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一医疗器械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分类应当采取其中风险程度最高的分类
有多个医疗器械组成的医疗器械包,其分类应当与包内风险程度最高的医疗器械一致
可作为附件的医疗器械,其分类应当配合考虑该附件对配套主体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
如果附件对配套主体医疗器械有重要影响,附件的分类应不低于配套主体医疗器械的分类
监控或者影响医疗器械主要功能的医疗器械分类,应当与被监控,影响的医疗器械的分类一致
预期具有防组织或器官粘连功能,作为人工皮肤,接触真皮深层或者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用于慢性创面或者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的,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