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跟踪
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方面。
1.合同跟踪的依据
2.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质量、进度、工程数量、成本)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 1 ) 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人,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 2 ) 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 3 ) 经济措施,如增加投人,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 4 ) 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工程变更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
(二)工程变更的范围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 2013—02 01 )第 10. 1 款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 1 )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量)
( 2 )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内容)
( 3 )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质)
( 4 )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标准)
( 5 )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进度,程序)
工程变更一般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出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以下单位都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1)承包商;
(2)业主方;
(3)设计方。
2.工程变更的批准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根据工程惯例,除非工程师明显超越合同权限,承包人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工程变更的指示。即使工程变更价款没有确定,或者承包人对工程师答应给予付款的金额不满意,承包人也必须一边进行变更工作,一边根据合同寻求解决办法。
(四)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1)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 计修改,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 加应该向业主索赔。
(3)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