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一建管理第六章)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一建管理第六章)的思维导图,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3-06-05 14:27:15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施工招标与投标
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经核准
4.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宜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项目
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招标方式的确定
1. 公开招标:无限制竞争性招标,资格预审评标工作量大、耗时长、费用高
2. 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招标能力的单位发出邀请
招标的形式
1. 自行招标
2. 委托招标
招标信息的发布
1. 采用公开的方式发布信息
2.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3. 拟发布的招标信息应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4.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信息除在发布媒介发布外,也可同步在其他媒介,确保信息内容一致
5. 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到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6. 投标人必须自费购买相关文件,招标人发售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收取押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发出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招标信息的修正
1. 限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2. 书面形式
3. 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资格预审
1. 了解潜在投标人的资信情况
2. 淘汰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3. 了解投标人兴趣,兴趣太低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条款,吸引更多人参加
4. 由业主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并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标前会议
1. 也称招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
2. 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及问题回答要书面通知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但对问题答复不需要说明问题来源
3. 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4.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评标
1. 评标准备
2. 初步评审:进行符合性审查,重要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要求,报价以大写、单价、正本为准,修改要有投标人代表签字。内容包括
1. 投标资格审查
2. 文件完整性审查
3. 担保的有效性
4. 与招标文件是否有显著的差异和保留
3. 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4. 评估报告;会议结束应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方法:评议法、综合评分法、评标价法
施工投标
研究招标文件
1. 投标人须知: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报价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
2. 投标书附录与合同条件:投标人中标后应承担的责任权力
3. 技术说明:研究招标文件技术说明,熟悉采用的技术规范,了解技术说明中有无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特殊材料设备要求,以便根据定额和市场确定价格
4. 永久性工程之外的报价补充文件
5. 投标者须知中特别注意
1. 招标工程的详细内容和范围
2. 招标文件组成
3. 招标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
进行各项调查研究
1. 市场宏观经济调查
2. 工程现场考察和工程所在地区环境考察
3. 业主和竞争对手公司调查
复核工程量
1. 单价合同;尽管以实测工程量为准,但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2. 总价合同:投标前业主对争议工程量不予更正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附上声明,工程量有误,施工结算以实际完成量计算
选择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投标计算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并且与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相协调
确定投标策略
以信誉、低价、缩短工期、改进设计、先进或特殊的施工方案取胜
正式投标
1. 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投标有效期是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响应,在招标范围以外提出新的要求,均被否定
3. 注意标书的标准:基本内容是签章、密封。投标书要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
4. 注意投标的担保:担保方式、金额及担保期限
合同谈判与签订
合同签订的程序
1. 招标:要约邀请
2. 投标:要约
3. 确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承诺
在明确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后,双方可就合同内容和条款展开谈判
施工承包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1. 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达成一致,以文字确定,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明确它是构成合同一部分
2. 关于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的解决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
3. 关于工期和维修对于较多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可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业主验收,并从验收时开始计算该部分的维修期,以缩短承包人的责***限,最大限度保障自己利益。承包人应只承担由于材料方法、工艺产生的缺陷
4. 承包人应力争维修保函代替业主扣留的保证金
工程合同的内容
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监理、咨询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附录
4. 专用条款及附录
5. 通用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主要词语定义与解释
1. 缺陷责***: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 保修期: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证金:缺陷责***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承担
4.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直接发包以合同签订前28天
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不得晚于开工前14天
2. 对化石、文物的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
3. 出入现场的权力:发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手续和全部权力,以及取得因施工修建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费用
4. 场外交通:发包人承担
5. 场内交通:发包人提供
6. 许可或批准: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的临水、临电,未及时办理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利润
7. 提供施工现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
8. 提供施工条件:水电通讯交通条件,周围的保护,并承担费用
9. 提供基础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
10.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收到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支付合同价款的资金来源证明
11. 支付合同价款
12. 组织竣工验收
13.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承包人的义务
1. 办理法律规定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书面报送发包人
2. 按法律和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 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安全
4.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计划,对所有施工作业、方法的完备性、可靠性负责
5. 不得损害发包人与他人权力,
