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自然人+非法人组织
关于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编辑于2023-07-24 08:17:03 辽宁自然人
宣告制度
宣告失踪
含义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该制度旨在保护失踪人的合法权益
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所谓“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该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依法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的亲属,包括丧偶儿媳女婿、代位继承人
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但是不申请宣告失踪不影响其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除外
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公告期为3个月)
法律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撤销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宣告死亡
含义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旨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间
下落不明满4年的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丧偶儿媳、女婿,应当认定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
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以及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只有在配偶、父母、子女均已死亡或下落不明,或者不申请宣告死亡不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时,才能提出申请
被申请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所在单位等民事主体不能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但是不申请宣告死亡不能保护其相应合法权益的除外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
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以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撤销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销死亡宣告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据继承制度取得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两户住所
个体工商户
含义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过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
特征
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性质是私人所有制,性质属于个体经济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仅限于工商业
个体工商户必须履行一定的核准登记手续方可成立
个体工商户以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法起字号、刻图章、在银行开立账户、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厂、店、馆、部、行、中心等)
个体工商户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
含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特征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我国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分散经营方式的法律形式,农村经营户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组成,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围
农村承包经营户存在的基础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的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进行生产的目的是进行商品交换,而不仅为了满足家庭消费的需要
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户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自然人的住所
户籍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
自然人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经常居所
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非法人组织
概念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特征
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
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
概念
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基于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
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概念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责任承担
一般普通合伙企业
对外关系
对于合伙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每个普通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内部关系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设立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
概念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责任承担
一般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特别规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设立条件
除满足普通合伙设立条件外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为2个以上50个以下,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应用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知识,在相应专业知识领域内提供服务,且不能依据法人的设立条件登记为法人的社会组织
具备的要件
依法
依法成立,即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
财产
能够支配的财产或必要经费
人格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形式
依法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