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物权法 共有 思维导图
物权法 共有 思维导图,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份额(应有部分)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法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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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按份共有
含义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份额(应有部分)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法律状态。
法律特性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共同财产存在一定的应有部分(份额)。
(2)从主体上看,按份共有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且他们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不以团体的结合为前提。
(3)从内容上看,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份额)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
应有部分(份额)的性质
按份共有的成立,以应有部分的存在为前提。
权力范围说(通说):认为同一物由数人共有所有权,为避免权利行使的冲突,不得不有一定的范围,使各共有人于其范围内行使其权利。 (此范围,即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系指共有人行使共有物的权利时,与其他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
(二)对共有物的管理
1、摘要:指为了维持共有物的物理的功能,从而使其发挥社会的、经济的功用而对之所为的一切管理活动。 《民法典》第300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共有物的保存:指以防止共有物的毁损、灭失或其权利丧失、受到限制等为目的,而维持其现状的行为,涵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3、改良行为: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
4、共有物的利用:指以满足共有人的共同需要为目的,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决定其使用,收益方法的行为。
(三)对份额(应有部分)的处分
1、份额(应有部分)的分出
2、份额(应有部分)的转让与优先购买权
3、以应有部分设定负担
4、份额(应有部分)的出租
5、份额(应有部分)的抛弃
(四)共有物的处分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共有物的处分,须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
(五)共有物的费用分担
《民法典》第302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它费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是指按份共有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
1、各个按份共有人基于应有部分权(持分权或份额权)可向第三方提出的各种请求。
2、各个按份共有人的对外责任。
《民法典》第307条第1句规定,在对该第三人的关系方面,各个按份共有人连带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务关系。
共同共有
指数人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一物所有权的共同形态,或者依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基于共同关系,而共享一物的所有权的状态。
特性
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共同共有的发生以数人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基础
各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性质
不分割的共同所有权说:认为共同共有为无应有部分的共同所有权。即便有应有部分,其应有部分也是潜在的存在,仅在解散共同共有关系时,才能实现共同所有权。
类型
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家庭共同财产
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为共同共有,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合伙共同共有
因合伙合同的缔结,于合伙人之间产生合伙关系。合伙不产生独立人格,其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由合伙所生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效力
共同共有人间的内部关系
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故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2、基于共同共有的特性,共同共有人就共有物享有的权利,须受产生该共同关系的法律的限制。
3、在共同关系存续中给,或在共同共有的基础丧失前,或未出现重大理由时,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4、对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原则上须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5、共有人侵害共有物时,其他共有人享有救济权。
共同共有人间的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人的物权请求权
共同共有人的连带债权,连带债务
共同共有的消灭
因共同共有的发生原因为法律的直接规定,故共同共有于因某种法律关系发生的同时,也必然伴随某种法律关系的消灭而消灭。
消灭原因: (1)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婚姻关系终止; (2)继承人分割遗产; (3)家庭解散而分家析产; (4)合伙关系解除或终止;
共同共有的分割
《民法典》第304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共有物的分割方式。打不成协议,共有物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