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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经济法第二章(2-3)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CPA经济法第二章 (1)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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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会计科目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第六章 合同的保全
固定资产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
初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单元代理制度
代理的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一定是三方关系)
有权代理
代理权的滥用
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双方代理需要双方追认,合同有效。只要有一方没有追认,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无效合同
无权代理
构成表见代理
同时符合4条件
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
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有效
不构成表见代理,效力待定
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被代理人拒绝追认
主动拒绝
视为拒绝(收到相对人催告1个月内未做表示)
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可实施
在追认前通知撤销
合同无效
第三单元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诉讼时效概念
4层含义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只是让债务人产生抗辩权。
要钱的权利存在,欠债的可以说过了诉讼时效不还钱。
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要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法院不能多管闲事,告诉债务人诉讼时效已经过。只有债务人自己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且必须在一审期间。除非有新证据,否则二审提出,法院不支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欠钱的已经同意还钱,不能再说已过诉讼时效而不还钱。
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都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不动产,不管登记没登记,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老百姓的血汗钱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投资款
诉讼时效的种类和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限为4年
最长诉讼时效
权利被损害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能中断、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另有规定除外。
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也要知道谁侵害了自己权益,才开始起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我儿子要起诉我,得等我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时,才开始起算,不然没人养活他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算
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约定由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约定分期还款的,要等最后一期还没还钱,才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约定时间不明确的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诉讼时效的中止
中止基本都是客观障碍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一定要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马上结束的6个月内
不可抗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需要有签字或盖章,若无签字或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法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的。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时
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另有规定除外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断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等承诺或行为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申请支付令
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