6. 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
7. 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工程、人员、材料、设备安全,防止施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8. 及时支付工资
9. 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移交发包人
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 进度计划
1. 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2. 修订的进度计划,由监理报送发包人,7天内完成审核批准
3. 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开工通知。因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费用、利润索赔或解除合同
2. 工期延误
1. 发包人延误的承担工期、费用、利润
2. 承包人延误的,支付逾期违约金后不免除修补缺陷的义务
3. 暂停施工
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利润
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在收到监理复工指示84天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3. 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经发包人批准
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紧急情况监理未下达暂停指示,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及时通知监理,24小时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
4.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和发包提出书面异议,监理和发包收到7天内答复
5. 竣工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提交申请之日为实际竣工日;发包人原因,收到申请42天内未验收,以提交申请日为实际竣工日,工程未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为实际竣工日
6. 缺陷责任
缺陷责***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该单位缺陷责***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无法验收的,缺陷责***自实际通过日算起,因发包人原因,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擅自使用的,自转移占有之日算起
承包人于缺陷责***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届满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核实,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后,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终止证书
7. 保修责任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修复,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
预付款
1. 预付款最迟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在进度款中同比例扣回
2.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预付款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3.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额度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
计量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工程量报表
监理收到工程量报告7天内核实并报送发包人
工程进款支付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7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的,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退还保留金
2. 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 质量标准的要求
1. 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 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 没有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
4. 都没有的按照合同约定
2. 包装(由供货方提供,不收取包装费)包装物回收方法
1. 押金回收
2. 折价回收
3. 验收方式
1. 驻厂验收
2. 提运验收
3. 接运验收
4. 入库验收
4. 交货期限
1. 送货:以采购方收货戳记日期为准
2. 提货: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 代运: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日期为准
5. 价格(国家-物价部门-双方协定)
6. 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分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提前交货不用提前给钱,多交货收取管理费。部分交货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乘不能交货部分贷款来计算违约金 采购方违约:不按合同收货、逾期付款
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预付款支付10%
2. 交货支付80%
3. 剩余10%做设备保证金,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合同中应明确结算的时间、方式、手续。首先明确是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
3. 施工专业分包的内容
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义务
1.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除价格外,供分包查阅
2. 及时向分包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
3. 承包人的工作
1. 向分包提供与分包有关的证件,资料和施工场地
2. 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 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 随时为分包提供场地通道,确保畅通
5.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进行施工
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 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允许分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联系
2. 按照合同进行设计、施工、竣工、保修
3. 按时完成约定内容承担费用
4. 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报表
5.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的规定
6. 分包人应允许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进场
7. 已竣工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负责成品保护
合同价款
1. 固定价格: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在调整
2. 可调价格:双方约定调整方法
3. 成本加酬金:约定成本和酬金计算方法
4.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5.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支付
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1. 专业分包不得再进行专业分包
2. 经同意专业分包可进行劳务分包
3. 分包人对劳务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施工劳务分包的内容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 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
2. 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工作
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求量计划
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收集及交工验收
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
6. 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报酬
7. 负责与发包、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1. 向承包人负责,组织有资格证书的工人工作,不得与发包人联系
2. 严格按图施工,确保达到质量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文明施工
3. 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 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及工程师的指令
5. 对其作业内容负责
保险
劳务分包人施工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
