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原理 前两节
研究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的区分意义十分重要。从立法的角度看,立法者必须掌握狭义民法与广义民法关联规范的编制规则,掌握在现代社会制定法典时应该将哪些民法规范纳入民法典,哪些纳入民法特别法的区分;从司法的角度看,法官以及其他司法者必须掌握民法典规定的规范与民法典之外的立法之间在法律适用方面的规则,尤其是特别法优先适用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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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概念和调整对象
概念
调整平等(法律地位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分类
⑴
形式意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质意义
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还包括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⑵
广义
指调整金部民法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民法典、商事法、社会立法、劳动法,甚至包括涉外民法的淮据法即国际私法等。
狭义
指编纂成为民法典的民法规范系统.
⑶
一般民法
即民法典,按照一定的体例,把民法的相关的各项制度系统的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特定民法
指规范特定方面,特定领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商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指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
基于一定的人格权和身份权产生的
一、基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产生的人身关系。, 包括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权利,以及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二、基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一定身份产生的人身关系。
身份关系是人们基于彼此之间的身份而形成的互相关系。
①在亲属关系中的地位
②基于知识产权获得的地位
特点
1.主体地位平等
2.与人身不可分离
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4.用民事方法保护人身利益
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地位平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3.等价有偿
包括
归属关系
流转关系
交易、合同、侵权损害赔偿、不当得利返还、产权确认与保护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
指贯穿整部法典,对各项民事制度起统帅作用的基本准则。
作用
价值宣示
表明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民法的主旨,是制定、解释、适用和研究民法的出发点;它贯穿整个民法制度和规范之中,是民法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也是高度抽象、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与价值判断标准。
裁判补充
是指民法基本原则虽不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但仍然具有广泛适用范围。
民法各项基本原则均具有抽象性与补充性,均在法律体系中发挥者提纲挈(qiè)领作用
内容
保护民事权益原则
⒈民法主要保护人身、财产等民事权益
2.民法不仅保护权利而且保护利益
3.对新型民事权益提供保护机制
4.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平等原则
1.人格平等
2.当事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
3.民法的救济方法充分贯彻了平等性
4.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与不平等不等于法律地位的等同
自愿原则
1.自愿原则集中体现了私法的任意法特质
2.自愿的实质是自主决定的法定性
3.意思是相对的、有限制的自由
公平原则
1.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
2.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的目的性评价标准
3.公平原则是法官适用民法遵循的重要理念
诚实信用原则
1.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
2.解释的功能
3.横平的功能
4.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
5.推动交易和增进效率的功能
公序良俗原则
基本内涵: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公共秩序是指因直接涉及公共利益而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基本秩序(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善良良序也称社会公共道德,它是指由社会成员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一是指社会所普遍承认的伦理道德
二是指某个区域社会所普遍存在的风俗习惯
功能价值
公序良俗原则同样具有价值宣示与裁判补充功能,赋予了裁判机关有限度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也有独特功能即引致功能:公序良俗的内涵源自社会的一般认知,而社会观念往往与时俱进、日新月异。 法律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不可能对此种发展步步紧随;因此,该原则既有助于弥补强行法规定的不足,也有助于弘扬社会公共道德,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
绿色原则
1.是有效率地利用资源。要求人们的生产、生活等活动要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有效率地利用资源、节约资源。
2.是保护环境和生态。建设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绿色原则为民法具体制度奠定了基础。
宏观角度
绿色原则使得民法典对产权明晰界定有了更深层的意蕴
具体角度
绿色原则对民法典具体制度的创设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