和含义
历史解释,回到过去
目的解释,活在当下
扩张解释,做大于字面的解释
限缩解释,做小于字面的解释
当然解释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
民法的适用
在时间上的效力
在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该法在公布或通过之日起生效
单一列出该法在公布之日后具体那个日子生效
自然失效,任务完成自动失效
公布新的法律同时,以前旧的法律与其相抵触的部分失效
公布宣告新的法律的同时,宣布旧的法律失效
溯及力
新的民事法律只适用于该法生效后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民法没有溯及过往的溯及力但也有特别规定
在空间上的效力
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国际条例和国际法规定的属于我国的领域的一切领域
地方性法规只在地方区域有效,由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制定
民法对人的效力
居住在我国境内自然人以及设立在中国境内中国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我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原则上具有民事效力,但是具有外教赦免权的除外
居住在外国的我国自然人,原则上适用于居住国的民法,而不适用于我国的民法
浮动主题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综合
人身关系
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身体,健康权
外表性人格权,姓名,名称,肖像权,能跟分清楚你我的权利
精神性人格权,名誉,声誉,隐私
身份权
专属于自然人
配偶权,忠诚于自己的配偶,
亲属权,探望自己的子女
财产权
物权(物的归属问题)
合同(财产流转问题)
赔偿(财产问题)
继承(财产继承问题)
划分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由立法机关编撰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
英美法系有法典没有民法典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是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最高法颁布民事司法解释
实质内容是指凡关系到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
狭义上的民法
仅指编撰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的将民事法律制度编撰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广义上的民法
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或者民事单行法,以及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
民事单行法仅仅涉及民事平等主体间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著作权法,专利权法
民法的性质
民法是私法
私法是指保护个人的利益
民法是调整市场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指导案例140号一个人不会也不应当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
老人昏倒案例
民法的渊源
制定法
具有立法权的或者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以条例的形式加以编撰,制定成文件的法律法规
宪法
民事法律
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规章
国际条约
非制定法
民事习惯
是指当事人所知悉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
必须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在一定的区域范围或者行业范围内长期为一般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间习俗和惯常做法
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的解释
当民法规范不准确时,特定的解释主体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在法定的程序和权限下探求民事法律规范的含义
法律必须解释才能够运用
能够弥补法律的漏洞
可以使法官灵活的运用法律
文艺解释,字面的解释
体系解释,把具体的民事法律规范放在法律体系中,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联,确定其内容和含义
历史解释,回到过去
目的解释,活在当下
扩张解释,做大于字面的解释
限缩解释,做小于字面的解释
当然解释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
民法的适用
在时间上的效力
在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该法在公布或通过之日起生效
单一列出该法在公布之日后具体那个日子生效
自然失效,任务完成自动失效
公布新的法律同时,以前旧的法律与其相抵触的部分失效
公布宣告新的法律的同时,宣布旧的法律失效
溯及力
新的民事法律只适用于该法生效后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民法没有溯及过往的溯及力但也有特别规定
在空间上的效力
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国际条例和国际法规定的属于我国的领域的一切领域
地方性法规只在地方区域有效,由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制定
民法对人的效力
居住在我国境内自然人以及设立在中国境内中国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我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原则上具有民事效力,但是具有外教赦免权的除外
居住在外国的我国自然人,原则上适用于居住国的民法,而不适用于我国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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