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6施工合同管理
二级建造师二建6施工合同管理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0-02-26 15:13:17施工合同管理
发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
非代理型CM模式
特点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通过投标竞标争取施工任务
由业主进行招标和合同管理,经业主授权可参加业主的招标和发包工作
缺点:工期长、开工日期晚
缺点业主直接与分包方签约,增大了业主方的合同风险
针对业主选定的分包方承担组织管理、质量控制
合同:一般采用总价合同
优点:不必现在完整的设计文件,可以实现边设计边施工,提前开工缩短建设周期
费用:可先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确定该工程总价及招标
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可以边设计边招标
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
任务
施工安全控制
施工总进度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组织协调
区别
业主
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协调、设计、施工、供货进度计划协调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协调
施工总承包
特点
费用控制
采用费率招标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对投资控制能力较差
投标人的报价依据较充分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发生索赔
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进度控制
业主负责项目中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协调、设计、施工、供货进度计划调节
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取决于总承包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合同管理
业主只进行一次招标,与施工总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减少
合同双方风险较高
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协调
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协调
不是业主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协调
承担相同的组织管理工作

施工平行发包
定义:将建设任务按一定原则要进行分解,将施工任务分别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特点
费用控制
不利于早期投资控制(合同完全签订完毕后才知道工程总价)
进度控制
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进行该部分的进度,有利于缩短工期
有利于缩短工期
质量控制
对业主控制质量有益,合同交接面较多,应重视各合同之间的定义,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合同管理
缺点:业主招标工作量大,负责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
合同双方风险较低
组织与协调
业主直接控制所有工程发包、承包商
投标
要求
投标书需要盖有企业公章和执法人名章并进行密封
投标人在招标范围以外的新要求视为对投标文件否定
投标书采用不平衡报价时,不影响招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日之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采用不平衡报价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报价而言,并在常规报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到的,是对常规报价的优化。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高于常规价,将另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低于常规价,以保证总报价有竞争力并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这种技巧的根本之处在于:投标书中计算投标总价时是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的,但业主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却有先有后。
子主题
评审
初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
详细评审
技术评审
商务评审
实质性审查
评标
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正本、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推荐出1-3个单位并进行排序
单价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招标
发包人负责取得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的通行权所需证明的办理和费用
招标人标前会议是按投标须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召开的会议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标前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会议纪要用书面通知形式发给每个投标人
标前会议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标签会议纪要为准
招标人对问题答复函无需注明问题来源
施工合同和物资采购合同
施工合同
合同变更
变更目的
变更范围
变更内容
变更工程量及进度和技术要求
附有关图纸文件
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
物资采购合同
建筑材料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一般不另向需方收费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单价合同
采购方提货
交货日期为供货方按照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
供货方发货
交货日期为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
交货日期为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
合同分类
固定总价合同
适用于投资期宽裕、有充足时间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固定总价合同可约定发生重大工程变更时,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工程期限一年左右项目一般实行固定增加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变动总价合同不利于业主进行投资控制
保险合同
发包人在施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工程承包人负责办理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保险
工程承包人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职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劳务分包人为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分包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可采用固定价格
单价合同中,总价根据合同中的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
分包合同价款与况合同相应总价部分无任何连带关系
承包人
文明施工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分包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可随时向分包人发出指令
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向分包人提供分包工程的各种证件,批件相关资料
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施设备并承担费用
负责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配合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
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资料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为
14+14=28
分包人
分包人服从承包人转发的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质量
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致电发包人
未经承包人许可,分包人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
劳务分包
承包人编制劳务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劳务分包不承担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承包人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专业分包
按照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保修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已竣工未交付承包人前负责已完成分包工程的保护
检验
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无国家标准有部分标准执行
无国家标准和部分标准时,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物资验收
驻厂验收
提运验收
接运验收
入库验收
质量验收
监理人针对隐蔽工程的检验 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发包人承担工期、费用、利润 经检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缺陷责任
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相应提前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工程产生缺陷损坏的原因
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对其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修复的缺陷,由发包人修复,费用利润由缺陷原因决定
违约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引起暂停施工,承包人有权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及补偿利润
发包人引起暂停施工,施工承包人负责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保护
发包人引起暂停施工,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