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运至施工现场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有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要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
劳务分包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动报酬的三种方式
1. 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 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每日上报)
3. 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每月上报)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 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认可14天内,提交完整结算资料,按合同计价方式支付
2. 承包人收到资料14内核实,确认结算资料14天内支付报酬
5. 项目总承包的内容
工程总承包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交付使用
开展工程总承包依据
1. 业主的功能要求
2. 业主提供的部分设计图纸
3. 业主自行采购设备清单及采购界面
4. 业主采用的工程技术标准和各种工程技术要求
5. 工程所在地有关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1. 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
2. 自费修复自身原因引起的缺陷
3. 提交相关报表
4. 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通知
5. 因发包人原因带来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和延长工期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力
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是项目具备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3. 有权提出建议、修改、变更
4. 对因承包人原因带来的损失提出赔偿
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
进度计划
1. 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2. 设计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时间安排编制
3. 采购进度计划
4. 施工进度计划:开工前1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与设计
1. 发包人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并对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及时性负责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进一步确认
2. 承包人义务
1.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对设计的工艺技术和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材料设备,质量、完成时间负责
2.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
3. 承包人根据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承包人自费参加发包人的设计审查会议,自费提供审查过程需要的资料
4.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批准文件和会议纪要,承包人对相关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工程物资
发包人提供的物资
1. 对需用量、质量检查和性能负责
2. 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标准时,有发包人修复或重新订货
3. 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境外采购工作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物资所有权:在运抵交货地点并支付了采购进度款,其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在发包人接受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物资保管、维护、保养
剩余物资的移交: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部分无偿移交发包人
6. 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有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参加专题会议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强制性标准
5. 检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 检查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情况
7.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8. 检查实验室
9. 审核分包人资质条件
10.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测量放线成果
11. 审查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 审查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抽检
13. 审核工程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
14. 在巡视、旁站、检查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15.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 审查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验收标准
17.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 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
19. 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 参加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监理机构和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更换其他监理人员,应资格能力相当
监理人职责
1. 委托人与承包人提出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发生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解决
2. 委托人与承包人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3. 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未能批准时,在发出指令24小时以内书面报委托人
4. 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人员
7. 工程咨询合同的任容
咨询方的主要义务
1. 贯彻法律、法规、政策
2. 按合同进行工作
3. 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工作
4. 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质量、时间,事先得到客户批准
5. 具有履行本协议所述服务的资格
6. 应让客户保持对其服务进展的了解
客户的主要义务
1. 免费提供资料
2. 书面形式及时做出决定
3. 外部协调
4. 免费提供设备和设施
5. 自费从雇佣的员工中为咨询方挑选并提供职员,辅助咨询方工作,并接受指示
6. 自费安排其余人员提供服务
双方之间的职责
1. 咨询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客户赔偿
2. 无对方同意,咨询方不得转让协议规定的义务,即使客户同意,咨询方仍是唯一责任方
3. 无客户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开始实施、更改、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4. 客户违反合同,应向咨询方赔偿
咨询工程师的权力
1. 资料文件属于个人所有,业主仅有在合同工程的范围内有使用权
2. 在服务完成两年后,咨询工程师可以以工程为案例,自由出版工程相关书籍
合同计价方式
1. 单价合同
1. 适用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量不确定的项目
2. 结算:实际工程款的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x合同单价
3. 风险:双方都无工程量方面的风险
4. 优点:发包单位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缩短投标时间
5. 缺点: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核实已完工程量;对投资控制不利
6. 单价优先,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7. 固定单价合同(工期短、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约定范围内不可调价) 变动单价合同(工程量变化较大、通货膨胀、国家政策变化时可调价)
2. 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一年左右的项目)
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总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承包人承担较大风险,业主风险小,在报价中不可避免的要增加一些不可预见风险费,固定总价合同中可以约定发生重大变更,累计变更超过一定幅度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1. 价的风险: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
2. 量的风险:工程量计算错误、范围不确定、变更或设计深度不够
适用条件
1. 工程量小、工期短,环境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
