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注会注册会计师cpa有综合与专业,精炼,可直接用。 持有待售类别,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编辑于2023-09-03 18:45:12 广东25.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持有待售类别概述
定义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固定资产就是持续使用收回其账面价值,为处置资产
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同时满足)
可立即出售
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
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分类
出售对子公司的长投
未丧失控制权
不满足“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故不能将拟处置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
丧失控制权(无论是否保留部分股权投资)
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长投【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只是处置部分)
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处置部分)
100%,而非处置部分
出售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投
全部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
应当停止权益法核算,划分为持有待售
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
划分为持有待售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继续使用权益法核算【不管是否有重大影响】,直到【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部分投资】且无重大影响(派出董事撤回)才按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持有待售类别会计处理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计量 ——签订合同前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注意划分为持有待售时点——签订转让合同
正常处理(有折旧正常计提,不得转回)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的计量 ——签订合同时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
将各资产账面价值转入持有待售
借:持有待售资产 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等
计提减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账面价值时须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330 0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68 000 ——无形资产 62 000 ——商誉 200 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的计量 ——签订转让合同时的减值损失可转回
减值测试
第一次
第二次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0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后第一次减值损失范围转回,且仅仅限于非流动资产分摊
折旧、摊销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后的非流动资产不再进行折旧或摊销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可收回金额与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下孰低)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持有待售类别的列报
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概念
定义
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持有待售+处置
条件(成规模)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列报
列报原则: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终止经营列报期间
终止经营损益应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括【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之后的报告期间
使用者角度评估下一年对应会少多少,所以是整个报告期
可比财务报表的调整
从财务报表可比性出发,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持有待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分类
终止经营概念题
25.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
持有待售类别要求与条件
划分原则及要求
原则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固定资产就是持续使用收回其账面价值,为处置资产
要求
非流动资产
持有待售准则规定范围外
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
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持有待售准则规定范围内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长投
处置组
定义
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范围
资产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商誉
负债
划分条件(同时满足)
可立即出售
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
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故持有待售划分为流动资产
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规定
例外规定前提(3条件)
【企业发生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
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
无法控制的原因
意外设定条件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企业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
发生罕见情况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企业在发生罕见情况起【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3个一年内
不再继续符合划分条件的处理
不能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还原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持续后续计量
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划分的具体应用
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划分为持有待售条件(同时满足)
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
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出售极可能发生)
必然可立即出售,但无购买承诺
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原则
出售对子公司的长投
未丧失控制权
不满足“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而实现其账面价值”,故不能将拟处置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
丧失控制权(无论是否保留部分股权投资)
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资产)【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处置部分)
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处置部分)(因为所有资产负债都进来)
100%,而非处置部分
出售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投
全部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
应当停止权益法核算,划分为持有待售
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
划分为持有待售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继续使用权益法核算,直到【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部分投资】无重大影响按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企业不应当将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不满足定义
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计量 ——签订合同前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注意划分为持有待售时点——签订转让合同
企业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当月减少当月提)
资产减值计提(此时的不得转回)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费用 其他债券投资 贷: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其他综合收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的计量 ——签订合同时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
基本原则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一般持有待售类别【初始计量】
账面价值高于差额,不需要调整
公允价值-处置费用<账面价值
提减值
借:持有待售资产 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 贷:固定资产等
会计处理
将处置组中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原值与价值变动)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
借:持有待售资产——现金 310 000 ——应收账款 260 000 ——库存商品 3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360 000 ——固定资产 1 020 000 ——无形资产 930 000 ——商誉 200 000 存货跌价准备 1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 000+30 000) 45 000 累计折旧(30 000+5 000) 35 000 累计摊销(14 000+1 000) 15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 0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因可转回) 100 000 现金 (此及之下都是账面价) 310 000 应收账款 260 000 库存商品 3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360 000 固定资产 1 100 000 无形资产 950 000 商誉 借:应付账款 31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560 000 预计负债 250 000 贷:持有待售负债——应付账款 31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560 000 ——预计负债 250 000 200 000
存货需反映减值
计提减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账面价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330 0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68 000 ——无形资产 62 000 ——商誉 200 000
特殊事项初始成本
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转售)
应当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若公允价-处置费用低,同时计提持有待售减值准备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新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
因不划分为持有待售时就是公允价,一定大于公允-处置费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
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
若公允价-处置费用低,同时计提持有待售减值准备
因取得便划分为持有待售,会计处理如下: 借:持有待售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不让转回) 贷:银行存款等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的计量 ——签订转让合同时的减值损失可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后续计量
减值计提与转回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账面价值比较
大于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后减值损失范围转回,且仅仅限于非流动资产分摊
无商誉
小于
继续提减值
折旧、摊销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后的非流动资产不在进行折旧或摊销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后续计量
确认持有待售准则外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重新确认处置组中流动资产、其他准则适用非流动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
减值确认与转回: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账面价值比较
小于零
计提减值准备顺序
首先冲减商誉
剩下差额在【适用持有待售准则非流动资产】中按【账面价值比例】分摊
不能分摊到流动资产或其他准则适用资产
大于零
减值损失转回顺序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时及之后】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内】按【适用持有待售准则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增加账面价值
已经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相关损益确认
处置组中适用其他准则非流动资产和负债的利息或租金收入、支出及其他费用应该继续确认
终止确认(处置)
企业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
参照非流动资产处置
处置组
借:银行存款 1 914 000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100 0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库存商品 资产处置损益
都入资产处置损益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原则(同划入持有待时孰低)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应当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需追溯至划分为持有待售日起提折旧,非重化为固定资产提折旧
(2)可收回金额
持有待售类别的列报
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
定义
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条件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满足时点要求(已经处置(出售、结束适用等)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的列报
基本划分原则: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终止经营列报期间
终止经营损益应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括【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可比财务报表的调整
从财务报表可比性出发,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特殊事项的列报
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持有待售子公司的列报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允许采用【简便方法】处理,将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持有待售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分别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列示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
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重新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列报,并调整其账面价值
在当期利润表中
企业应当将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