发包人引起暂停施工,60天内承包人未收到复工通知,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28天内准许工程施工 监理人预期不批准承包人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部分视为变更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影响整个工程属于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
专业分包人违约
未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分包工程的责任与义务
以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前发生损坏
分包人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
承包人违约
施工出现意外暂停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相关主体
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的准确性
承包人按照监理人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但由于进度计划本身存在缺陷,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报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未按约定进行检验,且无其他指示指示的隐蔽工程承包人自行进行隐蔽,经检查隐蔽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
合同范围内全部单位工程及有关工作检验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监理人同意的缺陷除外)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对齐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按监理人要求编制缺陷责任期及缺陷修补清单
完成监理人要求竣工验收前的其他工作
完成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
检察机构组织和岗位责任
质检人员组成
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
施工合同的索赔
索赔时间
索赔具有时效性
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监理人)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通知书
承包人针对索赔事件延续的,每隔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承包人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承包人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无权再提出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索赔
承包人按合同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索赔 承包人接受最终结清证书后索赔终止
监理人收到索赔通知书,42天内答复承包人处理结果
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索赔成立
工期、费用
条件
本方损失
非本方责任
损失与责任方有联系
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前提
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和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工期费用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承包方可向业主提起了索赔情形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工程变更(发包方、监理方)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监理方监理失误,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或缩短工期造成的费用损失
发包人延误支付费用造成承包人损失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规定以外项目检验且检验合格造成的损失费用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施工
物价上涨,法规变化等其他原因
索赔流程
第一步: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保留索赔权利,表明索赔愿望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请求需提交监理人审核
政府投资工程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也需提交监理人审核
业主可直接向承包人发起索赔
未按合同规定程序提交的索赔报告,索赔不成立
承包人提出索赔需求,业主不得进行追加处罚
反索赔工作
编写法律诉讼文件是正当的索赔工作
编写法律诉讼文件是正当的索赔工作
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
索赔报告
综述部分
论证部分
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证据部分
各种合同文件及附件
经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计划方案等
施工日记和现场记录文件
工程照片和录像
发包人监理人签认的签证
工程会议纪要
发包人监理人书面指令确认书及通知书
气象报告资料
投标前的参考资料
各类验收报告、技术鉴定
工程核算资料
物价指数、汇率等
注意索赔证据与索赔依据的区别
合同风险、工程保险、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合同风险
合同工程风险
地质条件变化
工程变更
物价上涨
不可抗力
合同信用风险
非法分包
偷工减料
恶意拖欠
一次充好
知假买假
层层转包
合同执行与管理
合同变更
要求
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情形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可变更的,应在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做出的变更指示后,按照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随时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时
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出变更报价书
承包人可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施工方式变更的零星工作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
变更工程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
全部套用
换算后套用
部分套用
内容
取消合同中的某项工作,但不得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特性
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尺寸或位置
改变合同中工作的施工时间、批准的施工工艺、顺序
为完成工程需要附加的额外工作
合同实施偏差
合同实施偏差分析
原因分析
责任分析
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工程最终状况
工程经济效益水平
承包商承担的责任后果
调整措施
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
经济措施
合同措施
合同跟踪
依据
合同及各类计划文件
各类实际工程记录、报表、报告文件
管理人员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
内容
承包的施工任务
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进度
工程数量
有无其他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
成本的增加减少
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任务
业主及其委托监理人的工作
业主按时提交和准备工程施工条件
业主及监理给予指令、答复、确认
业主支付工程款
施工计价方式
总价合同
发包人更容易把握项目控制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人承担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通货膨胀风险
价格风险
漏报项目
计算错误
物价人工成本上升
工程量风险
工程量计算错误
工程范围不确定
工程变更
设计深度的成本误差
变动总价合同
不包含承包人承担的损失超过其承受能力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格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施工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变动总价合同可发生变更的条件 法变、价变、停工
单价合同
一般要求
单价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单价优先
对于投标书中出现的数字计算错误,评委会有权利先做出修改再评标
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
工程总价=单价*实际工程
单价合同的总价由合同单价*实际工程量确定
与投标报价无关
单价合同依靠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
适用于工程量不太确定的项目
施工用工程量清单无适用项目的单价,监理工程师确定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工作单价是依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
变动单价合同
承包商施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不能作为变动单价的依据
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
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
国家政策发生变化
成本补偿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适用
工程复查,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确定且不能通过单价或总价合同的形式确定
时间紧迫的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特点
可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不利于业主控制投资
业主方需承担工程量变化风险
业主方可根据自身力量深入施工控制和管理
减少业主与承包方的对立情绪
通过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设计不同
可通过价格约束控制工程成本,转移部分风险
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最小
分类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适用于工程总成本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
通常在最大成本价模式的合同中
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
成本加奖金合同
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