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5 婚姻家庭、继承
事业编 公基--民法5 (婚姻家庭、继承),依照法律规定or被继承人遗嘱指定,享有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起来学习吧。
编辑于2023-08-29 15:27:44 河南婚姻家庭
结婚条件
必备
双方自愿
男≥22,女≥20
一夫一妻
禁止
直系血亲(自己生的和生自己的)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爸&姑是二代,我&哥是三代)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无效
重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可撤销
胁迫or限制自由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起1年内
夫妻关系
日常生活代理权
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发生效力,但与相对人另有约定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限制,不可对抗善意相对人。
约定财产制
书面形式
婚前、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后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第三人知道的,对第三人有效,不知道,无效
法定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3.知识产权;4.继承或者受赠(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签名
一方事后追认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的不属于,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请求分割个人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
离婚
协议离婚
书面离婚协议;30天冷静期
诉讼离婚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1.重婚or与他人同居;2.家暴、虐待、遗弃;3.赌博、吸毒屡教不改;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1年,一方又在提起离婚诉讼
注意:1.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只在配偶方为非军人适用)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
直接抚养
≤2母亲抚养为原则
2< <8,最有利
≥8,未成年意愿
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不妨碍子女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探望权
不直接抚养的有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方式、时间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探望子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法院中止,终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中止探望: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人、其他法定监护人;2.决定主体:法院。须经当事人申请,作出中止或恢复探望决定
离婚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以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or归各自所有的,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有能力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其他重大过错
适用注意:1、行为人主观必须存在过错,虽实施损害行为,但主观不存在过错的不适用;2.只有无过错方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收养
被收养人
丧失父母
查不到生父母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收养人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30
继承
继承权的概念
依照法律规定or被继承人遗嘱指定,享有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
取得
法定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
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却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宽恕or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法定继承
概念
范围、顺序、份额法律直接规定
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均等
2.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or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不尽义务的,分配遗产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遗嘱继承和遗赠
概念
遗嘱继承
将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遗赠
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范围外的组织、个人
形式
自书遗嘱
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由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姓名or肖像,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
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or录音录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不能作为见证人:1.无or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人
撤回、变更遗嘱
1.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行为的,视为对原内容的撤回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为准
无效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or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受欺诈、胁迫
伪造
篡改的内容(不是全部)
遗赠抚养协议
由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部分或全部,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
遗产的处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所有。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先分出他人财产。
2.遗赠无恙协议>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3.应当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娩出为死体的,民事权利自始不存在,保留额按法定继承
4.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采取折价、适当补偿、共有
5.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6.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默示:1.遗赠需在应当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无表示视为放弃;2.遗嘱继承,未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的即视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