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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民法专题二自然人,内容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起来看。
编辑于2023-06-01 10:49:34民法专题二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出生的概念:我国民法上的出生是指独立于母体且能够独立呼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死者的人格利益在一定期限内仍受保护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可以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持续性)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1、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3、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4、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持续性)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成年人醉酒与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效力
成年人因醉酒,处于持续性不能完全辨认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如严重程度的病理性醉酒)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因醉酒,处于暂时性不能完全辨认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如生理性醉酒)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外
若因暂时性醉酒,醉酒者暂时失去意识或者暂时精神错乱,则法律行为无效
若因暂时性醉酒者虽未因此暂时失去意识或者暂时精神错乱,但是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的构成要件,醉酒者有权撤销
监护
法定监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
父母(当然的法定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成年兄姐
指定监护人
其他亲戚、朋友
组织担任监护人
委托监护人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配偶
父母、子女
其他近亲属
组织担任监护人
指定监护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有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
意定监护
协议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与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订立协议如约定免除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的监护职责的,无效;约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时由该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的,有效。
可以协议约定由不同顺序的人共同担任监护人,或由顺序在后的人担任监护人
遗嘱监护
遗嘱生效时被指定人不同意的,还是回到法定监护
父母双方,先死的一方订立遗嘱监护让孩子父母以外的人在其死后担任孩子监护,还活着的父亲或母亲同意的,有效,不同意的,由还活着的父亲或者母亲担任监护人
委托不导致监护关系的转移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护资格的恢复与撤销
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费用并不免除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资格后,可因其悔改而恢复,但是因对被监护人试试故意犯罪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除外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保护失踪人利益)
申请人范围
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
不宣告失踪则权利义务受影响的人
与宣告失踪有利害关系
要件:失踪事实满2年,时间从失去音讯之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或有关机关确定下落不明之日起算
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受理、审查与公告;宣告
效力
指定财产代管人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权
失踪人的义务履行
代管人充当诉讼当事人
宣告失踪的撤销
代管人职责告终
失踪人的婚姻
提诉即判离
宣告死亡(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申请人范围
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
不宣告失踪则权利义务受影响的人
与宣告失踪有利害关系
要件
一般失踪满4年
意外失踪满2年
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无需期间经过
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受理、审查与公告;宣告
效力
失踪人死亡,权利能力终止
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子女可被配偶单方送养给他人
继承开始
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宣告死亡的撤销效力
被宣告死亡人的权利能力自始恢复
婚姻关系原则上可自行恢复但有例外
已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单方解除
请求返还被继承人分割的财产
请求过错人赔偿损失
民法专题二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出生的概念:我国民法上的出生是指独立于母体且能够独立呼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死者的人格利益在一定期限内仍受保护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可以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持续性)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1、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3、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4、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持续性)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成年人醉酒与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效力
成年人因醉酒,处于持续性不能完全辨认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如严重程度的病理性醉酒)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因醉酒,处于暂时性不能完全辨认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如生理性醉酒)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外
若因暂时性醉酒,醉酒者暂时失去意识或者暂时精神错乱,则法律行为无效
若因暂时性醉酒者虽未因此暂时失去意识或者暂时精神错乱,但是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的构成要件,醉酒者有权撤销
监护
法定监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
父母(当然的法定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成年兄姐
指定监护人
其他亲戚、朋友
组织担任监护人
委托监护人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配偶
父母、子女
其他近亲属
组织担任监护人
指定监护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有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
意定监护
协议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与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订立协议如约定免除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的监护职责的,无效;约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时由该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的,有效。
可以协议约定由不同顺序的人共同担任监护人,或由顺序在后的人担任监护人
遗嘱监护
遗嘱生效时被指定人不同意的,还是回到法定监护
父母双方,先死的一方订立遗嘱监护让孩子父母以外的人在其死后担任孩子监护,还活着的父亲或母亲同意的,有效,不同意的,由还活着的父亲或者母亲担任监护人
委托不导致监护关系的转移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护资格的恢复与撤销
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费用并不免除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资格后,可因其悔改而恢复,但是因对被监护人试试故意犯罪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除外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保护失踪人利益)
申请人范围
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
不宣告失踪则权利义务受影响的人
与宣告失踪有利害关系
要件:失踪事实满2年,时间从失去音讯之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或有关机关确定下落不明之日起算
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受理、审查与公告;宣告
效力
指定财产代管人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权
失踪人的义务履行
代管人充当诉讼当事人
宣告失踪的撤销
代管人职责告终
失踪人的婚姻
提诉即判离
宣告死亡(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申请人范围
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
不宣告失踪则权利义务受影响的人
与宣告失踪有利害关系
要件
一般失踪满4年
意外失踪满2年
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无需期间经过
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受理、审查与公告;宣告
效力
失踪人死亡,权利能力终止
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子女可被配偶单方送养给他人
继承开始
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宣告死亡的撤销效力
被宣告死亡人的权利能力自始恢复
婚姻关系原则上可自行恢复但有例外
已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单方解除
请求返还被继承人分割的财产
请求过错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