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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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3-04-16 16:34:3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干系人管理背诵知识点,展示了项目干系人管理的主要过程和步骤,标明了与五大过程组(启动、规划、执行、监控、收尾)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识别干系人”位于启动过程组,“规划干系人参与”位于规划过程组,“管理干系人参与”位于执行过程组,而“监督干系人参与”则与监控过程组相关。这些关联说明了干系人管理在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的重要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采购管理背诵知识点,详细列出了包括范围管理计划、需求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风险管理计划、采购管理计划以及成本基准在内的多项内容。这些计划为项目管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计划进行。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风险管理知识点背诵,详细概述了项目风险管理的规划过程,强调了规划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步骤。首先,定义了如何实施项目风险管理活动的过程,为后续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随后,流程进入风险识别阶段,包括识别单个风险以及整体项目风险的来源,并记录风险特征的过程。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全面了解项目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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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干系人管理背诵知识点,展示了项目干系人管理的主要过程和步骤,标明了与五大过程组(启动、规划、执行、监控、收尾)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识别干系人”位于启动过程组,“规划干系人参与”位于规划过程组,“管理干系人参与”位于执行过程组,而“监督干系人参与”则与监控过程组相关。这些关联说明了干系人管理在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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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风险管理知识点背诵,详细概述了项目风险管理的规划过程,强调了规划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步骤。首先,定义了如何实施项目风险管理活动的过程,为后续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随后,流程进入风险识别阶段,包括识别单个风险以及整体项目风险的来源,并记录风险特征的过程。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全面了解项目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
中级经济师
人力资源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体系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内容
1、委托银行发放,较为普遍方法,银行代发养老金,并免收手续费
2、通过邮局寄发,对异地安置或居住在偏远农村离退休人员多采用这种做法
3、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少数高龄承承孤老、运动不便及有特殊困难离退人员上门直接发放;
2、采取与银行联办文化储蓄所等形式发放
4、依托社区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社区现有组织机构、人员以及服务设施发放养老金
5、设立派出机构发放
养老保险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纳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
它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特质帮助和服务,以保证晚年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补充医疗保险费列支渠道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列入成本,超出4%部分由企业税后利润负担。
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的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个费用档次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它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作保险遵循的原则
1、无过失责任原则
2、损害补偿原则
3、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原则
生育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和生育津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子女,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就业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制度
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主要内容:
1、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2、基金统筹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跨地区统筹就业的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工作认定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务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功能障碍等级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等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均可享受本人月工资数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和21个月;
五级、六级分为是18个月和16个月;
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伤残津贴,而非由工作保险保险基金支付。
经工作职工本人申请,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作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全歼就业补助金,而非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七级至十级分别是13个月、11 个月、9个月和7个月
员工因工致死鉴定等级
职工因工致死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伤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要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构成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家属、工会 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近亲家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职工或近亲家属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因工伤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作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因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给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1、拒不接受劳动力鉴定的
2、拒绝治疗的
3、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工外出”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因工外出,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效能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作的其它情形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符合认定工作或视同工作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的
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的条件
职工被认定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或者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它情形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登记
它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必经程度,目的是掌握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确认其领取待遇资格。
关于失业人员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认定,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登记求职,并参加求职活动为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并同时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
2、应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适当工伤或提供的培训的。
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企业补充保险
用人单位在已经能加社会保险基础上所建立与基本社会保险相衔接的、提高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待遇水平制度
我国企业补充社会保险主要是企业年金(又称为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或特定人群,根据自己经济收入水平和疾病严重程度,自愿参加的一种辅助性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险种
1、基础医疗保险
2、大病保险
3、伤残保险
4、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大病保险
发展商业保险的意义
1、可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其他社会成员基本医疗问题
2、分担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助于解决当前职工医疗保险中存在超前和过度消费问题
3、有利于提高人们健康投资意识,引导人们健康消费,并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一定数量资金。
企业年金
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在国家规定税收优惠等政策和条件眄,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 代表组成,也可聘请企业以外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企业年金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死去。
因履行企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诉讼;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自理规定执行。
在职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心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职工退休或职工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途径
1、个人缴费
2、集体补助
3、政府补贴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