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所得税
注会注册会计师cpa有综合与专业,精炼,可直接用。 20.所得税,计税基础有资产和负债,一起来看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知识。
编辑于2023-09-03 18:42:18 广东20. 所得税
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计税基础
资产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允许折旧/摊销(减值不能扣除) 资产必入成本费用,则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则为以后续应纳税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负债
负债
负债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可予税前抵扣金额, 故账面大于计税基础必有可抵扣金额,则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计负债为例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2)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合所得税税收优惠)
(1)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2)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3)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4)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 (5)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6)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常见暂时性差异
常见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常见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递延所得税
税率选择
采用未来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科目选择
原则(配比)
暂时性差异影响当期损益,则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得税费用
暂时性差异影响所有者权益,则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主要包括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其他综合收益); ④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其他综合收益)等
特殊交易事项的所得税处理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准备长期持有时不影响所得税
1、非股息红利变动不转回2、股息红利免税
1. 初始投资调整,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无转让所得)
2. 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免税不影响未来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免税(超12个月))
3. 其他综合收益影响对应科目为所有者权益,非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正常调整
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
应确认暂时性差异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暂时性差异来源
等待期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待行权时方可扣除;行权时可抵扣金额为行权日公允价与行权价差额,故存在暂时性差异
超过等待期费用暂时性差异处理
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股票价格*股数)超过等待期确认成本费用,超出部分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不计入当期损益;未超过按照等待期确认成本计算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对于费用化支出,产生的差异只是影响当期,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对于资本化支出,永不确认暂时性差异
不影响利润和应税所得,则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非企业合并,则不确认暂时性差异影响(不知道另一科目)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当期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
原则
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影响损益
影响损益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余额属性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特殊交易事项的所得税处理
20. 所得税
所得税核算的相关概念
原理分析
资产对所得税影响
通过减值(如应收)、折旧、摊销等入费用(税法可以扣除资产成本——计税基础)
负债对所得税影响
当负债作为过渡科目影响到资产、权益或收入、费用时,未来可抵扣不为零同时形成暂时性差异,同时会通过纳税调整改变应纳税所得额
”两条腿走路“一般程序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纳税调增
纳税调减
差额为会计利润的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当期的未来】暂时性差异
确定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确认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差额为暂时性差异
(符合条件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计入商誉、所有者权益的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影响所得税费用
1.两条腿+分界线=田字格分析:一线纳税调增-纳税调减=发生暂时性差异(可抵扣)-转回暂时性差异(应纳税)=0 2.转回暂时性差异时纳税调整与名字同,发生时相反
所得税费用计算简化方法(税率相同时)
所得税费用=不考虑暂时性差异应税所得*所得税率 =(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率
暂时性差异在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种一正一负,相互抵消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
永久性差异
意义
影响一条线,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同时又对其进行纳税调整(只影响一条线)
分类
滞纳金、罚款
国债利息收入
超过标准的应付职工薪酬
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min(A*60%,B*0.5%)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暂时性差异
意义
影响两条线,所得税费用一正一负相互抵消
分类
权益性投资的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已经缴税,所以不必再纳税否则重复纳税)
子公司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长期持有时不确认暂时性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短期持有确认
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差异
各类资产的减值、坏账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
余额性质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都是累计值余额,故后续计算出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也是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时间分界线
确定方法
暂时性差异最大值所在期=纳税调增与纳税调减转换期
纳税调增转为纳税调减或纳税调减转为纳税调增
暂时性差异先增加后减少
一般一直是同一种暂时性差异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转换,故有最大值;但若突然大额减值,可能会导致暂时性差异转换
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调增(调减)
当期的未来暂时性差异
发生暂时性差异
时间分界线
纳税调减(调增)
转回暂时性差异
转回暂时性差异时纳税调整与名字同,发生时相反
递延所得税目的
调整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为会计按照利润总额计算所得税。即当期所得税为税法维度所得税,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会计维度所得税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与计税基础(原因分析)
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方法年限差异)
无形资产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
永久性差异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都需要按费用或摊销额加计75%作为计税基础
(后续计量)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后续计量)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
暂时性差异一:其他综合收益(转换时)
账面价值
转换时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
转换时账面价值
这部分暂时性差异为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方也入此科目
暂时性差异二:转换后公允价变动与转换后折旧差异
账面价值
转换后的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
=原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税法累计折旧
这部分暂时性差异扣除差异1影响损益,入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
折旧摊销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计税基础
取得时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不入应纳税所得额导致暂时性差异
将债券(通常为国债)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原因分析)
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在不计提减值情况下与账面价值相等
其他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资产
计税基础为实际成本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原则
负债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可予税前抵扣金额
产生暂时性产负债
借方为资产、所有者权益 (合同负债、递延收益(负债))
合同负债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未来可抵扣)——纳税调整
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抵扣账面价值=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合同负债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未来不可抵扣)
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借方为损益科目
预计负债(影响费用)
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计税基础为0。
应付职工薪酬
一般情形:工资总额中合理部分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抵扣——进行纳税调增
当期纳税调增
计税基础=职工薪酬3200-(已经抵扣部分240)0-(不许抵扣部分)0=3200
其他负债(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
当期纳税调增
以后期间暂时性差异(税法规定,行政性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企业合并中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发行股票
免税合并——合并时不交税后须交
基本原则
税法认可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原【账面价值】
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认可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非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认可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等产生暂时性差异
应税合并——合并时交所得税
基本原则
税法认可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以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以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支付现金
被购买方会交税,故购买方按公允价值入账,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未来纳税调增)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未来可抵扣=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纳税调减)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未来可抵扣=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超标部分以后年度抵减)
(作为资产账面价值0超过部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抵扣暂时性差异有相同作用,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原则
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永久性差异)
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
计税基础
商誉计税基础为0,账面价值大于0(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企业合并不确认商誉递延所得税原因——循环分析
商誉=合并成本-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结论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免税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商誉(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改变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成本不变,故改变商誉,所以吸收合并免税时形成递延所得税对应科目为商誉)
企业合并不能考虑商誉相关递延所得税,否则死循环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一般应该确认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可以不确认
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发生递延所得税在当期,转回时间不确定,反而导致当期收入费用不配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准备长期持有时(1、不转回2、转回税率不确定),不确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初始投资调整,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
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免税不影响未来所得税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不影响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正常调整
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时,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不影响利润和应税所得,则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非企业合并,则不影响商誉——则不能影响外部原因导致商誉或权益,则只能改变其他资产或负债价值,否则会计恒等式不等,但是一改变则违背历史成本
无形资产加计扣除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面只能以当期确认的摊销、计提费用为基础进行纳税调减,另一面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原因同上),在后面摊销也不确认——永不确认递延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原则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非发生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确认的一般原则
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原因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原则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可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应科目确定
原则
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取决于暂时性差异对应科目
分类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形成时计入什么科目此时计入该科目,未来处置时需转回)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减以后年度应税所得)不符条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且符合条件能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先冲减商誉,商誉不足差额确认为损益
若与损益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得税费用
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重新计量。
三免三减半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当期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
原则
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影响损益
影响损益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余额属性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的列报
个别财务报表
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合并财务报表
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税率都可能不同),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