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0605(4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0605(4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编辑于2020-04-15 15:21:170605(4分)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实施
施工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的含义(合同签订之后的分析) 合同分析不同于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分析,其目的和侧重点都不同。 合同分析往往由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 (二)合同分析的作用 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 1.合同的法律基础 2.承包人的主要任务 (1)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 (2)工作范围。它通常由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 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工程变更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则可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 (3)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百分比表示。通常这个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风险越大。 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3.发包人的责任 这里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合作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作)。其责任通常有如下几方面: (1)业主雇用工程师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的部分合同责任。 (2)业主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作出划分,对 这方面的争执作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作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作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7.验收,移交和保修 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表示: (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 (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 (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4)保修责任的开始; (5)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施工合同交底
合同分析后,应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即由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 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各种任务或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小组、 人员或分包单位。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如下:(为了保障合同任务得到顺利实施) (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 (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明确相关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合同 实施控制
施工合同跟踪 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方面。 1.合同跟踪的依据 2.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质量、进度、工程数量、成本)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 1 ) 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人,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 2 ) 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 3 ) 经济措施,如增加投人,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 4 ) 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工程变更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 (二)工程变更的范围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 2013—02 01 )第 10. 1 款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 1 )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量) ( 2 )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内容) ( 3 )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质) ( 4 )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标准) ( 5 )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进度,程序) 工程变更一般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出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以下单位都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1)承包商; (2)业主方; (3)设计方。 2.工程变更的批准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根据工程惯例,除非工程师明显超越合同权限,承包人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工程变更的指示。即使工程变更价款没有确定,或者承包人对工程师答应给予付款的金额不满意,承包人也必须一边进行变更工作,一边根据合同寻求解决办法。 (四)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1)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 计修改,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 加应该向业主索赔。 (3)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
施工分包 管理方法
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 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分包管理的内容 1.成本控制 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如果不是由业主直接向分包支付工程款,则要把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一定要在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之后才能支付,并应扣除管理费、配合费和质量保证金等
施工合同 履行过程中 的诚信自律
一、建筑业中的失信现象分析 二、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 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 3 年。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魚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3 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