2. 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任务、范围明确
3. 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 投标期相对宽裕
变动总价合同(由于通货膨胀、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对投资不利)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考虑
1. 劳务工资及材料费的上涨
2. 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
3. 外汇汇率不稳定
4. 国家或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费用上涨
总价合同的特点和应用
采用总价合同一般是在 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明确。设计花费时间长,开工时间较晚,开工后容易带来索赔。特点
1. 发包单位可以较早预测工程成本
2. 业主风险较小
3. 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 能极大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 发包单位能更容易的对项目进行控制
6. 必须完成明确的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 将设计和施工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1. 适用范围
1. 工程特别复杂,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2. 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详细商谈
2. 风险由业主承担,对业主投资控制不利
3. 优点
1. 分段施工缩短工期,不必等所有图纸全部完成就开始招标
2. 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
3. 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改进或弥补设计不足
4. 业主根据自身力量,较深入的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 可以通过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一定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4. 缺点:合同不确定性大,由于设计未完成,难以对工程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5. 分类
1. 成本加固定费用: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量超10%,报酬可调)
2. 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适用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的项目
3. 成本加奖金:根据合同约定的估算指标计算奖金
4. 最大成本加费用:适用于设计深度很深的项目,酬金包括管理费、风险、利润。非代理型CM模式采用这种方式
6. 应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 工程咨询合同计价方式
计费方法
人月费单价法
1. 最常用最基本的以服务时间为基础的计费方法
2. 按每人每月所需费用乘以相应的人月数,再加上其他非工资性开支
3. 用于一般性的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和施工监理及技术援助
4. 人月费不仅仅是咨询人员的月工资,还包括;基本工资、社会福利费、管理费、利润、津贴
按日计费法
1. 以服务时间为基础的计算方法
2. 按每人每日所需费用乘以相应的工作日数
3. 咨询人员出差时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和其他杂费由客户直接补偿,不包括在每日费率中。
4. 比按人月费率折算所得的平均日费用高,适用于期限短、不连续、咨询人员少的项目,如法律咨询、专家论证
工程建设费用百分比
1. 取工程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做咨询费,规模越大、建设费用越多、咨询费的比例越低
2. 计算基数分为:估计工程建设费用(最常用) 实际工程建设费用
3. 以实际工程建设费用比例确定咨询费,需确定节约或降低工程建设费的奖励办法
4. 实际建设费用主要用于有明显相对独立阶段的连续性咨询服务,如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5. 一般用于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
6. 当工期较长时,需要明确发生重大变化时咨询费的调整办法,否则需要在固定咨询费中加一定的不可预见费
费用构成
咨询服务费由酬金(基福管利津)、可报销费用、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
合同计价
总价合同:根据估计的工程建设费和商定的费率来确定,也可按照人月费单价法
成本加固定酬金
1. 成本:工资性费用(基本工资和各种福利)、公司管理费,可报销费用
2. 固定酬金:不可预见费、服务态度奖励、利润、可以是费率固定或数额固定 费率固定:至少为成本的15%-20% 数额固定:预先估计成本,再乘上适当的费率 在工作范围尚未确定之前就开始工作的多采用费率固定,工作量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在协议中明确必要时重新协商固定酬金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
1.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1. 施工合同风险类型
1. 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1. 政治环境变化
2. 经济环境变化
3. 合同依据的法律环境变化
4. 自然环境变化
2. 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1. 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
2. 承包商资信和能力风险
3. 政府机关、周边居民干预
3. 管理风险
1. 对环境调查和预测风险
2. 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3. 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
4. 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漏洞
5. 实施控制过程的风险
2. 工程合同风险分配
工程合同风险分配的重要性
1. 业主对风险分配起主导作用,有更大的主动权和责任。业主不能把风险全部推给对方,一定要理性分配风险。
2. 合理分配风险的好处
1. 业主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报价,承包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费较少
2. 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承包商可以准确的计划和安排工程施工
3. 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合同双方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4. 整个工程产出效益可能更好
工程风险分配原则
1. 谁能有效的预测、防止、和控制风险,或有效降低风险损失,则应有他承当
2. 承担者控制相关风险是经济的
3. 通过风险分配,加强责任,发挥双方管理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
2. 工程保险
1. 保险概述
1. 保险标的:保险保障的目标和实体
2. 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获得额外利益
3. 保险费:投保人支付给保险人的价金,有保险金额的大小和保险费率的高低决定
2.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1. 投保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2. 被保险人不忠实履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损失
3. 战争或军事行为造成的损失
4. 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3. 工程保险种类
1. 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已支付进度款的部分工程属于项目法人财产,尚未获得支付但已完成属于承包人的财产,因此要以双方名义共同投保。国内通常有项目法人办理,国际一般有承包人办理
2.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人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
3. 人身意外伤害险:发包、承包各自投保
4. 承包人设备险:运抵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准备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设备
5. 执业责任险:
6. CIP保险(一揽子保险):劳工赔偿、雇主责任险、一般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1. 以最优的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范围
2. 能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3. 降低赔付率,进而降低保险费率
4. 避免诉讼,便于索赔
3. 工程担保
1. 担保的方式
1. 保证:第三人承担责任
2. 抵押:动产、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3. 质押:专利、动产转移占有
4. 留置:运输、保管、加工承揽合同
5. 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双倍返还定金
2. 工程担保
1. 投标担保:乙给甲
2. 履约担保:乙给甲
3. 预付款担保:乙给甲
4. 支付担保:甲给乙
5. 保修担保:乙给甲
3. 投标担保
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书和投标保证金
担保额度和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担保的作用:保护招标人不因中标人不签约而受经济损失。投标担保要确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要撤回投标书,另一个作用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筛选投标人的作用
4. 履约担保
合同价款的10% 担保有效期:始于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可以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或保修期满之日
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履约保证金、同业担保。
银行保函分
1. 有条件银行保函: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担保人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
2. 无条件保函:只要承包人违约,不需出局任何证明
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用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实际花费,从担保金中扣除
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一定数目的款项,作为承包人完成其修补缺陷义务的保证。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3%,如果承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3%。 发包人在退还质保金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5. 预付款担保
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
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抵押
作用: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
6. 支付担保
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
额度: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
施工合同的实施
1. 施工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时从合同执行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 合同分析由企业的合同部门或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合同分析的作用
1. 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2. 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3. 合同任务分解落实
建设工程合同分析的内容
1. 合同的法律基础
2. 承包人的主要任务,工作范围
3. 关于变更的规定,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额的百分比表示,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风险越大
4. 发包人的责任:主要分析合作责任
5. 验收移交、和保修(对验收要求、时间、程序及法律后果说明)移交表示:
1. 业主认可接受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
2. 工程所有权的转让
3. 承包人工程管理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4. 保修责任的开始
5. 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2. 施工合同交底
应有合同管理人员向各层级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任务或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小组,人员或分包单位。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
1. 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2. 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 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点
4. 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 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 明确相关事件逻辑关系
7. 明确各个工程小组之间的责任界限
8. 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 明确有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3. 施工合同的实施控制
施工合同跟踪
1. 施工合同跟踪
1. 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2. 合同执行者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进行跟踪、检查、对比
2. 合同跟踪的依据
1. 重要依据:合同、依据合同编制的各种计划
2. 其次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
3. 其他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的直观了解,巡视、交谈、会议、检查
3. 合同跟踪的对象
1. 承包的任务:施工的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数量、成本的增减
2. 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3. 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业主是否及时完整提供了,实施条件场地,图纸、资料,答复、确认,及时支付工程款
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1. 产生偏差原因分析
2. 合同实施偏差责任分析: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规定落实双方的责任
3. 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1. 最终的工程状况
2. 承包商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3. 最终工程经济效益水平
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1. 组织措施:增加人员,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
2. 技术措施:变更技术方案,采用高效施工方案
3. 经济措施: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
4. 合同措施: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
工程变更管理
1. 工程变更原因
1. 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
2. 不能正确理解业主意图,设计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 工程环境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造成方案计划变更
4. 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施工方案,或业主原因造成方案改变
5. 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
6. 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
2. 变更范围
1. 改变合同中所包含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 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
3. 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 删减任何工作,但交给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5. 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6. 改动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 变更程序
1. 提出变更主体
1. 承包商
2. 业主
3. 设计方
2. 承包商提出变更,应交与工程师审查批准 设计方提出变更与业主协商 业主提出变更于设计协商,通过工程师发出
3. 为避免耽误工程,应先执行变更,后就价格和工期补偿进行协商确定 工程变更指示发出有书面和口头形式
4. 变更的责任分析及补偿要求
1. 由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设计错误导致的变更由业主承担
2. 由承包人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疏忽设计修改,由承包人承担
3. 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批准
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诚信记录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统一公布,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三年,对整改有效的,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建设工程索赔
索赔依据
1. 索赔分类
1. 工期索赔
2. 费用索赔
2.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1.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2. 因工程变更
3. 监理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改变
4.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
5. 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
6. 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缺陷修复
7.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
8. 物价上涨,法律变化
3. 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成本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 造成费用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 索赔依据
1. 合同文件
2. 法律、法规
3. 工程建设惯例
5.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1. 真实性
2. 及时性
3. 全面性
4. 有效性
5. 关联性
索赔的方法
1. 索赔意向通知
1. 首先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
2. 索赔意向要简明扼要的说明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和发展动态、索赔依据和理由、索赔事件的不利影响
2. 索赔文件提交
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持续时间长,则间隔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3. 索赔文件主要内容
1. 总述部分:事件发生的日期、过程、付出、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 论证部分:关键的定性部分
3. 索赔款项计算部分:定量部分
4. 证据部分
4. 索赔文件的审查。首先交由工程师审核
5. 发包人审查
6. 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
7. 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1. 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 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8. 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驳要点
1. 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2. 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3. 干扰事件的原因责任分析
4. 索赔理由分析
5. 索赔证据分析
6. 索赔值审核
索赔费用计算
索赔费用组成
1. 人工费: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奖金、法定的安全福利
2. 材料费:索赔时间导致用量增加、费用上涨
3. 施工机械使用费(自有机械按折旧费,租赁机械按租赁费+进出场的分摊)
1. 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施工费
2. 非承包人责任功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 业主或监理原因导致的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 分包费:分包的索赔如数列入总承包的款项
5. 现场管理费
6. 利息:拖延付款、错误扣款的利息
7. 企业管理费
8. 利润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 实际费用法(最常用的计算方法):以实际开支为依据,在直接费的基础上加上间接费和利润
2. 总费用法(发生多次索赔事件)
3. 修正总费用法
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延误(按延误事件的关联性划分)
1. 单一延误
2. 共同延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
3. 交叉延误
工期索赔的方法
1. 直接法
2. 比例分析法
3. 网络分析法
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FIDIC系列合同条件
1. 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1. 适用情形:由发包人设计或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施工项目
2. 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合同,但也有某些子项目采用包干。一般情况下,单价可随物价波动调整
3. 业主委派工程师管理合同,监督工程进度、质量、签发支付证书、接受证书和履约证书,处理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
2.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
1. 适用情形:由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上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以及建造其他工程
2. 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合同,发生法规变化或物价波动,合同价格可随之调整
3. 由工程师负责合同管理
3.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
1. 适用情形:适用于在交钥匙基础上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承包商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在交钥匙是提供一个设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
2. 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方式,只有在特定风险出现时才调整价格,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
3. 没有业主委托工程师角色,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和工程的具体实施
4. 简明合同格式
1. 适用情形:主要适用于投资额较低的一般不需要分包的建筑工程或设施,或尽管投资额较高,但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建设周期短
2. 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他
5. FIDIC系列合同条件具有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合同条件分成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
1. 通用条件:适用于所有工程
2. 专用条件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是在考虑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不同的基础上,对通用条件进行具体化,修改和补充
施工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协商:最常见最有效的方式,也是首选的最基本的方式
2. 调解(邀请中间人调解)
1. 提出调解,能较好的表达对双方协商谈判结果的不满和争取解决争议的决心
2. 由于调解人的介入,增加了解决争议的公正性
3. 程序简单,灵活性较大,调解不成,不影响采取其他解决途径
4. 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
5. 双方关系比较友好,不伤感情
3. 仲裁
1. 当协商和调解不成时,仲裁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解决争议的常用方式
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仲裁地点,通常由以下三种选择
1. 工程所在国仲裁,比较常见的选择
2. 被诉讼方所在国仲裁
3. 在合同约定的第三国仲裁
3. 双方约定仲裁的效力,在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4. 仲裁的特点
1. 仲裁程序效率高、周期短、费用少
2. 保密性
3. 专业化
5. DAB争端仲裁委员会
1. DAB不同于调解,也不同于仲裁、诉讼。合同双方经过协定,选择一个独立公正的争端裁决委员会,当发生合同争议时,由其对争议做出决定。合同双方在收到决定28天内,均为提出异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1人、3人、5人组成
3. 三种任命形式
1. 常任争端裁决委员会,在施工前任命一个委员会
2. 特聘争端裁决委员会,只有在发生争端时任命的一名或三名成员组成,他们的***通常在DAB争端发出其最终决定时期满
3. 由工程师兼任:DAB成员一般为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他们不应是合同任何一方的代表,与业主、承包商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及业务联系
4. DAB的报酬:业主和承包方各支付一半
5. DAB的优点
1. DAB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入项目
2. DAB委员公正性、中立性
3. 周期短
4. 费用较低
5. DAB委员双方自己选择,裁决意见容易被接受
6. 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仍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1. 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2. 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包括: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法规类信息
3. 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负责编制信息管理手册,并检查和督促执行
2. 负责协调和组织项目管理班子中各个工作部门的信息处理工作
3. 负责信息处理平台的建立和运行维护
4. 与其他工作部门协同组织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形成各种反应项目进展和项目目标控制的报表
5. 负责工程档案管理
4. 核心的手段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处理平台
5. 工程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为项目增值的目的
6. 项目信息门户(PIP)服务于项目的所有参与单位 项目管理信息门户(PMIS)服务于一个企业的一个项目 管理信息系统(MIS)服务于一个企业
7. 业主方往往是建设工程的总组织者和总集成者,就是项目信息门户的主持者
8.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基于计算机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于项目的目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